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顺安丰祥债券A开放式基金 62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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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丰祥债券A(620009)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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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604656 | ||||||||
基金代码 | 620009 | ||||||||
公告日期 | 2016-09-14 | ||||||||
编号 | 1 | ||||||||
标题 | 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2号] | ||||||||
信息全文 | 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13日 法定代表人:任开宇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222号 经营范围:募集基金、管理基金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证经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45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孙筱君 联系电话:021-68882850 股权结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51%,上海泉意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49%。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股东会为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以及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事宜。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股东通过股东会依法行使权利,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 董事会为公司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股东会汇报。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履行《公司法》规定的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公司基本制度的制定权和对总经理等经营管理人员的监督和奖惩权。 公司设监事会,由4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2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向股东会负责,主要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并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情况。 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基金投资部、专户投资部、固定收益及量化部、研究部、产品开发部、市场营销部、专户理财部、北京分公司(筹)、华东营销中心、华南营销中心、信息技术部、基金事务部、交易部、财务部、人事行政部、监察稽核部、资产管理部、金融同业部和投资部等19个职能部门。此外,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与合规审核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和薪酬管理委员会,公司总经理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任开宇先生,董事长,博士学位。曾任长春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新华证券有限公司监事长,金元证券有限公司投行总监。2008年至今,任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0年7月出任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9月出任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史克新先生,董事,学士学位。曾任珠海会计师事务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审计师、北大方正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兴安证券东莞营业部总经理和深圳丽晶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至今,任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服务总部总经理、副监事长。 冷天晴先生,董事,学士学位,冷天晴先生长期在军区部队服役,主要从事军队内部的管理工作,后相继于多家大型企业担任总经理、执行董事等高级职务,曾于2012年9月至2013年5月年任云南工投集团动力配煤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担任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的全面工作,此外兼任云南滇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栗旻先生,董事,硕士学位。栗旻先生长期在中国农业银行多个岗位担任管理职位,自1996年始至2012年在农业银行先后担任了分行营业部公司业务部/国际业务部担任副总经理、总经理,在农行云南省分行下属的支行担任副行长、行长等职务。自2012年始担任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至今。 李宪英先生,独立董事。曾任大庆市第一医院医师、大庆市中胜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张屹山先生,独立董事。曾任吉林大学数学系助教,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任副教授,日本关西学院大学客座教授,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92年5月,出任吉林大学商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 潘书鸿先生,独立董事,学士学位。潘书鸿先生曾于1995年至1999年任上海功茂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于1999年至2006年任上海崇林律师事务所(后更名为上海海之纯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此后自2006年至今在上海恒建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律师、首席合伙人。另外,潘书鸿先生自2013年至今在第十届上海律师协会担任副会长,自2016年至今在上海仲裁委员会担任仲裁员。 张嘉宾先生,董事,公司总经理,兼任子公司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深业美国公司(新泽西)副总裁,瑞银华宝(纽约)业务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市场总监,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市场官,中国光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香港)首席运营官,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吴毓锋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学位,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曾任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营业部财务经理,历任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业务主管、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现任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李春光先生,监事,硕士学位,具有上海证交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李春光先生于2005年至2015年在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自2015年至今在上海泉意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 陈渝鹏先生,员工监事,兼任子公司监事会主席,硕士学位,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曾任银通证券信息部主管,金元证券电脑总部助理主管工程师。 洪婷女士,员工监事,大专学历,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助理。曾任职于昆山组合服饰有限公司出纳及华尔街英语金茂培训中心财务会计。 3、管理层人员情况 任开宇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张嘉宾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凌有法先生,督察长,兼任子公司分管合规和风控的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华宝信托有限公司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债券业务部高级经理,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业务董事,金元证券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首席研究员,首都机场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专家。 符刃先生,副总经理,兼任子公司分管运营的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海南国信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香港海信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金元证券有限公司基金筹备组负责人,公司督察长。 邝晓星先生,财务总监,兼任子公司财务总监,学士学位。曾任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宜山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宜山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部经理助理,历任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筹备组成员。 4、本基金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李杰先生,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上海交通大学理学硕士。