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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通乾(500038)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643
基金代码 500038
公告日期 2001-09-18
编号 1
标题 通乾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公告书
信息全文   上市推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简称:基金通乾
  ◆基金交易代码:500038
  ◆基金单位总份额:20亿份
  ◆本次上市流通份额:19.8亿份
  ◆上市时间:2001年9月21日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
  ◆上市推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发起人: 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
  ◆上市推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提示:
  本上市公告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本公司及基金托管人愿就本公告书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上市公告书的内容由本公司负责解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基金上市及有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公告的任何保证。投资者应详细阅读2001年8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通乾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本上市公告书。
  一、基金概况
  通乾证券投资基金是遵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准则等有关规定,依据《通乾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设立的契约型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存续期15年。
  基金发起人为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基金管理人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1]25号文批准,全部20 亿份基金单位, 由发起人认购2,000万份, 向商业保险公司配售6亿份,余下13.8亿份基金单位向自然人和商业保险公司以外的法人(以下简称“一般法人")发行,其中,向自然人上网定价发行9.8亿份基金单位,向一般法人网下发行4亿份基金单位,发行价1.01元人民币(含0.01 元发行费用), 基金的发行和募集工作已于2001年8月29日结束。
  本基金上网定价发行的9.8亿份、向商业保险公司配售的6亿份、网下向一般法人发行的4亿份和发起人认购的2,000万份基金单位共计20亿元,已于2001年8月29日全部划至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通乾证券投资基金"专户;2001年8月30日, 本基金发起人公告通乾证券投资基金于2001年8月29日成立,本基金的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正式管理本基金。
  基金上市申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2001]156号文审核同意, 将于2001年9月21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基金总份额为20亿份, 本次上市流通的份额为19.8亿份。根据《通乾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的规定, 本基金发起人持有的2,000万份基金单位自本基金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一年后,在本基金存续期间,发起人持有的基金单位不得低于基金单位总份额的0.5%,即1,000万份,并应由每家基金发起人按发起时的认购比例分别持有。
  基金上市后交易单位每手为100份, 存续期15年(2001年8月29日至2016年8月28日)。
  二、基金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一)基金持有人结构:
  发起人持有2,000万份, 向商业保险公司配售6亿份,公众持有13.8亿份(其中自然人持有9.8亿份,商业保险公司以外的法人持有4亿份)。
  (二)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名称 份额(份) 比例(%)
  1、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200,000,000 10.00
  2、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150,000,000 7.50
   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000 7.50
  4、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 100,000,000 5.00
  5、中海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126,610 0.51
  6、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
   有限公司 10,126,582 0.51
   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126,582 0.51
   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10,126,582 0.51
   钢铁研究总院 10,126,582 0.51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126,582 0.51
   南通银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126,582 0.51
   中信大榭开发公司 10,126,582 0.51
   陕西国投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10,126,582 0.51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10,126,582 0.51
   深圳市三野贸易有限公司 10,126,582 0.51
   北方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 10,126,582 0.51
   中国兵工物资总公司 10,126,582 0.51
   宁波凯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126,582 0.51
   南京市投资公司 10,126,582 0.51
   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10,126,582 0.51
   杭州商用机器公司 10,126,582 0.51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10,126,582 0.51
   陕西国信金融电子资讯有限
   公司 10,126,582 0.51
   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
   公司 10,126,582 0.51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126,582 0.51
   福建亿力发电公司 10,126,582 0.51
   厦门亿力电力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10,126,582 0.51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10,126,582 0.51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 10,126,582 0.51
   博迪投资有限公司 10,126,582 0.51
  (三)基金持有人总数为253,783户。三、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简介
  (一)基金发起人简介
  1、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武铁锁
