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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国企改革混合A(001623)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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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527717 | ||||||||
基金代码 | 001623 | ||||||||
公告日期 | 2016-04-30 | ||||||||
编号 | 1 | ||||||||
标题 | 兴业国企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6年第1号) | ||||||||
信息全文 | 基金管理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5年6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94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基金合同于2015年9月17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拟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的与托管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3月1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15年12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情况 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98号财富金融广场7号楼 法定代表人:卓新章 设立日期:2013年4月17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288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21-22211888 联系人:郭玲燕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0% 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10% 合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卓新章先生,董事长,本科学历。曾任兴业银行宁德分行副行长、行长,兴业银行总行信贷审查部总经理,兴业银行福州分行副行长,兴业银行济南分行行长,兴业银行基金业务筹建工作小组负责人,兴业银行总行基金金融部总经理,兴业银行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等职。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兴业银行金融市场总部副总裁。 杨吉贵先生,董事,硕士学位。曾任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会计科副科长,深圳船务公司财务部经理,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供贸事业部总会计师,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金融部总经理等职。现任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管理本部总经理。 汤夕生先生,董事,硕士学位。曾任建设银行浦东分行办公室负责人,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南市支行行长,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等职。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朱利民先生,独立董事,硕士学位。曾任国家体改委试点司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国家体改委下属中华股份制咨询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证监会稽查局副局长、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工作协调部主任、兼投资者教育办公室主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监事会主席等职。 黄泽民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曾任华东师范大学商学院院长,第十届、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等职。现任华东师范大学终身教授、博导、国际金融研究所所长,兼任上海世界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金融学会学术委员,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关系学会常务理事,全国日本经济学会副会长,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 曹和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曾任中共中央书记处农研室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农业部研究室副主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云南大学副校长,北京大学供应链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中国都市经济研究基地首席专家等职。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资源、环境与产业经济学系主任,兼任北京大学数字中国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绿色金融分会主任,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评论员,北京大学供应链研究中心顾问,互联网普惠金融研究院院长,广州市、西安市、哈尔滨市、厦门市和青岛市金融咨询决策专家委员,云南省政府经济顾问。 2、监事会成员 顾卫平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学位。曾任上海农学院农业经济系金融教研室主任、系副主任,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兴业银行天津分行行长,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行长等职。现任兴业银行金融市场总部副总裁、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刘冲先生,监事,本科学历。曾任中海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海集团资金管理部主任、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等职。现任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中海集团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骏先生,职工监事,硕士学位。曾任渣打银行全球金融市场部主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赵正义女士,职工监事,硕士学位。曾任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审计部助理总经理,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稽核经理、财务部高级财务经理。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助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卓新章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汤夕生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张银华女士,督察长,本科学历。历任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行长,中信银行杭州分行信用审查部、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兴业银行杭州分行副行长。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督察长。 黄文锋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历任兴业银行厦门分行鹭江支行行长、集美支行行长,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公司业务部兼同业部、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兴业银行总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兴业银行沈阳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庄孝强先生,总经理助理,本科学历。