曾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量策略分析员、固定收益高级研究员。2012年4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年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2)历任基金经理: 何旻先生:2009年3月至2010年12月; 李飞先生:2009年6月至2012年4月; 谷伟先生:2012年3月至2013年4月。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张嘉宾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李杰先生,基金经理,简历同上。 闵杭先生,投资总监,金元顺安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上海交通大学工学学士。曾任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营分公司总经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总部投资总监。2015年8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2年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侯斌女士,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曾任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2010年6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高级行业研究员,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和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14年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的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公司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严禁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公司管理层树立内控优先的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建立风险控制优先、风险控制人人有责、一线人员第一责任的公司内控文化,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公司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确保公司各项决策、决议的执行中,“四眼”原则贯穿全程。各部门及岗位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通过重要凭据传递及信息沟通制度,实现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的监督制衡。 公司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通过法律法规培训、制度教育、执业操守教育和行为准则教育等,确保公司人员了解与从业有关的法规与监管部门规定,熟知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与操作流程,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2)风险评估 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的业务风险、人员风险、法律风险和财务风险等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通过科学的风险量化技术和严格的风险限额控制对投资风险实现定量分析和管理。通过收集与投资组合相关的会计和市场数据,建立一个投资风险测评与绩效评估的信息技术平台。由监察稽核部定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风险测评报告。 (3)内控机制 公司全部的经营管理决策,均按照明确成文的决策程序与规定进行,防止超越或违反决策程序的随意决策行为的发生。 操作层面上,公司依据自身经营特点,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形成第一道内控防线,以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形成第二道内控防线,以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对公司各机构、各部门、各岗位、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形成第三道内控防线,并建立内部违规违章行为的处罚机制。同时,按照分级管理、规范操作、有限授权、业务跟踪的原则,制定公司授权管理制度,并严格区分业务授权与管理授权。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5)监督与内部稽核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其中监察稽核人员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相关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监察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定期不定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林葛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审计报告。自2010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ISAE3402)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2013年至2015年连续获得中国债券市场“优秀托管机构奖”,2015年被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2014年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养老金管理中心,内设综合管理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委托资产托管处、境外资产托管处、保险资产托管处、风险管理处、技术保障处、营运中心、市场营销处、内控监管处、账户管理处,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140余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30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342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直销机构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法定代表人:任开宇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 电话:021-68882850 传真:021-68882865 联系人:孙筱君 客户服务专线:400-666-0666 021-68881898 网址:www.jysa99.com (二)代销机构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联系人:张伟 电话:010-85109230 传真:010-85109219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联系人:杨菲 电话:010-66107909 传真: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张静 电话:010-67596219 传真:010-66275654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张作伟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联系人:于菲 电话:(0755)83161095 传真:0755-83195050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4467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姚磊 客服电话: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7.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 时代金融中心大厦17 楼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电话:0755-83025022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马贤清 客服电话:4008-888-228 公司网址:www.jyzq.cn 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联系人:许梦园 电话:010- 85156398 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9.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联系人:黄莹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1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服电话:95562 联系人:柯延超 电话:0591-38507950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1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人:胡运钊 客服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1-68751860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12.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法定代表人:蔡咏 联系电话:0551-2246273 传真:0551-62272100 联系人:陈琳琳 客服电话:95578 公司网站:www.gyzq.com.cn 1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客服电话:95521 联系人:朱雅葳 电话:021-38676767 传真:021-38670666 网址:www.gtja.com 1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275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38—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黄蝉君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或400-8888-111 公司网址: www.newone.com.cn 1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侯艳红 电话:010-60838995 传真:010-60833739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17.