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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民创新优势混合(560003)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589685
基金代码 560003
公告日期 2016-08-24
编号 1
标题 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6年8月24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益民创新优势混合

基金主代码
56000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7年7月11日

基金管理人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24,573,850.46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优势企业和潜在优势企业,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实现较高风险水平下的较高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着眼于全球视野,遵循从全球到国内的分析思路,从对全球产业周期运行的大环境分析作为行业研究的出发点,再结合国内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货币金融政策等经济环境的分析,从而判别国内各行业产业链传导的内在机制,并从中找出能够分享全球经济增长的创新行业或主题。本基金对于企业创新特性的定义将主要包括四大方面:技术创新,产品及服务创新、制度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本基金将以寻求创新溢价为目标,来综合构建基金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产品定位于偏股型的混合型基金。风险和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风险较高、收益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产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刘伟
林葛


联系电话
010-63105556
010-66060069


电子邮箱
jcb@ymfund.com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0-8808
95599

传真
010-63100588
010-68121816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ymfund.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南翼13A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6年1月1日 - 2016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215,390,616.81

本期利润
-204,171,519.1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97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7.27%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6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84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938,331,942.2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158

注: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4.38%
1.18%
-0.26%
0.73%
4.64%
0.45%

过去三个月
3.22%
1.29%
-1.17%
0.76%
4.39%
0.53%

过去六个月
-17.27%
2.16%
-11.01%
1.38%
-6.26%
0.78%

过去一年
-32.35%
3.04%
-21.20%
1.73%
-11.15%
1.31%

过去三年
19.84%
2.15%
38.84%
1.38%
-19.00%
0.77%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7.01%
1.78%
3.42%
1.39%
-10.43%
0.39%