历任兴业银行宁德分行计划财会部副总经理,兴业银行总行审计部福州分部业务二处副处长、上海分部业务二处副处长,兴业银行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助理。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兼任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兴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张顺国先生,总经理助理,本科学历。历任泰阳证券上海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分行金融机构部副总经理、商人银行部副总经理,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分行宝山支行副行长,兴业银行上海分行漕河泾支行行长、静安支行行长、上海分行营销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兼任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上海兴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WEIDONG WU(吴卫东),哥伦比亚大学物理学博士。二十一年证券从业经验,曾在美国证券交易协会(NASD)注册。1994-1998年任德意志银行量化策略研究员(Associate Director),1998-2002年任摩尔(Moore)资产管理公司资深策略研究员,2002-2006任千禧(Millennium)基金投资经理,2007-2010任梯度(Gradient)资产管理公司投资经理,2010-2013任兴业银行资产管理部研究部负责人,2013年7月加入兴业基金管理公司。2015年1月23日起担任兴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9月17日起担任兴业国企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汤夕生先生,总经理。 黄文锋先生,副总经理。 冯烜先生,权益投资部投资总监。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742.62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汤嵩彦 电 话: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发钞行之一。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年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2014年《银行家》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19位,跻身全球银行20强;根据《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500强公司”排行榜,交通银行位列第217位。2014年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评选的“最佳资产托管奖”。 截至2015年9月30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达到人民币7.21万亿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520.40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托管中心”)。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二)主要人员情况 牛锡明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 牛先生2013年10月至今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5月至2013年10月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2009年12月至2013年5月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牛先生1983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获学士学位,1997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技术经济专业,获硕士学位,1999年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彭纯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彭先生2013年11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10月起任本行行长;2010年4月至2013年9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5年8月至2010年4月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2004年9月至2005年8月任本行副行长;2004年6月至2004年9月任本行董事、行长助理;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任本行行长助理;1994年至2001年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副行长、行长,南宁分行行长,广州分行行长。彭先生1986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 袁女士2015年8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2007年12月至2015年8月,历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1999年12月至2007年12月,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长、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会计结算部高级经理。袁女士1992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2005年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2015年9月30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139只。此外,还托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证券投资资产、RQFII证券投资资产、QDII证券投资资产和QDLP资金等产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保证托管中心业务规章的健全和各项规章的贯彻执行,通过对各种风险的梳理、评估、监控,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4、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结构的设置上确保各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行。 6、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托管中心制定了一整套严密、高效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业务风险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项目开发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保密工作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守则》、《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业务资料管理制度》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合理,技术系统完整独立,业务管理制度化,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有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托管中心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指导、事中风控和事后检查措施实现全流程、全链条的风险控制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国际标准的内部控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交通银行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行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银行须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须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代销机构 (1)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 高建平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168号 邮政编码:200041 