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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银慧财宝货币A(000542)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614629
基金代码 000542
公告日期 2016-10-10
编号 1
标题 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第2号)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4年1月20日经中国证监会[2014]110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4 年2月27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会因为货币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购买本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低风险、高流动性、预期收益稳健的基金产品,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债券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8月2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6年0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2388号3幢528室
3、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9层
4、法定代表人:胡友联
5、成立时间:2013年8月30日
6、注册资本:3亿元
7、电话:(021)60232799
8、联系人:敖玲
9、股权结构: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114号文批准,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90%股权;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
(二)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胡友联先生,董事长,复旦大学经济学专业本科毕业,会计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财会处副处长,中国建设银行财会部财务处处长,中国建设银行计划财务部综合处处长、计划处处长,中国建设银行中山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上海银行浦东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上海银行行长助理,上海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现任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施红敏先生,董事,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技术经济专业毕业,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建设银行计划财务部财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综合处兼政策制度处副处长(主持工作),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财务组副处长(主持工作),中国建设银行计划财务部政策制度处高级经理,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一支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会计结算处高级经理,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上海银行首席财务官,现任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首席财务官、党委委员,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
李永飞先生,董事兼总经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经济学博士。历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银河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徐筱凤女士,独立董事,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获得金融学学士学位;1992获得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1985年至今任教复旦大学经济学院,从事财务审计教学30多年;曾兼职复旦大学主管经济学院主办的学术期刊主编及编辑部主任;现兼职院长助理,分管经费预算及收支审核管理工作。晏小江先生,独立董事,毕业于上海理工大学,获系统工程硕士学位。现任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建行上海分行部门副总经理;建新银行(香港)执行董事、副行长;建行南非分行行长;建行香港分行行长;建银国际(香港)行政总裁;香港大新银行执行董事,大新银行(中国)行长。
李德峰先生,独立董事,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博士。历任山东省菏泽地区林业局办公室秘书,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任教,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研究生导师;中央财经大学民泰金融研究所副所长;中国证券业协会教材编写与命题委员会委员、培训委员会委员。
2、监事会成员
董建红,监事,硕士研究生,西安理工大学管理工程专业。历任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处、财务处科员、副科长、科长,一拖股份公司财务部部长、总会计师,中国一拖集团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兼任中国一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洛阳银行董事。现任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
顾文,职工监事,硕士研究生,英国曼彻斯特大学法学院国际商法专业,英国英格兰及威尔士法律学院研究生,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曾供职于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现于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任职,并兼任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李永飞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王素文先生,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上海财经大学硕士。历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总部项目经理、投资银行总部执行副总经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执行总经理。
汪天光先生,督察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历任湖北省政府接待办公室科员、副主任科员;,中国银监会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浦银金融租赁公司副总裁,横琴华通金融租赁公司总裁。
4、基金经理
楼昕宇先生,硕士研究生;曾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负责IPO项目承做,2013年8月加入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交易员职务,现任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上银慧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银慧盈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投资采取集体决策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如下:
王素文先生(副总经理、投资总监);
赵治烨先生(投资研究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楼昕宇(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无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39),于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2015年末,本集团资产总额18.35万亿元,较上年增长9.59%;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10.49万亿元,增长10.67%;客户存款总额13.67万亿元,增长5.96%。净利润2,289亿元,增长0.28%;营业收入6,052亿元,增长6.09%,其中,利息净收入增长4.65%,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长4.62%。平均资产回报率1.3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27%,成本收入比26.98%,资本充足率15.39%,主要财务指标领先同业。
物理与电子渠道协同发展。营业网点“三综合”建设取得新进展,综合性网点数量达1.45万个,综合营销团队2.15万个,综合柜员占比达到88%。启动深圳等8家分行物理渠道全面转型创新试点,智慧网点、旗舰型、综合型和轻型网点建设有序推进。电子银行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凸显,电子银行和自助渠道账务性交易量占比达95.58%,较上年提升7.55个百分点;同时推广账号支付、手机支付、跨行付、龙卡云支付、快捷付等五种在线支付方式,成功实现绝大多数主要快捷支付业务的全行集中处理。
转型业务快速增长。信用卡累计发卡量8,074万张,消费交易额2.22万亿元,多项核心指标继续保持同业领先。金融资产1,000万以上的私人银行客户数量增长23.08%,客户金融资产总量增长32.94%。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累计承销5,316亿元,承销额市场领先。资产托管业务规模7.17万亿元,增长67.36%;托管证券投资基金数量和新增只数均为市场第一。人民币国际清算网络建设再获突破,继伦敦之后,再获任瑞士、智利人民币清算行资格;上海自贸区、新疆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区主要业务指标居同业首位。
2015年,本集团先后获得国内外各类荣誉总计122项,并独家荣获美国《环球金融》杂志“中国最佳银行”、香港《财资》杂志“中国最佳银行”及香港《企业财资》杂志“中国最佳银行”等大奖。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杂志2015年“世界银行品牌1000强”中,以一级资本总额位列全球第二;在美国《福布斯》杂志2015年度全球企业2000强中位列第二。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跨境托管运营处、监督稽核处等10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22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信贷部、总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建筑经济部、信贷二部、信贷部、信贷管理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并在总行集团客户部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6年一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584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自2009年至今连续六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和投资独立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9层
电话:(021)60232701
传真:(021)60232794
客服电话:(021)60231999
联系人:敖玲
网址:www.boscam.com.cn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010)66275654
传真:(010)66275654
联系人:王琳
客服电话: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2)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电话:(021)68475888
传真:(021)68476111
联系人:胡佳
客服电话:95594
公司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3)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 213号久事商务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 213号久事商务大厦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53519888
联系人:许曼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 话:010-85156398
传 真: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 www.csc108.com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 万建华
电 话:021-38676666
传 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 www.gtja.com
(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 话:021-23219000
传 真:021-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 www.htsec.com.cn
(7)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楼
法定代表人: 李梅
电 话:021-33389888
传 真:021-33388224
联系人:黄莹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8)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 话:021-20613999
传 真:021-68596919
联系人:张茹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 www.ehowbuy.com
(9)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 话:028-86690057
传 真:028-86690126
联系人:刘婧漪
网址:www.gjzq.com.cn

