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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欣冉九个月持有期混合A(014354)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5238396
基金代码 014354
公告日期 2026-05-12
编号 2
标题 东方欣冉九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信息全文 东方欣冉九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6年4月10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6年5月12日
一、重要提示
东方欣冉九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东方
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由华夏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基金托管人(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根据 2021 年 11 月
10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东方欣冉九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1]3604 号)的注册进行公开募集,根据《关于东方欣冉九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确认的函》(基金成立备案函[2022]739号),
《东方欣冉九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于2022年7月12日正式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基金管理人于2026年4月2日发布的
《关于东方欣冉九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
算的公告》,截至2026年4月1日,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50个工作日
低于5000 万元,出现了《基金合同》约定的合同终止事由。基金管理人将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财产清算,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
自2026 年4月2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流程,由本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
程序,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
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情况
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东方欣冉九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欣冉九个月持有期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435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7月12日
基金管理人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
基金简称
东方欣冉九个月持有期混合A 东方欣冉九个月持有期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
交易代码
014354
014355
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争取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
长期、稳健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主要投资策略包括: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债券投资策略、
股票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国债
期货的投资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恒生指
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调整)×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理论上高于债券型
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
股票,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
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三、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东方欣冉九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最后运作日:2026年4月1日
资 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最后运作日
2026 年 4月1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结算备付金
480,850.38
148,675.89
38,104.53
存出保证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其中:股票投资
1,007,389.59 -
1,007,389.59
债券投资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收清算款
3,800,000.00
资产总计
23,854,954.1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9,329,974.56
最后运作日
2026 年 4月1日
负 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赎回款
702,396.15
15,010,164.03
17,821.81
应付管理人报酬
应付托管费
应付销售服务费
4,455.45
5,404.44
520.73
应交税费
其他负债
负债合计
70,978.83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5,811,741.44
未分配利润
13,888,665.74 -370,432.62
所有者权益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518,233.12
29,329,974.56
注:截至基金最后运作日2026年4月1日,东方欣冉九个月持有期混合A基金份额
净值0.9821元,基金份额5,552,240.51份;东方欣冉九个月持有期混合C基金份额
净值0.9675元,基金份额8,336,425.23份。东方欣冉九个月持有期混合份额总额合
计为13,888,665.74 份。
四、清算报表附注
1、基金基本情况
本基金根据2021年11月1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东方欣冉九个月持有
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04号)的注册,由基金
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基
金合同》自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7月8日公开募集设立。本基金为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222,901,516.25元人
民币,业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喜验资2022Y00079号”验资
报告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于2022年7月12日正式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23,016,332.1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
利息折合114,815.85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
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
括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
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
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
可交换债券等)、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包括协议
存款、定期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主动投
资信用债的评级须在AA(含AA)以上。
根据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发布的《关于东方欣冉九个
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自
2026 年4月2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2、清算原因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本基金截至2026年4月1日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
元,出现了《基金合同》约定的合同终止事由。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基金进行财产清算,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
3、 清算起始日
本基金清算起始日为2026年4月2日。
4、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系本基金为基金财产清算而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及公告清
算报告之目的而编制。基于此目的,本清算报表系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非
持续经营基础上,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
算业务指引》以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
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
据列示。
五、清算情况
自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10日止的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
体清算情况如下:
1、 清算费用
按照《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的约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
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2、 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货币资金为人民币480,850.38元,其中本金人民币
480,794.31 元,应计利息人民币56.07元。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148,675.89元,其中本金人民
币148,655.40 元,应计利息人民币20.49元。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38,104.53元,其中本金人民
币38,100.45 元,应计利息人民币4.08元。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为人民币 1,007,389.59
元,该资产已于2026 年 4 月7 日全部卖出,清算金额为人民币1,007,726.44
元,已全部划至托管账户。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为人民币3,800,000.00元,该资
产已于2026 年4月2日全部到期,清算金额为3,800,142.63 元,该款项已于
2026 年4月3日划至托管账户。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清算款为人民币23,854,954.17元,该款项已
于2026年4月2日划至托管账户。
3、 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为人民币702,396.15元,该资
产已于2026年4月7日全部到期,清算金额为702,565.45元,该款项已于2026
年4月8日划至托管账户。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15,010,164.03元,该款项已
于2026年4月2日和2026年4月3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17,821.81元,该款项已
于2026年4月2日和2026年4月10 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4,455.45元,该款项已于2026
年4月2日和2026年4月10 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5,404.44元,该款项已于
2026 年4月2日和2026年4月10 日支付。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税费为人民币520.73元,该款项已于2026年
4 月7日和2026年4月10日支付。
(7)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70,978.83元,其中应付交易费
用为人民币16,052.84元,该款项已于2026年4月10日支付;清算审计费为人
民币34,980.61 元,该款项将于2026年4月10日后支付;信息披露费为人民币
19,945.38 元,该款项已于2026年4月10日支付。
4、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26 年 4月2日至2026年4月10日
一、清算收益①
1、利息收入
1,436.0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注)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105.75
963.12
142.63
2、投资收益
其中:债券投资收益
310.25
310.25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减:二、清算费用②
20.00
1、利息支出
10,170.09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69.30
169.30
2、税金及附加
3、清算律师费
0.79
10,000.00
三、清算期间净收益 ①- ②
注:利息收入系计提的自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10日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
结算备付金利息和存出保证金利息。 -8,734.09
5、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26 年 4月2日至2026年4月10日
一、最后运作日2026年4月1日基金净资产
减:2026年4月2日赎回确认金额
13,518,233.12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3,967,444.31 -8,734.09
二、2026年4月10日基金净资产
9,542,054.72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2026 年 4 月 10 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9,542,054.72 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
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
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各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该类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起始日2026年4月2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产生的相应利息亦属基
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本基金管理人将于清算款划出日以自有资金划入托管账户用
以垫付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计利息等,本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
孳生的利息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
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备查文件目录
(1)《东方欣冉九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方欣冉九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
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
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orient-fund.com)查阅。
3、查阅方式
本报告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东方欣冉九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6 年4月10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清算
公告来源 基金公司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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