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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稳健精选混合C(001204)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541054
基金代码 001204
公告日期 2016-05-28
编号 1
标题 东方红稳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6年第1号)
信息全文  东方红稳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3月30日证监许可【2015】486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5年4月17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封闭期无法赎回和开放期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即使在市场流动性比较好的情况下,个别债券的流动性可能较差,从而使得基金在进行个券操作时,可能难以按计划买入或卖出相应的数量,或买入卖出行为对价格产生比较大的影响,增加个券的建仓成本或变现成本。并且,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等级较一般债券较低,存在着发行人不能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风险,此外,当发行人信用评级降低时,基金所投资的债券可能面临价格下跌风险。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至2016年4月16日,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表现截止至2016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3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31、37、39、40层

 授权代表:陈光明

 设立日期:2010年7月28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字[2010]518号

 开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13]1131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联系人:廉迪

 股东情况: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0%的股权。

 公司前身是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总部,2010年7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518号)批准,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亿元,在原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总部的基础上正式成立,是国内首家获批设立的券商系资产管理公司。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陈光明先生,董事长(代行),1974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东方证券受托资产管理业务总部业务董事;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投资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东方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代行)、党委书记、总经理。

 王国斌先生,董事,1968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万国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融资经理,申银万国证券公司国际业务部融资经理,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交易部总经理助理,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交易总部副总经理,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交易总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兼证券投资业务总部总经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裁,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托资产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兼受托资产管理业务总部总经理、副总经理兼受托资产管理业务总部总经理、东方花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潘鑫军先生,董事,1961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长宁区办事处愚园路分理处出纳、副组长;工商银行上海分行长宁区办事处愚园路分理处党支部书记;工商银行上海分行整党办公室联络员,工商银行上海分行组织处副主任科员;工商银行上海分行长宁支行工会主席、副行长(主持工作)、行长、党委书记兼国际机场支行党支部书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董事长兼总裁;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金文忠先生,董事,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研究员、上海万国证券办公室主任助理、发行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研究所副所长、总裁助理兼总裁办公室副主任;野村证券企业现代化委员会项目室副主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杭州东方银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

 杨玉成先生,董事,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财政系教师;君安证券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助理;上海大众科技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上海申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诚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诚毅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

 顾林福先生,监事,1956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经济师。曾任上海市教育局办事员、科员、副处长,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副处长,上海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3、经营管理层人员

 陈光明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董事的介绍)。

 任莉女士,联席总经理、董事会秘书,1968年生,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美国芝加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拥有十多年海内外市场营销经验,曾任东方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总部副总经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席总理、董事会秘书、上海市东方红公益基金会副理事长。曾荣获上海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周代希先生,副总经理,1980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部经理、金融创新实验室高级经理、固定收益与衍生品工作小组执行经理,兼任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获证券期货监管系统金融服务能手称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十佳员工”称号等,在资产证券化等结构融资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

 4、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

 杨斌先生,首席风险官兼合规总监,1972年生,中共党员,硕士。曾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管理处科员、上海证监局稽查处、案件审理处、机构二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机构一处副处长、期货处处长、法制处处长;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兼合规总监、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兼合规总监、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

 5、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合规负责人(督察长)

 唐涵颖女士,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合规负责人兼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总监,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曾任上海华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项目经理,上海宏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税务部主管,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上海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业金融部经理,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 筹备组副组长、督察长,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6、本基金基金经理

 现任基金经理:

 林鹏先生,生于1976年,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自1998年起开始从事证券行业工作。历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研究员、资管管理业务总部投资经理、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经理、专户投资部投资经理、基金投资部基金经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募权益投资部总监。2014年9月起任东方红睿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月起任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东方红睿元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4月起任东方红领先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东方红稳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起任东方红睿逸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3月起任东方红中国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纪文静女士,生于1982年,江苏大学国际贸易学硕士研究生,自2007年起开始从事证券行业工作。历任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债券交易员,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投资交易部总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副总监。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募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监。2015年7月起任东方红领先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稳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逸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0月起任东方红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1月起任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7、基金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公司总经理陈光明先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饶刚先生,公募权益投资部总监林鹏先生。

 列席人员: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合规负责人兼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总监唐涵颖女士。

 8、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本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成立时间: 1992年10月19日

 经营范围: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银行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86.53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05号

 联系人:朱萍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自2003年开展资产托管业务,是较早开展银行资产托管服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经过二十年来的稳健经营和业务开拓,各项业务发展一直保持较快增长,各项经营指标在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处于较好水平。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于2003年设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更名为资产托管部,2013年更名为资产托管与养老金业务部,2016年再次更名为资产托管部,目前下设证券托管处、客户资产托管处、内控管理处、运营管理处四个职能处室。

