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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信债券增强收益C(291007)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63156
基金代码 291007
公告日期 2009-06-22
编号 1
标题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6 月22 日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1
重要提示
1、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
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480 号文核准。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结算机构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银行”)。
4、本基金自2009 年6 月25 日起至2009 年7 月24 日止(周六、
周日直销网点对个人照常办理业务)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
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其中直销机构是指泰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代销机构是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有关条件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代销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服务
业务的机构。
直销机构包括: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包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中国银
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2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华宝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告中如无特别指明,销售机构即指上述39 家机构。
5、本基金募集对象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
构投资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者。
6、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7、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一个投资人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
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
购。已经持有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人到非原开户机构办理认购的,
不需再次开立基金账户,可凭本公司基金账号到非原开户机构办理账
户登记,然后再认购本基金。
8、销售网点(指代销网点或直销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
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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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合同生效后,注册登记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
机构由本公司担任)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
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9、本公告仅对“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
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9 年6 月22 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0、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
ftfund.com)、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boc. cn)。投资人
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1、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
代销机构咨询。
12、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机构客户,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
服务电话(400-888-5988 或021-38784566)咨询购买事宜。
13、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代码
A 类为290007
C 类为291007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4
3、基金类型
债券型
4、运作方式
契约型 开放式
5、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6、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 元人民币。
7、发售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
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8、销售机构与销售地点
(1)直销机构: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直销网点:上海理财中心、北京理财中
心和公司网站(www.ftfund.com)。
(2)代销机构:
代销机构包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中国银
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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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华宝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销售机构或网点的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的附件。
9、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成立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
之日起不超过3 个月。本基金募集期自2009 年 月 日起至2009 年
月 日,期间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募集期满,若
本基金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本基金将宣布基金合
同生效,但管理人亦可视情况适当延长此期限;若未达到基金合同规
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则本基金将在3 个月的募集期内继续发售。
若3 个月的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
生效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
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 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
人。
10、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
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的,
称为A 类;不收取认购/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
务费的,称为C 类。A 类、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
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基金管理人认为合适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提供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的转换服务。基金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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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类别转换的数量限制、转换费率等事项由基金管理人依法决定并另
行公告。
1)投资人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
申请不允许撤销。
3)通过代销机构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
元(含认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
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5 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 万
元(含认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进行认购,单个基金账户
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 元(含认购费),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
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相关说明。
4)认购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
11、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
理,撤销申请不予接受。
本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按面值发售,投资者
认购采用全额缴款的认购方式。
投投资者在认购A 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认购费,费率按认购金额
递减,具体如下:
认购金额(M) 认购费率
M<50 万 0.6%
50 万≤M<250 万 0.5%
250 万≤M<500 万 0.4%
500 万≤M<1000 万 0.2%
M≥1000 万 每笔1000 元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7
投资者如认购C 类基金份额,则认购费为0。投资者重复认购,
须按每笔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当需要采取比例配售方式
对有效认购金额进行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
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
12、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①认购A 类基金份额时,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②认购C 类基金份额时,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份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
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有效认购资金募集期间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算成基金份
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例如:某投资者认购本基金10 万元A 类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认
购费率为0.60%。并假定该笔认购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100 元。则认
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100,000/(1+0.6
%)=99403.58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100,000 - 99403.58=
596.42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99403.58+100)/1.00=99503.58 份
即:投资者投资10 万元认购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假定该笔认
购募集期间产生利息100 元,在基金合同生效时,投资者账户登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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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99503.58 份。
例如:某投资者认购本基金10 万元C 类基金份额,假定该笔认
购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100 元。则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100,000+100)/1.00=100,100 份
即:投资者投资10 万元认购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假定该笔认购募
集期间产生利息100 元,在基金合同生效时,投资者账户登记有本基
金100,100 份。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次基金的募集,在募集期内面向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同期发
售。
2、本公司直销网点接受认购金额在50,000 元以上(含50,000)
的投资者(不分机构和个人)的认购申请。
3、各代销网点和和直销机构的网站可接受投资者(不分机构和
个人)单笔认购金额在1,000 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 元)的认购申
请。各代销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
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募集期客户可以重复认购本基金。
三、个人客户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中国银行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个人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基金发行日的9:00 至16:00
