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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信先行策略混合(290002)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6096
基金代码 290002
公告日期 2005-02-04
编号 2
标题 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信息全文 2005年第1号
一、重要提示
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2004年5月10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69号文批准公开发行。
本基金根据原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申请募集,基金合同于2004 年6 月28日正式生效。基金托管人及注册登记机构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说明:本摘要自摘自《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05年第1号)。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基金与业绩表现的数据截止日为2004 年12 月31日,其它内容截止日为2005年1月上旬。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为准。投资者欲了解更详细的资料,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的公司网站(www.ftfund.com)查阅全文,或致电021-38784566和本基金管理人直接联系。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本情况
基金管理人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2层
成立日期:2003 年5 月8 日
法定代表人:朱崇利
总经理:高清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 号中银大厦42 层
电话:021-50372168
传真:021-50372197
联系人:王惠玲
发展沿革: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First-Trust Fund Management Co.,Ltd.)是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联合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于2002 年9 月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批准正式筹建,2003 年5 月8 日获准开业,是国内实施“好人举手制”以来第一家以信托投资公司为主发起人而发起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
(二)注册资本、股权结构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 亿元人民币。其中,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出资4500 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45%;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3000 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30%;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出资2500 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25%。
(三)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朱崇利先生,董事长,EMBA,高级经济师;现任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组副书记、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东峰先生,副董事长,大学本科,经济师;曾任香港博腾国际投资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李建国先生,董事,硕士;曾任青岛市计委投资处处长,现任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相开进先生,董事,大学本科,律师;现任山东省(鲁信)产权交易中心总经理。
张中秋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现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香港华建国际金融投资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
刘学涌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曾任华泰财产保险公司总经理。
刘俊海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研究生院法学系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消费者协会理事。
(2)监事会成员
牟东明先生,监事长,高级经济师;现任青岛国信实业公司研究发展部经理。
唐宁先生,监事,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桑维英女士,监事,硕士;现任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政总监。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高清海先生,总经理,博士生;曾任新加坡鲁信(亚洲)投资公司董事、济南百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山东省国际信托公司投资银行业务部经理。
吴胜光先生,督察长,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
2、基金管理小组成员
管文浩先生,基金经理。1966 年5 月出生,武汉大学经济学硕士。8 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中国国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北京世华国际金融信息有限公司投资研究部经理;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宏观经济、金融行业和基金研究员;国信证券投资研究中心市场策略和基金研究员.
郝兵先生,基金经理助理。1976 年12 月出生,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6年国内证券行业从业经验。曾任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基金经理。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名单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构成如下:
高清海先生,公司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
宋耀鼎先生,公司投资总监。
管文浩先生,总经理助理,研究总监,泰信先行策略基金基金经理。
张翎先生,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泰信天天收益基金基金经理。
张净女士,研究发展部副总经理。
另外,督察长、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列席会议。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托管人
本基金的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基本概况如下: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 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 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成立时间: 1992 年8 月18 日
注册资本: 82.17 亿元人民币
电话:010-68560675
联系人:张建春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 号中银大厦4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 号中银大厦42 层
法定代表人:朱崇利
总经理:高清海
成立日期:2003 年5 月8 日
电话:021-50372168
传真:021-50372269
联系人:沈斌
2、代销机构:中国光大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 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成立时间:1992 年8 月
电话:010-68561041
传真:010-68561260,010-68561290
联系人:刘静
客服电话:95595
网上银行:www.cebbank.com/www.95595.com.cn
3、代销机构:交通银行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 号
法定代表人: 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联系人:王玮
