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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易支付货币E(51191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548218
基金代码 511910
公告日期 2013-09-25
编号 1
标题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网上直销开通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的公告
信息全文 为了更好满足投资者投资理财的需求,进一步提升货币基金的理财功能,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决定自即日起,开通网上直销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
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又称货币基金"T+0"赎回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申请货币基金快速赎回的业务。投资者提交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申请后,系统将投资者申请赎回的货币基金份额过户给本公司,经过基金登记机构确认后,由本公司为投资者垫付与快速赎回份额对应的款项,份额赎回确认后,赎回款项用于偿还本公司已垫付赎回资金的业务。
二、适用基金
目前适用于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如未来本公司开通其他基金产品快速赎回业务的,以届时公告为准。
三、业务办理时间及适用限额
自即日起每个自然日0:00-24:00均可办理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如有变更,请以最新公告为准。
投资者申请办理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每人每日累计申请份额上限为5,000,000份(含)且累计申请笔数不超过10笔。本公司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相应调整上述业务限制。
四、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业务适用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投资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者。
五、收费方式
投资者办理快速赎回业务,本公司暂不收取任何手续费,如有调整将另行公告。
六、业务规则
1、从投资者发起快速赎回业务申请所属自然日起(含当日),投资者将不再享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收益。
2、投资者在快速赎回申请日赎回所持有部分份额的,快速赎回份额在上一收益结转日至快速赎回申请日前一个自然日产生的历史累计未结转收益,将于下一基金收益结转日结转至投资者基金账户。
3、投资者在快速赎回申请日赎回所持有的全部份额的,快速赎回份额之前产生的历史累计未结转收益,将并入赎回款一起支付给投资者。
4、其它未尽规则详见《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规则》。
七、重要提示
1、投资者申请办理快速赎回业务,须仔细阅读并与本公司签订《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货币基金快速赎回服务协议》。
2、本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快速赎回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况:
(1)第三方通讯故障;
(2)银行系统阻塞;
(3)合作的划款银行系统暂停服务;
(4)快速赎回申请总额超过本公司设定的快速赎回总额限额;
(5)其他可能导致本公司无法提供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的情况。
3、本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对快速赎回业务的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规定进行通知或公告。
4、本公告有关快速赎回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八、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基金信息类型 T+0快速赎回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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