(周六、周日部分网点只受理个人投资者申请;注:周六、周日为申
请预录入)。
2、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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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
及复印件;
②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③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开户申请表》和《代理 基金公司基
金帐户业务申请书》;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
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2)填妥的《代理 基金申/认购申请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
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该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77)查询。
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管理公司
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基金管理公司确认
后,投资者可在T+2 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开
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
(二)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在本基金的各大代销证券公司适用,
包括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
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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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经纪有限
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
序以各大证券公司基金代销网点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募集期间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另
有规定的除外)。
2、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到营业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资金账户卡;
③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3)投资者填妥并提交《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同时办
理认购手续。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证券公司的说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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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
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三)本公司直销网点(上海、北京理财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
的开户与认购程序(首次认购金额需在5 万元以上)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募集期间的9:30-16:00(周六、
周日不休息,中午不休息)。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账户一:
账户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0120291902580395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2290020294
账户二:
账户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44654-8180-1115952802500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中银大厦支行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4290003791
账户三:
账户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152031305000190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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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5290061008
账户四:
账户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6084-00410000871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3290000510
账户五:
账户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44619 - 04040000090 ( 异地汇往上海时:
0221014040000090)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卢湾支行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5290002211
账户六:
账户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10066577018150011662
开户银行:中国交通银行上海交银大厦支行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1290050852
(2)到直销柜台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已持
有泰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账户的客户无需再次开户):
①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
③投资者任一储蓄账户凭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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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网站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开户及认购时间:基金募集期间(周六、周日不休息),24
小时服务(日终清算时间除外)。
2、开户及认购程序:
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ChinaPay)会员的投资者、中国农业
银行金穗卡持卡人、中国建设银行龙卡持卡人、招商银行借记卡持卡
人等可直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tfund.com),根据提示进行开户;
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立即进行网上自助认购;
请同时参照本公司公布于本公司网站(www.ftfund.com)上的《泰
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和
认购业务。
本公司网上交易咨询电话:400-888-5988 或021-38784566。
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516。
中国农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99。
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33。
招商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5。
3、注意事项:
个人投资者采用网上交易方式进行基金交易时所发生的银联或
银行规定收取的转账费用,除本公司另有规定外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四、机构客户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注意事项
1、一个机构投资者在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只能开设和使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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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
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2、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代销机构指定的基金代销网点认
购,还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通过代销机构认购的单笔最
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 元,通过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
人民币50000 元。如发生比例配售,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
限额的限制。
3、投资者不能直接以现金方式认购。
4、 在直销中心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
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
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在代销网点认购的机构
投资者应指定相应的代销银行活期存款账户或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
帐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
5、直销中心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 号中银大厦42

(一)中国银行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开户及认购时间:
机构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基金发行日9:00 至16:00(具
体办理时间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为准)。
2、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或副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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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的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③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④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⑤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开户申请表》和《代理 基金公司基
金帐户业务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
需填妥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中国银行中国单位卡或中国银行单位活期存款账户;
②《代理 基金申/认购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管理公司
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基金管理公司确认
后,投资者可在T+2 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帐户
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
(二)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在本基金的各大代销证券公司适用,
包括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
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
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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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经纪有限
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
序以各大证券公司基金代销网点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募集期间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另
有规定的除外)。
2、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
金。如果没有,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
基金账户开户。
①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
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
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③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
书(加盖公章);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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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②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
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③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④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机构公章);
