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读取中...

-.----

-.---- (-.----%)
--/--/-- --:--:--
最新净值: -.----昨日净值: -.----累计净值: -.----
涨跌幅: -.----涨跌额: -.----五分钟涨速: -.----
泓德新能源产业混合发起式C(01803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5166793
基金代码 018030
公告日期 2026-04-17
编号 3
标题 泓德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信息全文 泓德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目录
1、重要提示.....................................................................................................................................3
2、基金概况.....................................................................................................................................3
3、基金运作情况说明......................................................................................................................5
4、财务报告.....................................................................................................................................5
5、清算情况.....................................................................................................................................7
6、备查文件目录..............................................................................................................................9
1、重要提示
泓德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61号《关于准予泓德新能源产
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泓德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约定公开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23年3月24日起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
日(若无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应当自动终
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3年3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
2026年3月24日。截至2026年3月24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已触发
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6年3月
24日,自2026年3月25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
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由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基金概况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泓德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泓德新能源产业混合发起式
基金类型 混合型
基金主代码 01802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03月24日
基金管理人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6年03月24日)基金份额总额 19,116,103.86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注册登记机构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泓德新能源产业混合发起式A 泓德新能源产业混合发起式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8029 018030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6年03月24日)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3,662,325.35份 5,453,778.51份
2.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的资产配置,重点投资于新能源产业主题相关优质上市公司,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研究宏观经济周期及调控政策规律,通过分析宏观与微观经济指标、市场指标及政策因素,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控制市场风险,提高配置效率。在股票投资中,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新能源产业相关的优质上市公司,包括太阳能、风能、核能、地热能、锂电池、燃料电池、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综合判断符合本基金新能源产业主题定义公司的投资价值,筛选具备核心竞争优势、发展空间大、有持续成长潜力的公司,构建投资组合。在债券投资中,本基金采取适当的久期策略、个券选择策略、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此外,本基金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适度参与股指期货与国债期货投资,以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暴露程度,降低系统性风险。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新能源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10%+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长期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的风险、以及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的风险等特有风险。
3、基金运作情况说明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61号
《关于准予泓德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本基金
基金合同自2023年3月24日起生效。
自2023年3月24日至2026年3月24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正常运作。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
日(若无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应当自动终
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3年3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
2026年3月24日。截至2026年3月24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已触发
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6年3月
24日,自2026年3月25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4、财务报告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审计)
会计主体:泓德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6年03月24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2026年03月24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5,839,235.36
结算备付金 70,402.41
存出保证金 9,131.50
交易性金融资产 15,592,520.02
其中:股票投资 15,592,520.02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债权投资 -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应收清算款 -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21,511,289.29
负债和净资产 2026年03月24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729,058.63
应付管理人报酬 19,231.92
应付托管费 3,205.32
应付销售服务费 2,011.77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16,571.10
负债合计 770,078.74
净资产:
实收基金 19,116,103.86
其他综合收益 -
未分配利润 1,625,106.69
净资产合计 20,741,210.55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21,511,289.29
注:报告截止日2026年3月24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19,116,103.86
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总额为13,662,325.35份,基金份额净值为1.0886元;C类基金份
额总额为5,453,778.51份,基金份额净值为1.0759元。2026年3月24日,A类基金份额发
生转出37,081.00份,C类基金份额发生赎回328,778.97份,均于2026年3月25日确认。
5、清算情况
本基金的本次清算期间为自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3月27日止。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
情况如下:
5.1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按照
《基金合同》的规定,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5.2最后运作日资产清算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的银行存款为人民币5,839,235.36元,为基金托管人负责
保管的活期存款为人民币5,838,990.44元和应计活期存款利息为人民币244.92元。活期
存款利息由托管人于每季度3月、6月、9月、12月21日(节假日顺延)结算入账,或在
账户注销时一次性结清。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本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活期存款利息款项。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70,402.41元,其中,上交所最低结算
备付金为人民币48,826.07元,深交所最低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21,573.62元,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每月初第6个工作日对最低结算备付金进行调整,最低结算备付
金款项预计后续分批收回并划入托管账户;上交所最低结算备付金利息为人民币1.88
元,深交所最低结算备付金利息为人民币0.84元,预计将于2026年6月21日(节假日顺
延)划入托管账户。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结算备付金及结算备付
金利息。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9,131.50元,为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存出保证金和应计利息。其中,上交所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3,552.31元,深交所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5,578.87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每月初第2个工作日对存出保证金进行调整,存出保证金款项已于2026年4月2日收回并
划入托管账户;上交所存出保证金的应计利息人民币0.12元,深交所存出保证金的应计
利息人民币0.20元,预计将于2026年6月21日(节假日顺延)划入托管账户。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存出保证金利息。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估值为人民币15,592,520.02元,为股票投
资,已于清算期内完成变现。
5.3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729,058.63元,该款项已于2026年3月
25日、2026年3月26日分批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19,231.92元,该款项已于2026年
3月27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3,205.32元,该款项已于2026年3月27
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2,011.77元,该款项已于2026年3
月27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16,571.10元,为应付赎回费、应付交易
费用及预提审计费。其中,应付赎回费为人民币430.33元,该款项已于2026年3月25日、
2026年3月26日分批支付;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14,140.77元,该款项已于2026年3月
27日支付;预提审计费为人民币2,000.00元,该款项已于2026年4月1日支付。
5.4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6年03月25日 至 2026年03月27日 (清算期间)
一、清算收益 133,513.72
1.利息收入 456.89
2.投资收益 591,847.68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损失以“-”填列) -458,941.93
5.其他收入(损失以“-”填列) 151.08
二、清算费用 320.00
1.其他费用 320.00
三、清算收益总额(损失以“-”填列) 133,193.72
四、清算净收益(损失以“-”填列) 133,193.72
注: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3月27日止
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的利息。
5.5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的剩余财产情况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6年03月24日)基金净资产 20,741,210.55
加:自(2026年03月25日)至(2026年03月27日)止清算期间净收益(损失以“-”填列) 133,193.72
减:清算期间确认的最后运作日净赎回金额(含费用) 394,099.67
二、清算结束日(2026年03月27日)基金净资产 20,480,304.60
5.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26年3月27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20,480,304.60
元。自本次清算期结束日次日2026年3月28日至清算款项支付日前一日的利息收入归基
金份额持有人所有,该部分利息收入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实际结息金
额与垫付金额的尾差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
金管理人所有。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律师事
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
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6、备查文件目录
6.1备查文件目录
6.1.1泓德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6.1.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泓德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
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6.2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处。
6.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100-888。
泓德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清算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