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读取中...

-.----

-.---- (-.----%)
--/--/-- --:--:--
最新净值: -.----昨日净值: -.----累计净值: -.----
涨跌幅: -.----涨跌额: -.----五分钟涨速: -.----
国富中国收益混合A(45000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6609
基金代码 450001
公告日期 2005-04-08
编号 1
标题 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信息全文 基金名称: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
重要提示
1、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下称“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36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混合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人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
4、本基金自2005年4月11 日起至2005年5月12日止,通过本公司的直销网点和中国工商银行、国海证券、浦东发展银行、国泰君安证券、申银万国证券、海通证券、华夏证券、中国银河证券、兴业证券、广发证券、招商证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西证券、齐鲁证券和东海证券等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募集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6、在基金募集期间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7、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单笔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追加认购金额每笔不低于1000元,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投资者提出的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可撤销。
8、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记入投资者账户,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
9、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该申请已经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基金销售网点打印认购交易确认单。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05年4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FTSFUND.COM)、中国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直销申请表格,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 9555)、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88)及其他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购买事宜。
13、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募集期限等做适当调整,并及时公告。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50001)
(二)基金类别
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五)募集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六)募集场所
1、直销机构:
机构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18楼
电话:021-6888 0980
传真:021-6888 0981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
在中国工商银行37个一级分行遍布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除西藏)的17000多个理财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88
(2)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国海证券将在以下10个城市24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南宁、柳州、梧州、北海、深圳、上海、成都、桂林、玉林、北京。
客户服务热线:0755-8248 5852
网址:WWW.GHZQ.COM.CN
(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在以下38个城市的指定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北京、杭州、宁波、南京、温州、苏州、重庆、广州、深圳、昆明、芜湖、天津、郑州、大连、济南、成都、西安、沈阳、武汉、青岛、嘉兴、绍兴、萧山、临安、余杭、余姚、慈溪、台州、温岭、瑞安、乐清、南通、无锡、江阴、昆山、常熟、合川、太原、长沙、哈尔滨。
投资人可以拨打浦发银行基金客户热线:客服电话95528或021-68881829。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28个省、市、自治区99个主要城市的161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任丘、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6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GTJA.COM
(5)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在以下15 个省、4 个直辖市、2 个自治区的44 个城市109 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桐乡、金华、南京、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成都、眉山、泸州、武汉、襄樊、宜昌、黄石、深圳、广州、珠海、重庆、沈阳、大连、南昌、九江、上饶、北京、福州、厦门、哈尔滨、天津、长沙、青岛、海口、西安、合肥、南宁、兰州、乌鲁木齐。
申银万国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申银万国网址: www.sw2000.com.cn
(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在以下49个主要城市的91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萧山、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合肥、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海通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7)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0个省、市的67个主要城市的119家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南海、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万州、涪陵、綦江、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西安、兰州、金昌。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10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8)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银河证券将在以下59个城市的167 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山、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东莞。
客户服务电话:010-6801 6655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9)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18个城市23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哈尔滨、深圳、福州、南京、杭州、济南、武汉、成都、广州、厦门、泉州、漳州、南平、龙岩、三明、西安。
投资者可以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客户服务热线:021-6841 9125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1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63个城市132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广州、北京、武汉、济南、烟台、青岛、郑州、天津、长春、太原、上海、杭州、宁波、无锡、南京、绍兴、南通、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湛江、昆明、重庆、成都、南宁、兰州、西安、福州、厦门、顺德、东莞、肇庆、清远、惠州、梅州、台山、韶关、普宁、南海、高明、南海、开平、新会、江门、罗定、云浮、南雄、英德、连州、高要、廉江、锦州、辽阳、温州、漳州、福清、莆田、宁德、东泉、泉州、东营等。
投资者可以拨打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0-87555888;
广发证券:http://www.gf.com.cn
(1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的19个主要城市的31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
招商证券咨询电话:4008888111.0755-26951111,或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招商证券网址:www.newone.com.cn
(12)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在以下5个城市的营业网点代为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深圳.西安.济南。
咨询电话:010-84533151
(1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21个城市的36个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大连、广州、中山、佛山、东莞、深圳、南京、徐州、如皋、常州、苏州、杭州、绍兴、宁波、武汉、长沙、西安、成都。
中信证券网址:www.ecitic.com。
(14)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7个主要城市的28家营业网点对所有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西安、太原、大同、朔州、阳泉、长治、晋城、运城、晋中、临汾、忻州、介休、离石、汾阳。
投资者可以拨打山西证券客户服务咨询电话:0351-8686868,或拨打当地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5)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齐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3个省、市、自治区18个主要城市的30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济南、济宁、威海、文登、荣成、乳山、淄博、烟台、泰安、东岳、德州、滨州、日照、东营、枣庄、聊城、莱芜。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齐鲁证券有限公司资讯电话0531-2024184。
(16)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在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在北京、上海、深圳和常州的9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业务。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公司网络地址:http://www.longone.com.cn
客户服务热线:北京010-86525005 上海021-62196752
深圳0755-83154530 常州0519-6634000
(七)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的募集期自2005年4月11日至2005年5月12日(如需延长,最长不超过自基金发售之日起的3个月)。本基金募集期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认购,并在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向中国证监会办理本基金的备案手续。若未达法定备案条件,本基金将在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的3个月内继续发售。若3个月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备案条件,则本基金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的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后,基金合同生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利息折成基金认购份额不收取认购费、不受最低认购份额限制。利息折成份额的计算保留2位小数、精确到0.01份,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资产中列支。
(八)募集目标
