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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土创新新兴产业混合(001753)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623146
基金代码 001753
公告日期 2016-10-25
编号 2
标题 红土创新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信息全文 红土创新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于2015
年7月13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625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
年9月23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
投资本基金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
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
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
市场,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获得基金投资
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政府政
策变化等因素带来的行业风险以及行业股票整体表现可能较差的风险, 基金投资回
报可能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的风险,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
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
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以及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
等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 其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
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
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
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
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
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2016年第2期)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22日, 其中投资
组合报告与基金业绩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30日。 有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20日对本招募说明书
(2016年第2期)进行了复核。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1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
局综合办公楼A栋 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6层
设立日期:2014年6月18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邵钢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许可[2014]562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
的其他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股东为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联系人:叶序炮
电话:0755-33011866
传真:0755-33011855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公司董事会成员:
邵钢先生,董事长,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总公司计划开发部
科员,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高级投资经理,香港深业投资公司总经理,深圳市创新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兼投资决策委员会常任委员、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总经理。现任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长。
李守宇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职称,历任河南大学教师,赛格国际
信托投资公司经理,深圳市高新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深圳市创新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基金管理总部副总经理、投资发展总部总经理、风险控制委员会秘书
长、项目管理总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董
事会秘书,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曹泉伟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清华大学教授,历任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商学
院金融系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教授、副院长。 现任红土
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晓东先生,独立董事,大学学历,律师,历任丹东纺织专科学校教师,丹东市涉
外律师事务所律师,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博合律
师事务所合伙人,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合伙人。曾任中国证监会发审委专职委员。
现任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杰生先生,独立董事,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审计员、副主任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红土创
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公司监事:
乔旭东先生,执行监事,博士,副教授,历任西安交通大学讲师、副教授,深圳市创
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委秘书长助理、研究中心总经理。现任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执行监事。
刘晓东,职工监事,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
总监,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现任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
稽核部总监、职工监事。
公司未设立监事会。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邵钢先生,董事长(代行总经理职务),简历同上。
张洗尘先生,督察长,本科学历,曾任新疆奎屯市外贸公司总经理、书记,兵团外
经贸委处长,新疆新天集团公司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新疆大明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疆代表处副主任。现任红土创新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阮菲女士,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曾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经纪
业务部基金部经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副总监,深圳市启元财富管理
顾问有限公司市场总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决策委员会成员、财富管
理总监。 现任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杨兵先生,副总经理,本科学历,曾任华泰证券电脑部业务经理,深圳经济特区证
券公司交易管理总部副总经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总监,平安大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总经理。 现任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侯世霞女士,历任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汽车行业研究员;日信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化工行业首席分析师、证券投资部投资经理、投资部总经理助理、公司投资
决策委员会委员。 现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5、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
邵钢先生:公司董事长(代行总经理职务)、董事;
杨兵先生:公司副总经理;
侯世霞女士:本基金基金经理;
丁硕先生:公司基金经理;
徐雄晖先生:公司公募基金团队成员。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
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
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
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
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
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
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
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
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
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
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
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承
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
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 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
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
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
律行为;
24、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5、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
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运作办法》,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
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以下《基金法》、《运作办法》禁止的行为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
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交易;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
