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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中国企业指数(人民币)(968007)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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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644001 | ||||||||
基金代码 | 968007 | ||||||||
公告日期 | 2016-11-30 | ||||||||
编号 | 1 | ||||||||
标题 | 恒生精选基金系列 - 恒生中国H股指数基金关于修改招募说明书及更新产品资料概要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重要资料: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投资者对本公告的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专业意见。 自2016年11月30日起,恒生中国H股指数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中 国H股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作出修订及《恒生中国H股指数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产品资料概要》”)作出更新。 有关《招募说明书》的修订详情,请参阅本公告随附的“《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中国H股指数基金招 募说明书》之修订”中所列的修订,并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本次修订包括: (1) 对《招募说明书》之《恒生精选基金系列基金说明书》中风险因素之“投资于股票基金须承受的风 险”进行修订; (2) 对《招募说明书》之《关于恒生中国H股指数基金的特别条款》中“份额的发行”一节有关A类及I 类份额的交易截止时间的内容进行修订; (3) 对《招募说明书》之《关于恒生中国H股指数基金的特别条款》附件二中10只最大成份股占恒生中 国企业指数的比重进行了更新。 需说明的是,本基金在内地销售的每个工作日申购、赎回的申请截止时间仍然为《招募说明书》之《关 于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中国H股指数基金在内地销售的补充说明书》中所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即, 15:00或者内地销售机构所设的且不晚于香港时间16:00的其他时间),因而上述第(2)项修订不对内地 投资者构成实质影响。 《产品资料概要》仅就10只最大成份股占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的比重进行了更新,提供截至2016年10月 31日的数据。 一、 重要提示 1、投 资 者在办理基金交易前, 请仔细阅读登载在本基金内地代理人的网站 (http://www.ccb.com)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 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并确保遵循其规定。 2、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公开销售,其投资运作、风险特征、法律法规适用等 与内地基金产品不同,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述本基金法律文件及公告(包括当中的 风险揭示内容),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3、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内地代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95533或通过本基金内地代理人的客户 服务电子邮箱ccbkf.zh@ccb.com垂询相关事宜,或访问本基金内地代理人的网站 (http://www.ccb.com)查询。 二、 风险提示 投资涉及风险(包括可能会损失投资本金),基金份额净值可升可跌,过往表现并不可作为日后 表现的指引。投资前请参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法 律文件及公告所载详情,包括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对于内地投资者的特殊风险以及有关本 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系依据《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注 册后在内地公开销售的香港互认基金。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 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就本公告内容之准确性承担责任。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人:恒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内地代理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中国H 股指数基金 此乃重要文件,务请投资者实时观注。投资者如对本文件之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 意见。 投资者须注意,所有投资均涉及风险(包括可能会损失投资本金),基金份额价格可升可跌,过往表现 并不可作为日后表现的指引。投资者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应详细阅读《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中 国H 股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包括当中所载之风险因素之全文)。 《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中国H 股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之修订 《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中国H 股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由本文件发布之日 起作出以下修订。以下修订构成《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并应与《招募说明书》一并阅读。 一、 对《招募说明书》之《恒生精选基金系列基金说明书》进行的修订 风险因素 标题为“直接投资基金须承受的风险:”部分下标题为“投资于股票基金须承受的风险”的风险因 素全部删去并由下文取代: “投资于股票基金须承受的风险 投资于股票的基金须承受股票投资的一般风险,即须承受股票的市场价格可升可跌的风险。影响股 票价格的因素有许多,包括但不限于本地及全球市场的投资气氛、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商业及社 会状况的转变。证券交易所一般有权在若干情况下,暂停或限制任何证券在有关交易所的交易。某 一交易之暂停或限制即意味着于相关期间内不可能就该等证券平仓或该等证券的交易受到限制,及 投资于该等证券的基金可能承受损失。” 二、 对《招募说明书》之《关于恒生中国H 股指数基金的特别条款》进行的修订 1、份额的发行 《关于恒生中国H股指数基金的特别条款》内标题为“份额的发行”部分的第五段全部 删去并由下文取代: “就A类及I类份额而言,在每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对收取申购申请设有两个截止时间, 目前分别为香港时间中午12时正(“上午截止时间”)及香港时间下午4时正(“下午 截止时间”)。每一个适用于申购申请的“上午截止时间”及“下午截止时间”,也被 称为“交易截止时间”,而“交易截止时间”可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经受托人同意后, 延迟至计算有关份额在有关“交易时段”的资产净值前的其他时间。” 2、更新指数资料 《关于恒生中国H股指数基金的特别条款》之附件二 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该指数”) 于2016年10月31日,10只最大成份股占该指数的比重分别为: 股票编号股票名称比重 (%) 398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H股10.12 93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H股9.81 139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H股9.39 2318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H股8.53 386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H股5.76 262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H股5.73 857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H股4.50 128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H股3.21 396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H股2.95 2601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H股2.64 倘若投资者对上述事宜有任何疑问,请致电本基金内地代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95533。 基金管理人对本文件所载资料之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 恒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11 月3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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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其他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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