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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土创新改革红利混合(00225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612023
基金代码 002250
公告日期 2016-09-27
编号 1
标题 红土创新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信息全文



 重 要 提 示

 红土创新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11月30日证监许可【2015】2778号文核准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政府政策变化等因素带来的行业风险以及行业股票整体表现可能较差的风险,基金投资回报可能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的风险,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以及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等。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2016年第1期)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25日, 其中投资组合报告与基金业绩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1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6层

 设立日期:2014年6月18日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公司股东为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陈文正

 电话:0755-33011866

 传真:0755-33011855

 联系人:叶序炮

 (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设13个部门,分别为综合管理部,监察稽核部,投资部,专户投资部,新三板投资部,研究部,交易部,基金事务部,信息技术部,渠道销售部,市场部,产品开发部,客户服务部。此外,公司还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管理2只公募基金。

 (三)主要人员情况

 1、公司董事会成员

 陈文正先生,董事长,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高级经理,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江苏区域负责人。现任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投委会秘书长,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邵钢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总公司计划开发部科员,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高级投资经理,香港深业投资公司总经理,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兼投资决策委员会常任委员。现任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守宇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职称,历任河南大学教师,赛格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经理,深圳市高新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基金管理总部副总经理、投资发展总部总经理、风险控制委员会秘书长、项目管理总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曹泉伟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清华大学教授,历任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商学院金融系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教授、副院长。现任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晓东先生,独立董事,大学学历,律师,历任丹东纺织专科学校教师,丹东市涉外律师事务所律师,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博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合伙人。曾任中国证监会发审委专职委员。现任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杰生先生,独立董事,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员、副主任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公司监事:

 乔旭东先生,执行监事,博士,副教授,历任西安交通大学讲师、副教授,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委秘书长助理、研究中心副总经理。现任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监事。

 刘晓东,职工监事,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监,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现任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职工监事。

 公司未设立监事会。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邵钢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张洗尘先生,督察长,本科学士,曾任新疆奎屯市外贸公司总经理、书记,兵团外经贸委处长,新疆新天集团公司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新疆大明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疆代表处副主任。现任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阮菲女士,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曾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经纪业务部基金部经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副总监,深圳市启元财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市场总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决策委员会成员、财富管理总监。现任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杨兵先生,副总经理,本科学士,曾任华泰证券电脑部业务经理,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交易管理总部副总经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总监,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总经理。现任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丁硕,工商管理硕士。先后在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凯投资公司工作;历任阳光保险集团交易主管、研究员、投资经理,东莞证券资产管理分公司权益投资负责人、投资经理。现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

 邵钢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

 杨兵先生:公司副总经理;

 丁硕先生:本基金基金经理;

 侯世霞女士:公司基金经理。

 徐雄晖先生:公司公募基金团队成员。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银行” )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成立时间:1987 年 4 月 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467.873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1987]14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4]125 号

 联系人:中信银行资产托管部

 联系电话: 010-89936330

 传真:010-85230024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陈文正

 联系人:蒋治军

 联系电话:0755-33011983

 传真电话:0755-33011877

 客户服务电话:400-060-3333

 电子邮箱:service@htcxfund.com

 网址:www.htcxfund.com

 2、代销机构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联系人:林源

 电话:010- 89936329

 客服电话:95558

 传真:010- 89936329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王琳

 电话:010-66275654

 客服电话:95533

 传真:010-66275654

 网址:www.ccb.com

 (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联系人:蔡允革

 电话:010-63636388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腾艳

 电话:010-84683893

 客服电话:0755-83478806

 网址:www.cs.ecitic.com

 (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王晓江

 电话:010-83574077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6)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青岛市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7)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 李梅

 联系人: 李玉婷

 电话:021-33388229

 客服电话: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8)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信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洪诚

 电话:0755-23953913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http://www.citicsf.com/

 (9)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9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9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天天基金网(www.1234567.com.cn)

 (1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法定代表人:李晓涛

 联系人:吴强

 电话:0571 -88911818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同花顺基金销售网(www.5ifund.com)

 (11)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 33227950

 客服:4006-788-887

 网址:众禄基金网(www.zlfund.cn)、基金买卖网(www.jjmmw.com)

 (12)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08号北美广场B座12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方成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1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20613600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好买基金网(www.ehowbuy.com)