场秩序;
(11)故意损害基金投资者及其他同业机构、人员的合法权益;
(12)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3)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4)信息披露不真实,有误导、欺诈成分;
(15)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五)基金经理的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
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被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
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
资计划等信息,不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是指公司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操作程序
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公司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制定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 公司管理
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
1、公司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 内部控制涵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
并包括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 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
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 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的设置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
财产、自有资产与其他资产的运作相互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设置的各部门、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
益,以合理的成本控制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经营理念、内控文化、公司治理结构、组
织结构和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公司坚守诚信原则,树立内控优先的思想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
防范意识,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
司规章制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公司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确定公司董事会、监事和督察长的职责权限;明确董
事会的组成结构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专门设计了防
范与股东方利益输送的机制和实施细则,严禁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
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人利益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公司依照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设置运作高效又互相制衡的内部组织架构,
各部门授权分工明确,操作相互独立。
公司建立了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人员具
备和保持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2)风险评估
公司定期和不定期对风险和内部控制进行评估,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的风险管
理,并根据市场环境、新的金融工具和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适时改进。
(3)控制体系
① 内部控制机制
公司依据自身经营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控防线,涵盖决
策、执行、监督三个层面。
决策层面:由董事会及下设专门委员会构成,专事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受托投资
等重大事项的决策;
执行层面:由经理层及下设的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和
公司各部门组成,负责落实决策层制定的战略部署;
监督层面:由督察长和稽核监察部门等组成,承担监督和管理职责,确保公司经
营管理、受托投资、员工行为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② 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部门规章等部分组成。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受托资产与公司资产、不同受托资产之间独立
运作,分别核算。
公司建立了科学的岗位分离制度,明确划分各岗位职责,重要岗位不得有人员的
重叠。 重要业务部门和岗位应进行物理隔离。
公司建立了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
监督制衡。
公司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紧急应变制度,建立了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
公司建立了明确的授权制度,并将其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
(4)控制活动
控制活动主要包括投资管理业务控制、运营管理业务控制、销售业务控制、信息
披露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监察稽核控制等。
公司要求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按照经营管理和受托投资的
性质、特点,严格制定各项制度、规章、操作流程和岗位手册,明确揭示不同业务可能
存在的风险点并采取控制措施。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8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
银行,总部设在北京。 本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39),
于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2015年末,本集团资产总额18.35万亿元,较上年增长9.59%;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
10.49万亿元,增长10.67%;客户存款总额13.67万亿元,增长5.96%。 净利润2,289亿元,
增长0.28%;营业收入6,052亿元,增长6.09%,其中,利息净收入增长4.65%,手续费及佣
金净收入增长4.62%。平均资产回报率1.3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27%,成本收入
比26.98%,资本充足率15.39%,主要财务指标领先同业。
物理与电子渠道协同发展。 营业网点“三综合”建设取得新进展,综合性网点数
量达1.45万个,综合营销团队2.15万个,综合柜员占比达到88%。启动深圳等8家分行物
理渠道全面转型创新试点,智慧网点、旗舰型、综合型和轻型网点建设有序推进。电子
银行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凸显,电子银行和自助渠道账务性交易量占比达95.58%,较上
年提升7.55个百分点;同时推广账号支付、手机支付、跨行付、龙卡云支付、快捷付等五
种在线支付方式,成功实现绝大多数主要快捷支付业务的全行集中处理。
转型业务快速增长。 信用卡累计发卡量8,074万张,消费交易额2.22万亿元,多项
核心指标继续保持同业领先。金融资产1,000万以上的私人银行客户数量增长23.08%,
客户金融资产总量增长32.94%。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累计承销5,316亿元,承销额
市场领先。资产托管业务规模7.17万亿元,增长67.36%;托管证券投资基金数量和新增
只数均为市场第一。人民币国际清算网络建设再获突破,继伦敦之后,再获任瑞士、智
利人民币清算行资格;上海自贸区、新疆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区主要业务指标居同业首
位。
2015年,本集团先后获得国内外各类荣誉总计122项,并独家荣获美国《环球金
融》杂志“中国最佳银行” 、香港《财资》杂志“中国最佳银行”及香港《企业财资》杂
志“中国最佳银行”等大奖。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杂志2015年“世界银行品牌1000
强”中,以一级资本总额位列全球第二;在美国《福布斯》杂志2015年度全球企业2000
强中位列第二。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
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跨境托管
运营处、监督稽核处等10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
员工220余人。 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
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信贷
部、总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总行个人
银行业务部、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和内部审
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
银行总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
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建筑经济部、信
贷二部、信贷部、信贷管理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并在总行集团客户部和中国
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
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
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
“以客户为中心” 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
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 经
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
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
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 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 截至
2016年一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584只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
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 中国建设银行自2009年至今连
续六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
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
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
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
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 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
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
