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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融鑫视野混合C(00139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544127
基金代码 001390
公告日期 2016-06-03
编号 1
标题 中融新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第1号)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中融新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5年5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中融新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27号)的注册,进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10月20日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中融新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定期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4月2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1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
  王瑶女士,董事长,法学硕士。1998年7月至2013年1月在中国证监会工作期间,先后在培训中心、机构监管部、人事教育部等部门工作。2013年5月加入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公司督察长、总经理,2015年3月至今任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范韬先生,董事,大学本科,经济师。曾任职于黑龙江省证券监督管理办公室、中国证监会哈尔滨特派员办事处,2001年12月至2002年3月任中植企业集团总裁助理,2002年3月至今任职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目前任董事长职务。
  严九鼎先生,董事,博士研究生。1988年9月至1993年5月,任职于辽宁省财政厅;1993年5月至2004年5月先后担任辽宁东方证券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4年6月至2014年11月先后担任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总裁;2014年11月加入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5年1月起至2015年7月担任副总经理职位;2015年7月起至今任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骥先生,独立董事,1989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学士学位,曾任西安飞机工业公司法律顾问、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投资与市场研究所办公室主任、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裁。现任中农科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农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姜国华先生,独立董事,2002年毕业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获博士学位,并拥有香港科技大学硕士学位以及北京大学学士学位。任职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同时担任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以及北京大学燕京学堂办公室主任。
  董志勇先生,独立董事,2004年毕业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并拥有英国剑桥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以及中国人民大学学士学位。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同时兼任北京大学教务部部长。
  (2)基金管理人监事
  裴芸女士,监事,法学学士。曾任职于北京市君泰律师事务所、甘肃太平洋律师事务所,2013年5月加入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监。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严九鼎先生,公司总经理,博士研究生。1988年9月至1993年5月,任职于辽宁省财政厅;1993年5月至2004年5月先后担任辽宁东方证券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4年6月至2014年11月先后担任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总裁;2014年11月加入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5年1月起至2015年7月担任副总经理职位;2015年7月起至今任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向祖荣先生,督察长,法学博士。曾就职于北京建工集团总公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筹备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14年8月加入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4年10月起至今任督察长。
  曹健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注册税务师。曾任黑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财务负责人、天元证券公司财务负责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3年5月加入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公司首席财务官。自2014年12月起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2.本基金基金经理
  贾志敏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北京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证券从业年限9年。2006年7月至2012年10月曾任中信银行资金资本市场部交易员、2012年10月至2014年11月曾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副总监。2014年11月加入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固收投资部(北京)总监,于2015年10月至今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姜涛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证券从业年限5年。2010年4月至2011年9月曾任华西证券有限公司研究所高级研究员、2011年10月至2012年12月曾任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投资部投资经理。2013年1月加入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权益投资部(北京)基金经理,于2015年10月至今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包括:总经理严九鼎先生、权益投资部(北京)娄涛先生、固收投资部(北京)贾志敏先生、固收投资部(上海)秦娟女士、量化投资部赵菲先生、战略研究部黄震先生、交易部闫旭先生、风险管理部李晓伟先生。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名称: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路28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路268号汇杰广场2楼201室
  法定代表人:林复
  成立时间:1996年2月6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36,595.5526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405号
  联系人:谢辰震
  联系电话:025-83177222
  (二)主要人员情况
  南京银行于2013年10月28日成立了独立的一级部门——资产托管部,下设业务运营部、市场拓展部、内控稽核部、研究开发部和综合管理部五个内设部门。
  目前,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30人,其中从事会计核算、资金清算、投资监督、信息披露、内控稽核的人员19人,市场营销8人。相较同期获批基金托管资格的其他银行,南京银行在托管运营上配备较强的人力。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14年4月9日,南京银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批复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取得资格后,本行充分发挥基金公司、资产管理等牌照齐全的优势,持续加强与金融市场、投资银行等业务的条线联动优,托管产品种类不断丰富,目前可以开展公募基金托管、银行理财托管、基金公司专户产品托管、基金子公司专户/专项产品托管、证券公司定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信托计划保管、私募基金托管等多项业务。本行现已托管公募基金七只。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由业务运营部、内控稽核部、研究开发部、市场拓展部和综合管理部组成。资产托管部内设独立、专职的内控稽核部,配备内控稽核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其他各业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执行风险控制制度,落实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同时,总行风险部对托管业务的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资产托管部的所有内设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风险控制责任应落实到每一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2)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设立独立的内控稽核部,该部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相互制约原则:各内设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5)防火墙原则:托管行资产与基金资产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常运作部门与研发和营销等部门严格分离。
  (6)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体系同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控目标,内部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并应当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
  (7)审慎性原则。内控与风险管理必须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为出发点;托管业务经营管理必须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在新增业务时,做到先期完成相关制度建设;
  (8)责任追究原则。各业务环节都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并按规定对违反制度的直接责任人以及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管领导进行问责。
