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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投瑞银顺立纯债债券(017139)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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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水号 | 5284345 | ||||||||
| 基金代码 | 017139 | ||||||||
| 公告日期 | 2026-06-12 | ||||||||
| 编号 | 6 | ||||||||
| 标题 | 国投瑞银顺立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 信息全文 | 国投瑞银顺立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6年6月11日 送出日期:2026年6月1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国投瑞银顺立纯债债券基金代码017139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03-07 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3-03-07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敬夏玺 证券从业日期2010-07-05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 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在 其他 履行清算程序后终止《基金合同》,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为 投资目标 投资人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业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分 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地方政府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超短 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 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投资范围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参与可转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 债投资,也不进行股票投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 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1、基本价值评估:债券基本价值评估的主要依据是均衡收益率曲线。 本基金基于均衡收益率曲线,计算不同资产类别、不同剩余期限债券 品种的预期超额回报,并对预期超额回报进行排序,得到投资评级。 在此基础上,卖出内部收益率低于均衡收益率的债券,买入内部收益 率高于均衡收益率的债券。 2、债券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类别选择策 略、个券选择策略和信用债(含资产支持证券,下同)投资策略。在 主要投资策略不同的时期,采用以上策略对组合收益和风险的贡献不尽相同,具体 采用何种策略取决于债券组合允许的风险程度。 本基金主动投资信用债的信用评级应在AA+级及以上。其中,主动投 资于AA+级债券的比例合计不超过信用债资产的50%,主动投资于 AAA级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信用债资产的50%。 3、组合构建及调整:基金管理人设有固定收益部,结合各成员债券研 究和投资管理经验,评估债券价格与内在价值偏离幅度是否可靠,据 此构建债券投资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 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 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 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 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注:详见《国投瑞银顺立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6-03-31 99.78%固定收益投资 0.22%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0.00%其他资产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数据截止日期:2025-12-31 6.00%5.00%4.00%3.00%2.00%1.00%0.00%-1.00%-2.00% 2023 2024 2025 净值增长率 2.47% 5.23% -0.14% 业绩基准收益率 2.00% 4.98% -1.59%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M 申购费(前收费)100万元≤M M≥500万元1000元/笔 N 赎回费 N≥7日0.00% 注: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2、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取。对于持续持有基金份额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0.30%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0.10%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65,000.00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120,000.00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 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 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 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 其他费用用等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服务机构 《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 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 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 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本基金运作相关费用为年金额的,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 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41%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 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 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因此无法完全规避市场利 率风险,以及发债主体特别是企业债、公司债的发债主体的信用质量变化造成的信用风险。 (2)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若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 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 有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另外,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 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 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清算程序后终止《基金合同》,且无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 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触发约定情形而终止的风险。 2、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 当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实施侧袋机制期间,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 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因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 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 面临损失。 3、投资组合的风险 本基金的证券投资组合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 4、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如合规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税收风险、本基金 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 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 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按照届时有效的仲裁规 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除 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ubssdic.com][客服电话: 400-880-6868、0755-83160000] 《国投瑞银顺立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国投瑞银顺立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国投瑞银顺立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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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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