 目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已拥有客户资金托管、资金信托保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全球资产托管、保险资金托管、基金专户理财托管、证券公司客户资产托管、期货公司客户资产托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私募股权托管、银行理财产品托管、企业年金托管等多项托管产品,形成完备的产品体系,可满足多领域客户、境内外市场的资产托管需求。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直销中心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3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37层

 授权代表:陈光明

 联系电话:(021)33315895

 传真:(021)63326381

 联系人:廉迪

 客服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2)网上交易系统

 网上交易系统包括管理人公司网站(www.dfham.com)和管理人指定电子交易平台。个人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dfham.com)和管理人指定电子交易平台,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了解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

 2、代销机构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电话:(010)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吴斌

 客服电话: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1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联系人:胡月茹

 客服电话:(021)95503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3)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马林

 电话:010-59601366-7024

 传真:010-62020355

 邮政编码:100029

 客服电话:4008188000

 (4)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联系人:黄敏嫦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8598853

 传真:010-58598907

 联系人:任瑞新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层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孙睿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11楼

 法人代表:朱建弟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斌、唐成

 电话:021-63392558

 传真:021-63391166

 联系人:唐成

 四、基金的名称

 东方红稳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和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3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严谨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和个券精选策略,在做好风险管理的基础上,运用多样化的投资策略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1、资产配置

 本基金通过定性与定量研究相结合的方法,确定投资组合中股票、债券和现金类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本基金通过动态跟踪海内外主要经济体的GDP、CPI、利率等宏观经济指标,以及估值水平、盈利预期、流动性、投资者心态等市场指标,确定未来市场变动趋势。并通过全面评估上述各种关键指标的变动趋势,对股票、债券等大类资产的风险和收益特征进行预测。根据上述定性和定量指标的分析结果,运用资产配置优化模型,在目标收益条件下,追求风险最小化目标,最终确定大类资产投资权重,实现资产合理配置。

 2、股票组合的构建

 本基金股票投资主要遵循“自下而上”的个股投资策略,利用基金管理人投研团队的资源,对企业内在价值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并精选出价格低估、质地优秀、未来预期成长性良好,符合中国经济发展趋势,具有领先优势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

 个股选择方面,本基金将结合定性的行业分析和定量的公司特质分析来精选个股。

 定性分析方面,本基金将结合研究团队的案头研究和实地调研,通过深入了解上市公司的经营主业、战略规划和长期发展前景,一方面对股票价值水平、成长能力进行研究筛选,把可持续成长且估值水平合理的上市公司作为本基金选择的一个重要方向,另一方面本基金也会考虑公司未来盈利空间和发展潜力,不仅仅拘泥于现有的盈利表现,更注重选择符合上述个股选择和行业配置的策略,选择切实受益于改革红利、或者确有新商业模式、新产品、新市场等符合国家改革和经济转型方向的个股,着眼于长期发展,积极提前配置。

 本基金的案头研究工作集中于收集如下方面的信息:

 (1)上市公司所属细分行业的产业政策和政策的变化趋势;

 (2)公司和行业所拥有的核心技术和技术壁垒的高低,技术成熟度,以及技术演变的趋势,是否会出现颠覆性的新技术;

 (3)上市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情况、市场供给情况,供需格局和竞争结构,进入壁垒和退出壁垒的高低,以及是否会出现行业外的跨产业竞争者;

 (4)公司所采用的核心商业模式,该商业模式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行业中各种不同商业模式方面的竞争和演化。

 在实地调研的过程中,本基金将围绕上述内容收集信息,与案头资料互相验证,同时研究团队将通过结合多种信息渠道进行信息的搜集比较,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的多个部门、行业专家、政策制定机构、行业协会、上游供应商、下游客户、竞争对手等。

 定量的分析方面,本基金将考察股票的市值、市净率(P/B)、市盈率(P/E)、动态市盈率(PEG)、净资产收益率(ROE)、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自由现金流(DCF)等指标,并在相对估值(P/B、P/E、PEG、EV/EBITDA等)和绝对估值(DCF、DDM、NAV等)中灵活选取合适的估值视角进行评估。

 3、债券类资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对债券类资产进行配置。本基金将基于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国内财政政策与货币市场政策、以及结构调整等因素对债券市场的影响,对利率走势进行预期,判断债券市场的基本走势,制定久期控制下的资产类属配置策略,力争有效控制整体资产风险。

 在债券投资组合构建和管理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将采用久期控制、期限结构配置、市场比较、相对价值判断、信用风险评估等管理手段。