注:自2009年5月1日起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来的“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新华巴克莱指数收益率×25%”变更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自2007年7月11日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5年12月12日正式成立。公司股东由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9%)、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出资比例31%)、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20%)组成,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注册地:重庆,主要办公地点:北京。截止2016年6月末,公司管理的基金共有七只,均为开放式基金。其中,益民货币市场基金于2006年7月17日成立;益民红利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6年11月21日成立;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7年7月11日成立;益民多利债券型投资基金于2008年5月21日成立;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2年8月16日成立;益民服务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3年12月13日成立;益民品质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年5月6日成立。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韩宁
研究发展部总经理、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益民品质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2年8月16日
-
13
曾任中国有色金属材料总公司业务经理、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研究员、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研究员。自2005年加入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先后担任行业研究员、研究发展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自2012年3月21日起任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2年8月16日起任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5月6日起任益民品质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郑研研
投资部总经理、益民红利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益民品质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6月16日
2016年3月1日
6
曾任世德贝投资咨询公司研究员、赛迪顾问研究员、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行业研究员。自2011年4月加入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投资部总经理。自2013年1月11日至2014年9月25日任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4年9月25日起任益民红利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6月16日起任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益民品质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此处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基金经理韩宁先生于2016年7月18日正式离职,前述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以尽可能减少和分散投资风险,力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并谋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增长为目标,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各投资组合1日、3日、5日同向交易价差大部分通过统计检验,不存在价差显著的情况。但因创新优势基金由于规模较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和避免影响规模和成交不大的股票的市场价格,基金经理会采取分散择时下单和对成交价格的控制更加严格的操作方式,从而造成统计偏离。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及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不同投资组合之间不存在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不存在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在报告期初相对悲观,认为国内宏观经济将继续寻底,美国加息将导致全球范围内金融资产再配置。从中长期看,全球范围内的风险偏好与市场实际走势看,市场指数运行态势基本符合年初判断,且震荡幅度超出预期。市场仍处于存量资金博弈的格局,主题轮动操作仍然是市场的主要投资思路,并且持续性也有所好转。由于对一月份对市场大幅杀跌预期不足,使基金蒙受一定损失。本基金在报告期后半段积极择时,主动进攻,以整体稳健,适度积极的投资策略应对市场,报告期内持股结构一直坚持均衡中略偏成长,小幅提升成长股比重,在智能驾驶、工业制造升级、新能源汽车、电子等点方面均有布局,同时兼顾流动性风险管理,总体效果较好。
在操作层面,本基金年初对断崖式下跌预期不足导致操作被动,使基金蒙受一定损失。投资主线主要有三条:一是以智能驾驶,虚拟现实板块为代表的成长股先抑后扬,既领跌又领涨,已然成为观测市场风向的关键指标;二是以钢铁,煤炭和有色等周期股为代表的供给侧改革板块在政策催化,产品涨价的带动下先扬后抑;三是以农林牧渔为代表的通胀板块和以食品饮料为代表的防御板块,稳步盘升,成为价值股上涨的主要推手。二季度本基金根据市场以上特点采取的积极主动的操作策略,对一月份市场大幅下跌导致的损失有一定的弥补。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单位净值为0.9158元,份额累计净值为0.9358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7.2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1.0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6年上半年,沪深主要指数均出现了显著下跌。尤其是成长股占比较高的中小板、创业板指跌幅较大, 截至6月底, 跌幅接近20%。
宏观经济方面,2016年下半年宏观经济增速将缓降。随着政策重心回归“供给侧”、前期稳增长措施效果逐步淡化、房地产增速见顶回落,下半年经济增长可能会重回增速缓降的局面。
流动性方面。在整体增长压力犹存、货币政策力求平稳宽松的背景下,整体流动性将依然宽松,无风险收益率有重拾下行趋势的可能。受增长疲弱、信用风险及金融监管加强、主要股东解禁减持压力持续存在、外围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资金风险偏好可能阶段性继续降低,风险溢价则阶段性上行。
国际市场方面,下半年美国仍可能加息一次,美元加息周期下,人民币仍面临贬值压力。从历史表现看,由于预期引导作用,加息落地前美元会显著上行, 叠加供给侧改革对国内经济冲击,预计3季度人民币贬值压力不减,这将对 A 股估值形成压制。
综合来看,本基金预计下半年市场主要机会在于持续下挫后的超跌反弹,结合历史经验,预计下半年市场态势将越来越明朗和乐观。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根据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成立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是基金估值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公司估值相关决策及执行。成员由公司总经理、投资总监、基金运营部、产品开发部、监察稽核部、基金会计等相关人员组成。相关参与人员应当具有上市公司研究和估值、基金投资等方面较丰富的经验,熟悉相关法规和估值方法。
研究部行业研究员:研究部负责人及行业研究员负责长期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所属行业的专业研究,参与基金组合停牌股票行业属性和重估方法的确定,并在估值讨论中承担确定参考行业指数的职责;相关参与人员应当具有多年的行业研究经验,能够较好的对行业发展趋势做出判断,熟悉相关法规和估值方法。
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部参与估值流程的人员,应当对有关估值政策、估值流程和程序、估值方法等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参与估值流程的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会计核算估值知识和经验,应当具备熟知与估值政策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估值原则和方法的专业能力,并有从事会计、核算、估值等方面业务的经验和工作经历。
产品开发部产品开发人员:产品开发人员负责估值相关数值的处理和计算,并参与公司对基金的估值方法的确定。该成员应当在基金的风险控制与绩效评估工作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具备基金绩效评估专业能力,并熟悉相关法规和估值方法。
基金运营部基金会计:基金会计在估值流程中的相关工作职责是按照基金会计核算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其他资产和负债进行核算,进而确定基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参与基金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确定,复核由估值委员会提供的估值价格,并与相关托管行进行核对确认。如有不符合的情况出现,立即向估值委员会反映情况,并提出合理的调整建议。基金会计人员应当与估值相关的外部机构保持良好的沟通,获悉的与基金估值相关的重大信息及时向公司及估值小组反馈。基金会计应当具备多年基金从业经验,在基金核算与估值方面掌握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具备熟悉及了解基金估值法规、政策和方法的专业能力。
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管理公司估值委员会成员中不包括基金经理。基金经理不参与估值工作决策和执行的过程。
3、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没有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本公司现没有进行任何定价服务的签约。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3、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本基金收益分配每季度不超过三次,每年不超过十二次。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三个月,收益可不分配。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50%。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年 6月30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业务部 2016年8月22日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46,899,937.13
98,071,427.25

