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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澳银稳定价值债券B(610103)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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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658669 | ||||||||
基金代码 | 610103 | ||||||||
公告日期 | 2016-12-26 | ||||||||
编号 | 1 | ||||||||
标题 | 信达澳银稳定价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度第一次分红公告 | ||||||||
信息全文 | 一、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信达澳银稳定价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信达澳银稳定价值 基金主代码 610003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9年04月0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达澳银稳定价值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信达澳银稳定价值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6年12月16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16年度的第1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信达澳银稳定价值 A 信达澳银稳定价值 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610003 610103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 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 值(单位:人民币元) 1.555 1.504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 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21,319,902.17 3,315,575.83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按 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 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 民币元) 4,263,980.43 663,115.17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4.60 4.50 注: 1.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 益的 20%,故“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信达澳银稳定价 值 A. 21,319,902.17*O 20%=4,263,980.43;信达澳银稳定价值 B. 3,315,575.83*. 20%=663,115.17。 2“. 本次分红方案”是指:信达澳银稳定价值 A 每 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 4.60 元;信达澳银稳 定价值 B 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 4.50元。 二、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6年12月27日 除息日 2016年12月27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6年12月28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根据 2016 年 12 月 28 日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 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登记过户日为 2016 年 12 月 29 日, 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为 2016年12月 30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 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2016年 12月28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2、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 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 2016 年 12 月 27 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权 益登记日修改的分红方式不影响本次分红。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需分别在多家 销售机构逐一提交修改分红方式业务申请。投资者可通过销售网点或通过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的网站及客服热线查询所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 通过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 有本次分红权益。 4.在分红期间,如果基金份额处于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的冻结状态,红利的受益账户为权益 登记所在账户。 5.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 规定处理。基金份额冻结期间的现金分红部分,自动转为红利再投资予以冻结,红利再投资冻结部 分在原冻结份额解冻时随之解冻。 6.. 本公司会按照客户的订制需求,相应地寄送电子或纸质对账单,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 确地收到对账单,本公司特此提示: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致电本公 司的客户服务电话、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原开户网点变更相关资料。 7.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本次分红的详细情况: (1)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银行、平安银行、杭州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西安 银行、海峡银行、渤海银行、南商(中国)、湘财证券、广发证券、信达证券、银河证券、世纪证券、中信 建投证券、东兴证券、华龙证券、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新时代证券、平安证券、银泰证券、光 大证券、国泰君安证券、申万宏源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华泰证券、国信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 券、安信证券、中泰证券、海通证券、华福证券、招商证券、广州证券、浙商证券、联讯证券、长城证券、 恒泰证券、太平洋证券、国金证券、首创证券、天相投顾、深圳众禄、诺亚正行、天天基金网、好买基 金、蚂蚁基金、和讯网、同花顺、联泰资产、展恒基金、中信期货、众升财富、长量基金、增财基金、嘉实 财富、虹点基金、陆金所资管、利得基金、金斧子、盈米财富、创金启富、中证金牛、钱景财富、广源达 信、晟视天下、万得投顾、富国大通。 (2)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8、0755-83160160 (3)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fscinda.com 8.风险提示:本基金的分红行为将导致基金净值产生变化,但不会影响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投资风险及投资收益水平,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 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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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收益分配 | ||||||||
公告来源 | 证券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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