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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阿鑫一号保本混合(000900)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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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536719 | ||||||||
基金代码 | 000900 | ||||||||
公告日期 | 2016-05-21 | ||||||||
编号 | 3 | ||||||||
标题 | 新华阿鑫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公告 | ||||||||
信息全文 | 新华阿鑫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每一保本期为18个月,第一个保本周期自2014年12月2日起至2016年6月2日止。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期满后,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为本基金的第二个保本周期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本基金满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保本基金存续要求,本基金将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后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 鉴于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到期并转入第二个保本期的实际情况,依据《新华阿鑫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合同变更程序,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对《新华阿鑫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部分表述进行了修订更新。主要为: 一、“第二部分 释义”、“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根据证监会最新颁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修订更新了基金合同中相关内容; 二、“第二部分 释义”中,修改了“保证人、担保人”、“保证、担保”等内容; 三、“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中,修改了“十、基金保本的保证”、“十一、担保人”、“十二、基金保本周期”等内容; 四、“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力义务”中,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五、“第十二部分 保本、保本的保证及保本周期到期”中,更新了担保人的基本情况、担保人对外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 六、“第十二部分 保本、保本的保证及保本周期到期”中,“三、保证合同”部分更新为第二个保本期保证合同; 七、“第十二部分 保本、保本的保证及保本周期到期”中,修改了“六、基金的保本”部分“(三)使用保本条款的情形”及“(四)不适用保本条款的情形”。 八、“第十二部分 保本、保本的保证及保本周期到期” 中,修改了“七、保本周期到期”部分“(五)保本周期到期的赔付”及“(六)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的处理规则”的“2、下一保本周期基金资产的形成”。 本次修订更新后的基金合同将自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起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可查阅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5月21日在其网站发布的《新华阿鑫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2016修订)。 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新华阿鑫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及转入下一个保本周期的相关规则公告》等文件,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cfund.com.cn)、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98866)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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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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