结算备付金

3,884,423.21
20,288,902.03

存出保证金

1,140,090.98
3,353,671.60

交易性金融资产

863,734,871.67
1,101,427,911.80

其中:股票投资

771,096,971.67
1,022,285,811.80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92,637,900.00
79,142,1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50,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37,983,333.02
30,732.72

应收利息

1,954,032.09
1,321,875.38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3,884.39
58,981.19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955,600,572.49
1,274,553,501.9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0,808,382.95
38,046,336.26

应付赎回款

535,595.12
1,487,820.13

应付管理人报酬

1,118,986.49
1,573,125.63

应付托管费

186,497.78
262,187.62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1,553,304.86
6,836,826.29

应交税费

2,520,454.02
2,474,260.58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545,409.02
484,968.55

负债合计

17,268,630.24
51,165,525.0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024,573,850.46
1,105,150,183.66

未分配利润

-86,241,908.21
118,237,793.25

所有者权益合计

938,331,942.25
1,223,387,976.9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55,600,572.49
1,274,553,501.97

注:报告截止日2016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9158元,基金份额总额1,024,573,850.46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一、收入

-190,666,203.77
1,159,952,760.95

1.利息收入

2,029,768.27
7,269,035.1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596,692.28
1,043,965.82

债券利息收入

1,259,905.98
4,471,949.06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73,170.01
1,753,120.30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03,997,970.71
1,217,256,746.2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205,994,674.44
1,206,974,480.65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78,467.56
1,001,495.4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2,175,171.29
9,280,770.12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1,219,097.71
-64,636,652.11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82,900.96
63,631.66

减:二、费用

13,505,315.33
53,070,021.37

1.管理人报酬

6,789,029.16
21,042,456.79

2.托管费

1,131,504.86
3,507,076.15

3.销售服务费
6.4.8.2.3
-
-

4.交易费用

5,422,184.22
28,236,306.47

5.利息支出

-
115,418.49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115,418.49

6.其他费用

162,597.09
168,763.4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04,171,519.10
1,106,882,739.58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04,171,519.10
1,106,882,739.58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 至 201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105,150,183.66
118,237,793.25
1,223,387,976.9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204,171,519.10
-204,171,519.1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80,576,333.20
-308,182.36
-80,884,515.56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5,016,866.51
-2,610,341.36
22,406,525.15

2.基金赎回款
-105,593,199.71
2,302,159.00
-103,291,040.7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024,573,850.46
-86,241,908.21
938,331,942.25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201,205,708.65
-30,995,161.21
3,170,210,547.4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1,106,882,739.58
1,106,882,739.5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979,706,732.13
-643,862,838.77
-2,623,569,570.9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83,819,523.43
29,897,002.07
113,716,525.50

2.基金赎回款
-2,063,526,255.56
-673,759,840.84
-2,737,286,096.4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221,498,976.52
432,024,739.60
1,653,523,716.1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 至 -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黄桦______ ______吴晓明______ ____吴晓明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157号文《关于同意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批准,由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18日至2007年7月8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07年7月11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募集规模为7,238,122,974.81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80%以上的股票资产将投资于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优势企业以及潜在的优势企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资产为基金资产的40%-90%,债券资产为基金资产的5%-55%,权证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产品,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5%。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的公告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2年11月16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6年上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报告期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6.4.6 税项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控股股东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基金管理人控股股东的工会组织