  注册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1号
  邮政编码:050011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3,925万元人民币
  设立日期:1995年9月23日
  经营范围:证券的代理买卖;代理还本付息和分红派息;证券代保管、鉴证;代理登记开户;证券的自营买卖;证券的承销和上市推荐;证券投资咨询和财务顾问业务;资产管理;发起设立证券投资基金和资产管理公司。
  财务状况: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三年连续盈利。
  2、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志诚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环城东路南段8号
  邮政编码:710048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1,419万元人民币
  设立日期:1985年1月5日
  经营范围:信托存贷款、投资;委托存贷款、投资;房地产投资;有价证券;金融租赁;代理财产保管与处理;代理收付;经济担保和信用见证;经济咨询;中国人民银行和外汇管理局批准经营的其他金融业务。
  财务状况: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三年连续盈利。
  3、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孟立坤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0号中海大厦6、7、8层
  邮政编码:518026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500万元人民币
  设立日期:2001年5月22日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
  主要股东: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爱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基金管理人简介
  名称: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孟立坤
  注册资本:12,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0号中海大厦6、7、8层
  邮政编码:518026
  营业注册号:4403011066022
  信息披露负责人:吴冶平
  电话:0755-2550676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8号文批准,由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设立。
  公司下设八个部门:基金管理部、研究策划部、市场拓展部、基金交易部、基金清算部、监察稽核部、信息技术部和综合管理部。此外还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两个专门机构。
  公司现有员工38人,其中82%以上具有三年证券业或五年金融业从业经验,71%以上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所有人员在最近三年内均没有受到所在单位或有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截止2001年9月14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仅有一只,其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通宝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存续期:10年,自1992 年5月31日至2002 年5月30日
  基金单位总份额:209,754,000份
  (2)截止2001年9月14日数据
  基金资产净值 200,823,658.30 元
  基金单位净值 0.9574元
  (三)基金托管人简介
  法定名称:中国建设银行
  法定代表人:王雪冰
  成立日期:1954年9月9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注册资本:851亿元人民币
  基金托管部负责人:江先周
  信息披露负责人:黄秀莲
  咨询电话:(010)67597646
  发展概况:中国建设银行是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从事我国法律允许商业银行开办的一切金融业务。建设银行始终坚持以效益为中心,以支持经济增长和防范金融风险为重点,强化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理念和意识,加强管理,规范经营,努力提高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1994年向国有商业银行转轨之后,全行综合性经营能力、竞争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和盈利能力大大提高,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财务状况:截至2000年末,中国建设银行总资产已达25259亿元,一般性存款余额为19933亿元,贷款余额13796亿元,1999年和2000年分别实现利润74亿元和83亿元。
  基金托管部门设置及员工情况: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于1998年获准设立基金托管部,主要业务部门包括基金市场处、基金清算处、基金核算处、监督稽核处和综合处,在北京、上海和深圳设有基金托管分部。总部员工28人。
  托管其它基金的说明:截至2001年7月10日,中国建设银行托管的已上市基金为兴华证券投资基金、泰和证券投资基金、兴和证券投资基金、金鑫证券投资基金、金盛证券投资基金、金鼎证券投资基金、汉博证券投资基金。四、基金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
  (一)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在不同的市场趋势下,成长型股票和价值型股票的表现机会不同,一般来说在牛市多头特征明显时,成长型股票孕育更多的机会;而在市道低迷情况下,价值型股票是较好的选择。本基金的资产配置将根据对不同阶段市场行情的基本判断,灵活调整股票投资和国债投资、股票投资中成长型股票和价值型股票的比例,实现资产配置的最优化。其中,在牛市行情中,成长型股票最多可增持至股票投资总额的80%,相应地,价值型股票可减持到股票投资总额的20%;反之,在空头市场中,价值型股票最多可增持到股票投资总额的80%,相应地,成长型股票可减持到股票投资总额的20%。
  2、股票投资策略
  在股票投资中,本基金将坚持以下基本策略:
  (1)大盘走势关系基金投资全局,基金投资中将把对市场趋势、特别是大盘趋势的判断,以及由此决定的基金仓位选择和投资重点放在最优先的位置。
  (2)以价值成长型投资为主导,把企业的内在价值和未来成长能力作为选择投资对象的最核心标准。
  (3)致力于建立完善的数理统计体系,利用数理分析方法检验不同投资方法和投资思路,对市场运行特征进行跟踪,保证基金投资决策的科学性。
  (4)重视对趋势的把握,顺势而为,灵活操作。
  (二) 投资组合
  本基金上网定价发行的9.8亿份、向商业保险公司配售的6亿份、网下向一般法人发行的4亿份和发起人认购的2,000万份基金单位共计20亿元, 已于2001年8月29日全部划至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通乾证券投资基金"专户;2001年8月30日, 本基金发起人公告通乾证券投资基金于2001年8月29日成立,本基金的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正式管理本基金。
  截止2001年9月14日,本基金投资组合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存款 1116934581.72
  股票投资 217989262.13
  债券投资 684677223.12 五、基金契约摘要
  (一)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决策、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
  1、投资目标
  本基金属于价值成长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一定竞争优势、业绩能够持续增长或具有增长潜力的成长型上市公司股票,同时兼顾价值型公司股票。通过组合投资,在有效分散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稳定增长。
  2、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仅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股票投资部分将主要投资于成长型股票和价值型股票。