  4.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1)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风险识别与评估:内控稽核部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4)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监控。
  (5)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6)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备中心,保证业务不中断。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名称: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7层
  法定代表人:王瑶
  邮政编码:100005
  电话:010-85003560、010-85003217
  传真:010-85003387、010-56580880
  联系人:张蓁蓁、郭丽苹
  网址:www.zrfunds.com.cn
  (2)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网址:https://trade.zrfunds.com.cn
  2.其他销售机构
  (1)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路28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路268号汇杰广场2楼201室
  法定代表人:林复
  客服电话:40088-96400(全国),96400(江苏)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杨菲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首层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客服电话:95526
  (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0574-87050038
  联系人:于波涛
  (5)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电话:0755-82023442
  联系人:张鹏
  (6)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甲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甲
  法定代表人:马功勋
  电话:024-23280810
  联系人:王力华
  (7)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楼47层01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楼47层01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立功
  电话:0755-23902400
  联系人:赖君伟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275
  联系人:李笑鸣
  (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888
  联系人:顾凌
  (10)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联系人:吴忠超
  (1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56398
  联系人:许梦园
  (1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66568292
  联系人:邓颜
  (1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021-38676666
  联系人:芮敏祺
  (14)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9号华远企业号D座3单元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电话:010-88321717
  联系人:唐昌田
  (1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16)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239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电话:028-86135991
  联系人:周志茹
  (17)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联系人:钱达琛
  (18)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 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电话:010-85556153
  联系人:李慧灵
  (19)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电话:021-38637436
  联系人:周一涵
  (20)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福州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591-38507950
  联系人:柯延超
  (21)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010-63080985
  联系人:唐静
  (2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电话:027-65799999
  联系人:奚博宇
  (23)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21-20333333
  联系人:王一彦
  (2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电话:010-65051166-1753
  联系人:任敏
  (25)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18号川信大厦10楼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18号川信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吴玉明
  电话:028-86199041
  联系人:杨磊
  (2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电话:0755-82558305
  联系人:陈剑虹
  (27)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电话:022-28451991
  联系人:蔡霆
  (28)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
  法定代表人:吴涛
  电话:010-59366070
  联系人:刘宇
  (29)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0752-2119700
  联系人:彭莲
  (30)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电话:010-56810307
  联系人:张晔
  (31)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楼 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楼 801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 0755-33227950
  联系人:童彩平
  (3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20613999
  联系人:张茹
  (33)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1号楼12层12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1号楼12层1208号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电话:010-67000988
  联系人:张蕾
  (34)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黄龙时代广场B座6层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联系人:韩爱彬
  (3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7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联系人:潘世友
  (36)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电话:010-57418813
  联系人:申泽灏
  (3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 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联系人:吴强
  (38)北京坤元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发开区百泉街10号2栋87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8号B座501
  法定代表人:李雪松
  电话:010-85264506
  联系人:刘洋
  (39)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1层110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6号中期大厦A座8层
  法定代表人:姜新
  电话:010-65807865
  联系人:侯英建
  (40)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08号北美广场B座12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021-38509735
  联系人:张裕
  (41)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电话:021-33323999
  联系人:陈云卉
  (42)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电话:021-20665952
  联系人:宁博宇
  (43)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层16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层1603室
  法定代表人:董浩
  客服电话:400-068-1176
  联系人:牛亚楠
  (44)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一号楼B区4楼A50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号东方纯一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电话:021-20324158
  联系人:朱海涛
  (45)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341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341
  法定代表人:梁洪军
  电话:010-52609656
  联系人:季长军
  (46)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杨懿
  电话:010-83363101
  联系人:文雯
  (47)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021-20691923
  联系人:苗明
  (48)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电话:021-80365020
  联系人:葛佳蕊
  (49)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1115室,1116室及1307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电话:0755-89460500
  联系人:陈广浩
  (50)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电话:0755-23953913
  联系人:洪诚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加、更换其他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7层
  法定代表人:王瑶
  电话:010-85003388
  传真:010-85003386
  联系人:高欣
