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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沃通宝B(002302)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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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581330 | ||||||||
基金代码 | 002302 | ||||||||
公告日期 | 2016-05-19 | ||||||||
编号 | 1 | ||||||||
标题 | 新沃基金关于开通机构直销网上交易货币基金T+0快速赎回业务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为进一步满足机构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丰富货币基金作为流动性管理工具的理财功能,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16年5月19日起对直销网上交易机构投资者开通本公司旗下货币市场基金快速赎回业务,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业务说明 快速赎回业务(又称“货币基金直销网上交易T+0快速赎回”):是指投资者在业务开放时间内,在符合相关业务规则、协议规定的条件下,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申请将所持货币基金份额快速赎回,投资者同意将快速赎回的份额快速过户给垫资方,并由垫资方向投资者实时垫付与快速赎回份额对应的款项,份额过户确认后本公司发起正常赎回,赎回款用于归还垫资方的已垫付款项。 二、开放时间 自2016年5月19日起,机构投资者开放快速赎回业务为每个工作日8:40至16:50,本公司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调整上述开放时间。 三、适用基金 新沃通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01916。 四、业务规则 1、 机构投资者申请办理货币基金T+0快速赎回业务,需与本公司签订《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上交易货币基金T+0快速赎回业务投资者服务协议》。 2、 机构投资者发起货币基金T+0快速赎回业务,单个机构投资者单笔上限3,000,000份(含),单日单个机构投资者累计上限100,000,000份(含)。本公司有权依据业务发展需要,相应调整上述份额限制。 3、 由于垫资头寸、网络通信或其他原因,可能会出现快速赎回业务不能使用的情况。 4、 机构投资者成功发起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申请后不允许撤单。 5、 快速赎回基金份额的收益归属规则如下:机构投资者于每个工作日15:00前发起的快速赎回申请,经登记机构确认后,当日该部分基金份额收益归垫资方所有;机构投资者于每个工作日15:00后及非工作日发起的快速赎回申请,经登记机构确认后,自当日起到下一个工作日,该部分基金份额收益归垫资方所有。 工作日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五、适用费率 机构投资者使用货币基金T+0快速赎回业务,不收取手续费,如有调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六、重要提示 1、 机构投资者在办理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上交易货币基金T+0快速赎回业务投资者服务协议》、《新沃基金直销网上交易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规则》等相关文件。 2、 机构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sinvofund.com 新沃基金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988 3、 本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对快速赎回业务进行改进或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规定进行公告。 七、风险提示 本公司可对所有投资者的货币基金T+0快速赎回业务总额设置限额,如当日货币基金T+0快速赎回业务总额超过本公司设定的限额,本公司有权临时拒绝投资者单笔申请或暂停货币基金T+0快速赎回业务,并视情况及时恢复该业务。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产品。 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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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T+0快速赎回 | ||||||||
公告来源 | 证券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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