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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沃土货币B(002647)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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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534210 | ||||||||
基金代码 | 002647 | ||||||||
公告日期 | 2016-05-13 | ||||||||
编号 | 1 | ||||||||
标题 | 中科沃土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
信息全文 | 基金管理人: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五月 中科沃土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第 1 页 重要提示 1、中科沃土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 2016 年 4 月 6 日证监许可[2016]686 号文注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 农商银行”)。 3、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4、本基金将自 2016 年 5 月 18 日至 2016 年 6 月 17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 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 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 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7、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率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基金份额和 B 类基 金份额。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基金代码。 8、认购最低限额: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网上交易系统(目前 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和非直销销售机构首次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 限额为人民币 1 元,首次认购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5,000,000 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 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本基金追加认购 A 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 追加认购 B 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0 元,具体认购金额以各基金 销售机构的公告为准。 9、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中科沃土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第 2 页 10、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 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1、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 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2、销售机构对投资者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 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是否有效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登记确认为 准。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 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的《中科沃土 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及《中科沃土货币市场基金合同摘要》。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托管协议及本公告将发布在本公司的网站 (www.richlandasm.com.cn);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将同时发布在基金托管人的网站 (www.grcbank.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公司的详细情况和本基金 发售的相关事宜。 14、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司所列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本 公司将及时公告。 15、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 咨询。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018-3610 咨询认购事宜。 16、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并可根据 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17、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 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 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的市场风险,因金融市场利率的波 动而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变动的利率风险,因债券和票据发行主体信用状况 恶化而可能产生的到期不能兑付的信用风险,因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 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因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因本基 中科沃土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第 3 页 金管理现金头寸时有可能存在现金不足的风险或现金过多而带来的机会成本的风 险,因收益分配处理的业务规则造成持有份额数较少的投资者无法获得投资收益的 风险,因本基金投资的证券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等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造成赎 回款顺延划出的风险,因投资人申购金额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上限而被拒绝的风 险等等。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 债券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 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 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一、基金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及代码 基金名称:中科沃土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代码:A 类:【002646】;B 类:【002647】。 (二)基金类型 货币市场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中科沃土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第 4 页 (五)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率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基金份额和 B 类基金份 额。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基金代码。 (六)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七)募集对象 募集期间,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 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八)募集场所 本基金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及非直销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九)募集目标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 亿份,不设募集上限。 (十)募集时间安排及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2、本基金的发售期为自 2016 年 5 月 18 日至 2016 年 6 月 17 日止。基金管理人 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3、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管 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 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4、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 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 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 不得动用。 中科沃土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第 5 页 5、若募集期满,本基金基金合同未达到法定生效条件,则本基金基金合同不 能生效,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 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 30 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二、本基金发售的相关规定 (一)认购账户 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 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二)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若资金未全额到账则认购无效,基金管 理人将认购无效的款项退回。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已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三)认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 (四)基金份额的面值、认购费用及认购份额的计算 1、基金份额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本基金A、B两类基金份额按照面值发 售。 2、认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 3、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认购份额的计算 (1)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对于认购本基金基金份 额的投资者,其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中科沃土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第 6 页 举例一:某普通投资人在某销售机构网点投资100,0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 金份额,该笔认购产生利息10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0.00+100)/1.00=100,100.00 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 100,000 元认购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 期内获得的利息100元,基金发售结束后,可得到100,100.00份基金份额。 (2)认购份额的计算中,涉及基金份额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 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3)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有,其中利息所转份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5、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 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五)投资人对基金份额的认购 1、认购时间安排 投资人可在募集期内前往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基金份额认购手续,具体的业务 办理时间详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各销售机构相关业务办理规则。 2、投资人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所应提交的文件和具体办理手续详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或各销售机构相关业务办理规则。 3、认购的方式及确认 (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 计算。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3)投资人在 T 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通常可在T+2日到原认购网 点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情况。 (4)销售机构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 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登记确认为准。对于认 中科沃土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第 7 页 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 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4、认购的限额 (1)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基金管理人的网 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和非直销销售机构首次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 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首次认购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 人民币5,000,0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 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本基金追加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追加认购B 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具体认购金额以各基金销售机构的 公告为准。 (六)募集资金利息的处理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七)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非直销销售机构: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泰金石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经北证 (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 有限公司、北京展恒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上述排名不分先后) 3、如在募集期间增加其他非直销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三、本基金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本公司直销柜台办理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中科沃土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第 8 页 1、业务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9:30~16:00。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与认购程序 (1)个人投资者到直销柜台办理开户须提供如下资料: 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士兵证、军官证、武警证等)并提 供正反面复印件,本人签字; 填写合格并经本人签字确认的《直销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 出示投资者本人的指定银行储蓄存折或银行借记卡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本人签字; 提供填妥并本人签字的《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非投资者本人,则需办理委托代理业务,即被授权人需出具经公证的授权 委托书或本人及被授权人亲自到直销部门办理授权委托书,此后的交易可 根据授权委托书的具体内容由代理人代办,留存本人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 证件复印件及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如个人客户是 18 周岁以下的投资者,办理开户应由该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 人代理进行(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 源的除外),需准备以下证明材料: 1) 提供填写完整并由代理人签字的《直销账户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原件); 2) 出示未成年人、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3) 出示代理人与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关系证明(如户口本)原件并提供复印 件; 4) 出示指定银行储蓄存折(卡)原件,提供复印件。 5) 出示证券账户卡(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若有且客户需 开立开通中登基金账户时提供); 6) 提供由代理人签字的《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2)个人投资者到直销柜台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提供填妥的《直销日常交易业务申请表》; 出示投资者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等), 提供正反面复印件,本人签字。 中科沃土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第 9 页 (3)认购资金的划拨 投资者在直销柜台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认购,投资者应使用预留银行卡 通过网上银行或银行柜台汇款至本公司指定的基金直销柜台清算账户: 账户名称 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第一支行 账号 3602000129201769176 大额实时现代支付系统号 102581000013 在办理汇款时,投资人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 投资人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本公司直销机构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 的客户名称; ② 已经开户的注明交易账号;还没有开户的注明资金用途“**购买中科沃土 货币”,并确保在募集结束日17:00前到账; ③ 投资人申请的认购金额不可超过汇款金额; ④ 投资人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 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与认购程序: (1)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预留印鉴)和法定代表人签章(或授权经办 人)的《直销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一式两份; 出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等颁发的注册登记书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 章(或预留印鉴)和法人签章的复印件; 出示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或预留印鉴) 和法人签章的复印件; 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或预留印鉴)和法人签章的由银行出具的银行账户证 明《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中科沃土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第 10 页 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预留印鉴)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基金业务 授权委托书》; 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预留印鉴)的《机构客户预留印鉴卡》一式 两份; 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预留印鉴)的《传真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如不需要开通传真协议则不需要提供; 出示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或预留印鉴)的正 反面复印件; 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或预留印鉴)和法人签章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 反面复印件; 提供有授权交易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预留印鉴)的《机构投资 者风险承受力调查问卷》一份; (2)机构投资者到直销柜台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提供加盖预留印鉴及授权经办人签字的《直销日常交易业务申请表》。 (3)认购资金的划拨 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认/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 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账户名称 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第一支行 账号 3602000129201769176 大额实时现代支付系统号 102581000013 投资者在汇款时必须在汇款用途中注明认购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由于汇款 各银行系统之间需要一定的处理时间,请投资者务必提前汇款,确保认购资金在认 购当日 16:00 前到账。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中科沃土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柜台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科沃土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第 11 页 4、注意事项 (1)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未确认前,可以办理认购申请。如基金账户开户失败, 则认购申请失败,认购资金退回投资人。 (2)若投资人认购资金在当日 16:00 之前未到本公司直销专户的,则当日提交 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3)机构投资者传真交易的时间以我司的传真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4)机构投资者汇款使用的户名应与基金账户户名一致(托管类资产及产品户 除外)。 (5)直销柜台 T 日受理业务申请,并不表示对本申请予以确认,最终结果以基 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6)投资者不能直接以现金方式认购。 (7)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事先开立并指定一个银行活期存 款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 退款等资金结算均通过此账户进行。 (8)以下情形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 投资者已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 投资者已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 投资者划入资金金额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 在募集期截止 17:00 之前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的; 5)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投资者因上述情形造成认购无效的,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柜台清 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 非直销销售机构 机构投资者在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非直销销售机构的规定为 准。 中科沃土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第 12 页 四、清算与交收 1、投资者无效认购资金或未获得确认的认购资金将于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无 效后 5 个工作日内划入投资者指定账户。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存入专门账户,不得动用。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资金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本基金持有人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完成注册登记。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募集截止后,基金管理人根据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数据,将有效认购资金(不 含认购费)及有效认购申请资金产生的利息一并划入在托管行的专用账户,基金管 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注册登记机构 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2.若基金合同达到生效条件, 基金管理人在按照规定办理了基金验资和备案 手续后公告基金合同生效。 3.若本基金合同未能生效,则基金管理人应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资 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 30 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六、本基金募集的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5668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21 楼 01 单元自编 06-08 号 法定代表人:朱为绎 设立日期:2015 年 9 月 6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937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中科沃土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第 13 页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20-23388976 联系人:蔡旭铭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农商银行”)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王继康 成立时间:2006 年 10 月 2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81.53 亿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20-28019322 传真:020-28019340 联系人:杨华 (三)本基金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5668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21 楼 01 单元自编 06-08 号 法定代表人:朱为绎 联系电话:020-23388976 联系人:古琳花 客服电话:400-0180-3610 网址:www.richlandasm.com.cn 2、非直销销售机构 (1)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科沃土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第 14 页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1 号信合大厦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1 号信合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继康 联系人:王帆 电话:020-28852675 客服电话:95313 传真:020-28852692 网址: http://www.grcbank.com (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客服电话:95310 传真:028-86690126 网址: www.gjzq.com.cn (3)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2 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 21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505 号东方纯一大厦 15 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张缘 电话:021-20324154 客服电话:400-928-2299 传真:021-20324199 网址:www.dtfunds.com 中科沃土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第 15 页 (4)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路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01-1203 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钟琛 电话:020-89629012/020-89629011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传真:020-89629011 网址:www.yingmi.cn (5)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 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客服电话:400-821-9031 传真:021-22066653 网址:www.lufunds.com (6)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 号 5 号楼 1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 129 号 法定代表人:徐福星 联系人:徐娜 电话:15201182723 客服电话:400-600-0030 中科沃土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第 16 页 传真:010-68292941 网址:www.bzfunds.com (7)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徐汇区虹梅路 1801 号凯科国际大厦 7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 层 法定代表人:金佶 联系人:陈云卉 电话:8621-33323999-5611 客服电话:400-820-2819 传真:8621-33323837 网址: www.chinapnr.com (8)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科苑路 18 号东方科技大厦 18F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科苑路 18 号东方科技大厦 18F 法定代表人:陈姚坚 联系人:陈茹、张烨 电话:0755-84034499 客户服务电话:400-9500-888 传真:0755-84034477 网站:http://www.jfzinv.com/ (9)北京展恒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1 号邮电新闻大厦 2 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 马林 中科沃土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第 17 页 电话:010-59601366 客服电话:4008188000 传真:010-62020355 网址: www.myfund.com (10)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广场 F 座 18、19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广场 E 座 12 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联系人: 甘蕾 电话:020-38286026 客服电话:4008888133 传真:020-38286588 网址: http://www.wlzq.cn/ (11)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客服电话:4006788887 传真:0755-33227951 3、本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可能增加新的非直销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投 资人可留意相关公告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查询。 (四)注册登记机构 中科沃土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第 18 页 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5668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21 楼 01 单元自编 06-08 号 法定代表人:朱为绎 联系电话:020-23388976 联系人:高寅初 (五)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 289 号南方传媒大厦 15、16、17、 18 层 负责人:牟晋军 电话:020-66857288 传真:020-66857289 经办律师:孙晶 联系人:孙晶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本基金的法定验资机构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4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剑涛、顾仁荣 电话:(010)88095588 传真:(010)88091190 经办注册会计师:钟钊 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5 月 13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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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发行 | ||||||||
公告来源 | 证券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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