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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现金宝(003585)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649512
基金代码 003585
公告日期 2016-12-14
编号 1
标题 先锋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信息全文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先锋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先锋现金宝
基金主代码 00358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11月2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以及《先锋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先锋现金宝货币市场基
金招募说明书》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6年12月15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6年12月15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6年12月15日
 注:
 (1)先锋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3)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我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5-9998或登录我司网站www.xf-fund.com查询其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的确认情况。
 (4)各销售机构如开通定期不定额投资业务,请参看各销售机构相关公告和业务规则。
 2、日常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日常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开放日对投资者的业务办理时间是9:30-15:00,具体以销售网点的公告和安排为准。
 3、日常转换业务
 (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补差费和转出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而定。
 基金转换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转换费用=转出费+补差费
 2)转出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3)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4)①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补差费=转出净金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净金额×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②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补差费为0。
 5)转入净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6)转出净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7)转入份额=转入净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转换业务规则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同时代理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销售。
 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基金转换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已经冻结的基金份额不得申请基金转换。
 2)办理时间
 转换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我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转换限额
 投资者在办理转换业务时,单笔转换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其他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交易确认
 转入的基金持有期自该部分基金份额登记于注册登记系统之日起开始计算。转入的基金在赎回或转出时,按照自基金转入确认日起至该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或转出确认日止的持有时段所适用的赎回费率档次计算其所应支付的赎回费。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
 4、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业务规则
 投资人在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及固定的投资金额(即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0元。其他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在今后的业务开展过程中,各销售机构对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的规定发生变化的,使用各销售机构的最新规定。
 (2)定期定额投资费率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购费率、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相同。对于在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期或通过我司网上交易平台提交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可适用优惠的申购费率。
 (3)办理时间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我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4)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和赎回起始日为T+2工作日。
 5、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名称: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07号国际科技大厦30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8号楼23层2306-2307单元
 法定代表人:张松孝
 邮政编码:100022
 电话:010-58239890
 传真:010-58239889
 联系人:王洁
 网址:www.xf-fund.com
 2)先锋基金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网址:www.xf-fund.com
 (2)其他销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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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于节假日结束后第2个自然日,公告节假日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节假日最后一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工作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基金销售机构均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基金若增加、调整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6年11月4日《中国证券报》上的《先锋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基金信息类型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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