联系人:曾鸣 电话:021-95561 网址:www.cib.com.cn (2)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1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址:http://www.bankcomm.com (3)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电话:95568 联系人:赵天杰 客服电话:95568 公司网址:www.cmbc.com.cn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在地图中查看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邮政编码:100004 联系人:杨涵宇 电话:400 910 1166 网址:www.cicc.com.cn (5)名称: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邮政编码:310012 联系人:董一锋 电话:4008-773-772 网址:http://www.5ifund.com (6)名称: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陆家嘴软件园10号楼7楼 邮政编码:200127 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4000-766-12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6号3C座9层 邮政编码:200235 联系人:朱玉 电话:4001818188 网站:www.1234567.com.cn (8)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邮政编码:518028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4006-788-887 网站:http://www.zlfund.cn (9)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 邮政编码:510308 联系人:吴煜浩 电话:020-89629066 网站:http://www.yingmi.cn (10)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03 法定代表人:董浩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温特莱中心A座16层 邮政编码:100026 联系人:牛亚楠 电话:400-068-1176 网站:http://www.jimufund.com (11)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法定代表人:郭坚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4008219031 网址:http://www.lufunds.com (12)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08号北美广场B座12楼 邮政编码:200082 联系人:张裕 电话:400-821-5399 网址:http://www.noah-fund.com (13)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邮政编码:200001 联系人:李晓明 电话:4000-178-000 网址:www.lingxianfund.com (14)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泛海国际SOHO7栋23层01、04号 法定代表人:陶捷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泛海国际SOHO7栋23层01、04号 邮政编码:430000 联系人:陆锋 电话:027-87006003 网址:http://www.buyfunds.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二)直销机构 (1)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5楼 法定代表人:卓新章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98号财富金融广场7号楼 联系人:徐湘芸 咨询电话:021-22211975 传真:021-22211997 网址:http://www.cib-fund.com.cn/ (2)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网址:https://trade.cib-fund.com.cn/etrading/ (3)名称:兴业基金微信公众号 微信号:“兴业基金”或者“cibfund” (三)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98号财富广场7号楼 法定代表人:卓新章 设立日期:2013年4月17日 联系电话:021-22211888 联系人:金晨 (四)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 办公场所:中国上海市淮海中路999号上海环贸广场写字楼一期16-18层 负责人:王玲 电话:021-24126017 传真:021-24126350 联系人:傅轶 经办律师:傅轶、张明远 (五)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陶坚 电话:021-6141 8888 传真:021-6335 0177/0377 联系人:吴凌志 经办注册会计师:陶坚 吴凌志 四、基金的名称 兴业国企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基金类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的基础上,合理配置股票与债券等资产,并精选国企改革主题的相关证券进行投资,力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银行存款、债券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短期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债券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国债期货、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投资于国企改革主题方向的相关证券投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持有的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运用多样化投资策略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其中,股票投资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基于对国企改革相关政策的分析以及对公司基本面的深入研究,构建投资组合。 本基金所指的国企改革主题证券主要包括已经实施改革方案或者具有改革预期的上市国有企业股票、债券等证券。另外,受益于国企改革政策,如行业准入、提升市场化程度等相关主题的非国有企业股票、债券等证券也属于国企改革主题投资范围。 1、资产配置策略 用全球化的视角分析中国经济增长的驱动力和阶段特征,通过宏观基本面定性和定量研究,结合政策因素、市场情绪与估值因素等对比分析大类资产风险收益比,合理分配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以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具体包括: (1)宏观因素:分析主要宏观经济数据、金融数据变化路径,主要包括GDP增速、工业增速、投资增速、物价指数、货币供应量和利率水平等,遵循客观的经济发展规律和现实约束,据此合理推断对各大类资产的可能变化和影响。 (2)政策因素:紧密跟踪经济体制改革政策、产业发展政策、区域规划发展政策、货币财政政策等,尤其注意涉及国企改革的政策动向。 (3)市场情绪与估值因素:不仅要横向、纵向比较相对估值水平和绝对估值水平高低,同时关注成交量、新开户数、基金仓位水平等情绪变化对估值的影响,在大类资产配置间寻找相对的估值洼地。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分析方法进行股票投资。基于对国企改革主题的深入研究,筛选受益行业中的优质企业,分析其对于改革的受益程度及持续时间,把握投资机会。 (1)行业分析与配置 在行业分析中,采用“自上而下”的分析方法,通过对宏观经济形势、各个行业在经济中作用及其基本面特征进行研究,重点把握受国企改革影响程度较大的行业,给予其较大的配置权重。 本基金将从以下三个角度对国企改革相关股票进行行业分类分析:(1)对于国企占比较高,政府管制较多的行业,重点关注相关行业的管制放松、情况,具体涉及如能源、电信、军工等行业;(2)对于国企占比较高但本身属于竞争性的行业,重点关注其产业整合以及转型方面的空间,具体涉及如原材料、战略新兴产业的行业;(3)对于国企占比较低,政府管制相对较少的行业,重点关注其长期激励以及约束机制的建立情况,具体涉及如食品饮料、商贸零售、医药等行业。 (2)股票选择与组合 本基金结合定性与定量分析方法,筛选受益于国企改革程度高、经营效益好、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上市公司。 定性分析层面,本基金重点关注战略清晰、核心竞争力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且符合本基金国企改革主题定义的上市公司,这要求公司商业模式良好,在技术、营销、管理等方面具有持续竞争力。 