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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成长混合(519668)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51731
基金代码 519668
公告日期 2009-01-09
编号 1
标题 银河竞争优势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信息全文 重要提示
  银河竞争优势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8年5月26日正式生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8年11月2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8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第一节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15楼(报批中)
  3、设立日期:2002年6月14日
  4、法定代表人:李锡奎
  5、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15楼
  6、电话:021-38568888
  7、联系人:佘川
  8、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9、股权结构: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长李锡奎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研究员。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华夏银行行长,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裁,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
  董事刘澎湃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副司长,珠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会执委会委员。
  董事戴宪生先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珠海国贸集团展览公司总经理、珠海农业集团开发部经理、中国金鼓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副主任等职,现任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董事李洪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民航华北管理局人劳处干事、民航总局人事教育司企事业人事处科员、副主任科员、民航快递有限责任公司党办副主任、民航总局人事教育司人事处助理调研员、办公厅局长办秘书、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党组书记秘书,现任首都机场集团公司规划发展部总经理。
  董事王志强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上海机电(集团)公司科长、处长、总会计师,上海久事公司计财部副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计财部副总经理、副总会计师等职,现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熊人杰先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湖南人造板厂进出口公司,湖南省广电总公司,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公司副总裁。
  董事裴勇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副总经理、负责人;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业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负责人,固定收益证券总部、客户资产存管中心总经理等职。现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独立董事孙树义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电子工业部处长,国家体改委副司长、司长,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家人事部副部长、党组成员,中央企业工委副书记等职。
  独立董事傅丰祥先生,高级工程师、教授。历任机械工业部副局长,国家体改委司长、委员,中国证监会副主席等职。1991年至今兼任中国证券研究设计中心总干事,中国证券培训中心理事长,亚洲证券研究院理事,华东师大客座教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
  独立董事王福山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大学教师,国家地震局副司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部门总经理,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副董事长,深圳阳光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等职。现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巡视员。
  独立董事秦荣生先生,经济学博士,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长期从事会计审计及证券市场研究工作。现任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兼任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中方专家组成员,财政部财经教材编审委员会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专门化教材编审委员会委员,中国审计学会常务理事等职。
  监事长刘昼先生,先后任职于湖南省木材公司,湖南省广播电视厅,湖南省广电总公司及湖南省汇林投资有限公司。现任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监事王长慧先生,本科学历、经济师。先后担任中国农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营业部部门负责人、副总经理,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清算中心副总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清算中心副经理、南京管理部总经理等职。
  监事黄著文先生,民主建国会会员,管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先后任职于中国通广电子公司,海南新大洲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总经理裴勇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副总经理、负责人;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业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负责人,固定收益证券总部、客户资产存管中心总经理等职。现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公司副总经理熊科金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银行江西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部负责人,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南昌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公司证券业务总部负责人,华夏证券有限公司江西管理总部总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部副总经理等职。
  公司副总经理姜皓先生(代为履行督察长职责),中共党员,在读博士。历任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亚洲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富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总裁。现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公司副总经理王娟凤女士,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历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主任科员,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人力资源专员,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