 (1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 张志刚

 联系人:尹旭航

 电话:010-63081000

 客服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15)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16号东方科技大厦1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科兴科学园B3单元7楼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联系人:张烨

 联系电话:0755-66892301

 客服电话:400-950-0888

 网址:www.jfz.com

 (16)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谢璇

 联系人:陈德富

 电话:021-38565781

 客服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17)名称: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5楼

 法定代表人:鲍东华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18)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法定代表人: 陈柏青

 联系人:郭轶凡

 联系电话:4000-766-123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19)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号东方纯一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张缘

 联系电话:021-20324154

 客服电话:021-20324154

 网址:http://www.dtfortune.com/

 (20)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路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 肖雯

 联系人:李孟军

 联系电话:020-89629066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21)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 上海黄浦区延安东路一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 陈继武

 联系人:王哲宇

 联系电话:4006-433-389

 客服电话:4006-433-389

 网址:www.lingxianfund.com

 (22)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5号锦昌大厦一楼金观诚财富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 43 号金诚大厦3F

 法定代表人:徐黎云

 联系人:孙成岩

 联系电话:0571-88337717

 客服电话:400-068-0058

 网址:www.jincheng-fund.com

 (23)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中关村金融大厦十层1008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王奕人

 联系电话:400-893-6885

 客服电话:400-893-6885

 网址:www.qianjing.com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有关代销机构,以基金管理人的最新业务公告为准。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陈文正

 电话:0755-33011896

 传真:0755-33011855

 联系人:范大鹏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

 注册、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海珠中大科技综合楼601室

 负责人:黄添顺

 经办律师:欧阳兵

 电话:020-84115022

 传真:020-84113152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首席合伙人: 杨绍信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曹阳

 电话:021-23235654

 传真:021-23238800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红土创新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混合型。

 本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六、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将对经济和资本市场产生深远影响,改革红利的释放有望带来超额投资收益。本基金主要投资受益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行业股票,包括受益于国企制度改革、资源要素价格改革、人口制度、户籍制度、土地制度、医药卫生体制、生态文明制度、国防等领域改革的相关行业上市公司,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长期回报。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投资于改革红利主题相关证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三)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结合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形势等因素对各个行业及上市公司的影响以及核心股票资产的估值水平,综合分析证券市场的走势,主动判断市场时机,通过稳健的资产配置,合理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类别上的投资比例,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投资组合的风险、提高收益。

 2、改革红利主题的界定

 改革红利是指由制度变革或体制机制创新为全社会各领域的发展带来的收益,通过改革不断释放出的制度红利可以促进经济社会更好的发展,在人口红利、资源红利逐渐衰竭的背景下,改革是当下中国最大的红利。在不断深化改革的过程中,企业将能够从多方面提升竞争力,改善盈利能力。

 本基金所界定的改革红利主题的相关证券是指:直接受益于改革红利的优质证券;或随着改革的全面深化和红利释放,核心竞争力和盈利水平显著提升的证券。其相关的行业主要包括:受益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资产注入、整体上市、兼并收购、股权激励、引入战略投资人等方式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革的行业;受益于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改革的行业;受益于金融市场体系改革、金融创新等的银行、保险、券商、互联网金融、供应链金融等行业;受益于人口制度、户籍制度、土地制度、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行业;受益于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行业;受益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国防军工、民参军相关的电子、通信、汽车等行业;受益于文化体制改革的行业。

 本基金根据申银万国行业分类标准,研究各类行业受益于改革红利的程度,选择直接受益于改革红利、或在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下盈利水平长期显著提升的行业。在基于申银万国行业分类标准选择的改革红利相关行业基础上,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国家经济政策、经济周期、各行业的相对估值水平和行业竞争格局等因素,进行股票资产在各行业间的配置。

 3、个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坚持“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策略,致力于选择最大程度受益于改革红利、经营效率持续改善,具有竞争力、未来成长空间大的上市公司,同时结合定量分析和多种价值评估方法进行多角度投资价值分析。