  网址:www.zrfunds.com.cn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众一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甲22号南新仓商务大厦A座5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甲22号南新仓商务大厦A座502室
  负责人:常建
  电话:010-64096085
  传真:010-64096188
  联系人:唐琨
  经办律师:云大慧、唐琨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文新报业大厦2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文新报业大厦2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晓荣(首席合伙人)
  电话:021-52920000
  传真:021-52921369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健、陶喆
  联系人:杨伟平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中融新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类别、存续期间与运作方式
  1. 基金类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 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对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的动态灵活配置,捕捉互联网向技术实体经济与金融各领域渗透的过程中,体现出的新的竞争优势。在合理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力求为投资者获取超额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等权益类金融工具,以及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券、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国债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其中,投资于新优势主题相关的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债券、权证、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现金、货币市场工具和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100%,权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
  从宏观经济环境和证券市场走势进行研判,结合考虑相关类别资产的风险收益水平,动态调整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资产的配置比例,优化投资组合。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选股策略,从宏观经济转型、政策制度导向、产业的升级与变革等多个角度,前瞻性地判断下一阶段可能涌现出的新经济领域和板块,同时从定性和定量的角度,自下而上地分析上市公司的基本面情况和估值水平,精选受益于“新优势”具有投资价值的个股。
  互联网行业的发展已经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方式和企业的经营模式。在3G网络普及和智能手机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移动互联网普及率迅速提升,移动互联网最大的两个意义在于:一是使用无物理限制,PC端的互联网应用场景通常为办公、居家休闲、学习等环境,而基于手机端的移动互联网可以应用于任何场景,手机已经将我们的碎片时间全部填满,并且在抢占其他活动时间,比如电视、阅读等活动;二是移动互联网将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联接起来,形成的O2O商业模式开始融入日常生活,利用线上(online)信息传递高效、营销无物理边界的特点带动线下(offline)特定场景的商品与服务消费,线上线下用户相互转化,扩展了传统产业的销售边际。
  从长期来看,移动互联网行业的发展以及互联网思维向各行各业进行渗透,使得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相互融合,是未来经济发展的主要趋势,利用移动互联网的技术、运营方式和思维模式改善实体经济的运营效率并从中分享增长红利是未来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来源。本基金将重点关注互联网行业以及传统行业在互联网技术与思维渗透下所产生的投资机会。
  在行业的配置选择上,本基金将持续跟踪、研究分析受益于新优势发展的典型产业,选择其中受益程度高、成长性好的相关主题行业进行重点配置,并积极更新调整新优势主题的范畴界定。
  在个股的具体选择策略上,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主要从定量分析、定性分析两个方面对上市公司进行考察,精选个股。并根据市场走势与上市公司基本面的变化,适时调整股票投资组合。
  定量分析
  (1)成长性指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等;
  (2)财务指标:毛利率、营业利润率、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经营活动净收益/利润总额等;
  (3)估值指标:市盈率(PE)、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PEG)、市销率(PS)和总市值。绝对估值与相对估值相结合。
  定性分析
  (1)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行业地位、市场占有率、产品、技术、品牌、营销、资源、渠道等多个方面;
  (2)具有良好的公司管理能力和治理结构。
  3.债券投资策略
  通过对宏观经济趋势、金融货币政策、供求因素、估值因素、市场行为因素等进行评估分析,对固定收益类资产和货币资产等的预期收益进行动态跟踪,从而决定其配置比例。固定收益类资产中,本基金将采取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策略、类属配置等积极投资策略,在不同券种之间进行配置。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认为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市场环境中,有必要审慎灵活地综合运用股指期货进行套期保值交易来对冲系统性风险、降低投资组合波动性并提高资金管理效率。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以控制风险为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并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套期时将综合考虑:
  (1)股指期货交易品种的流动性;
  (2)股指期货交易品种与现货市场的相关度;
  (3)通过股指期货进行套期保值交易的必要性;
  (4)股指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的综合成本,来判断是否进行套期保值交易或套期保值的合理对冲比率。
  5.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综合考虑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等方面特征进行全方位的研究和比较,对个券发行主体的性质、行业、经营情况、以及债券的增信措施等进行全面分析,选择具有优势的品种进行投资,并通过久期控制和调整、适度分散投资来管理组合的风险。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7.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国债期货作为利率衍生品的一种,有助于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流动性和风险水平。管理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构建量化分析体系,对国债期货和现货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最大限度保证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国债期货相关投资遵循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5%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和中高预期收益产品。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5月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6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过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3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各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6年3月31日。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10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投资业绩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1.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融新优势混合A
  ■
  中融新优势混合C
  ■
  1.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中融新优势混合A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10月20日至2016年03月31日)
  ■
  中融新优势合C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10月20日至2016年03月31日)
  ■
  注: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仲裁等法律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证券账户开户费;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为年费率0.50%。
  在通常情况下,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 为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注册登记机构,由注册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 更新了“重要提示”中的相关内容。
  (二) 更新了“第二部分释义”中的相关内容。
  (三)更新了“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中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四)更新了“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中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五)更新了“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中相关服务机构的相关信息。
  (六)更新了“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的相关内容。
  (七)更新了“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的相关内容。
  (八)更新了“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的相关内容。
  (九)在“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中,新增了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十)新增“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的相关内容。
  (十一)更新了“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的相关内容。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3日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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