4、代销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 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569400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联系人:芮敏祺
5、代销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4125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
6、代销机构: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 号
法定代表人:周济谱
电话:010-65186758
传真:010-65186621
联系人:权唐
7、代销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
法定代表人:陈云贤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联系人:肖中梅
8、代销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99 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 0591-7541467
传真: 0591-7546058
联系人:潘峰
9、代销机构: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 号华通大厦B 座10 层
电话:010-68431166
客户服务电话:010-68431166-8010
联系人:文晓波
公司网站:www.bjzq.com.cn
10、代销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720 号20 楼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客户服务号:962506
电话:62568800-3019
联系人:盛云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11、代销机构: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882、721
客户咨询电话:025-84579897
联系人:张雪瑾、袁红彬
12、代销机构: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克龄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24、25 层
电话:0755-26936388
咨询电话:0755-26936207
联系人:姚文强
特别说明:根据中国证监会基金部通知[2005]1 号文《关于暂停闽发、汉唐证券公司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通知》要求,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05 年1 月27 日暂停办理汉唐证券公司提交的申购业务。详情请见2005 年1 月2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的《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办理汉唐证券公司提交的申购业务的公告》
13、代销机构: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黄兴中路63 号中山国际大厦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938
联系人:杜颖灏
14、代销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湖贝路1030 号海龙王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864818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15、代销机构: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888
传真: 010-66268532
联系人:赵荣春、郭京华
16、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6 号中国人寿大厦
法定代表人:席春迎
电话:010-66423515
传真:010-85252655
联系人:张新铜
17、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282 号8686708
法定代表人:吴晋安
电话:0351-8686868
传真:0351-8686709
联系人:邹连星、刘文康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予以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注册登记机构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 号中银大厦4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 号中银大厦42 层
法定代表人:朱崇利
总经理:高清海
成立日期:2003 年5 月8 日
电话:021-50372168
传真:021-50372269
联系人:沈斌
(三)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14 层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021-51150391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廖海王道富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昌路5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11 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61238888
传真:021-61238800
联系人:许康纬
经办注册会计师:牟磊 陈玲
五、基金的名称
基金名称: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泰信先行策略
六、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运用多层次先行策略,灵活配置各类资产,追求收益的长期稳定增长;提前发现和介入价值被市场低估的价值成长股票,在其价值回归过程中获取超额收益。
八、基金的投资方向
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包括可转债)等。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区别于其他基金的主要特点,是先行策略的运用。先行策略,是对国际流行的均值反转策略在中国市场的改良应用,在投资操作中注意运用股价波动的均值反转规律,强调“先行价值发现、提前控制风险”,简单讲,就是在市场取得一致认识之前,超前发现和介入价值被低估的行业和个股,并在市场存在下跌风险时,通过资产配置比例的调整,提前控制下跌风险。
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以先行策略为核心,实行自上而下三个层次的资产配置。债券投资部分主要运用久期调整、收益率曲线配置、类别配置、无风险套利和融资杠杆等策略。
(一)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政治形势、政策趋势和宏观经济形势;
3、货币政策、利率趋势;
4、行业和上市公司基本面;
5、证券市场发展趋势。
(二)决策和操作程序
本基金参与投资决策和操作程序的机构和部门包括: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部、研究部、金融工程部。具体程序如下:
1、金融工程部提出投资基准建议,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2、金融工程部借助于外部专业机构建立个股、债券历史数据库,并初选出符合投资基准的股票/债券,构建“证券备选库”;
3、研究部与投资部联合对个股、债券深入调研,精选股票/债券;
4、基金经理构造基金组合计划;
5、金融工程部对投资组合计划进行风险收益分析,提出修正意见;研究部策略分析师通过宏观、中观分析,对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提出意见;
6、投资决策委员会最后确定投资组合方案;
7、基金经理实施投资组合方案;
8、金融工程部对投资组合进行跟踪评估,定期或随时向基金经理、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供基金投资组合风险评估报告并提出风险控制建议;
9、基金经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实际需要调整投资组合,但调整投资组合应按授权权限和批准程序进行。
(三)投资组合管理的方法和标准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灵活调整股票、债券和现金的投资比例。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组合投资的基本范围为:股票资产30%-95%,债券资产0%-6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5%。其中,股票投资的重点为由本基金先行策略选股系统挑选出的,兼具价值成长特征和价值回归潜能的股票。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65%*新华富时A600 指数+ 35%*新华富时中国国债指数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风险适度的基金品种,其长期平均的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债券基金,低于纯股票基金。
十二、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已于2005 年1 月19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截至2004 年12 月31 日基金资产组合