(1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11)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电 话:0755-23953913
传 真:0755-83217421
联系人:吴川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12)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一号楼B区4楼A50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386号文广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电话:021-22267943
传真:021-22268089
联系人:朱真卿
客服电话:4009282266
网址:www.dtfunds.com
(13)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5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9层
电话:(021)60232799
传真:(021)60232779
客服电话:(021)60231999
联系人:刘雪峰
网址:www.boscam.com.cn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720号国际航运金融大厦8楼B座
负责人:许海霞
电话:(021)50366223
传真:(021)50366733
联系人:孙贤
经办律师:屠勰、周锋、孙贤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二座8楼
办公地址: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二座8楼
法定代表人:姚建华
电话:(010)85085000
联系人:黄小熠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国蓓、黄小熠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确保基金资产的高流动性,追求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并为投资人提供暂时的流动性储备。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包括:
1、现金;
2、通知存款;
3、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短期融资券;
4、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
5、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6、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债券回购;
7、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
8、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中央银行票据;
9、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策略将结合货币市场利率预测和现金需求安排,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获取较高的收益。
1、平均剩余期限和组合期限结构策略
货币市场利率预测是进行货币市场投资的基础,本基金将建立利率分析系统,对货币市场利率走势进行预测,动态跟踪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央行货币政策及公开市场操作、市场资金面供需关系变化,以此为根据确定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预测货币市场利率上升时,适当缩短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规避利率风险;预测利率水平下降时,适当延长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获取利率下降带来的回报。本基金的平均剩余期限控制在120天以内。同时,本基金将结合货币市场收益率曲线变动趋势进行利率期限结构管理,确定合理的组合期限结构分布方式,合理确定不同期限品种的配置比例。
2、资产配置策略
在实际操作中,本基金将主要依据各短期金融工具细分市场的规模、流动性、收益性及信用风险环境等,寻找相对投资价值更高的品种,建立动态规划模型,确定不同资产配置比例和同类资产的基于不同利率期限结构的配置比例,具体确定国债、金融债、短期融资债券、央行票据、回购及现金等资产的占比。
3、滚动投资策略
根据具体投资品种的市场特性,采用持续滚动投资的方法,以提高基金资产的整体持续的变现能力。如,对N天期回购协议进行适量配置,提高基金资产的流动性。
4、正回购策略
本基金将在准确预测资金面环境的基础上,择机通过正回购方式设置杠杆,为客户博取较好的收益,除发生巨额赎回情形外,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将流动性要求作为首务,在资金面出现波动时,应提前反应,缩减杠杆至安全水平。
5、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首先考虑安全性因素,优先选择央票、短期国债等高信用等级的债券品种以规避违约风险。在具体的券种选择上,基金管理人将在正确拟合收益率曲线的基础上,找出收益率出现明显偏高的券种,若仅因市场波动原因所导致的收益率高于公允水平,则该券种价格属于相对低估,本基金将对此类低估品种进行重点关注,同时,本基金选择收益率曲线上定价相对低估的期限段进行投资,在相对价值较高的期限段内寻找相对价值较高的的短期债券品种。
6、流动性管理策略
本基金会紧密关注申购/赎回现金流情况、季节性资金流动、日历效应等,建立组合流动性预警指标,实现对基金资产的结构化管理。在满足基金投资人申购、赎回的资金需求前提下,通过基金资产安排(包括现金库存、资产变现、剩余期限管理或以其他措施),确保基金资产的整体变现能力。
7、收益率曲线分析策略
根据收益率曲线的变化趋势,采取相应的投资管理策略。货币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反映当时短期利率水平之间的关系,反映市场对较短期限经济状况的判断及对未来短期经济走势的预期。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将变陡峭时,买入期限相对较短的货币资产卖出期限相对较长的货币资产;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将变平坦时,则买入期限相对较长的货币资产卖出期限相对较短的货币资产。
(二)投资决策程序
公司基金的投资决策实行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负责基金投资决策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总经理、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投资研究部经理和基金经理等组成。投资决策流程如下:
1、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基金资产配置等重大投资决策形成决议并下达给基金经理。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作为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执行委员负责决议的督促落实;
2、基金经理根据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要求,结合股票池及有关研究报告,负责制定具体的投资组合方案;
3、根据有限授权原则,基金经理在授权范围内的投资组合方案可直接进入执行程序;超出基金经理授权权限但在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授权权限范围内的,经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进入执行程序;超出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授权权限的,须经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后方可进入执行程序;
4、投资研究部、运营部基于一套数量化系统,对基金的投资组合进行日常性的风险测量与绩效评估;定期向总经理、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风险测评报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通知存款是一种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具有存期灵活、存取方便的特征,同时可获得高于活期存款利息的收益。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具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特征。根据基金的投资标的、投资目标及流动性特征,本基金选取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法律法规或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或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或者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履行适当程序后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在每个交易日的平均剩余期限控制在120天以内,属于低风险、高流动性、预期收益稳健的基金产品。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本基金可以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07 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6年6月30日,报告期自2016年4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19,726,514,527.64 48.07
其中:债券 19,726,514,527.64 48.07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733,594,053.44 9.10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97,961,429.99 0.73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7,396,534,153.64 42.39
4 其他资产 178,515,042.72 0.44
5 合计 41,035,157,777.44 100.00