  督察长屈艳萍女士,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信贷部副总经理,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双榆树营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本招募说明书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上。目前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屈艳萍同志提出辞去督察长职务的申请,同时聘任副总经理姜皓同志代为履行督察长职责。上述决定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部函〔2008〕513号核准批复,并于12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
  我公司监事黄著文先生正处于更换过程中,待法定程序履行完毕,我公司将及时予以公告。
  上述人员之间均无近亲属关系。
  2、基金经理
  李昇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5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就职于君安证券公司,先后担任研究所研究员、公司二级市场风险控制员和证券投资部一级投资经理。2002年2月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银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基金管理部副总监,现任股票投资部总监。2008年5月担任银河竞争优势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总经理裴勇先生、副总经理熊科金先生,股票投资部总监李昇先生,研究部总监王忠波先生,产品规划部总监李立生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索峰先生,基金经理钱睿南先生。
  第二节 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本基金之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基本情况如下: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伍佰叁拾捌亿叁仟玖佰壹拾陆万贰仟零玖元
  成立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董杰
  托管部门联系人:宁敏
  电话:(010)66594977
  传真:(010)66594942
  二、主要人员情况
  肖钢先生,自2004年8月起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自2003年3月起任中国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行长,自1996年10月起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期间曾兼任中国人民银行计划资金司司长、货币政策司司长、广东省分行行长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局长。1989年10月至1996年10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主任、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总裁、计划资金司司长等职。肖先生出生于1958年8月,1981年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1996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李礼辉先生,自2004年8月起担任中国银行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行长。2002年9月至2004年8月担任海南省副省长。1994年7月至2002年9月担任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1988年至1994年7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新加坡代表处首席代表、福建省分行副行长等职。李先生出生于1952年5月,1977年毕业于厦门大学经济系财政金融专业,1999年获得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和经济学博士学位。
  王永利先生,自2006年8月起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自2003年11月起任中国银行行长助理,1997年4 月至2003 年11月历任中国银行财务部、资产负债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福建省分行常务副行长及行长,以及河北省分行行长等职。王先生出生于1964年4月,1987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2005年获得厦门大学博士学位。
  董杰先生,自2007年11月27日起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自2005年9月起任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1983年7月至2005 年9月历任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沙头角支行行长、深圳市分行信贷经营处处长、公司业务处处长、深圳市分行行长助理、党委委员等职。董先生出生于1962年11月,获得西南财经大学博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情况
  截止到2008年6月末,中国银行已托管景宏、同盛、华夏行业精选、同智优势成长、易方达平稳增长、易方达策略成长、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易方达积极成长、易方达货币、易方达月月收益、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嘉实服务增值、嘉实成长收益、嘉实理财通系列(含嘉实稳健、嘉实增长、嘉实债券)、嘉实货币、嘉实沪深300指数、嘉实超短债、嘉实主题精选、银华优势企业、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海富通收益增长、海富通货币、海富通股票、海富通精选2号、万家180指数、金鹰成份股优选、华夏回报、华夏回报二号、华夏大盘精选、景顺长城景系列(含景顺长城动力平衡、景顺长城货币、景顺长城优选股票)、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泰信天天收益、泰信优质生活、招商先锋、大成蓝筹稳健、大成财富管理2020、大成优选、泰达荷银行业精选、国泰沪深300指数、国泰金鹏蓝筹价值、友邦华泰盛世中国、友邦华泰积极成长、南方高增长、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华宝兴业动力组合、华宝兴业先进成长股票型、国海富兰克林潜力组合、银河竞争优势成长、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型、嘉实研究精选股票、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国泰金鹿保本二期、易方达中小盘股票型等57只证券投资基金,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市场型、指数型、行业型、创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和理财品种,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第三节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李锡奎
  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支持网上交易)
  客服热线:400-820-0860
  直销业务电话:021-38568981 / 38568519(机构服务专线)/ 38568507
  传真交易电话:021-38568985
  联系人:何玶、郑夫桦、张鸿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6号A-F座3楼(邮编:100045)
  电话:010-68068788-6612
  传真:010-68017906
  联系人:郑锋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水荫路2号华信大厦东座9楼12室(邮编:510030)
  电话:020-37602205
  传真:020-37602384
  联系人:连少铃
  (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310号恒运大厦四层(邮编:150001)
  电话:0451-53902200
  传真:0451-53905528
  联系人:孙永林
  (5)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太平南路1号新世纪广场B座805室(邮编:210002)
  电话:025-84671297
  传真:025-84523725
  联系人:王伟
  (6)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407室(邮编:518034)
  电话:0755-82707511
  传真:0755-82707599
  联系人:易宇宁