⑥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证券公司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
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三)本公司直销网点(上海、北京理财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
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 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募集期间的上午9:00 至下午16:
00(周六、周日不休息,中午不休息)。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以电汇或支票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开
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账户一:
账户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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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100120291902580395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2290020294
账户二:
账户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44654-8180-1115952802500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中银大厦支行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4290003791
账户三:
账户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152031305000190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5290061008
账户四:
账户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6084-00410000871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3290000510
账户五:
账户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44619 - 04040000090 ( 异地汇往上海时:
022101404000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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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卢湾支行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5290002211
账户六:
账户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10066577018150011662
开户银行:中国交通银行上海交银大厦支行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1290050852
(2)到网点柜台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已
持有泰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账户的客户无需再次开户):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
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
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印鉴卡一式三份;
④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
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⑤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⑥填妥的相关基金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基金认购申请
表(加盖预留印鉴章)。
其中④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机构
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
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20
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4、注意事项:
(1)若机构投资者认购申请当日下午4:30 之前,认购资金未
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
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在募集期截止日下午4:30 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销售专户
的;
⑤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机构投资者无效认购的资金将于基金成立后三个工作日内
划往投资者指定账户。
五、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
(1)如果通过合格境外投资者的托管银行办理有关业务,该托管
银行须提供在中国大陆的营业执照或者营业许可证,以及托管协议复
印件,须加盖托管银行公章,进行公证或者律师见证;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的复印件以及相
关投资额度的审批证明,须加盖托管银行公章,并进行公证或者律师
见证;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21
(3)经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基金业务授权
委托书》;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复印件;
(5)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6)指定银行账户信息(银行账号、户名、开户行全称、);
(7)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并加盖公章。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人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
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人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和资金划拨等事项参照境内
机构投资者办理。
六、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金的募集
专户中,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形成的利息(其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
构的记录为准),在本基金成立后折成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
资者所有。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在募集期结束后完成。
七、退款
1、个人及机构投资者认购失败(指投资者的认购申请未得到注
册登记机构过户登记人的确认)时,其认购资金将于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起5 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划出。
2、在募集期结束后,如果本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本基金管理人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22
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
结束后30 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八、基金的验资与成立
本基金募集期满,达到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合同方可生效。
1、募集期截止后,由银行出具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
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
2、销售机构根据注册登记机构确认数据将该基金的有效认购资
金和认购资金在认购期所生利息扣除认购费用后一并划入该基金存
款账户。由该基金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基金存款证明后,基金管理人
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基金财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注
册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3、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
额不少于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人数不少于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
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向中国证
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达到基金合同的备案条件,应当自基金募
集结束后的10 日内聘请验资机构验资,并在收到验资报告后10 日内
依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合同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
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
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款项在募
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23
4、基金管理人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九、基金合同生效成立前的费用处理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
不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十、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1、基金管理人
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 号中银大厦42 层
法定代表人:孟凡利
总经理:高清海
成立时间:2003 年5 月23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3]68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2、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办公及住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 年10 月31 日
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4 年8 月26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伍佰叁拾捌亿叁仟玖佰壹拾陆万贰仟零玖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24

法定代表人:肖 钢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董杰
托管部门联系人:宁敏
电话:010-66594977
传真:010-66594942
3、直销机构
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 号中银大厦4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 号中银大厦42 层
法定代表人:孟凡利
总经理:高清海
成立日期:2003 年5 月 23 日
电话:021-50372168
传真:021-50372269
联系人:张德庆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021-38784566
公司网站:www.ftfund.com
4、代销机构
代销机构包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25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中国
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
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告中如无特别指明,销售机构即指上述39 家机构。
5、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 号中银大厦4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 号中银大厦42 层
法定代表人:孟凡利
总经理:高清海
成立日期:2003 年5 月 23 日
电话:021-50372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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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传真:021-58782437
联系人:韩波
6、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021-51150391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廖海 安冬
联系人:安冬
7、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1604-160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金毅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金毅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 年6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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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本基金各直销机构及代销机构联系方式名录
一、直销机构
投资者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566。
1、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 号中银大厦42 层