不设募集目标上限。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募集期内,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将面向机构投资者和首次认购金额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的个人投资者发售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将同时面向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发售本基金。
2、本基金的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3、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每次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三、认购方式与费率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
认购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收取,将被用来支付销售代理费、材料制作费、营销宣传费等与销售活动有关的开支。
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及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资产中列支。
例:某投资者投资1000元认购本基金,假设这1000元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为0.46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数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1000×1.2%=12元
净认购金额=1000-12=988元
认购份数=(988+0.46)/1.00=988.46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元认购本基金,则加上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一共可以得到988.46份基金份额。
四、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或各代销网点办理基金的开户与认购。
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人将向投资者分配基金账号。个人投资者可从递交开户申请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到开户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一)中国工商银行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2005年4月11日至2005年5月12日,营业时间为9:00—15:00(周六、周日不休息)。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到代销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本人现时有效的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文职证,下同);
2)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和《代理国海富兰克林基金公司基金账户业务申请书》。
投资者可于T+2日以后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指定的基金业务代理网点办理开户确认手续。
(2)开户同时办理认购手续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
2)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或理财金账户卡;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该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查询。中国工商银行代销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者提供缴款回执;投资者于本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发布后到该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3、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在中国工商银行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唯一的,已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申/认购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申/认购“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时,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
(2)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3)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中国工商银行代销网点在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投资者必须预先在用于认购基金的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中存入足额的资金。
(4)个人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中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5)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6)中国工商银行代销具体事宜,请以中国工商银行公告为准。
(二)证券公司等代销机构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国海证券、国泰君安证券、申银万国证券、海通证券、华夏证券、中国银河证券、兴业证券、广发证券、招商证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西证券、齐鲁证券和东海证券等代销机构。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05年4月11日至2005年5月12日,营业时间为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到营业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资金账户卡;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证券公司等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确认信息。
(三)本公司直销中心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2005年4月11日至2005年5月12日,营业时间为9:00-17:00(周六、周日不休息)。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到本公司的直销中心(认购地点及联系方式同前),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1)本人现时有效的法定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文职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填妥的《开放式基金日常账户业务申请表》和《开放式基金日常交易业务申请表》;
3)同名的银行卡或储蓄存折或指定银行账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办理认购时还需提供加盖银行受理章的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或复印件;
(2)缴款。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先到指定银行账户所在银行,将足额认购资金从指定银行账户划入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立的直销专户。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不接受现金和本票。
本公司直销中心专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1001141529025700339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正大广场支行
注:客户汇款时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直销中心开户时登记的名称和认购基金的名称。
投资者若未向上述账户划付,造成其认购不成功的,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注意事项
(1)在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的个人投资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基金交易过程中资金往来的结算账户。
(2)若投资者当日未将足额资金划付到账,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以资金到账日作为认购申请的受理日(即有效申请日),认购资金最迟须在认购截止日的16:30前到达本公司直销账户。
(3)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在约定的有效期内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的;
5)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无效认购资金在基金注册登记人确认为无效后第7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4、其他:
1)请有意在直销中心认购基金的投资者提早向直销中心索取开户和认购须填写的《开放式基金日常账户业务申请表》、《开放式基金日常交易业务申请表》、《预留印鉴卡》;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WWW.FTSFUND.COM)下载以上业务单据或向直销中心索取,但必须保证在办理申请时提交的材料为本公司所要求的全套原样文件格式;以上直销单据的填写样单也可以从本公司网站下载或向直销中心索取。
2)投资者办理申请时向直销中心提供的复印件和下载的单据须统一使用标准的A4纸。
3)直销中心与代销网点的申请书格式不同,请勿混用。
五、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或各代销网点办理基金的开户与认购。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人将向其分配基金账户号码。机构投资者可从递交开户申请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到开户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一)机构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
1、开户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2005年4月11日至2005年5月12日,营业时间为9:00—17:00(周六、周日不休息)。
(2)开户及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申请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4)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填妥的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6)指定银行交收账户的开户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或预留印鉴的复印件;
7)填妥的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开放式基金日常账户业务申请表》。
(3)说明事项:
在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投资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基金交易过程中资金往来的结算账户。
2、认购
(1)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填妥的加盖预留印鉴的《开放式基金日常交易业务申请表》;
3)划付认购资金的银行付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2)缴款
1)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先到指定银行账户的所在银行将足额认购资金从指定银行账户以“贷记凭证”或“电汇”方式划入本公司开立的直销专户。本公司直销中心不接受机构投资者的现金及除上述方式之外的其他方式的转账划款。
2)机构投资者必须将认购资金划入本公司开立的基金直销中心专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1)户名: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2)账号:1001141529025700339
(3)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正大广场支行
注:客户汇款时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直销中心开户时登记的名称和认购基金的名称。
投资者若未向上述账户划付,造成其认购不成功的,本公司及“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注意事项
(1)若投资者当日未将足额资金划付到账,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以资金到账日作为认购申请的受理日(即有效申请日),认购资金最迟须在认购截止日的16:30前到达本公司直销账户。
(2)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在约定的有效期内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的;