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 号楼第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孙秋月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 96577 公司网址: www.zxwt.com.cn 1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李芳芳 电话:021-22169089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19.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B 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152 传真:010-66045500 联系人:尹伶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 www.txsec.com 20.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37 号4 号楼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 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陆敏 电话:021-20211847 传真:021-68596916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21.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 号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 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张裕 电话:021-38509680 传真:021-38509777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22.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郭轶凡 电话:021-61686888-79551 传真:0571-26698533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2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邓颜 电话:(010)66568292 传真:010-66568990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或95551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4.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联系人:童彩平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25.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刘洋 电话:021-20835787 客户服务电话:010-85625158 公司网址:www.hexun.com 26.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苗明 联系电话:021-20691926 客服电话:400-820-2899 传真:021-58787698 网址:www.erichfund.com 27.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徐汇区龙田路(近田东路)195号3C楼7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朱玉 电话:021-5450999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28.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法定代表人:李悦 联系人:张晔 电话:010-56810330 客服热线:4008-980-618 公司网址:www.chtfund.com 29. 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高静 电话:010-59158281 客服热线:400-893-6885 公司网址:www.qianjing.com 30.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250号2幢三层B367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16F 法定代表人:刘惠 联系人:何春燕 电话:021-80133828 客服热线:400-808-1016 公司网址:www.fundhaiyin.com 31.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9层 法定代表人:张彦 联系人:张燕 电话:010-58325388 客服热线:400-166-1188 公司网址:www.jrj.com.cn 3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曾鸣 电话:(8621)52629999-218906 客服热线:95561 公司网址:http://www.cib.com.cn 33.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刘晓倩 电话:0571-88911818-8653 客服热线:4008-773-772 公司网址:fund.10jqka.com.cn/ 34.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办公地址:徐汇区虹梅路1801号凯科国际大厦7层 法定代表人:金佶 联系人:陈云卉 电话:8621-33323999-5611 客服热线:400-820-2819 公司网址: www.chinapnr.com 35.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鲍东华 联系人:何雪 电话:021-20662010 客服热线:4008 6666 18 公司网址:www.lu.com 36.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联系人:唐岚 电话:010-88085258 传真:010-88085195 客服热线:4008-000-562 公司网址:www.hysec.com 3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国贸写字楼2座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杨涵宇 电话:010-65051166-6493 客服热线:(+86-10) 6505 7590 公司网址:www.cicc.com 38.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联系人:曹怡晨 电话:86-21-60195148 客户服务电话:4000676266 公司网址:www.leadbank.com.cn、a.leadfund.com.cn 39. 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号东方纯一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张缘 电话:021-20324154 客户服务电话:400-928-2266 公司网址:www.dtfunds.com 40.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兰敏 电话:021-52822063-8102 客户服务电话:021-52822063 公司网址:www.91fund.com.cn 41. 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六号万通中心D座21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联系人:徐晓荣 电话:010-58170876 传真:010-581708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866 公司网址:www.shengshiview.com 42.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韩钰 电话:010-6083 3754 传真:010-5776 2999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址:www.citicsf.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三)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法定代表人:任开宇先生 电话:(021)68881801 传真:(021)68881875 (四)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6000 联系人:秦悦民 经办律师:秦悦民、王利民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法人代表:葛明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汤骏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汤骏 ? 四、基金的名称 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强调基金资产安全性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二)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三)基金存续期间 不定期 (四)募集情况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资,本次募集的净销售总额为408,046,535.50元人民币,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78,049.66元人民币。上述资金已于2013年2月5日全额划入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开立的金元惠理惠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专户。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7,077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1.00元人民币计算,本次募集期的有效认购份额408,046,535.50份,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78,049.66份,两项合计共408,124,585.16份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账户,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回购,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等,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类金融工具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持有的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和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所形成的权证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30个交易日内卖出。 此外,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基于“自上而下”的原则,本基金采用久期控制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并本着风险收益配比最优、兼顾流动性的原则确定债券各类属资产的配置比例。