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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信瑞丰稳定收益A(000744)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513614
基金代码 000744
公告日期 2016-03-30
编号 1
标题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6年3月30日



重要提示及目录
重要提示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夏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03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5年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2
1.2 目录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8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12
§4 管理人报告 13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13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14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15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1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5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16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6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7
§5 托管人报告 18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18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8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8
§6 审计报告 18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18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19
§7 年度财务报表 20
7.1 资产负债表 20
7.2 利润表 21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22
7.4 报表附注 23
§8 投资组合报告 46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46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47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47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47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48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48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48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48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48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49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49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49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50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50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50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5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51
§11 重大事件揭示 51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51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51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51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51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52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52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52
11.8 其他重大事件 53
§12 备查文件目录 57
12.1 备查文件目录 57
12.2 存放地点 57
12.3 查阅方式 57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

基金主代码
00074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8月27日

基金管理人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465,514,929.4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A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744
000745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898,260,447.15份
567,254,482.25份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力求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1、信用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重点投资信用类债券,以提高组合收益能力。信用债券相对央票、国债等利率产品的信用利差是本基金获取较高投资收益的来源,本基金将在北信瑞丰基金内部信用评级的基础上和内部信用风险控制的框架下,积极投资信用债券,获取信用利差带来的高投资收益。
债券的信用利差主要受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市场信用利差曲线的走势;二是债券本身的信用变化。本基金依靠对宏观经济走势、行业信用状况、信用债券市场流动性风险、信用债券供需情况等的分析,判断市场信用利差曲线整体及分行业走势,确定各期限、各类属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依靠内部评级系统分析各信用债券的相对信用水平、违约风险及理论信用利差,选择信用利差被高估、未来信用利差可能下降的信用债券进行投资,减持信用利差被低估、未来信用利差可能上升的信用债券。
2、收益率曲线策略
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代表长、中、短期债券收益率差异变化,相同久期债券组合在收益率曲线发生变化时差异较大。通过对同一类属下的收益率曲线形态和期限结构变动进行分析,首先可以确定债券组合的目标久期配置区域并确定采取子弹型策略、哑铃型策略或梯形策略;其次,通过不同期限间债券当前利差与历史利差的比较,可以进行增陡、减斜和凸度变化的交易。
3、杠杆放大策略
杠杆放大操作即以组合现有债券为基础,利用买断式回购、质押式回购等方式融入低成本资金,并购买剩余年限相对较长并具有较高收益的债券,以期获取超额收益的操作方式。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当前国内资产支持证券市场以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为主(包括以银行贷款资产、住房抵押贷款等作为基础资产),仍处于创新试点阶段。产品投资关键在于对基础资产质量及未来现金流的分析,本基金将在国内资产证券化产品具体政策框架下,采用基本面分析和数量化模型相结合,对个券进行风险分析和价值评估后进行投资。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信用债总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张洪水
徐昊光


联系电话
010-68619306
010-85238982


电子邮箱
zhanghongshui@bxrfund.com
bjxhg@hx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17297
95577

传真
010-68619300
010-85238419

注册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大厦四号楼3层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邮政编码
100048
100005

法定代表人
周瑞明
吴建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bxr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址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注册登记机构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大厦四号楼3层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5年
2014年8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12月31日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A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C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A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C

本期已实现收益
90,596,960.57
59,946,416.46
11,173,702.05
5,227,582.12

本期利润
89,288,717.98
71,485,170.34
18,569,084.64
7,436,971.1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073
0.1142
0.0513
0.0307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0.19%
10.81%
5.04%
3.0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6.52%
16.39%
4.93%
4.73%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5年末
2014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0,749,477.87
6,782,303.09
6,058,468.73
2,311,855.85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120
0.0120
0.0129
0.012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935,597,951.90
590,791,235.11
485,325,438.48
189,719,779.6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42
1.041
1.034
1.033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5年末
2014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22.27%
21.90%
4.93%
4.73%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计算方法: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的已实现部分;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82%
0.07%
2.53%
0.06%
-0.71%
0.01%