  3、投资决策
  (1)决策依据
  1 国家宏观经济环境;
  2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契约的有关规定;
  3 货币政策、利率走势;
  4 地区及行业发展状况;
  5 上市公司研究;
  6 证券市场的走势;
  (2)决策程序
  本基金管理人内部设立基金管理部、研究策划部、基金交易部、监察稽核部、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进行基金资产的投资和风险控制。基金管理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投资决策程序如下:
  1 研究策划部提供宏观分析、行业分析、企业分析及市场分析的研究报告,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投资论证,做出投资建议提交给基金经理,并为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供资产配置的决策依据。
  2 基金经理根据研究策划部提交的投资建议决定本基金下一阶段的仓位和资金分布,作出偏向价值或偏向成长的不同投资取向,形成资产配置提案报投资决策委员会。
  3 投资决策委员会审定基金经理提交的资产配置提案,形成资产配置计划书。
  4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制定相应的投资组合方案并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备案。对超出基金经理权限的单项投资决策须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批准。
  5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组合方案制定具体的操作计划,并以投资指令的形式下达至基金交易部。
  6 基金交易部依据投资指令具体执行买卖操作,并将指令的执行情况反馈给基金经理。
  7 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投资组合计划提出风险防范措施。监察稽核部对投资的决策和执行过程进行日常监督,投资组合方案执行完毕,基金经理负责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出总结报告。
  4、投资组合
  (1)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原则
  1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应本着流动性、安全性、收益性的原则,综合宏观经济、行业企业和证券市场的因素,确定投资组合,达到分散和降低投资风险,谋求基金长期稳定增值的目的。
  2 本基金为价值成长型基金,投资组合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成长型投资,另一部分为价值型投资。
  成长型投资的上市公司主要选择标准是:
  a.公司所在行业有发展前景,企业处于成长阶段或成熟阶段早期,企业经营在相对稳健的同时能够保持较高的持续成长能力;或
  b.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利润能保持较高的成长性或增长潜力;或
  c.公司在市场拓展、产品开发、技术进步和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当的竞争优势;或
  d.公司迅速成长,已经具备一定的规模优势,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公司有良好的市场知名度和较好的品牌效应;或
  e.公司管理层开拓进取,具备企业家素质,建立了科学的管理和组织架构。
  价值型投资的上市公司的主要选择标准是:
  a.与同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或公司自身的盈利能力相比,市盈率水平偏低;或
  b.公司的价格收益比、价格/重置成本较低,或者有隐蔽性资产;或
  c.公司所具有的某项有形资产或专利、专有技术、品牌、特许权等无形资产的实际价值未被市场认识或被市场低估;或
  d.通过资产重组公司的基本面已经发生巨大改变,但是公司的市场价格还没有完全反映该变化。
  3 本基金亦部分投资债券,以调节投资于股票可能带来的收益波动,分散风险,使基金的收益表现更加稳定。
  (2)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总值的80%,本基金投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20%;
  2 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 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4 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40%;
  5 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5、投资限制
  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投资于其他基金;
  (2)以基金的名义使用不属于基金名下的资金买卖证券;
  (3)动用银行信贷资金从事基金投资;
  (4)从事资金拆借业务;
  (5)将基金资产用于抵押、担保、资金拆借或者贷款;
  (6)从事证券信用交易;
  (7)以基金资产进行房地产投资;
  (8)从事可能使基金资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9)将基金资产投资于与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管理人有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
  (10)运用基金资产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11)利用基金资产配合管理公司的发起人、所管理基金的发起人及其他任何机构的证券投资业务;
  (12)故意维持或抬高管理公司发起人、所管理基金的发起人及其他任何机构所承销股票的价格;
  (13)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二)基金资产估值
  1、估值目的
  基金资产的估值目的是客观、准确地反映基金资产是否保值、增值。
  2、估值日
  每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
  3、估值方法
  (1)上市证券按公告截止当日平均价计算,该日无交易的证券,以最近一日平均价计算;
  (2)未上市的股票以其成本价计算;
  (3)未上市债券及银行存款以本金加计至估值日为止的应计利息额计算;
  (4)如遇特殊情况而无法或不宜以上述规定确定资产价值时,基金管理人依照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办理。
  (5)上述规定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而发生调整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告,无须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
  4、估值对象
  基金依法拥有的股票、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等资产。
  5、估值程序
  基金日常估值由管理人进行。用于公开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书面形式报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契约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签字返回给基金管理人;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6、暂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其他任何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报酬;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上市费用;
  (4)证券交易费用;
  (5)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持有人大会费用;
  (7)会计师和律师等中介机构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报酬