  2、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联系人:顾林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www.boc.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联系人:何奕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刘业伟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4)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联系人:吴双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法定代表人:刘安东
  联系人:陈春林
  客户服务电话:11185
  网址:www.psbc.com
  (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联系人:秦丽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联系人:董云巍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肖时庆
  电话:010-66568047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李洋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
  传真:021-62583439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021-962588
  网址:sz.gtja.com
  (11)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贸易中心2611室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联系人:肖中梅
  客户服务电话:020-87555888
  网址:www.gf.com.cn
  (13)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4890619
  传真:0931-4890118
  联系人:李昕田
  客户服务电话:0931-4890619
  网址:www.hlzqgs.com
  (14)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0551-5161671
  传真:0551-5161672
  联系人:马文玲
  客户服务电话:0551-5161671
  网址:www.huaans.com.cn
  (15)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962
  联系人:盛宗凌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
  网址:www.lhzq.com
  (1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027-63219781
  传真:027-85481532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
  网址:www.cjsc.com
  (1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联系人:吴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06
  网址:www.dfzq.com.cn
  (18)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248
  传真:025-84579879
  联系人:张小波
  客服电话:400-888-8168
  网址:www.htsc.com.cn
  (19)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703
  传真:0351-8686709
  联系人:张治国
  客户服务电话:0351-8686868
  网址:www.i618.com.cn
  (2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50818887
  传真:021-68815009
  联系人:刘晨
  客服电话: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21)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938
  联系人:陈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551
  网址:www.xcsc.com
  (2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021-95553
  网址:www.htsec.com
  (23)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法定代表人:陆涛
  电话:0755-83025695
  传真:0755-83025511
  联系人:金春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0755-83025666
  网址:www.jyzq.cn
  (2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64738844
  联系人:王序微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2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511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26)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五楼
  法定代表人:吴志明
  电话:020-87322668
  传真:020-87325036
  联系人:樊刚正
  客户服务电话:020-961303
  网址:www.gzs.com.cn
  (27)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28号
  法定代表人:李炜
  电话:0531-81283728
  传真:0531-81283735
  联系人:傅咏梅
  客户服务电话:0531-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28)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21-68801229
  传真:021-68801210
  联系人:李国瑞
  客户服务电话:020-96210
  网址:www.axzq.com.cn
  (29)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法定代表人:姚江涛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联系人:余雅娜
  客户服务电话:0791-6768763
  网址:www.scstock.com
  (30)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电话:0551-2207966
  传真:0551-2207965
  联系人:李红
  客户服务电话:0551-95578
  网址:www.gyzq.com
  3、场内代销机构:
  场内认购通过由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经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上交所会员(具体名单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场内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增加、减少或变更代销机构。
  二、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法定代表人:陈耀先
  电话:010-58598853、010-58598895
  传真:010-58598907
  联系人:周诗晨、闫楠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号西苑饭店5号楼2层
  负责人:朱玉栓
  电话:010-88381802/88381803/88381804
  传真:010-88381869
  经办律师:朱振武、王肖东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8-9层
  法定代表人:刘贵彬
  电话:010-88091188
  传真:010-88091199
  经办注册会计师:朱海武、孙奇
  第四节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银河竞争优势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银河成长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第五节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在有效控制风险、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主动式管理,追求基金中长期资本增值。