邮政编码:200120
电话:021-50372168
传真:021-50372269
联系人:张德庆
2、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广成街4 号306 室
邮政编码:100032
电话:010-66215978
传真:010-66215968
联系人:高海鸥
3、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网址:www.ft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566,400-888-5988
在发售期间,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进行发售相
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直销客户还可以通
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查询汇入资金的到账情况。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28
二、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946
联系人:客户服务中心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田耕
客服电话:95588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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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95533
传真:010-66275654
网址:www.ccb.com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 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传真:021-58408836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联系人:陈洁
网上银行:www.bankcomm.com
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电话:010-58351666
传真:010-83914283
客户服务热线:95568
联系人:董云巍 吴海鹏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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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电话:010-66223584
联系人:王曦
客服电话:010-96169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网址:www.cmbc.com.cn
7、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法兰克纽曼
客户服务电话:95501
传真:0755-82080386
联系电话:0755-22166316
联系人:姜聃
网上银行:www.sdb.com.cn
8、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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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立哲
客户服务电话:400-6699-999
传真:0755-25878316
联系电话:0755-25859591
联系人:霍兆龙
网上银行:www.18ebank.com
9、公司名称: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大厦19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大厦1901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客服热线:4006198888
传真:010-85252655
联系电话:010-85252656
联系人:赵明
公司网址:www.mszq.com
10、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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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26层
11、1(518035)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
(100007)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联系电话: (010)84183389
联系人:黄静
网址:www.guodu.com
11、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3号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张志军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电子邮箱:wangzq@bhzq.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12、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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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28号
办公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2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服电话:9553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传真: 0531-81283900
电话: 0531-81283938
联系人: 傅咏梅
公司网址:www.qlzq.com.cn
1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胡长生
电话:010-66568047
联系人:李洋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4、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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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联系人:魏明
网址:www.csc108.com
15、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客户咨询电话:0532-96577
传真:0532-85022026
联系电话:0532-85022026
联系人:丁韶燕
网址:www.zxwt.com.cn
16、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客户服务电话: 0471-4961259
传真:0471-4930707
电话:0471-4913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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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常向东
网址:www.cnht.com.cn
17、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客服电话:400-666-1618
联系电话:0351-8686703
传真:0351-8686619
联系人:张治国
网址: www.i168.com.cn
1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588888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网址:www.ecitic.om
19、江海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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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传真:0451-82269286
联系电话0451-82269280
联系人:葛新
网址:www.jhzq.com.cn
20、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15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1501室
法定代表人:马金声
客服电话:4006989898
传真电话010-68083602
联系电话:010-68083601
联系人:戴荻
公司网址www.xsdzq.cn
2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29 层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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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 号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1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联系人:芮敏祺
网址:www.gtja.com
2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电话:021-63411064
传真:021-63410456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021-962503
网址:www.htsec.com
2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 号2 号楼22-29 层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电话:021-63325888-3108
传真:021-63326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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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吴宇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6
网址:www.dfzq.com.cn
2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248
传真:025-84579763
联系人:张小波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68
网址: www.htsc.com.cn
25、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长江路88 号国信大厦18、19 楼
办公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长江路88 号
法定代表人:钱凯法
电话:025-84784782
传真:025-84784741
联系人:舒萌菲
网址:www.thope.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918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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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27、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九江路111 号
法定代表人:蒋元真
联系人:谢秀峰
电话:021-65076608-557
传真:021-65217206
网址:http://www.962518.com
2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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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95565
传真:0755-82943100
联系电话:0755-82943511
联系人:黄健
公司网址: http://www.newone.com.cn/
29、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
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
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联系人:齐晓燕
公司网址: http://www.guosen.com.cn/
30、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34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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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传真:0755-82825550
联系电话:0755-82825555
联系人:余江
公司网址: http://www.guosen.com.cn/
31、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55
传真:0755-82493943
联系电话:0755-82492000
联系人:盛宗凌
公司网址: http://www.lhzq.com
32、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传真:0755-82433794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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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400-8866338
联系人:袁月
公司网址: http://www.pingan.com/
33、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19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19楼
法定代表人:杨小阳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传真:0755- 82026590
联系电话:0755-82026688
联系人:刘权
公司网址: http://www.cjis.cn/
34、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中山二路18号广东电信广场36-37层
办公地址: 广州市中山二路18号广东电信广场36-37层
法定代表人:李舫金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33
传真:020-87692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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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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