经过对历史数据的统计分析发现,债券市场收益率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和债券市场供需两方面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本基金在债券投资过程中,将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指标与债券收益率之间的数量关系、市场利率变化和期限结构、信用利差状况和债券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基础上,动态调整组合久期和债券的结构,构建和调整固定收益投资组合,获取稳健收益。 2、债券投资主要策略 在债券资产配置方面,本基金采用类属配置、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配置、相对价值配置等方法决定不同券种之间和不同期限券种之间的配置比例,制定债券资产配置方案。 (1) 类属配置就是通过对债券基准收益率的研究以及各类属债券之间利差的历史变化特征进行分析,寻找当前的市场投资机会。具体来说,在中国债券市场,根据发行人的不同,一般可以分为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和企业债。当金融债和国债之间的信用利差扩大到历史水平上限时,买入金融债,卖出国债;当金融债和国债之间的信用利差缩小到历史水平下限时,买入国债,卖出金融债。对于央票和企业债的策略也采取相同策略。本基金通过对上述两个变量的分析,来确定这四类券种在债券组合中最优的配置比例。 (2)久期管理就是债券分析员通过对GDP增长速度、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变化、通货膨胀的变动趋势分析,运用数量模型判断未来利率走势,提出债券投资组合的久期的建议。当预测未来市场利率将上升时,降低组合久期;当预测未来利率下降时,增加组合久期。久期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久期的主动管理来增加债券部分的投资收益率。 (3)收益率曲线配置是指通过对央行政策、经济增长率、通货膨胀率和货币供应量等多种因素的分析来预测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可能变化,从而通过子弹形、哑铃形和梯形等配置方法,在短、中、长期债券间确定比例。收益率曲线反映了债券的期限与收益率之间的关系,它随着时间的变化而改变。本基金通过预测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变化,调整整个债券投资组合中长短期品种的比例以获得投资收益。当收益率曲线发生陡峭化变形的时候,减少长期债券比重,增加短期债券比重;当收益率曲线发生平坦化变形的时候,则增加短期债券,减少长期债券。 (4)相对价值配置是指在市场中寻找其他各个指标相同而某一指标相对更具有投资价值的债券,并进行投资。在此策略中,本基金主要衡量这样几方面的指标:流动性、信用度、收益率等。举例来说,当某一组债券具有相同流动性和收益率时,则选取其中信用度更高的债券;当某一组债券具有相同信用度和收益率时,则选取其中流动性更好的债券。或者,衡量债券与市场公允收益率之间的差距。当某组债券偏离市场公允价值时,则抛出其中高估的,买入其中低估的债券; (5) 基于信用策略的配置是指信用债券的信用利差与债券发行人所在行业特征和自身情况密切相关。本基金将通过行业分析、公司资产负债分析、公司现金流分析、公司运营管理分析和公司发展前景分析等细致的调查研究,依靠本基金内部信用评级系统建立信用债券的内部评级,分析违约风险及合理的信用利差水平,对信用债券进行独立、客观的价值评估。 3、债券选择 本基金的债券选择通过如下三个环节:数量小组初步筛选、债券分析员研究和集体讨论。 本基金在选择单个企业债券时,将注重信用风险的分析。信用风险是发行人对其发行的债券到期时不予兑付的风险。债券都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根据不同的信用风险,债券有不同的风险溢价。一般来看,国债的信用风险最低,金融债和市政债券的信用风险略高。企业债的信用风险由债券信用评级机构评定,而国内目前的债券信用评级体系尚待完善。目前,在AA级以上的企业债券中,信用风险也参差不齐。因此在个券选择时,仍需要对发行人的基本面进行系统的调研与分析,重点是企业现金流与资产负债比率等指标。即使是今后有了完善的信用评级体系,采取独立的内部信用分析,仍能更准确地对相同信用等级的债券加以细分。 4、现金管理 在现金管理上,本基金通过对未来现金流的预测进行现金预算管理,及时满足本基金运作中的流动性需求。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类金融工具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7)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1)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2)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3)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基金托管人在托管协议中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根据比例进行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 (14)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15)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如果法律法规对本《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 中债综合指数由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上市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行票据、及企业短期融资券所构成。由于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并以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为目标,因此以中债综合指数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能比较贴切体现和衡量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以及投资业绩。 随着法律法规和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如果上述基准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上述业绩比较基准不适用本基金,或者出现更权威的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业绩基准,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债券型基金,属于基金中的较低预期风险较低预期收益的品种,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及混合型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8月1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6年6月30日。 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1月1日-2016年6月30日) 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643,725,462.10 17.06 其中:债券 643,725,462.10 17.06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924,926,847.04 77.52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31,714,966.43 19.39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92,851,880.07 5.11 7 其他各项资产 11,761,893.92 0.31 8 合计 3,773,266,083.13 100.00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2015年1月7日为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2015年1月7日至2015年1月13日为保本到期选择期。本基金保本到期选择期结束日次日,即2015年1月14日起“金元惠理惠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即日生效。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3月6日更名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该变更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6年6月30日。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基金成立至2013-12-31 -2.00% 0.16% 3.83% 0.01% -5.83% 0.15% 2014-1-1至2014-12-31 16.53% 0.20% 4.22% 0.01% 12.31% 0.19% 2015-1-1至2015-1-13 -0.04% 0.42% 0.14% 0.02% -0.18% 0.40% 基金成立至2015-1-13 14.25% 2.38% 8.19% 0.01% 6.06% 2.37% 2015-1-14(基金转型)至2015-12-31 7.41% 0.13% 3.82% 0.08% 3.59% 0.05% 2016-1-1至2016-06-30 1.00% 0.08% -0.21% 0.07% 1.21% 0.01% 基金转型起至今 8.49% 0.11% 3.61% 0.08% 4.88% 0.03% 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业绩比较基准:三年定期(税后); (3)业绩比较基准日期为2013年2月5日,即以基金合同生效日前一日收盘价格为计算基数; (4)数据截止日期为2016年06月30日。 2-A、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2-B、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重要提示: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中各项资产的投资比例均符合各项法规约定。 十三、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重要提示”部分对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 期进行了更新; 2、释义部分对《基金法》进行了更新; 3、“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概况和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4、“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情况进行了更新; 5、“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6、“基金的投资”部分对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更新; 7、“基金的业绩”部分对基金业绩更新至2016年6月30日。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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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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