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
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
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
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
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
利用自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 ,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
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
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 在日常为基金投资
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
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况进行
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
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
运作的合法合规性和投资独立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
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1号前海深港合作区
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 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邵钢
联系人:蒋治军
电话:0755-33011983
传真:8 8 0755-33011877
客服热线:400-060-3333
公司网址:www.htcxfund.com
公司网上交易平台:https://trade.htcxfund.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王琳
联系电话:010-66275654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联系人:林源
电话:010-8 89936329
客服电话:95558
传真:010-8 89936329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联系人:蔡允革
电话:010-63636388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8号国际企业大厦 C8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王晓江
电话:010-83574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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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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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吴慧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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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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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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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腾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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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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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玉婷
电话:021-33388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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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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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谢璇
联系人:陈德富
电话:021-38565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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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9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天天基金网(www.1234567.com.cn)
(1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20613600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好买基金网(www.ehowbuy.com)
(1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法定代表人:李晓涛
联系人:吴强
电话:05718-88911818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同花顺基金销售网(www.5ifund.com)
(13)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8 33227950
客服:4006-788-887
网址:众禄基金网(www.zlfund.cn)、基金买卖网(www.jjmmw.com)
(14)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08号北美广场B座12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方成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15)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5楼
法定代表人:鲍东华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16)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尹旭航
电话:010-63081000
客服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17)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16号东方科技大厦1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科兴科学园B3单元7楼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联系人:张烨
联系电话:0755-66892301
客服电话:400-950-0888
网址:www.jfz.com
(18)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郭轶凡
联系电话:4000-766-123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19)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号东方纯一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张缘
联系电话:021-20324154
客服电话:021-20324154
网址:http://www.dtfortune.com/
(20)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路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李孟军
联系电话:020-89629066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21)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黄浦区延安东路一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王哲宇
联系电话:4006-433-389
客服电话:4006-433-389
网址:www.lingxianfund.com
(22)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5号锦昌大厦一楼金观诚财富
办公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 438号金诚大厦3F
法定代表人:徐黎云
联系人:孙成岩
联系电话:0571-88337717
客服电话:400-068-0058
网址:www.jincheng-fund.com
(23)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中关村金融大厦十层1008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王奕人
联系电话:400-893-6885
客服电话:400-893-6885
网址:www.qianjing.com
(24)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
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田厦金牛广场A座36楼、37楼
法定代表人:顾敏
联系人:林瑶
客服电话:400-999-8800
网址: http://www.webank.com/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
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1号前海深港合作区
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邵钢
联系人:范大鹏
电话:0755-33011896
传真:0755-33011877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
注册、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海珠中大科技综合楼601室
负责人:黄添顺
经办律师:欧阳兵
电话:020-84115022
传真:020-84113152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首席合伙人: 杨绍信
经办注册会计师: 薛竞、曹阳
电话:021-23235654
传真:021-23238800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红土创新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混合型。
本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和对新兴产业的投资管理,拓展大类资产配置空间,
在精选新兴产业中个股的基础上适度集中投资,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投资者谋求
资本的长期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
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
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
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等)、衍生
工具(权证、股指期货等)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
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投资于债券、