资产类别 资产金额(元) 占总资产的比例
股票 340,405,405.91 59.88%
债券 138,288,245.41 24.33%
银行存款及清算备付金合计 87,600,302.64 15.41%
其他资产 2,143,873.40 0.38%
资产总值 568,437,827.36 100.00%

(二)截至2004 年12 月31 日基金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分类 市值(元) 占资产净值比例
B采掘业 21,942,899.00 4.01%
C制造业 111,090,545.84 20.31%
C0食品、饮料 6,526,017.19 1.19%
C1纺织、服装、皮毛 16,026,966.38 2.93%
C3造纸、印刷 49,034,766.58 8.96%
C4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15,694,843.59 2.87%
C6金属、非金属 13,961,167.00 2.55%
C7机械、设备、仪表 742,983.10 0.14%
C8医药、生物制品 9,103,802.00 1.66%
D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5,609,357.05 8.34%
F交通运输、仓储业 131,048,615.26 23.95%
H批发和零售贸易 12,493,547.96 2.28%
I金融、保险业 16,549,007.60 3.03%
L传播与文化产业 1,671,433.20 0.31%
金额合计: 340,405,405.91 62.22%

(三)截至2004 年12 月31 日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市值(元) 占资产净值比例 数量(股)
1 600018 上港集箱 32,768,316.48 5.99% 2,150,152.00
2 000488 晨鸣纸业 32,557,647.68 5.95% 3,037,094.00
3 600009 上海机场 28,758,905.34 5.26% 1,889,547.00
4 000022 深赤湾A 19,911,890.43 3.64% 841,229.00
5 600028 中国石化 19,289,076.00 3.53% 4,424,100.00
6 600900 长江电力 18,733,432.59 3.42% 2,131,221.00
7 600642 申能股份 17,629,884.20 3.22% 2,631,326.00
8 600029 南方航空 16,191,474.00 2.96% 3,037,800.00
9 000726 鲁泰A 16,026,966.38 2.93% 1,672,961.00
10 600016 民生银行 15,979,537.60 2.92% 2,937,415.00

(四)截至2004 年12 月31 日基金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类别 市值(元) 占资产净值的比例
1 国家债券投资 41,359,615.20 7.56%
2 央行票据投资 0.00 0.00%
3 企业债券投资 0.00 0.00%
4 金融债券投资 80,050,000.00 14.63%
5 可转换债投资 16,878,630.21 3.09%
共计 债券投资合计 138,288,245.41 25.28%

(五)截至2004 年12 月31 日基金前五名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市值(元) 占资产净值比例 数量(张)
1 040401 04农发01 50,035,000.00 9.15% 500,000.00
2 010010 20国债10 41,359,615.20 7.56% 426,960.00
3 040210 04国开10 30,015,000.00 5.49% 300,000.00
4 110036 招行转债 6,314,197.80 1.15% 63,060.00
5 125488 晨鸣转债 4,847,040.00 0.89% 44,000.00

1、本基金的估值方式:
本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证券采用公告内容截止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收盘价计价,已发行未上市股票采用成本法计价。银行间债券按成本计价。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
3、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4、其他资产包括:

序号 其他资产 金额(元)
1 深圳结算保证金 413,898.54
2 应收利息 1,531,185.58
3 应收申购款 119,485.00
4 待摊费用 79,304.28
5 合计 2,143,873.40

5、报告期末不存在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七)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2004年10月1日--2004年12月31日

序号 项目 份额(份)
1 期初基金份额 666,121,477.31
2 加:期间总申购份额 21,848,933.02
3 减:期间总赎回份额 107,192,799.36
4 期末基金份额 580,777,610.97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4 年6 月28 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04 年12 月31 日)的投资业绩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阶段 净值增 净值增长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准收益率标
② 率③ 准差④
过去1个月 -2.74% 0.54% -4.11% 0.62% 1.37% -0.08%
过去3个月 -3.24% 0.73% -6.35% 0.81% 3.11% -0.08%
过去6个月 -5.64% 0.80% -5.49% 0.91% -0.15% -0.11%
基金合同生效至今 -5.80% 0.80% -5.18% 0.91% -0.62% -0.11%

十四、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动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H=E×1.5%÷当年天数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2)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2)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其它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1)基金信息披露费用;(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3)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4)证券交易费用;(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基金合同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按申购金额采用差别费率,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费率表如下:

单笔申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申购费率
100万以下 1.5%
100万(含)-1000万 1.2%
1000万(含)以上 1%

申购费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不向投资者收取。
2、赎回费
赎回费率随基金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费率分为四档。持有期限的起始日为基金权益登记日。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90天以内(含第90天) 1.0%
90天-365天(含第365天) 0.5%
365天-730天(含第730天) 0.25%
730天以上 0%