5)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无效认购资金将在基金注册登记人确认为无效后第7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3)其他:
1)请有意在直销中心认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提早向直销中心索取开户和认购须填写的《开放式基金日常账户业务申请表》、《开放式基金日常交易业务申请表》、《预留印鉴卡》、《开放式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WWW.FTSFUND.COM)下载以上业务单据或向直销中心索取,但必须保证在办理申请时提交的材料为本公司所要求的全套原样文件格式;以上直销单据的填写样单也可以从本公司网站下载或向直销中心索取。
2)机构投资者办理申请时向直销中心提供的复印件和下载的单据须统一使用标准的A4纸。
3)直销中心与代销网点的申请书格式不同,请勿混用。
本基金管理人拟在近期内对本次发售进行相关的推介活动,请有意在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尽早与直销中心取得联系。
(二)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工商银行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
1、开户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2005年4月11日至2005年5月12日,营业时间为9:00—15:00(周六、周日休息)。
(2)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或副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机构公章);
5)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7)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的《中国工商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机构投资者可于T+2日以后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指定的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确认手续。
2、认购
机构投资者应携带以下材料到中国工商银行基金代销网点提交认购申请:
(1)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
(2)填妥《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并加盖预留印鉴。
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该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查询。
中国工商银行代销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人提供缴款回执;投资人于发布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到该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3、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工商银行进行本基金买卖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唯一的。已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申/认购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申/认购“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客户自助卡。
(2)一个机构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3)机构投资者在代销网点申请认购基金时,其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必须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4)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本公司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5)机构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中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6)中国工商银行代销具体事宜,请以中国工商银行公告为准。
(三)机构投资者在证券公司等代销机构办理开户和认购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国海证券、国泰君安证券、申银万国证券、海通证券、华夏证券、中国银河证券、兴业证券、广发证券、招商证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西证券、齐鲁证券和东海证券等代销机构。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05年4月11日至2005年5月12日,营业时间为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① 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 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③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④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2)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② 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③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④ 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
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机构公章);
⑥ 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证券公司等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确认信息。
六、清算与交割
(一)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金的募集专户中,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利息折成基金认购份额不收取认购费、不受最低认购份额限制。利息折成份额的计算保留2位小数、精确到0.01份,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人(本公司)在发售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一)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
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本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并由基金注册登记人出具认购户数证明,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刊登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不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或不具备以上基金净认购金额、认购户数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二)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八、发售费用
本次基金发售中所发生的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发售费用从基金认购费用中列支,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若基金发售失败,发售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九、本次发售有关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有关当事人及销售机构
1、基金管理人
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18楼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电话: 021-6888 0980
传真: 021-6888 0981
联系人:陈鹏
公司网站:WWW.FTSFUND.COM
2、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 6912
传真:010-6610 6904
联系人:田耕
客户服务热线:95588
3、直销机构:
机构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18楼
电话:021-6888 0980
传真:021-6888 0981
联系人:陈鹏
4、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 (010)66106912
传真: (010)66106904
联系人:庄为
(2)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电话:0755-82485852
传真:0755-82485852
联系人:张建勋
(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88号
法定代表人:张广生
电话: 021-38784833
传真: 021-68881870
联系人:姚姝敏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 021-62580818-213
传真: 021-62569400
联系人:芮敏祺
(5)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联系人:孙洪喜
(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河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 王开国
电话: 021-53594566
传真: 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
(7)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新中街6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电话: 010-65186758
传真: 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8)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 朱利
电话: 010-66568587
传真: 010-66568536
联系人:郭京华
(9)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联系人:杨盛芳
(1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法定代表人: 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转875
传真:020-87557985
联系人:肖中梅
(1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益田路江苏大厦40-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 0755-82943141
传真: 0755-82943237
联系人:曾兴华
(12)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84533151-822
传真:010-84533162
联系人:陈少震
(1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864818-63266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14)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吴晋安
电话:0351-8686766,8686708
传真:0351-8686709
联系人:邹连星、刘文康
(15)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2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 0531-2024184
传真: 0531-2024197
联系人:傅咏梅
(16)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延陵西路59号常信大厦18、19楼
法定代表人:顾森贤
电话:021-50588876
传真:021-50586660-8880
联系人:龙涛
(二)注册登记机构
注册登记人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18楼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总经理:林伟杰
电话: 021-6888 0980
传真: 021-6888 0981
联系人:庞大文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住址:上海市南京西路580号南证大厦3104室
电话:021-5234 1668
传真:021-5234 1670
经办律师:宣伟华 屠勰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昌路568号
办公地址:上海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电话:021-6123 8888
传真:021-6123 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笑 陈玲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4月8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发行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