国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6.4.8.1.2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6.4.8.1.3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6.4.8.1.4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扣除证券公司需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卖经手费、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和证券交易所买/卖证管费等)。
关联方符合本基金管理人选择证券经营机构、使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标准,与其签订的交易单元租用合同是在正常业务中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的。其为本基金提供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6,789,029.16
21,042,456.79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256,064.57
3,741,680.29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131,504.86
3,507,076.15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6.4.8.2.3 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销售服务费。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7年7月11日 )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8,426,308.25
8,426,308.25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8,426,308.25
8,426,308.25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8224%
0.6898%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6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农业银行
46,899,937.13
543,821.85
17,176,960.08
746,768.31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不存在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6.4.9 期末( 2016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流通受限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停牌日期
停牌原因
期末
估值单价
复牌日期
复牌
开盘单价
数量(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备注

600581
八一钢铁
2016年2月1日
临时停牌
5.89
-
-
3,583,081
27,020,216.22
21,104,347.09
-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买入反售金融资产、应收证券清算款,因其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相若。
(1)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本基金报告期末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是749,992,624.58元,第二层次是113,742,247.09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2)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政策为报告期初作为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本基金报告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苏损益的金融资产,在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之间无重大转移。本基金本报告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未发生转入或转出第三层次公允价值的情况。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771,096,971.67
80.69


其中:股票
771,096,971.67
80.69

2
固定收益投资
92,637,900.00
9.69


其中:债券
92,637,900.00
9.69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0,784,360.34
5.31

7
其他各项资产
41,081,340.48
4.30

8
合计
955,600,572.49
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3,660,093.50
0.39

B
采矿业
60,391,363.92
6.44

C
制造业
312,258,361.62
33.28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7,914,606.36
0.84

E
建筑业
17,039,365.55
1.82

F
批发和零售业
36,092,642.86
3.85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774,900.00
0.62

H
住宿和餐饮业
3,210,060.00
0.34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92,575,961.85
20.52

J
金融业
64,446,161.29
6.87

K
房地产业
40,290,824.52
4.29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932,000.00
0.21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202,796.00
0.13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4,307,834.20
2.59

S
综合
-
-


合计
771,096,971.67
82.18


7.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投资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0158
常山股份
3,012,577
41,844,694.53
4.46

2
300295
三六五网
1,034,369
33,616,992.50
3.58

3
300182
捷成股份
1,899,034
32,492,471.74
3.46

4
300287
飞利信
2,398,900
32,145,260.00
3.43

5
000078
海王生物
3,984,202
29,602,620.86
3.15

6
002673
西部证券
1,137,100
29,405,406.00
3.13

7
600958
东方证券
1,518,105
25,519,345.05
2.72

8
600172
黄河旋风
1,369,325
25,236,659.75
2.69

9
600581
八一钢铁
3,583,081
21,104,347.09
2.25

10
603766
隆鑫通用
1,031,863
20,864,269.86
2.22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0158
常山股份
65,637,176.90
5.37

2
600958
东方证券
45,661,647.18
3.73

3
600005
武钢股份
36,853,047.36
3.01

4
300182
捷成股份
36,011,186.44
2.94

5
002673
西部证券
35,805,310.53
2.93

6
002544
杰赛科技
34,815,061.95
2.85

7
000839
中信国安
33,639,911.63
2.75

8
300295
三六五网
31,560,759.31
2.58

9
000078
海王生物
30,674,710.52
2.51

10
300274
阳光电源
27,906,140.52
2.28

11
600172
黄河旋风
27,868,954.03
2.28

12
300287
飞利信
27,054,376.65
2.21

13
300024
机器人
26,744,445.50
2.19

14
300408
三环集团
25,055,378.32
2.05

15
600136
当代明诚
24,188,322.44
1.98

16
600463
空港股份
24,038,510.50
1.96

17
002146
荣盛发展
23,366,684.86
1.91

18
603669
灵康药业
22,929,024.92
1.87

19
600395
盘江股份
21,967,817.46
1.80

20
603019
中科曙光
21,930,679.15
1.79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502
安徽水利
58,093,463.45
4.75