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75%用于支付销售代理费用和注册登记费用等相关手续费,25%归基金资产。
3、申购、赎回费率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许可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最新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公开说明书中列示。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将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前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用管理办法》、《证券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内容与格式>》、《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基金基金合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成立后的投资经营情况,对2004年5月20日公告的《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内容进行了必要的补充和更新。
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结构及内容的调整。增加了“基金的业绩”、“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两部分内容,删除了“基金的发起”、“基金的设立募集”、“基金成立”等与首次募集有关的特定内容,保留了“第七节,基金的非交易及转托管”。
2、在“重要提示”中增加了基金募集申请的核准文件和核准日期,明确了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3、依据《基金法》的有关规定,重新规范了一些提法。在本更新招募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将“基金契约”改为“基金合同”、“基金单位”改为“基金份额”、将“基金持有人”、“基金单位持有人”改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人大会”改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督察员”改为“督察长”等等。
  4、编制的参照法律由“《暂行办法》、《试点办法》”改为“《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销售管理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5、第一节“绪言”和第二节“释义”部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了调整。补充了国家最近颁发的法律法规,增加了“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销售管理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释义,删除了“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发起人”等释义,将“公开说明书”、“设立募集期”分别修改为“更新招募说明书”、“募集期”。
  6、第三节“基金管理人”部分,在部门设置中将原“市场发展部”变更为“营销策划部、理财顾问部”。根据《基金法》的规定增加了基金管理人的职责,新增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情况介绍。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部分并入第十八节“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7、第四节“基金托管人”部分,增加了有关基金托管人托管业务经营情况、基金托管人主要人员情况的说明以及托管人对管理人动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的内容,对基金托管人的有关业务和财务数据进行了更新。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和义务部分并入第十八节“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8、第五节“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上述代销机构的增加事宜均已公告。并且对其他代销机构的概况也进行了相应的更新。部分销售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和联系人或其它情况略有变动,请仔细阅读相关章节。
  9、第六节“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部分,根据有关规定对开放日及开放时间的问题进行了必要的补充说明。新增“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将“本基金的申购费与赎回费”的内容并入第十三节“基金的费用和税收”。
  10、第八节“基金的投资部分”,将“‘三、投资策略’(四)投资组合管理有方法和标准”中的“股票资产30%-70%,债券资产20%-65%,现金资产不低于5%”修改为“股票资产30%-95,债券资产0%-6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5%”,删除“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上限可以提高到95%。”
  “四、业绩比较基准”中新增对选择业绩比较基准的简单说明;
  将“五、投资限制”中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合理期限内进行调整”修改为“基金管理人应在十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在“2、禁止行为”中根据《基金法》增加“承销证券”、“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管理人有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修订为“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期内承销的证券。”
  将第主项中的“所投资证券产生权利”修改为“股东权利”;
  最后,新增第七项“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引自2004年第四季度报告的有关内容。
  11、第九节“基金的业绩”是新增部分,列明了本基金自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该部分内容均按规定格式要求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12、第十节“基金的财产”部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更新为:
  (一)本基金的基金资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得将基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资产。
  (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财产。
  (三)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他清算财产。
  (四)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13、第十二节“基金的收益分配”部分,将收益分配原则中的“如果投资者没有明示选择,则视为选择再投资方式”修改为“如果投资者没有明示选择,则视为选择现金方式分配。”
  14、第十三节“基金的费用与税收”部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将基金费用分“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和“与基金分光仪有关的费用”两类进行说明。将“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90%用于支付销售代理费用和注册登记费用等相关手续费,10%归基金资产”修改为“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75%用于支付销售代理费用和注册登记费用等相关手续费,25%归基金资产。”将“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契约许可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最新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公开说明书中列示。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将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15、第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部分,将“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经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可以更换。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在5个工作日内公告。”修改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经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同意后可以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后的两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同时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16、第十五节“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根据《基金法》和《信息披露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内容上的更新和格式上的规范,对各项信息披露的具体披露进行了更新。增加了信息披露的形式、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将“发行公告”、“中期报告”、“基金投资组合公告”和“公开说明书”修改为“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和“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临时信息披露统一为事件发生后两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同时列示了公告并需要报告的事项
  17、第十七节“基金的终止与清算”部分,将“存续期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60个工作日达不到100人”修改为“存续期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60个工作日达不到200人”。
  18、第十八节“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部分的文字内容均摘自根据《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修改而成的《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更详细的内容可参见2004年11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的修改本基金契约的相关公告。
  19、由于本基金托管协议尚未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修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第十必节“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中仍然和原文件相关文字内容保持一致,此次更新时暂未作修改。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五年二月四日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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