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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薪意保货币A(001477)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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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526102 | ||||||||
基金代码 | 001477 | ||||||||
公告日期 | 2016-04-27 | ||||||||
编号 | 1 | ||||||||
标题 | 关于泰康薪意保货币市场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泰康薪意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100号文批准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15年6月19日生效。为了能更灵活地为投资者提供理财服务,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泰康薪意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6年4月29日起本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 002546)。同时,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订。 一、增设基金份额的情况 1、增设基金份额后,本基金将分设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 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的业务规则与现行规则相同;新增E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不进行基金份额升降级。 2、E类基金份额费率结构与A类基金份额相同。 3、E类基金份额销售机构为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直销银行部。 4、E类基金份额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单笔赎回不得少于0.01份,最低保留份额为0.01份。投资者进行基金投资业务操作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则为准。 5、E类基金份额目前暂不开通基金转换、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本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合同》中涉及增加E类基金份额类别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如下(修订内容已用加粗下划线表示): 1、《基金合同》“第二部分 释义”中“50、基金份额分类”修改为: “本基金分设三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三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收取不同的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2、《基金合同》“第二部分 释义”中“51、A类基金份额”修改为: “51、A、E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3、《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中“3、基金销售服务费”修改为: “本基金A、E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对于由B类基金份额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类基金份额的费率。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对于由A类基金份额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B类基金份额的费率。三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除上述事项外,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其他部分不做修改。 上述修改后的《基金合同》自2016年4月29日起生效。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增设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已就修订内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基金管理人将在更新的《泰康薪意保货币市场基金金更新招募说明书》中,对涉及上述修订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kfunds.com.cn)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4、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投资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投资者可以通过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1895522(免长途话费)、010-521609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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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基金分级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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