 (1)久期控制:根据对宏观经济发展状况、金融市场运行特点等因素的分析确定组合的整体久期,有效的控制整体资产风险。

 (2)期限结构配置:在确定组合久期后,基金管理人将针对收益率曲线形态特征确定合理的组合期限结构,通过采用子弹策略、杠铃策略、梯子策略等,在长期、中期与短期债券间进行动态调整,从长、中、短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

 (3)市场比较:不同债券子市场的运行规律不同,本基金在充分研究不同债券子市场风险-收益特征、流动性特性的基础上构建调整组合(包括跨市场套利操作),以提高投资收益。

 (4)相对价值判断:本基金将在相近的债券品种之间选取价值相对低估的债券品种进行投资。

 (5)信用风险评估:本基金将根据发债主体的经营状况与现金流等情况对其信用风险进行评定与估测,以此作为品种选择的基本依据。

 4、可转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可转债投资策略包括传统可转换债券,即可转换公司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的投资策略。本基金参与可转换债券有两种途径,一种是一级市场申购,另一种是二级市场参与。一级市场申购,主要考虑发行条款较好、申购收益较高、公司基本面优秀的可转债;二级市场参与可运用多种可转债投资策略,本基金将运用企业基本面分析和理论价值分析策略,精选个券,力争实现较高的投资收益。同时,本基金也可以采用相对价值分析策略,即通过分析不同市场环境下可转换债券股性和债性的相对价值,把握可转换债券的价值走向,选择相应券种,从而获取较高投资收益。另外,本基金将密切关注可转债的套利机会和条款博弈机会。

 5、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票面利率较高、信用风险较大、二级市场流动性较差。本基金将运用基本面研究,结合公司财务分析方法对债券发行人信用风险进行分析和度量,选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更优品种进行投资。在进行投资时,将采取分散投资、锁定收益策略。在遴选债券时,将只投资有担保或者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中小企业私募债,以降低信用风险。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配置策略主要从信用风险、流动性、收益率几方面来考虑,采用自下而上的项目精选策略,以资产支持证券的优先级或次优级为投资标的,精选违约或逾期风险可控、收益率较高的资产支持证券项目。根据不同资产支持证券的基础资产采取适度分散的地区配置策略和行业配置策略,在有效分散风险的前提下为投资人谋求较高的投资组合回报率。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风险分析采取内外结合的方法,以基金管理人的内部信用风险评估为主,并结合外部信用评级机构的分析报告,最终得出对每个资产支持证券项目的总体风险判断。另外,鉴于资产支持证券的流动性较差,本基金更倾向于久期较短的品种,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7、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故股指期货空头的合约价值主要与股票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基金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股指期货合约数量,以萃取相应股票组合的超额收益。

 8、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故国债期货空头的合约价值主要与债券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基金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国债期货合约数量,以萃取相应债券组合的超额收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1.5%。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以下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截至2016年3月31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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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沪港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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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沪港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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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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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股指期货投资。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故股指期货空头的合约价值主要与股票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基金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股指期货合约数量,以萃取相应股票组合的超额收益。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故国债期货空头的合约价值主要与债券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基金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国债期货合约数量,以萃取相应债券组合的超额收益。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持有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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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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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以下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6年3月31日。

 1、东方红稳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东方红稳健精选混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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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红稳健精选混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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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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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31日。

 (2)本基金合同于2015年4月17日生效,自合同生效日起至本报告期末不足一年。

 (3)本基金建仓期6个月,即从2015年4月17日起至2015年10月16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期货账户开户费和账户维护费;

 (10)因交易需要而产生的能明确由基金财产承担的第三方服务费用;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管理人于次月前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5%的年费率计提。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C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率

 (1)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的申购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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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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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2、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在赎回时收取基金赎回费用,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根据份额持有时间分档收取,具体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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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C类份额赎回时,C类份额的赎回费将全额归入基金财产;A类份额赎回时,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小于30日的,赎回费用全部归基金财产,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小于3个月的(1个月等于30日,下同),赎回费用总额的75%归基金财产,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长于3个月但小于6个月的,赎回费用总额的50%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销售服务费,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销售服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概况及主要人员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3、“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概况、主要人员情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4、“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直销机构、代销机构、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

 5、“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部分新增了开放申购与赎回时间的描述,调整了赎回费的部分文字描述。

 6、“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本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截止至2016年3月31日。

 7、更新“十、基金的业绩”,本部分基金的业绩报告内容截止至2016年3月31日。

 8、“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部分调整了赎回费的部分文字描述。

 9、“二十二、其它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报告期内应披露的本基金其他相关事项。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五月二十八日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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