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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多策略增长A(240005)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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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5514 | ||||||||
基金代码 | 240005 | ||||||||
公告日期 | 2004-12-24 | ||||||||
编号 | 1 | ||||||||
标题 | 关于修改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投资比例范围和限制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证券投资基金法》已于2004年6月1日生效,2004年9月16日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2号宣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废止,根据《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以下简称“基金契约”)规定:“在将来政策允许时,股票投资上限可为95%,债券投资下限可为零。”经与托管人协商并达成一致,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对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股票、债券投资比例范围和相应的投资限制作如下修改: 1、股票、债券投资比例范围的修改 基金契约第十五章“基金的投资”第四节“投资策略”关于股票、债券投资比例范围的表述原为“在正常的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50%-75%;债券为20%-45%,现金比例在5%以上。在极端情况下,比如市场投机气氛浓烈、系统性风险急剧增加时,投资比例可作一定调整,但在合理时间内,投资比例将恢复正常水平。在将来政策允许时,股票投资上限可为95%,债券投资下限可为零。” 改为“在正常的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50%-95%;债券为0%-4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内的政府债券比例在5%以上。” 2、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的修改 基金契约第十五章“基金的投资”第七节“投资组合”取消“基金投资于国债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 本修改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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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其他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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