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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惠裕纯债A(003549)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636255
基金代码 003549
公告日期 2016-11-19
编号 2
标题 浙商惠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信息全文
14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浙商惠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浙商惠裕纯债
基金主代码 00354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11月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浙商惠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浙商惠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6年11月21日
赎回起始日 2016年11月21日
24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
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
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4日常申购业务
3.14申购金额限制
1、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详情请见当地销
售机构公告;
2、本基金目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
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限制,具体规定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24申购费率
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 投资者的申购费用如下:
表1: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 0.80%
100万≤M<300万 0.50%
300万≤M<500万 0.30%
M≥500万 每笔1000元
3.34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最新的申购费率
和赎回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
或收费方式实施日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4日常赎回业务
4.14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
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4.24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见下表:
表 2:本基金的赎回费率
持有期间(Y) 费率
0≤Y<1年 0.10%
1年≤Y<2年 0.05%
Y≥2年 0%
注:1年指365日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100%计入基金财产。
4.34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数量或比
例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4基金销售机构
5.14场外销售机构
5.1.14直销机构
(1)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西路99号万向大厦10楼
电话:021-60350857
传真:021-60350836
联系人:邹钧乐
(2)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网址:http://www.zsfund.com
客服电话:400-067-9908(免长途话费)、021-60359000
5.1.24场外非直销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传真:021-64385308
网址:http://www.1234567.com.cn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业务(代销机构办理基金
的业务范围不同,具体请咨询各代销机构)。 若增加新的直销网点或者新的代销机构,本
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人留意。
5.24场内销售机构

64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
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收益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
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zsfund.com)的本基金《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067-9908(免长途话
费)或021-60359000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等文件。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
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9日
基金信息类型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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