  二、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债券回购、权证、中央银行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和现金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它投资品种。其中,本基金投资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现金等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4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于其它品种,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到基金的投资范围,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投资管理。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主要体现在战略资产配置、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和其他品种投资策略(包括权证、资产支持证券等)四个层面。
  战略资产配置
  本基金主要根据个股精选结果决定股票资产配置。但是,我国证券市场作为新兴市场,受宏观政策、经济金融等因素影响,经常因投资者的过度反应(如过度乐观或过度悲观)而产生大幅波动。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将从宏观、中观和微观面等多个角度综合分析评判证券市场的特点及其演化趋势,分析股票、债券等资产的预期收益与风险的匹配关系,在此基础上,结合预期收益良好的可投资股票的数量,在投资比例限制范围内,确定或调整投资组合中股票和债券的比例。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下而上”的选股策略,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以企业可持续的竞争优势分析为核心,通过基本分析(Fundamental Analysis)和相对投资价值评估(Relative Evaluation),从竞争优势的角度,精选具有持续竞争优势和成长性的优质上市公司,在合理估值的基础上进行投资。
  1. 基本分析
  本基金对企业的基本分析包括但不限于对企业基本素质、行业地位、竞争优势、财务状况以及增长潜力等因素的分析评估。
  1)企业的行业地位分析
  本基金从进入威胁、替代威胁、买方侃价能力、供方侃价能力和现有行业内的竞争对手的竞争程度等五个重要的竞争驱动力出发,分析企业所处行业的成长阶段、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投资资本进入难度、行业竞争强度以及行业利润率,揭示企业在行业竞争中的地位,及其潜在的发展空间。
  2)企业竞争优势
  企业的竞争优势可能来自多个方面,但是归根结底来源于企业为客户(消费者)创造的超过其成本的价值。超额价值产生于以低于对手的价格提供相等的产品或服务、或者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因为独特性而获得更高的定价。基金管理人重点关注企业的市场优势和产品(服务)优势。
  市场优势主要是指公司现在或未来有可能在行业细分市场中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或拥有高于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增长率,保持其在细分市场的领导者地位。市场份额优势为公司筑起较高的竞争对手进入壁垒,可以有效地保障公司竞争优势。在实际运作中,本基金评价市场优势的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等指标中的一种或多种。
  产品(服务)优势主要是指公司现在或未来有可能在保持成本领先和产品差异化。低成本和因产品差异化的高定价是公司获取超额收益的重要手段,同时技术工艺精良的公司也将会持续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并且不断推出创新产品,为客户创造更高的价值。在实际选股中,本基金选择评价产品(服务)优势的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净利润率、销售利润率等指标中的一种或多种。
  3)企业竞争优势的持续性
  企业的可持续竞争优势是企业获得长期成长的根本动力。可持续的竞争优势源于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核心竞争力具有价值性、关键性、难以模仿性、独特性和稀缺性等特点。本基金管理人把核心竞争力分为市场渠道能力、整合能力、功能性能力三个方面。结合定性和定量的方法,从多个视角进行综合分析。其中市场渠道能力主要包括品牌拓展管理、市场营销、分销渠道、后勤和技术支持等方面的能力;整合能力主要包括质量、产品周期、即时生产与库存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功能性能力指企业通过提供差异性功能的产品或服务,为消费者创造差异性价值的能力。
  企业核心竞争力可以通过自身培育获取,也可以通过并购或建立战略联盟等外部途径获取。在分析企业核心竞争力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不拘泥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获得途径,以全球视野,关注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及价值增值能力,并将因中国因素所独有的企业核心竞争力纳入我们的分析框架。
  4)成长性分析
  企业的成长可能来自内部自身的经营发展,也可能来自外部包括但不限于整合、购并、注入资产等途径,或者是两种成长方式的结合,以及其他可能的途径。无论企业的成长来自何种方式,本基金对企业成长性的分析,重点关注企业效益的成长以及股权价值的提升。在实际选股时,本基金评价企业成长性的指标包括但不限于预期税后利润增长率、预期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预期每股收益增长率等指标中的一种或多种。
  2. 相对投资价值综合评估
  本基金在基本分析的基础上,采用多因素的评估框架,从竞争优势、投资回报率、成长性、估值等方面对股票相对价值进行综合评估,考虑到不同行业之间指标的可比性,本基金在不同行业内进行相对投资价值综合评估,选择不同行业中相对价值较高的上市公司股票列为投资的备选对象。
  本基金采用的估值方法主要包括自由现金流贴现方法、市盈率(P/E)和市净率(P/B)法,以及其他的量化估值方法等。
  3. 行业配置调整
  本基金在尊重“自下而上”选股结果的基础上,为避免出现“自下而上”选股时可能产生的行业资产分布过于集中的问题,参考整体市场的行业资产分布比例,对行业景气程度的判断和行业评级、以及行业内预期可投资股票的数量,适度调整股票投资组合中行业投资的比例,控制基金资产在单个行业上的过度投资,降低基金投资的行业集中度风险。
  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主要策略包括:
  (1)利率预期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未来市场利率上升或下降的预期,主动地降低或提高债券投资组合的久期,从而减小或增加投资组合价值受市场利率变化的影响。
  (2)收益率曲线策略
  本基金根据收益率曲线的变化,适当地选择子弹型、哑铃型或梯形的债券组合期限配置形式,获取因收益率曲线的形变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3)类属配置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等不同债券类属品种之间同期限收益率利差的扩大和收窄的预期,主动地增加预期利差将收窄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降低预期利差将扩大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在同一债券类属品种内,基金根据不同债券的品质、提前偿还风险和赎回风险等因素,判断不同债券利差水平的变化,调整不同债券的投资比例。
  (4)单券选择策略
  基金根据对单个债券的估值分析,把握个别债券短期被市场错误定价的投资机会。
  (5)可转换债券投资
  可转换债券是一种介于股票和债券之间的债券衍生投资品种,投资者既可以获得普通债券的固定收益,也可以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所带来的投资回报。本基金在对可转换债券条款和发行债券公司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利用可转换债券定价模型进行估值,并结合市场流动性,投资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可转换债券。
  其他品种投资策略
  1. 权证投资
  本基金采用数量化期权定价公式对权证价值进行计算,并结合行业研究员对权证标的证券的估值分析结果,选择具有良好流动性和较高投资价值的权证进行投资。采用的策略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策略或策略组合:
  (1)本基金采取现金套利策略,兑现部分标的证券的投资收益,并通过购买该证券认购权证的方式,保留未来股票上涨所带来的获利空间。
  (2)本基金根据权证与标的证券的内在价值联系,合理配置权证与标的证券的投资比例,构建权证与标的证券的避险组合,控制投资组合的下跌风险。同时,本基金积极发现可能存在的套利机会,构建权证与标的证券的套利组合,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
  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本基金在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利用合理的收益率曲线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分析,并运用久期管理、类属配置和单券选择等积极策略,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控制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风险,获取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四、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业绩基准收益率=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