  基金管理人的报酬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基金管理费,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另一部分是业绩报酬,当基金的可分配净收益年率高于同期银行一年定期储蓄存款利率20%以上,且当年基金资产净值增长率高于同期证券市场平均收益率时,按一定比例计提。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 基金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算,本基金成立三个月后,若持有现金的比例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20%,超出部分不计提基金管理费。计算方法为:
  H=E×1.5%×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本基金持有现金比例超过20%部分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 业绩报酬
  业绩报酬根据基金全年的经营业绩情况,在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下每年计提一次,直接用于奖励基金管理人员:
  a.基金年平均单位资产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b.基金可分配净收益年率超过同期银行一年定期储蓄存款利率20%以上;
  c.基金资产净值增长率超过证券市场平均收益率;
  d.基金收益分配后其每单位资产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在满足以上条件的情况下,基金业绩报酬计算方法为:
  业绩报酬=调整后期初资产净值×MIN[M,N]×5%
  其中,
  M=基金可分配净收益率-1.2×同期银行一年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如果年内利率发生变动,则按时间段进行加权平均调整);
  N=基金资产净值增长率-证券市场平均收益率;
  MIN[M,N]为M、N中较小者;
  基金可分配净收益率=当期可分配净收益/调整后期初资产净值;
  调整后期初资产净值=上年度末基金资产净值-上年度已分配收益;
  基金资产净值增长率=(期末基金资产净值-调整后期初基金资产净值)/调整后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证券市场平均收益率=[(期间深综指涨跌幅×深市平均总市值+期间沪综指涨跌幅×沪市平均总市值)/(深市平均总市值+沪市平均总市值)]×80%+同期国债收益率×20%;
  深市平均总市值=(期末深市总市值+期初深市总市值)/2;
  沪市平均总市值=(期末沪市总市值+期初沪市总市值)/2;
  业绩报酬每个会计年度末计算,由基金托管人于次个会计年度前2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基金设立第一年(2001年)的年初资产净值及指数起始值等指标以基金成立日为准。
  (2)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遇公众假期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
  (3)上述3——7项费用按所签协议或有关规定计算,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人报酬和基金托管费,经证监会核准后公告,无须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上述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而发生调整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告,无须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
  5、基金税收
  本基金及本基金持有人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纳税。
  (四)基金会计与审计
   1、基金会计政策
  (1)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位;
  (3)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的会计制度;
  (4)本基金独立建帐、独立核算;
  (5)本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的会计核算,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基金会计报表;
  (6)基金托管人每月与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并以书面方式确认。
  (7)上述规定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而发生调整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告,无须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
  2、基金审计
  (1)本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基金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须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经托管人(或管理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可以更换。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公告。
  (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暂行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指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必须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公告。
  1、定期报告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投资组合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公告。
  (1)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90日内编制完成年度报告,并刊登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同时一式五份分别报送中国证监会和基金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备案。基金年度报告的格式与内容应符合《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其中财务报告须经过审计。
  (2)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前6个月结束后60日内编制完成中期报告,并刊登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同时一式五份分别报送中国证监会和基金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备案。基金中期报告的格式与内容应符合《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
  (3)投资组合公告每季公布一次,应披露基金投资组合分类比例,及基金投资按市值计算的前十名股票明细。公告截止日后15个工作日内,基金管理人应编制完成投资组合公告,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予以公告,同时分别报送中国证监会和基金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备案。
  (4)基金资产净值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管理人应于每次公告截止日后第1个工作日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每一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同时分别报送中国证监会和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备案。基金管理人在计算基金资产净值时,基金所持股票应当按照公告截止日当日平均价计算。
  2、临时报告
  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于第一时间报告中国证监会及基金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并编制临时报告书,经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核准后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
