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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债券A/B(161603)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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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6344 | ||||||||
基金代码 | 161603 | ||||||||
公告日期 | 2005-03-28 | ||||||||
编号 | 1 | ||||||||
标题 | 融通行业景气证券投资基金与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之间开放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2005年4月1日开始开放融通行业景气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融通行业景气基金")与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融通通利系列基金",包括融通债券投资基金、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融通蓝筹成长证券投资基金三只成份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 一、开放融通行业景气基金与融通通利系列基金之间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为同时代理销售融通行业景气基金和融通通利系列基金的代销机构网点以及本公司直销网点。 二、基金转换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基金转换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具体的业务办理时间应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三、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1、投资者每次最低转换份额为1000份基金份额; 2、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限制进行调整,最迟于调整生效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四、基金转换费: 1、投资者进行基金转换时,将缴纳转换费和补差费。转换费率为0.2%。 2、如果投资者在认购或申购时选择缴纳前端认购或申购费用,则补差费率累计不超过最高认购(申购)费率与最低认购(申购)费率的差额;如果投资者在认购或申购时选择缴纳后端认购或申购费用,则补差费率为0。 3、如基金转换份额单笔超过500万份,则该笔基金转换的转换费率和补差费率均为0。 4、基金转换费和补差费由转换申请人承担,作为注册登记费和相关的手续费。 五、本公告仅对融通行业景气基金与融通通利系列基金之间开放基金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rtfund.com)查阅更新招募说明书或拨打本公司的热线电话(0755-26948088)查询。 六、本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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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间转换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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