定量分析方面,本基金通过EPS、ROC、EVA等指标的增长情况判断其盈利能力与成长性;通过相对价值指标P/E、P/CF、EV/EBITDA等指标判断其估值水平是否合理,以选择估值相对合理的上市公司进行重点投资。 3、固定收益类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自上而下地在利率走势分析、债券供求分析基础上,灵活采用类属配置、久期配置、信用配置、回购等投资策略,选择流动性好、风险溢价水平合理、到期收益率和信用质量较高的品种,实现组合稳健增值。 (1)类属配置 从当前宏观经济所处环境和现实条件出发,深入分析财政货币政策取向、流动性供求关系和利率走势等,比较到期收益率、流动性、税收和信用风险等方面的差异,在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国债、地方债、央票等债券品种间选择定价合理或低估的品种配置,其中也包括浮动利率债券和固定利率债券间的比例分配等,以分散风险提高收益。 (2)久期配置 及时跟踪影响市场资金供给与需求的关键经济变量,分析并预测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并根据收益率曲线变化情况制定相应的债券组合,如子弹型组合、哑铃型组合或者阶梯型组合等,在利率水平上升时缩短久期、在利率水平下降时拉长久期,从长、中、短期债券的价格变化中获利。 (3)信用配置 从ROE、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分析债券主体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结合担保条款与担保主体的长期信用等级,独立、客观地评估主体违约风险和债项违约风险,在承担适当风险的条件下积极参与有较高收益率的信用债投资。同时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建立信用评级预警制度,及时跟踪影响信用评级主要因素的变化。 (4)回购策略 在有效控制风险情况下,通过合理质押组合中持仓的债券进行正回购,用融回的资金做加杠杆操作,提高组合收益。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适当时点和相关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融券回购,以增加组合收益率。 (5)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由于可转换债券具有股票和债券的双重属性,本基金将拆分可转换债券发行条款,结合基础证券的估值与波动率水平,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数量化方法对可转换债券的价值进行估算,重点投资那些正股盈利能力好、估值合理的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同时充分利用转股价格或回售条款等产生的套利机会。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将在基础资产类型和资产池现金流研究基础上,分析不同档次证券的风险收益特征,本着风险调整后收益最大化的原则,确定资产支持证券类别资产的合理配置,同时注意流动性风险,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量规模,对部分高质量的资产支持证券可以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以求实现基金资产增值增厚。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旨在通过股指期货实现基金的套期保值。 (1)套保时机选择策略 根据本基金对经济周期运行不同阶段的预测和对市场情绪、估值指标的跟踪分析,决定是否对投资组合进行套期保值以及套期保值的现货标的及其比例。 (2)期货合约选择和头寸选择策略 在套期保值的现货标的确认之后,根据期货合约的基差水平、流动性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期货合约;运用多种量化模型计算套期保值所需的期货合约头寸;对套期保值的现货标的Beta 值进行动态的跟踪,动态的调整套期保值的期货头寸。 (3)展期策略 当套期保值的时间较长时,需要对期货合约进行展期。理论上,不同交割时间的期货合约价差是一个确定值;现实中,价差是不断波动的。本基金将动态的跟踪不同交割时间的期货合约的价差,选择合适的交易时机进行展仓。 (4)保证金管理 本基金将根据套期保值的时间、现货标的的波动性动态地计算所需的结算准备金,避免因保证金不足被迫平仓导致的套保失败。 (5)流动性管理策略 利用股指期货的现货替代功能和其金融衍生品交易成本低廉的特点,可以作为管理现货流动性风险的工具,降低现货市场流动性不足导致的交易成本过高的风险。在基金建仓期或面临大规模赎回时,大规模的股票现货买进或卖出交易会造成市场的剧烈动荡产生较大的冲击成本,此时基金管理人将考虑运用股指期货来化解冲击成本的风险。 5、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流动性和风险收益特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6、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由于其非公开性及条款可协商性,普遍具有较高收益。本基金将深入研究发行人资信及公司运营情况,合理合规合格地进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本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密切监控债券信用等级或发行人信用等级变化情况,尽力规避可能存在的债券违约,并获取超额收益。 7、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因为上市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或增发配售等原因被动获得权证,或者本基金在进行套利交易、避险交易等情形下将主动投资权证。本基金进行权证投资时,将在对权证标的证券进行基本面研究及估值的基础上,结合隐含波动率、剩余期限、标的证券价格走势等参数,运用数量化期权定价模型,确定其合理内在价值,从而构建套利交易或避险交易组合,力求取得最优的风险调整收益。 8、风险管理策略 本基金的目标是追求相对稳定的绝对回报,风险管理是实现基金目标的重要保障。本基金将参照多因素风险预算模型技术,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动态调整仓位和投资品种,锁定收益、减少损失,并在实际投资操作中严格执行有关投资流程和操作权限,在投资的各个环节监测、控制和管理风险。 十、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收益率*5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5%。 本基金为国企改革主题基金,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运用广泛,具有较强代表性和权威性。另一方面,上证国债指数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固定利率国债为样本,按照国债发行量加权而成,具有较强的债券市场代表性。因此,本基金采用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收益率*5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5%作为业绩比较基准,与本基金追求的预期收益水平相符。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一、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品种。 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5年12月31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77,756,045.22 52.88 其中:股票 177,756,045.22 52.88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20,058,000.00 5.97 其中:债券 20,058,000.00 5.97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25,000,000.00 37.19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2,506,250.02 3.72 8 其他资产 798,564.05 0.24 9 合计 336,118,859.29 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11,732,338.80 3.55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87,999,937.67 26.61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9,762,721.82 2.95 F 批发和零售业 24,405,811.44 7.38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135,260.00 3.06 J 金融业 33,719,975.49 10.20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77,756,045.22 53.75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336 新华保险 249,933 13,049,001.93 3.95 2 000651 格力电器 507,800 11,349,330.00 3.43 3 600826 兰生股份 300,026 10,332,895.44 3.12 4 601628 中国人寿 346,676 9,814,397.56 2.97 5 000928 中钢国际 551,878 9,762,721.82 2.95 6 000661 长春高新 80,000 9,636,000.00 2.91 7 600511 国药股份 237,300 8,998,416.00 2.72 8 600521 华海药业 299,977 7,616,416.03 2.30 9 000530 大冷股份 400,099 7,593,879.02 2.30 10 600418 江淮汽车 457,300 6,672,007.00 2.02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0,058,000.00 6.07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0,058,000.00 6.07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20,058,000.00 6.07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50211 15国开11 200,000 20,058,000.00 6.07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适度参与股指期货投资。