  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持有人权益及基金单位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包括下列情况:
  (1)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
  (2)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变更;
  (3)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基金托管部的总经理变动;
  (4)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一年内变更超过50%;
  (5)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主要业务人员一年内变更超过30%;
  (6)基金经理变更;
  (7)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受到重大处罚;
  (8)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9)基金提前终止;
  (10)基金的扩募、续期或转型;
  (11)其他重要事项。
  3、澄清公告与说明
  在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引起较大波动时,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送中国证监会和基金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
  4、信息事务管理
  (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管理事务。
  (2)基金托管人须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定期报告中有关内容进行复核,并就此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
  (3)上市公告书、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在编制完成后,应放置于基金管理人所在地、基金托管人所在地、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有关销售机构及其网点,供公众查阅。
  (六)基金契约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基金契约的方式
  基金契约的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六、基金运作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报告
  1、通乾证券投资基金于2001年8月29日成立,并正式运作, 目前基金运作情况正常。
  2、有关基金运作的具体情况,将依据有关规定,通过基金年报、 基金中期报告、基金临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公告、基金投资组合公告等信息披露形式披露。
  3、 基金管理人拟利用各证券经营机构提供的证券分析报告为通乾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提供决策参考, 并按一定标准从中选择多家证券经营机构为通乾证券投资基金提供专用交易席位。
  (二)基金托管人报告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依据签署的《通乾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受理托管基金通乾的全部资产, 对基金投资运作进行了全面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监督。七、基金的财务状况
  (一) 本基金上网定价发行的9.8亿份、向商业保险公司配售的6亿份、网下向一般法人发行的4亿份和发起人认购的2,000万份基金单位共计20亿元, 已于2001年8月29日全部划至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通乾证券投资基金"专户,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资金全部到位。
  (二)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契约的规定,以规定方式披露基金财务状况。
  (三)财务状况如下:
  1、资产负债状况
  截止2001年9月14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2,034,281,720.24
  银行存款 1,116,934,581.72
  股票投资 217,989,262.13
  债券投资 684,677,223.12
  资产估值增值 6,210,949.16
  其它应收款 8,469,704.11
  负债 10,339,066.56
  应付发行费用 1,647,720.00
  应付交易资金 6,976,938.78
  应付管理人报酬 1,320,295.05
  应付托管费 220,049.20
  应付券商佣金 174,063.53
  持有人权益 2,023,942,653.68
  基金单位总额 2,000,000,000.00
  未分配净收益 17,731,704.52
  未实现估值增值 6,210,949.16
  基金资产净值 2,023,942,653.68
  每份基金资产净值 1.0120
  注:
  1)其他应收款包括应收银行利息(包括申购资金利息)8,469,704.11元。
  2) 股票投资以成本计价。
  3)应付发行费用为应付发行协调费、上市推荐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
  4)上述披露的本基金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重要财务事项
  (1)总发行费扣除上网发行费、发行人协调费、信息披露费、上市推荐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上市初费后为 10,671,480.00元,计入本期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总发行费 20,000,000.00
  扣除:上网发行费 2,479,400.00
  发行人协调费 4,850,000.00
  (含材料制作费)
  信息披露费 1,107,720.00
  上市推荐费 700,000.00
  律师费 100,000.00
  会计师费 60,000.00
  上市初费 30,000.00
  开股东户及打印持有人名册费 1,400.00
  计入本期收益 10,671,480.00
  (2)净收益主要是证券买卖差价和银行利息收入(含申购冻结资金利息) 、发行费节余扣除相关费用后的收益。
  (3)未实现估值增值是指基金资产的估值增值。
  估值方法:上市证券以计算日市场平均价为准,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的前一交易日平均价为准。未上市国债及存款以本金加计至估值日止应计利息计算,估值对象为基金拥有的股票、国债和银行存款。
  3、资产净值计算方法:
  资产净值=基金单位总额+未分配净收益+未实现估值增值
  其中:(单位:人民币元)
  基金单位总额 2,000,000,000.00
  未分配净收益 17,731,704.52
  未实现估值增值 6,210,949.16 八、重要事项揭示
  1、基金发起人认购及持有基金单位份额情况为:
  发起人名称 认购的份额(万份) 占基金单位总
   份额的比重(%)
  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00 0.25%
  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500 0.25%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0 0.50%
     合计 2,000 1.00%
  依据基金契约,本基金发起人认购的基金单位,自本基金成立之日起, 一年内不得转让。一年后,在本基金存续期间,基金发起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基金单位总份额的0.5%。
  2、本基金19.8亿份基金单位将于2001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25号文《关于同意通乾证券投资基金设立及通宝证券投资基金上市、扩募并续期的批复》;
  2、通乾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
  3、法律意见书
  4、基金发起人的营业执照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基金招募说明书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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