2、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11.64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4,046,015,392.33 10.94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03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106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86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超过120天。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的情况。

(2)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30天以内 27.72 10.94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2 30天(含)—60天 6.44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3 60天(含)—90天 20.24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4 90天(含)—180天 32.39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5 180天(含)—397天(含) 23.73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合计 110.51 10.94

4、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4,228,591,311.26 11.44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228,591,311.26 11.44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2,883,387,201.13 7.80
6 中期票据 - -
7 同业存单 12,614,536,015.25 34.12
8 其他 - -
9 合计 19,726,514,527.64 53.36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 -

5、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摊余成本
(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60304 16进出04 12,000,000 1,197,967,129.81 3.24
2 150416 15农发16 6,100,000 610,058,497.56 1.65
3 160209 16国开09 6,000,000 598,755,696.05 1.62
4 111610181 16兴业CD181 5,000,000 500,000,000.00 1.35
5 111619024 16恒丰银行CD024 4,000,000 395,281,942.03 1.07
6 111690817 16重庆银行CD008 4,000,000 395,054,100.99 1.07
7 150215 15国开15 3,500,000 350,000,627.07 0.95
8 160211 16国开11 3,500,000 349,771,681.30 0.95
9 111611187 16平安CD187 3,500,000 345,830,421.32 0.94
10 120406 12农发06 3,000,000 302,836,890.61 0.82

6、“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0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0551%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001%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175%


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本基金不采用市场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和票据的市价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2)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存在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3)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4)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166,053,101.51
4 应收申购款 12,437,624.09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24,317.12
7 其他 -
8 合计 178,515,042.72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上银慧财宝货币A
阶段 份额净值收益率① 份额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02月27日)-2014年12月31日 4.0675% 0.0020% 1.1392% 0.0000% 2.9283% 0.0020%
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3.8893% 0.0039% 1.3500% 0.0000% 2.5393% 0.0039%
2016年1月1日-2016年6月30日 1.2710% 0.0007% 0.6732% 0.0000% 0.5978% 0.0007%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02月27日)-2016年6月30日 9.4891% 0.0036% 3.1623% 0.0000% 6.3268% 0.0036%

2、上银慧财宝货币B
阶段 份额净值收益率① 份额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02月27日)-2014年12月31日 4.2781% 0.0020% 1.1392% 0.0000% 3.1389% 0.0020%
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4.1390% 0.0039% 1.3500% 0.0000% 2.7890% 0.0039%
2016年1月1日-2016年6月30日 1.3921% 0.0007% 0.6732% 0.0000% 0.7189% 0.0007%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02月27日)-2016年6月30日 10.1058% 0.0036% 3.1623% 0.0000% 6.9435% 0.0036%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4年2月27日-2016年6月30日)
1、上银慧财宝货币A


2、上银慧财宝货币B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2月27日,本基金建仓期自2014年2月27日至2014年8月26日,建仓期结束时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2、本基金收益分配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3月20日按月结转,自2014年3月21日起按日结转。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基金的登记结算费用;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对于由B类降级为A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类基金份额的费率。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对于由A类升级为B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B类基金份额的费率。两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注册登记机构,由注册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我公司结合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的运行情况,对其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说明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相关内容。
二、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三、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四、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中代销机构相关信息。
五、在“十、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相关信息。
六、更新“十一、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的相关信息。
七、在“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披露了本期已刊登的公告内容。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日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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