通过对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基金股票组合的实际情况及对股指期货的估值水平、基差水平、流动性等因素的分析,选择合适的期货合约构建相应的头寸,以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暴露,降低系统性风险。基金还将利用股指期货作为组合流动性管理工具,降低现货市场流动性不足导致的冲击成本过高的风险,提高基金的建仓或变现效率。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流动性和风险收益特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59,872.6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3,787.50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59,969.90 5 应收申购款 264,933.97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98,564.05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5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9月17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期间 3.20% 0.48% 6.31% 1.08% -3.11% -0.60%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其它应披露事项 以下为本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期间刊登的与本基金相关的公告。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日期 1 兴业国企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5年9月18日 2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代销机构以及参加代销机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年10月13日 3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2015年10月16日 4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2015年10月17日 5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代销机构以及参加代销机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年10月23日 6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通过直销机构申购、赎回数量限制的公告 2015年11月11日 7 兴业国企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2015年11月14日 8 兴业国企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2015年11月16日 9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代销机构以及参加代销机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年11月16日 10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代销机构开通定投、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5年11月20日 11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直销机构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5年11月20日 12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年11月23日 13 关于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年11月23日 14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代销渠道认(申)购金额下限的公告 2015年12月9日 15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代销机构以及参加代销机构费率优惠活劢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5年12月12日 16 兴业国企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2015年12月17日 17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聘任总经理助理的公告 2015年12月26日 18 兴业基金2015年12月31日净值(收益) 2015年12月31日 19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2016年1月5日 20 兴业国企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4季度报告 2016年1月22日 21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在子公司兼任职务及领薪情况的公告 2016年2月4日 22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2016年2月26日 十六、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8月21日刊登的《兴业国企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的补充和更新,主要补充和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重要提示”部分,增加了本基金合同的生效日期、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以及相关财务数据的截至日期。 2、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基金经理的从业简历的详细情况。 3、 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托管人基本情况、主要人员情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4、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代销机构、直销机构、注册登记机构信息。 5、 在“六、基金的募集”部分,更新了基金的募集时间以及募集情况的说明。 6、 在“七、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增加了有关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及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之时间的说明;删除了有关于基金备案的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的内容。 7、 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增加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8、 在“十、基金的业绩”部分,增加了基金业绩表现的内容。 9、 新增“二十二、其它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期间刊登的与本基金相关的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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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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