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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天禧债券(003101)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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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587089 | ||||||||
基金代码 | 003101 | ||||||||
公告日期 | 2016-08-18 | ||||||||
编号 | 1 | ||||||||
标题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天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 ||||||||
信息全文 |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诺德天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诺德天禧 基金主代码 0031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8月1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诺诺德天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诺德天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16年8月22日 赎回起始日 2016年8月22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6年8月22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6年8月22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6年8月22日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代销机构的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 元(含申购费);本公司直销网点的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 元(含申购费)。 本基金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不作限制。 基金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备注 申购金额<1,000,000.00 0.80% - 申购金额<3,000,000.00,申购金额≥1,000,000.00 0.60% - 申购金额<5,000,000.00,申购金额≥3,000,000.00 0.40% - 申购金额≥5,000,000.00 0.00% - 注:投资人在一天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等各项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申购费用后,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有效份额单位为份,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4 日常赎回业务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0 份。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某一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 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其在该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30 0.50% 持有期限≥30 0.00% 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小于30日(不含30日)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0日,不收取赎回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减去赎回费用。计算公式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赎回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5 日常转换业务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具体公式如下: (1)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 ×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 (2) 转换费用: a.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1+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 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为基金转换当日转出基金对应的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 转换费用中申购费补差实行外扣法收取。 b.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3)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 - 转换费用 (4)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 适用基金范围 基金转换业务仅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诺德价值优势混合基金、诺德灵活配置混合基金、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基金、诺德成长优势混合基金、诺德中小盘混合基金、诺德优选30 混合基金、诺德周期策略混合基金、诺德货币市场基金的相互转换。其他基金的相互转换业务范围,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公司发布的公告。 5.2.2 转换适用销售渠道 自2016 年8月22日起,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和代销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可申请进行基金转换。若增加、调整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机构,本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5.2.3 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销售。 (2)当日的基金转换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时间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本基金单笔转换申请的最低份额为 10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基金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自交易确认之日起重新计算持有期。转换入基金份额赎回或再次转换转出时,按新持有期所适用的费率档次计算相关费用。 (4)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当转换业务涉及基金发生拒绝或暂停接受申购、赎回业务的情形时,基金转换业务也随之相应停止。 (5)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处理程序进行受理。 (6)当某笔转换业务导致投资者基金账户内余额小于转出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最低持有份额”的相关条款规定时,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或降级。 (7)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对 T 日(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转换申请的工作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换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换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基金转换份额 T+2 日起可查询及交易。 5.2.4 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如转出基金根据《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处于可暂停赎回的情况,则本公司暂停对该基金的转换申请。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就本基金申请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定期定额申购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元。具体最低扣款金额遵循投资者所开户的销售机构的规定。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购费率等同于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如有费率优惠以销售机构相关公告为准。 7 基金销售机构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机构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12层 联系人:孟晓君 电话:021-68879999 传真:021-6888252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9、021-68604888 网址:www.nuodefund.com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本基金管理人将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的次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2016年7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诺德天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诺德天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诺德天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nuodefund.com)查阅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投资者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0009)或代销机构咨询电话咨询基金的相关事宜。 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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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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