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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银香港香港股票基金A类-人民币(968030)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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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水号 | 5479956 | ||||||||
| 基金代码 | 968030 | ||||||||
| 公告日期 | 2026-08-26 | ||||||||
| 编号 | 1 | ||||||||
| 标题 | 中银香港香港股票基金_关于修订法律文件的公告 | ||||||||
| 信息全文 | 本公告为重要文件,敬请即时关注。本公告包含有关中银香港投资基金–中银香港香港股票 基金的销售文件的信息。如投资者对本公告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寻求独立专业财务意见。 中银国际英国保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作为中银香港投资基金-中银香港香 港股票基金(“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就本公告所载内容于发出之日的准确性承担全部责 任,并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尽其所知所信,未遗漏会导致本公告的任何陈述具有误 导性的其他事实。 中银香港投资基金-中银香港香港股票基金 关于修订法律文件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特此通知投资者,《中银香港投资基金-中银香港香港股票基金招募说明书》 (“《招募说明书》”)将于2026年8月27日(“生效日”)作出如下修订: 1.对《招募说明书》之《中银香港投资基金基金说明书》(“《基金说明书》”)中“基金份 额的发行”一节及其下的“基金份额的募集”分节进行修订,以更新与中银香港港元货 币市场基金及中银香港美元货币市场基金在香港发行M类基金份额相关的内容。 2.鉴于中银香港亚太房地产基金已于2026年6月5日在香港终止且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 监察委员会其后批准撒销其认可资格,所有提及该子基金的内容及与其有关的披露均从 《基金说明书》中删除。 3.有关中银香港人民币定息基金之第一份特别条款的内容将整合进《基金说明书》。 需要说明的是,前述的该等子基金并未在内地公开销售,与该等子基金相关的修订对本基 金内地投资者未有影响。 此外,《基金说明书》亦将作出若干资料更新/微调。 自生效日起,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可在内地代理人网站(www.bocim.com)查询,以及可在 任何一日(星期六、星期日及公众假期除外)正常办公时间内在内地代理人的地址免费查阅, 内地投资者也可在支付合理工本费后索取复印件。 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前,请仔细阅读登载在本基金内地代理人网站 (www.bocim.com)的本基金适用于内地销售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信 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并确保遵循其规定。 2.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公开销售,其投资运作、风险收益特征、法律法规适 用与内地基金产品不同,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述本基金法律文件及公告(包括当中 的风险揭示内容),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内地投资者可以通过内地代理人如下途径咨询有关事项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021-38834788400-888-5566 客服传真:021-68680676 客服邮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网站:www.bocim.com 风险提示 1.投资涉及风险(包括可能会损失投资本金),基金份额净值可升可跌,过往表现并不可 作为日后表现的指引。投资前请参阅本基金适用于内地销售的《招募说明书》、《产品 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所载详情,包括投资于本基金的主 要风险、本基金对于内地投资者的特殊风险以及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销 售的特有风险。本基金可受市场和汇率波动及一切投资的固有风险所影响。基金管 理人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2.本基金为依据《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在内地 公开销售的香港互认基金。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 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 没有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英国保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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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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