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现金、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100%, 其中权证投资比例不得超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任何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三)投资策略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基于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宏观及市场分析方法,确定投资组合中股票、债
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 在资产配置中,本基金主要考虑:
1、宏观经济走势:主要通过对GDP8增速、工业增加值、物价水平、利率等宏观经
济指标的分析,判断实体经济在经济周期中所处的位置;
2、国家战略导向:主要通过对国家中期经济发展战略导向和行业政策,寻找未来
有望持续高成长的产业方向;
3、中观行业盈利:主要通过对同一行业主导发展要素,历史盈利水平的纵向比较
以及不同行业之间盈利水平的横向比较, 判断行业所处的景气阶段与行业未来盈利
趋势;
4、市场估值与流动性:紧密跟踪国内外市场整体估值变化,货币供应量增速变化
及其对市场整体资金供求的可能影响。
<二>股票投资策略
(1) 对新兴产业的界定:《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
中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定义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 对经济社会
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
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 参考国家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选择标准,本基金对新兴产业
的范围进行了界定,本基金所指的新兴产业包括但不限于节能环保、互联网技术、传
媒、通信、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行业,以及其他运
用新商业模式或技术实现变革的行业。
由于新兴产业是一个与时俱进动态更新的概念,在不同的经济发展时期,新兴产
业的产业构成会发生很大的变化。 本基金将根据经济发展状况、产业结构升级、各类
技术发展以及国家的相关政策等因素动态调整新兴产业的范畴。
(2)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行业配置, 首先是基于以上对新兴产业的定义确定属于新兴产业的行
业,并且,随着技术和经济的发展动态调整新兴产业的范围。 本基金将研究社会发展
趋势、经济发展趋势、科学技术发展趋势、消费者需求变化趋势,根据行业景气状况,
新兴技术、新兴生产模式以及新兴商业模式等的成熟度,在充分考虑估值的原则下,
实现不同行业的资产配置。重点配置于那些核心技术和模式适宜于大规模生产、产品
符合市场趋势变化、具有较强带动作用、得到国家政策支持并且估值合理的子行业。
(3)个股精选策略
本基金将选取归属于新兴产业的公司发行的股票构建新兴产业股票库。 在新兴
产业股票库中,本基金将优选预期成长性较好的公司的股票进行投资。本基金所指的
预期成长性较好的公司是指满足基金管理人以下分析标准的公司。
1)公司所在行业景气度较高且具有可持续性
受宏观经济、技术进步、产业政策、社会习惯、下游行业景气度等因素影响,公司
所在行业景气度较高且具有可持续性,从而导致行业整体成长性较高。本基金主要通
过持续跟踪行业数据,密切关注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规划动态,深入进行上、下游产业
链调研,适时对新兴产业各子行业景气度变化情况进行研判。
2)公司所在行业竞争格局良好
公司所在行业竞争格局良好,具体体现在市场竞争有序且进入壁垒较高。在行业
中,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有助于行业龙头公司的快速成长。 受品牌、技术、资金、资质
等因素影响,不同行业的进入壁垒存在差异,进入壁垒较高且行业成长空间较大的行
业通常可以获得较快的成长和较大的市值增长空间。 本基金主要通过密切跟踪当前
行业进入者的数量、行业内各公司的竞争策略及各公司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份额来
判断公司所处行业竞争格局的变化,重点投资于行业竞争格局良好、处于行业龙头地
位的优势公司。
3)公司管理层素质较高
公司管理层素质同样影响公司的成长性。本基金将通过对以下因素的综合分析,
对公司管理层素质进行评判,从中选择管理层素质较高的公司。
①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已建立起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激励与利益分配机制设置合理,内部奖惩分
明,升迁有序。
②公司长期愿景与企业文化
公司长期愿景清晰,企业文化积极向上,能够激励公司不断向前发展。
③公司管理团队
公司管理团队稳定、团结、敬业、专业、诚实并充满激情,能够带领公司员工较好
贯彻执行公司战略,并能够有效利用公司资源、控制成本、开拓新业务及发挥自身优
势,以带领公司不断成长。
④公司研发能力
公司研发能力位居行业前列,能够根据市场需求变化不断对原有产品、原有服务
等进行改进,或者不断开发新产品、新服务等,以保持或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
⑤公司营销能力
公司已建立起适合产品或服务特点的营销网络,销售能力较强,可以不断开拓新
市场、保持或提高市场占有率。
(4)估值水平分析
本基金将根据上市公司的行业特性及公司本身的特点, 选择合适的股票估值方
法。 可供选择的估值方法包括市盈率法(P/E)、市净率法(P/B)、市盈率-长期成长
法(PEG)、 企业价值/销售收入 (EV/SALES)、 企业价值/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法
(EV/EBITDA)、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FCFF,FCFE)或股利贴现模型(DDM)等。
通过估值水平分析,基金管理人力争发掘出价值被低估或估值合理的股票。
(5)股票组合的构建与调整
在估值分析的基础上,本基金将建立投资组合。 当行业或公司的基本面、股票的
估值水平出现较大变化时,本基金将对股票组合适时进行调整。
<三>新股申购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审慎原则下参与一级市场新股与增发新股的申购。 通过研究首次发
行股票及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基本面因素,分析新股内在价值、市场溢价率、中签率
和申购机会成本等综合评估申购收益率, 从而制定相应的申购策略以及择时卖出策
略。
<四>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采取稳健的投资管理方式,获得与风险相匹配的投资收益,以
实现在一定程度上规避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保证基金资产的流动性。 本基金通
过分析未来市场利率趋势及市场信用环境变化方向,综合考虑不同券种收益率水平、
信用风险、流动性等因素,构造债券投资组合。在实际的投资运作中,本基金将运用久
期控制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类别选择策略、个券选择策略等多种策略,获取债券市
场的长期稳定收益。
<五>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是以权证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 配以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
合理估值水平,以主动式的科学投资管理为手段,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
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追求基金资产稳定的当期收益。
<六>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
控的前提下,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 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管理特殊情况
下的流动性风险,如预期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
(四)投资决策依据
本基金管理人将主要依据下述因素决定基金资产配置和具体证券的买卖: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及其对债券市场的影响;
(3)国家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以及证券市场政策;
(4)发债公司财务状况、行业处境、经济和市场需求状况及其当前市场价格;
(5)货币市场、资本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及未来走势。
(五)投资决策流程
1.基金经理根据研究分析报告制定资产配置方案。
研究部策略分析师在广泛参考和利用公司内、外部的研究成果,了解国家宏观经
济政策基础上定期或不定期地撰写宏观、策略分析报告;基金经理根据研究部的分析
报告和研究报告制定资产配置方案。
2.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决定基金资产配置方案
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 对研究部部和基金经理提供的月度投
资计划、资产配置方案进行讨论,明确资产配置构成和最新变化,并最终确定总体投
资方案。
3.基金经理制定具体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方案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基金总体投资计划,对宏观经济、行业发展
和个券做出判断,完善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方案,构建和优化投资组合,并具体实施
下达交易指令。 对于超出权限范围的投资,基金经理应按照公司权限审批流程,提交
主管投资领导或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
4.交易执行
交易部根据基金经理下达的交易指令制定交易策略,完成具体证券品种的交易。
5.风险管理委员会及监察稽核部提出风险控制建议
风险管理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 提出风险防范措
施,监察稽核部对计划的执行进行日常监督和实时风险控制。
6.基金经理对组合进行调整
根据证券市场变化、基金申购、赎回现金流情况,结合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各种风
险的监控和评估结果,基金经理对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7. 本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市场环境变化
和实际需要调整上述投资流程。
(六)8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8+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40%。
若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或有更加适合的业绩比较基
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及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调整本基金
的业绩比较基准。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须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八)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收益风险特征的基金。
(九)8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等权益类证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
(2)任何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持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3)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
值的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
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
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
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
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 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 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
