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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龙混合(40000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5434
基金代码 400001
公告日期 2004-12-17
编号 1
标题 东方基金关于东方龙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公告
信息全文   根据《东方龙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东方龙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东方龙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定于2004年12月20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一、销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1)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99号
  邮政编码:100080
  服务热线:010-82621190
  公司网址:www.orient-fund.com
  (二)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
  服务热线:95533
  银行网址:www.ccb.cn
  2)兴业银行
  服务热线:0591-7839338
  银行网址:www.cib.com.cn
  3)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热线:0431-5096702,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 www.nesc.cn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020-875558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gf.com.cn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 021-9625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 www.gtja.com
  6)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热线:021-96250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dfzq.com.cn
  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021-96250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 www.htsec.com
  8)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热线:010-6801665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9)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热线: 025-84579897,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10)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 400-8888-10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 www.csc108.com
  11)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0571-9659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bigsun.com.cn
  1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021-68419974,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13)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热线:400-8888-777,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gyzq.com.cn
  14)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热线:0351-868686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sxzq.net
  (三)若增加新的直销网点或者新的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二、日常申购、赎回安排
  (一)申购、赎回开放日
  基金办理日常申购、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本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二)申购和赎回的数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1)在直销机构销售网点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20,000元,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超过1,000元的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已在直销机构销售网点有认购基金记录的基金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在代销机构销售网点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超过1,000元的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超过1,000元的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
  (2)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0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在一个销售机构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并赎回;
  (3)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的最低限额为1,000份;
  (4)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保留到分,分以后的小数四舍五入,并扣除相应的费用,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6)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调整首次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调整前的3个工作日内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三)申购份额、赎回款项的计算
  (1)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申购费用 = 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净申购金额 = 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 = 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申购费用等于申购金额乘以所适用的申购费率。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的大小分为三档,最高不超过1.5%,具体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         费率
  100万元以下       1.5%
  100万元(含)—1,000万元 1.2%
  1,000万元(含)以上 1.0%
  (3)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赎回总额、赎回费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赎回费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4)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的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即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赎回费用等于赎回金额乘以所适用的赎回费率。投资者持有本基金365天以内的收取0.5%的赎回费率,投资者持有本基金366天以上(含366天)的收取0.25%的赎回费。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日历日) 赎回费率
  1天至365天 0.5%
  366天(含)以上 0.25%
  (5)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调整申购和赎回的费率,调整前的3个工作日内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三、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东方龙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东方龙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网点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及时公布本基金上一个正常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四、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登记人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东方龙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东方龙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由于部分投资者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收到对帐单,请投资者在开户时填写准确的联系地址。本公司特此提示: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如发现错误请到开户网点办理地址更正手续。
  4、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10-8262119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了解本基金相关事宜。
  5、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东方龙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东方龙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4-12-16


基金信息类型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公告来源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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