 (1)定性选取具备竞争力优势的上市公司

 本基金定性分析的因素包括:a、改革受益的程度;b、公司所处行业地位;c、公司的治理结构等。

 (2)定量分析

 本基金对按上述步骤定性筛选出来的股票,进一步进行定量分析。本基金采取的指标包括:市值排名、净资产收益率、净资产与市值比率(B/P)、每股盈利/每股市价(E/P)、年现金流/市值(C/P)、销售收入/市值(S/P)、主营业务收入复合增长率、每股收益复合增长率等。

 (3)股票价值评估

 针对股票所属产业特点的不同,本基金将采取不同的股票估值模型,在综合考虑股票历史的、国内的、国际相对的估值水平的基础上,对企业进行相对价值评估,甄选相对价值低估的个股作为本基金的投资对象。

 (4)股票备选库

 本基金的备选股票库主要参照以上三个步骤,由各个行业中选择出的最大程度受益于改革红利、经营效率持续改善,具有竞争力、未来成长空间大的上市公司中对应价值相对低估的股票所组成。

 4、债券投资组合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将以优化流动性管理、分散投资风险为主要目标,同时根据需要进行积极操作,以提高基金收益。本基金将主要采取以下积极管理策略:

 (1)久期调整策略

 根据对市场利率水平的预期,在预期利率下降时,提高组合久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在预期利率上升时,降低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跌的风险。

 (2)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

 在久期确定的基础上,根据对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的预测,采用子弹型策略、哑铃型策略或梯形策略,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配置,以从长、中、短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

 (3)债券类属配置策略

 根据国债、金融债、公司债、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不同类属债券之间的相对投资价值分析,增持价值被相对低估的类属债券,减持价值被相对高估的类属债券,借以取得较高收益。其中,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基金将加强对公司债、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新品种的投资,主要通过信用风险、内含选择权的价值分析和管理,获取超额收益。

 5、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以权证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配以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以主动式的科学投资管理为手段,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追求基金资产稳定的当期收益。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7、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管理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预期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

 (四)投资决策依据

 本基金管理人将主要依据下述因素决定基金资产配置和具体证券的买卖: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及其对债券市场的影响;

 (3)国家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以及证券市场政策;

 (4)发债公司财务状况、行业处境、经济和市场需求状况及其当前市场价格;

 (5)货币市场、资本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及未来走势。

 (五)投资决策流程

 1.基金经理根据研究分析报告制定资产配置方案。

 研究部策略分析师在广泛参考和利用公司内、外部的研究成果,了解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基础上定期或不定期地撰写宏观、策略分析报告;基金经理根据研究部的分析报告和研究报告制定资产配置方案。

 2.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决定基金资产配置方案

 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对研究部和基金经理提供的月度投资计划、资产配置方案进行讨论,明确资产配置构成和最新变化,并最终确定总体投资方案。

 3.基金经理制定具体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方案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基金总体投资计划,对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和个券做出判断,完善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方案,构建和优化投资组合,并具体实施下达交易指令。对于超出权限范围的投资,基金经理应按照公司权限审批流程,提交主管投资领导或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

 4.交易执行

 交易部根据基金经理下达的交易指令制定交易策略,完成具体证券品种的交易。

 5.风险管理委员会及监察稽核部提出风险控制建议

 风险管理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提出风险防范措施,监察稽核部对计划的执行进行日常监督和实时风险控制。

 6.基金经理对组合进行调整

 根据证券市场变化、基金申购、赎回现金流情况,结合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各种风险的监控和评估结果,基金经理对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7.本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调整上述投资流程。

 (六)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40%。

 若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或有更加适合的业绩比较基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及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须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七)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收益风险特征的基金。

 (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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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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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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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1.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1.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1.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贵金属投资。

 1.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权证投资。

 1.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1.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管理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预期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

 1.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1.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辑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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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1.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七、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红土创新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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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费、会计师费、律师费和公证费);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1.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3、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费率,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九、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 2016年12月31日公布的《红土创新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有关财务数据和基金业绩的截止日期。

 2、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3、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4、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5、对“六、基金的募集”内容进行了更新。

 6、新增了“七、基金合同的生效”的相关内容。

 7、对“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内容进行了更新。

 8、新增了“九、基金的投资”的投资组合报告的相关内容。

 9、新增了“十、基金的业绩”的相关内容。

 10、 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的事项”部分,披露了 2016 年1月26日至2016年7月 25日期间涉及本基金的公告。

 11、新增了“二十三、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的相关内容。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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