过去六个月
6.86%
0.12%
4.87%
0.06%
1.99%
0.06%

过去一年
16.52%
0.21%
9.07%
0.06%
7.45%
0.15%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22.27%
0.22%
12.23%
0.09%
10.04%
0.13%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62%
0.07%
2.53%
0.06%
-0.91%
0.01%

过去六个月
6.65%
0.12%
4.87%
0.06%
1.78%
0.06%

过去一年
16.39%
0.21%
9.07%
0.06%
7.32%
0.15%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21.90%
0.23%
12.23%
0.09%
9.67%
0.14%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中债信用债总指数。中债信用债总指数是全面反映信用债的总指标,样本范围包括:信用债,包括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不含政策性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A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15
1.55
93,145,228.38
7,708,702.21
100,853,930.59


2014
0.15
7,019,364.94
24,467.76
7,043,832.70


合计
1.70
100,164,593.32
7,733,169.97
107,897,763.29



单位:人民币元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C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15
1.54
95,665,569.55
16,325,852.19
111,991,421.74


2014
0.14
2,599,155.53
15,088.93
2,614,244.46


合计
1.68
98,264,725.08
16,340,941.12
114,605,666.20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17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由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莱州瑞海投资有限公司两家股东共同发起设立。
2015年7月10日,基金子公司——上海北信瑞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2015年,公司荣膺大众证券报 “2015十大风云基金公司”;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基金摘得“2015东方财富风云榜”最受欢迎债券类基金大奖。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成立7只公募产品,保有60只专户产品,资产管理规模超过139亿元。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王靖
基金经理
2014年8月27日
-
8
王靖先生,澳大利亚国立大学财务管理硕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学士,注册金融分析师(CFA) ,8年证券或基金从业资历。曾就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作部、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总部。曾任华融稳健成长1号基金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盛金麒麟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主办人。2014年5月加盟北信瑞丰基金管理公司,任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015年6月26日,管理人使用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2015年6月24日因操作失误给基金财产所造成的损失,金额共计1,302,895.14元,记入基金“其他收入”科目。本次风险准备金使用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使用条件,由风险准备金存管银行办理,并已在使用后2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书面报告。本次风险准备金使用后未给基金财产及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规制定了《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公司通过IT系统和人工监控等方式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通过监察稽核、事后分析和信息披露来保证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2015年,随着中国人民银行的多次降息降准操作,债券收益率持续显著下行。虽然由于债券一级供给增加和权益市场火爆等原因,债券收益曾有所回调,不过随着股票市场的大幅波动,投资者风险偏好显著下降。广义基金下新增配置资金的大量出手,又将收益率追到了历史相对低点。整个年度看,央行持续保持稳健偏宽松政策,资金充裕无忧,跨季跨年时点也没有出现资金紧张状况。市场参与者对未来预期较为一致,亦加快了行情的发展速度。贯穿全年的信用债风险爆发事件,使得市场对发行人资质要求明显提高。
本基金在2015年债市火爆的情况下,充分享受收益率下行带来的净值增长,并逐步兑现收益。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稳定收益A净值增长率16.52%,稳定收益C净值增长率16.39%,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9.07%。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6年, 开年之初,股市出现的大幅波动预计将进一步降低投资者的风险偏好,从而降低资金对于全年收益的预期。债券市场在经济基本面企稳时间尚不确定、资金价格稳定且宽松依旧的支撑下,收益率具有继续下行的空间,而下行幅度最终还需要外力来进一步推动。对于苦于没有合适资产进行配置的资金,由于股市的不明朗前景,使得这部分资金不得不先买入债券资产。即使债券收益率已处于历史低位水平,对于债市走向的分歧目前还无法掩盖没有资产配置的现状。
因此,我们在警惕信用风险爆发的同时,对2016年的债券市场依然持谨慎乐观态度。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一切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出发,依照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要求,继续致力于内控机制的完善,加强内部风险的控制与防范,确保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落实,保证基金合同得到严格履行。