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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多策略精选混合(LOF)(501001)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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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661321 | ||||||||
基金代码 | 501001 | ||||||||
公告日期 | 2016-12-29 | ||||||||
编号 | 1 | ||||||||
标题 | 财通多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财通多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财通多策略精选混合(LOF) 基金主代码50100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7月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财通多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财通多策略精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2017年1月3日 赎回起始日2017年1月3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7年1月3日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设一个18个月的封闭期,起讫时间为基金合同生 效之日至18个月后的对应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止。封闭 期届满后,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本基金的封闭期自2015年7月1日起至2016 年12月30日止,自2016年12月31日起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财 通多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变更为"财通多策略精选混合(LOF)"。 2"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基金业务的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时除外)的交易时间(9:30-15:00)。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 业务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 机构的具体规定。 35日常申购业务 3.15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办理场外申购时,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直销中心首次 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 费)。已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 限制。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含申购费)。投资人场内申购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 000元(含申购费),超过1,000元的应为1元的整数倍(含申购费)。 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 有规定的除外。 3.25申购费率 本基金场外申购费率如下: 单笔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50万1.50% 50万≤M<100万1.00% 100万≤M<500万0.50% M≥500万每笔1000元 (注:M:申购金额;单位:元) 场内申购费率由基金场内代销机构参照场外申购费率执行。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网上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最低可享受4折优惠,但折扣后 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或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具体请以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相关公告为准。 3.35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 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5日常赎回业务 4.15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场外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005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 持有人办理场内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00份基金份额,同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 数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交易类业务(如赎回、基金转 换、转托管等)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 赎回。 4.25赎回费率 本基金场内赎回适用固定费率,为0.5%。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用全部归入 基金财产。 本基金场外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赎回费率 持有期<7日1.50% 7日≤持有期<30日0.75% 30日≤持有期<365日0.50% 365日≤持有期<730日0.25% 持有期≥730日0 其中,在场外认购以及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之后场外申购的投资者其份 额持有年限以份额实际持有年限为准;在场内认购、场内申购以及场内买入,并转托管至场外 赎回的投资者其份额持有年限自份额转托管至场外之日起开始计算。 场外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 在场外赎回的份额, 对份额存续时间小于30个自然日 的,赎回费用全部归基金财产,对份额存续时间小于3个自然月的,赎回费用的75%归基金财产, 对份额存续时间小于6个自然月的,赎回费用的50%归基金财产,对份额存续时间大于等于6个 自然月的,赎回费用的25%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 续费。 4.35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投资人通过财通基金网上直销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为 1000元。投资者在办理本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65基金销售机构 6.15场外销售机构 6.1.15直销机构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上交易网址:https://ec.ctfund.com 直销柜台: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1楼 邮编:200120 客服电话:400-820-9888(免长途话费) 直销联系人:何亚玲 直销专线:(021)2053-7888 直销传真:(021)2053-7999 客服邮箱:service@ctfund.com 公司网站:www.ctfund.com 官方微信号:ctfund88 6.1.2"场外非直销机构 1、场外代销机构 1)银行销售渠道: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证券公司销售渠道: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 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 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其他销售渠道: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 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 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 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 司、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 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 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 司、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君德汇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 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乾 道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调整本基金的业务办理机构,并及时公告。 3、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可能因业务安排、系统设置等原因,在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时, 相关业务规则、办理时间和要求的资料、信息等有所区别,投资者在办理本公告项下相关业务 时,除应遵循本公告内容外,还应按照各销售机构的要求执行。 4、以上各销售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参见本基金的份额发售公告、相关业 务公告及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也可致电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6.2"场内销售机构 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指定的登记结算机构认可的会员单位。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并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 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 情况,请仔细阅读2015年6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财通多策略精选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tfund.com)查阅《财通多 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财通多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等资料。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88垂询相关 事宜。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 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 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 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 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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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 ||||||||
公告来源 | 证券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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