2
600581
八一钢铁
52,836,105.90
4.32

3
000786
北新建材
51,792,461.93
4.23

4
002450
康得新
45,570,950.99
3.72

5
000523
广州浪奇
45,301,939.28
3.70

6
000524
岭南控股
43,443,179.33
3.55

7
300140
启源装备
43,017,298.91
3.52

8
600463
空港股份
41,620,824.79
3.40

9
600037
歌华有线
38,434,160.11
3.14

10
000839
中信国安
37,717,939.41
3.08

11
600582
天地科技
36,915,110.18
3.02

12
000619
海螺型材
34,001,180.79
2.78

13
600026
中海发展
33,537,730.34
2.74

14
000709
河钢股份
33,495,238.60
2.74

15
600005
武钢股份
31,799,792.52
2.60

16
000800
一汽轿车
29,210,076.18
2.39

17
600148
长春一东
27,848,472.73
2.28

18
000158
常山股份
27,287,547.48
2.23

19
603019
中科曙光
27,049,939.31
2.21

20
300274
阳光电源
25,168,873.66
2.06

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1,745,683,141.10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802,067,169.32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21,997,800.00
2.34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0,000,000.00
3.2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0,000,000.00
3.20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40,640,100.00
4.33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92,637,900.00
9.87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50215
15国开15
300,000
30,000,000.00
3.20

2
019518
15国债18
220,000
21,997,800.00
2.34

3
041551058
15大屯能源CP002
140,000
14,046,200.00
1.50

4
041560082
15汉当科CP002
50,000
5,038,000.00
0.54

5
041564072
15健康元CP001
50,000
5,035,500.00
0.54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7.12.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140,090.9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37,983,333.02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954,032.09

5
应收申购款
3,884.39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1,081,340.48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600581
八一钢铁
21,104,347.09
2.25
临时停牌


7.12.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52,449
19,534.67
10,700,439.06
1.04%
1,013,873,411.40
98.96%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59,622.73
0.0058%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7年7月11日 )基金份额总额
7,238,122,974.81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105,150,183.66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25,016,866.51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05,593,199.71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24,573,850.46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没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有关决议,聘任黄桦先生担任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任职公告已于2016年1月14日在公司网站和相关媒体进行披露。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为本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化。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无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方正证券
1
634,659,088.76
17.89%
591,058.99
17.89%
-

华创证券
1
490,611,650.66
13.83%
456,906.67
13.83%
-

银河证券
1
468,505,637.28
13.21%
436,317.20
13.21%
-

平安证券
1
327,542,800.25
9.23%
305,041.04
9.23%
-

海通证券
2
243,246,583.55
6.86%
226,536.69
6.86%
-

申万宏源
1
225,917,847.58
6.37%
210,397.12
6.37%
-

中投证券
1
204,632,238.77
5.77%
190,574.14
5.77%
-

招商证券
1
178,231,480.79
5.02%
165,986.34
5.02%
-

中银国际
1
166,501,606.19
4.69%
155,063.77
4.69%
-

东兴证券
1
144,153,622.00
4.06%
134,248.85
4.06%
-

兴业证券
1
130,457,043.16
3.68%
121,494.26
3.68%
-

东方证券
1
120,338,709.76
3.39%
112,071.59
3.39%
-

西部证券
1
101,868,760.94
2.87%
94,870.68
2.87%
-

国金证券(沪深)
2
71,110,164.49
2.00%
66,225.15
2.00%
-

华泰证券
1
39,973,076.24
1.13%
37,227.03
1.13%
-

东北证券
1
-
-
-
-
-

国泰君安
1
-
-
-
-
-

国都证券
1
-
-
-
-
-

西南证券
1
-
-
-
-
-

国元证券撤销
1
-
-
-
-
-

中金沪市
1
-
-
-
-
-

国信证券
1
-
-
-
-
-

广发证券
1
-
-
-
-
-

中信证券(沪深)
2
-
-
-
-
-

安信证券
1
-
-
-
-
-

中山证券
1
-
-
-
-
-

中信建投(沪深)
2
-
-
-
-
-

国联证券
1
-
-
-
-
-

齐鲁证券
1
-
-
-
-
-

光大证券
2
-
-
-
-
-

民生证券(沪深)
2
-
-
-
-
-

民族证券
1
-
-
-
-
-

高华证券
1
-
-
-
-
-

山西证券
1
-
-
-
-
-

渤海证券
1
-
-
-
-
-

广州证券
1
-
-
-
-
-

中金公司
1
-
-
-
-
-

浙商证券
1
-
-
-
-
-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方正证券
-
-
-
-
-
-