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 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40%;
(1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1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
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在任何交
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在任何
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个交易日基
金资产净值的20%;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
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规定;
(16) 本基金持有的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17)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
(18)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与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托管协议中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 根据比例进
行投资。 基金管理人应制定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
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
(1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因证券或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
进行调整。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
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期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
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投资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 以变更后的规定为
准。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
限制。
(十一)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或者从事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优先原
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
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
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
限制。
(十二)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所投资证券项下权利的原则及方法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本基金独立行使所投资证券项下得权利,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行使所投资证券项下权利时应
遵守以下原则:
1、不参与所投资公司的经营管理;
2、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有利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十三)基金的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十四)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
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
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6年9月30日,本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98,828,433.40 63.31
其中:股票 98,828,433.40 63.31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0,000,000.00 12.81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7,071,211.03 23.75
8 其他资产 201,091.67 0.13
1.28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B 采矿业 7,944,436.00 9.15
C 制造业 70,229,910.76 53.47
E 建筑业 9,399,641.64 4.06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232,728.00 2.46
K 房地产业 5,309,759.00 4.04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711,958.00 2.06
合计 98,828,433.40 75.24
1.3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0328 兰太实业 695,600 9,334,952.00 7.11
2 600110 诺德股份 596,200 6,009,696.00 4.58
3 300011 鼎汉技术 274,684 5,353,591.16 4.08
4 000498 山东路桥 774,600 5,329,248.00 4.06
5 002305 南国置业 913,900 5,309,759.00 4.04
6 002185 华天科技 329,552 4,422,587.84 3.37
7 601699 潞安环能 508,164 4,070,393.64 3.10
8 000937 冀中能源 639,700 3,991,728.00 3.04
9 300124 汇川技术 210,736 3,985,017.76 3.03
10 000983 西山煤电 412,600 3,952,708.00 3.01
1.48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债券投资。
1.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债券投资。
1.6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1.7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贵金属投资。
1.8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权证投资。
1.98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9.18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1.9.28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1.108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10.18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 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管理
特殊情下的流动性风险,如预期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
1.10.28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1.10.38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1.11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18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92,158.18
4 应收利息 8,636.60
5 应收申购款 296.89
9 合计 201,091.67
1.11.28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1.38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1.11.4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七、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
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0160701-20160930) 1.73% 0.72% 2.40% 0.48% -0.67% 0.24%
今年以来
(20160101-20160930) -12.60% 2.82% -7.14% 2.30% -5.46% 0.5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1.90% 0.81% 0.17% 1.09% -12.07% -0.28%
八、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费、会计师费、律师费和公证
费);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
定,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
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1.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
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
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
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 计算
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
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
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
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3、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
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8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
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
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九、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 2016年4月16日公布的《红
土创新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
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 主要更新的内容如
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有关财务数据和
基金业绩的截止日期。
2、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3、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4、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5、对“十一、基金的投资”的投资组合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6、对“十二、基金的业绩”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7、 在“二十四、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部分,披露了 20168年3月23日至2016年9月
22日期间涉及本基金的公告。
8、新增了“二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的相关内容。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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