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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增强收益债券(573003)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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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56137 | ||||||||
基金代码 | 573003 | ||||||||
公告日期 | 2009-03-19 | ||||||||
编号 | 1 | ||||||||
标题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及旗下基金在部分销售渠道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根据《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称“《基金合同》”) 和《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称“《招募说明书》”) 的有关规定, 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基金代码: 573003)自2009 年3 月19 日起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并同时开通本基 金与旗下其他基金在部分销售渠道的相互转换业务。 一、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基金,基金管理人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称“本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 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09 年1 月15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或公司网站上刊登的《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 站(www.nuodefund.com)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 文件。 3、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申购、赎回本 基金。本公司同时开通网上开户、申购等业务,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nuodefund.com)办理,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请登录本 公司网站查询。 二、销售机构 1、直销中心: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代销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以上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地址、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2009 年1 月 15 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诺德增强收益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其后发布的增加代销机构公告。本公司 将适时增加或调整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三、日常申购、赎回安排 1、申购、赎回的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本公司根据法 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2、申购、赎回对象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3、申请申购、赎回的金额限制 (1)投资者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 元人民币;各销售机构可根据自 己的情况调整首次申购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最低金额限制,但均不得低于人民币 1,000 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的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500 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 额余额不足500 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 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4、申购、赎回费率 (1)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不收取申购费用。 (2)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如 下表所示: 持有时间(T) 赎回费率 T<60 日 0.10% T≥60 日 0 (3)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赎回费率。 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于赎回费率调整实施前2 日在至少一家中国证 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四、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自2009 年3 月19 日起,本公司将在每个开放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次日,通过本公司网站、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等媒介公布披露开放日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 资者留意。 五、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在持有本公司发行和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后,可将其 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成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的一种业 务模式。 1、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仅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诺德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以下简称“诺德价值优势基金”,基金代码:570001)、诺德主题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诺德灵活配置基金”,基金代码: 571002)的相互转换。若调整基金转换业务范围,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 资者留意。 2、适用销售渠道 自2009 年3 月19 日起,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和代销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公司、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购/申购基金的投资者可申请进行基金转换。本公司若 增加、调整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机构,本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3、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 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 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具体公式如下: (1)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 ×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 (2) 转换费用: 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赎回 费率)×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1+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 率差) 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为基金转换当日转出基金对应的转出基 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 转换费用中申购费补差实行外扣法收取。 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3)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 - 转换费用 (4)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 4、根据本公告条款五-3 的规定,本基金与诺德价值优势基金、诺德灵活 配置基金的相互转换费用设计如下: 转换费率 持有天数 赎回费率 申购费率差 小于1 年 0.50% 0 大于等于1 年,小于2 年 0.25% 0 诺德价值优势基 金/诺德灵活配置 基金转换成本基 金 大于等于2 年 0 0 转换费率 持有天数 赎回费率 转换金额区间 申购费率差 50 万元以下 1.50% 50 万元(含)以上,500 万元以下 小于60 天 0.10% 1.20% 500 万元(含)以上 1000 元 50 万元以下 1.50% 50 万元(含)以上,500 万元以下 1.20% 本基金转换 成诺德价值 优势基金/ 诺德灵活配 置基金 大于等于60 天 0 500 万元(含)以上 1000 元 [举例1]某投资者将其持有的诺德价值优势基金份额10,000 份转换为本基金, 持有期限为半年。假设转换申请受理当日诺德价值优势基金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 0.7000 元,本基金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1.000 元。 转出金额 =转出基金份额 ×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 10,000 份×0.7000 元 = 7,000 元 转换费用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7,000 元×0.5% = 35 元 转入金额 =转出金额 - 转换费用= 7,000 元 -35 元 =6,965 元 转入份额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6,965 元 ÷ 1.000 元 = 6,965 份。 [举例2]某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10,000 份转换为诺德价值优势 基金,持有期限为30 天。假设转换申请受理当日诺德价值优势基金基金份额资产 净值为0.7000 元,本基金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1.000 元。 转出金额 =转出基金份额 ×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 10,000 份 ×1.000 元 = 10,000 元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赎回费 率)×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1+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差)=10,000 元×0.10% +10,000×(1-0.10%)×1.5%/(1+1.5%)= 10 元+ 147.64 元=157.64 元 转入金额 =转出金额 - 转换费用= 10,000 元 -157.64 元 =9,842.36 元 转入份额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9,842.36 元 ÷ 0.7000 元 = 14,060.51 份。 5、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拟转出基 金及转入基金的销售。 (2)当日的基金转换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时间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 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3)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为赎回, 转入视为申购。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T+2 日。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即以申请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单位资产净 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单笔转换申请份额不 得低于500 份,当单个交易账户少于500 份时,必须一次性申请转换。 6、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如转出基金根据《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处于可暂停赎回的情况,则本 公司暂停对该基金的转换申请。 六 、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9, 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nuodefund.com 了解相关情况。 七、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本公司同时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 特此公告。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 年3 月19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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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间转换,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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