  沪深300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编制的包含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流动性好、规模最大的300只A股为样本的成分股指数,是目前中国证券市场中市值覆盖率高、代表性强、流动性好,同时公信力较好的股票指数,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的比较基准。而上证国债指数能够较好地反映债券市场价格的真实变动情况,比较适合作为本基金的债券投资比较基准。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或因指数编制及发布等方面的原因,如果上述业绩比较基准不适用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无需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3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与混合型基金,属于风险水平相对较高的基金。
  六、投资限制
  1、禁止用本基金财产从事以下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2、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放式基金的固有特点,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财产的非系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3)本基金投资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现金等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4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
  (4)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10%;
  (5)本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总规模的10%;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20%;
  本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6) 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7)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四十;
  (8)基金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投资限制;
  (9)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性规定,本基金将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本基金合同将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依据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规定,在履行适当程序后,进行变更,在变更前2?个工作日内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及指定报刊上发布公告。
  七、投资组合比例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八、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所投资证券产生的权利的处理原则和方法
  1.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2.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所投资证券产生的权利,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九、基金的融资、融券政策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2008年9月30日)
  本投资组合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4、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6、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4)本报告期末无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无流通受限股票。
  第六节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有关业绩数据经托管人复核。
  第七节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1.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第(一)款第1条中第(3)到(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4.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处理与基金事务无关的事项所发生的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5.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本基金认购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六章(二)款4、5条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申购费、赎回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八章第(六)款及第(七)款的相关规定。
  三、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第八节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银河竞争优势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及《银河竞争优势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更新编写,更新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1、“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之基金管理人概况,公司住所变更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15楼(报批中)”,电话变更为“021-38568888”;公司副总经理王娟凤女士情况介绍。
  2、“第四节 基金托管人”之“一、基本情况”、“二、主要人员情况”、“三、基金托管业务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应更新。
  3、“第五节 相关服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应更新,代销机构增加了中国民生银行、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简介。
  4、“第八节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之申购限制更新为“场外交易时,赎回的最低份额为50份基金份额;场内交易时,赎回的最低份额为5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若某投资者托管的基金份额不足50份或其某笔赎回导致该持有人托管的基金份额不足50份的,投资者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否则将自动赎回;增加了“定期定额”相关内容。
  5、“第九节 基金的投资”之“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更新为截止日为2008年9月30日的报告,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但未经审计。
  6、“第九节 基金的投资”之“十二 基金的业绩”中对基金成立以来至2008年9月30日的基金业绩表现进行了披露。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但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7、“第二十节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8、“第二十一节 其他应披露事项” 中列示了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及本基金管理公司在指定报纸上披露的临时报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九年一月九日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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