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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收益增长混合(519003)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62563
基金代码 519003
公告日期 2009-06-10
编号 2
标题 关于开通海富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与旗下其他基金之间部分转换业务的公告
信息全文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09年6月15日起,开通海富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海富通领先成长股票"或"本基金")与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海富通精选混合")、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海富通收益增长混合")、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海富通股票")、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和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海富通货币")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开通从海富通领先成长股票转换成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以下简称"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C类")的基金转换业务,但暂不开通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以下简称"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A类")与海富通领先成长股票之间的转换以及从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C类转换成本基金的业务。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
  一、适用投资人范围
  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已持有上述任一只基金基金份额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二、基金转换费用
  对于每个基金账户,在每个会计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公司旗下海富通精选混合、海富通收益增长混合、海富通股票、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与本基金的转换业务,按以下费率执行:
转换情况 适用费率 计入转出基金资产的比率
第一次转换 0.1% 0.025%
第二次转换起 0.3% 0.075%
  转换情况适用费率计入转出基金资产的比率
  第一次转换0.1%0.025%
  第二次转换起0.3%0.075%
  从本基金转换成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C类时,转换费率适用本基金的赎回费率;
  从本基金转换成海富通货币时,转换费率适用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海富通货币转换成本基金时,转换费率适用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三、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单笔基金转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某笔基金转换将导致其在该销售机构所持有的剩余基金份额低于1000份的,应申请一并转换。
  四、可办理转换业务的本基金销售机构
  投资人可通过场外销售渠道办理本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公司直销中心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经纪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投资人也可通过场内销售渠道办理本基金的转换业务,场内销售渠道的相关信息可通过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五、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09年3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
  3、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公司旗下管理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垂询相关事宜。
  4、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6月10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间转换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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