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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鑫利混合C(519653)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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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632449 | ||||||||
基金代码 | 519653 | ||||||||
公告日期 | 2016-11-11 | ||||||||
编号 | 1 | ||||||||
标题 | 银河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 ||||||||
信息全文 |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银河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河鑫利混合 基金主代码 51965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4月2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银河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银河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6年10月31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16年度第一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银河鑫利混合A 银河鑫利混合C 银河鑫利混合I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19652 519653 519646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450 1.0380 1.0044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21,269,815.58 420,545.31 552,906.15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4,253,963.12 84,109.06 110,581.23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32 0.10 0.01 注:根据本基金合同,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费用不同,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6年11月16日 除息日 2016年11月16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6年11月18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1.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16年11月16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实施转换。 2.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6年11月18日由注册登记人划往各销售机构。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16年11月17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6年11月18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2)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的最后一次修改为准,在权益登记日及权益登记日之后的修改对此次分红无效。对于未在权益登记日之前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 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若希望更改分红方式的,请于2016年11月16日前(不含11月16日)到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代销机构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日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以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销售系统办理相关业务的上证所会员单位。 5)其它告知事项 因分红导致的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6)咨询办法: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20-0860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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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收益分配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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