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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证券健康产业混合(002938)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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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614695 | ||||||||
基金代码 | 002938 | ||||||||
公告日期 | 2016-10-10 | ||||||||
编号 | 1 | ||||||||
标题 | 中银证券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银证券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银证券健康产业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293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9月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和《中银证券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中银证券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16年10月12日 赎回起始日 2016年10月12日 27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 申购、赎回时除外。 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 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投资人在基金 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 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7日常申购业务 3.17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的,每个基金账户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 各代销机 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者通过直销柜台申 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3.27申购费率 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 1.50% 100万≤M<300万 1.00% 300万≤M<500万 0.80% 500万≤M 按笔收取,1000元/笔 注:(1)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机构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 率。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2)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37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 效,申购款项本金将退回投资人账户。 2)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 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 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若申购不成功或无 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3)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申请。 申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 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47日常赎回业务 4.17赎回份额限制 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 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各销售机构 对赎回限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27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天 1.50% 7天≤Y<30天 0.75% 30天≤Y<1年 0.50% 1年≤Y<2年 0.30% 2年≤Y 0% 注: 其中,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自登记机构确认之日开始计算。 1年为365天,2年为730 天,以此类推。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少于307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 基金份额长于307日但少于37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 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长于37个月但少于67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 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长于67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 基金财产。 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7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申购的 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2)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 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将赎 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遇到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 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顺延至上述情形消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 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银行账户。 67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名称: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直销柜台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110号7层(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钱卫 电话:010-66229357,010-66229296 传真:010-66578971 6.27代销机构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户服务电话:7 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5)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各营业部 注册地址:7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人代表:7钱卫 客服电话:7 021-61195566,400-620-8888(免长途通话费) (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10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变化、增加、减少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 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 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 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略有差异,具 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7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2016年10月12日起,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各销售机构及指定网点 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基金开放日(上海证券交易 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敬请投资者留意。 8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 基 金管理人必须在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 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 细阅读刊登在2016年7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的《中银证券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 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中银证券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银证券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4)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基金网站(www.bocifunds.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 021-61195566或400-620-8888(免长途通话费用)选择6公募基金业务进行相关咨询。 (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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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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