华创证券
-
-
-
-
-
-

银河证券
-
-
-
-
-
-

平安证券
-
-
-
-
-
-

海通证券
-
-
-
-
-
-

申万宏源
-
-
-
-
-
-

中投证券
-
-
-
-
-
-

招商证券
-
-
-
-
-
-

中银国际
-
-
-
-
-
-

东兴证券
-
-
150,000,000.00
100.00%
-
-

兴业证券
-
-
-
-
-
-

东方证券
-
-
-
-
-
-

西部证券
-
-
-
-
-
-

国金证券(沪深)
-
-
-
-
-
-

华泰证券
-
-
-
-
-
-

东北证券
-
-
-
-
-
-

国泰君安
-
-
-
-
-
-

国都证券
-
-
-
-
-
-

西南证券
-
-
-
-
-
-

国元证券撤销
-
-
-
-
-
-

中金沪市
-
-
-
-
-
-

国信证券
-
-
-
-
-
-

广发证券
-
-
-
-
-
-

中信证券(沪深)
-
-
-
-
-
-

安信证券
-
-
-
-
-
-

中山证券
-
-
-
-
-
-

中信建投(沪深)
-
-
-
-
-
-

国联证券
-
-
-
-
-
-

齐鲁证券
-
-
-
-
-
-

光大证券
-
-
-
-
-
-

民生证券(沪深)
-
-
-
-
-
-

民族证券
-
-
-
-
-
-

高华证券
-
-
-
-
-
-

山西证券
-
-
-
-
-
-

渤海证券
-
-
-
-
-
-

广州证券
-
-
-
-
-
-

中金公司
-
-
-
-
-
-

浙商证券
-
-
-
-
-
-

注:1、本公司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
(1)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本充足,财务状况及最近三年盈利情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一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有关管理机构的处罚;主要股东实力强大;具备投资组合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投资组合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2)公司治理:公司治理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权责明确,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投资组合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3)研究实力: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数量足够的专职研究人员以及研究水平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的研究员;研究覆盖面广,能涵盖宏观经济、行业、个股、债券、策略等各项领域,并能在符合相关法规及执业规范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题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应分析严谨,观点独立、客观,并具备较强的风险意识和风险测算能力;
(4)服务能力: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能主动为公司投资组合提供及时的市场信息及各种路演、公司联合调研、券商会议的信息和参加机会;或者具备某一区域的调研服务能力的优势;
(5)综合业务能力:在投资银行业务上有较强的实力,能协助本公司投资组合参与股票、债券的发行;在新产品开发方面经验丰富,能帮助公司拓展资产管理业务(如QDII、专户等集合理财产品);在证券创新品种开发方面处于行业前列(如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融资融券、金融期货等);
(6)其他因素(在某一具体方面的特别优势)。
2、本公司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程序:
(1)基金的交易单元选择,投资总监、研究部、金融工程部、投资部经集体讨论后遵照上述标准填写《券商选择标准评分表》,并据此提出拟选券商名单以及相应的席位租用安排。挑选时应考虑在深沪两个市场都租用足够多的席位以保障交易安全。必要时可要求券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投资总监向投资决策委员会上报拟选券商名单、相应的席位租用安排以及相关评选材料;
(3)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拟选券商名单及相应的席位租用安排,审查通过后由总经理上报董事会,董事会如对公司管理层有相应授权的,由公司管理层依据授权内容办理;
(4)券商名单及相应的席位租用安排确定后,集中交易部参照公司《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及《综合服务协议》范本负责协调办理正式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若实际签署协议与协议范本不一致的,由集中交易部将实际签署协议提交监察稽核部进行合规性审核。
3、本报告期内沪市退租国元证券交易单元一个。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4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中期报告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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