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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证裕利定开债发起式(003179)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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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609455 | ||||||||
基金代码 | 003179 | ||||||||
公告日期 | 2016-09-21 | ||||||||
编号 | 1 | ||||||||
标题 | 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 ||||||||
信息全文 |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山证裕利 基金主代码 00317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8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山 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山 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6年9月22日 赎回起始日 2016年9月22日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首次购买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0元,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1.00元;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本基金目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限制,具体规定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的申购费用如下: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 0.80% 100万≤M<300万 0.50% 300万≤M<500万 0.30% M≥500万 1000元/笔 注:1、M为申购金额。 2、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全额交付申购款项,申购申请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5)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6)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见下表: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3个月 0.10% N≥3个月 0 注:1年指365日。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100%计入基金财产。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份额赎回”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6)基金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7)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8)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董秘:王怡里 联系电话:(0351)8686966 传真:(0351)8686918 客服电话:95573 网址:www.i618.com.cn 5.1.2 代销机构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10-5588 网址:www.jshbank.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新增为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5.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不设场内销售机构。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敬请投资者留意。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公募基金业务网站(http://publiclyfund.sxzq.co m:8000)或阅读刊登在2016年8月11日《证券日报》上的《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573)了解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公募基金业务网站了解基金相关事宜。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损害的前提下,对上述业务的办理时间、方式等规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各代销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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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 ||||||||
公告来源 | 证券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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