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开展了基金管理公司内控自查、基金从业人员证券投资行为自查等多项内控自查工作, 制定或修订了《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资产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从业人员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内控体系;对公司投研交易、市场销售、后台运营等业务开展了定期或专项稽核,检查业务开展的合规性和制度执行的有效性;采取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等三阶段工作,加强对日常投资运作的管理和监控,督促投研交易业务的合规开展;针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积极组织了多项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合规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全面参与新产品设计、新业务拓展工作;严格审查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及时检查基金销售业务的合法合规情况;完成各项信息披露工作,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监督客户投诉处理,重视媒体监督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坚持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顺应“放松管制、加强监管”的监管形势,积极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各种风险,切实保护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利益。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38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继续加强和完善对基金估值的内部控制程序。
公司设立的基金估值委员会为公司基金估值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所管理基金的基本估值政策;对公司旗下基金已采用的估值政策、方法、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监督;对因经营环境或市场变化等导致需调整已实施的估值政策、方法和流程的,负责审查批准基金估值政策、方法和流程的变更。估值委员会由公司分管估值业务的副总经理、督察长、投资总监、研究总监、风险管理总监、运营总监及监察稽核总监组成。
公司基金估值委员会下设基金估值工作小组,由具备丰富专业知识、两年以上基金行业相关领域工作经历、熟悉基金投资品种定价及基金估值法律法规、具备较强专业胜任能力的基金经理、数量研究员、风险管理人员、监察稽核人员及基金运营人员组成(具体人员由相关部门根据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进行指定)。估值工作小组负责日常追踪可能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证券的发行人、所属行业、相关市场等产生影响的各类事件,发现估值问题;提议基金估值调整的相关方案并进行校验;根据需要提出估值政策调整的建议以及提议和校验不适用于现有的估值政策的新的投资品种的估值方案,报基金估值委员会审议批准。
基金运营部根据估值委员会的决定进行相关具体的估值调整或处理,并负责与托管行进行估值结果的核对。涉及模型定价的,由估值工作小组向基金运营部提供模型定价的结果,基金运营部业务人员复核后使用。
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工作小组的成员之一,在基金估值定价过程中,充分表达对相关问题及定价方案的意见或建议,参与估值方案提议的制定,但对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案不具备最终表决权。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的重大利益冲突。
公司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中债收益率曲线和中债估值最终用户服务协议》,并依据其提供的中债收益率曲线及估值价格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固定收益品种进行估值(适用非货币基金)或影子定价(适用货币基金和理财类基金)。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1月14日(公告日)宣告2015年度第1次分红,向截至2015年1月16日止在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人,稳定收益A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15元,稳定收益C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14元,收益分配基准日为2015年1月13日,共发放红利9,531,267.80人民币元(包含现金和红利再投资形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3月3日(公告日)宣告2015年度第2次分红,向截至2015年3月4日止在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人,稳定收益A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20元,稳定收益C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20元,收益分配基准日为2015年2月27日,共发放红利15,590,114.40人民币元(包含现金和红利再投资形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8月6日(公告日)宣告2015年度第3次分红,向截至2015年8月7日止在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人,稳定收益A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90元,稳定收益C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90元,收益分配基准日为2015年7月31日,共发放红利126,207,762.92人民币元(包含现金和红利再投资形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12月21日(公告日)宣告2015年度第4次分红,向截至2015年12月23日止在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人,稳定收益A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30元,稳定收益C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30元,收益分配基准日为2015年12月15日,共发放红利61,516,207.21人民币元(包含现金和红利再投资形式)。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本报告期内进行了4次收益分配。
报告期内,托管人就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民生转债事宜进行了提示。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托管人认为,由基金管理人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的本基金2015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6)第22427号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引言段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5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意见段
我们认为,上述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基金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薛竞
张勇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16年3月25日


年度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14,218,916.32
8,399,247.93

结算备付金

7,539,170.19
4,379,359.92

存出保证金

206,197.45
57,515.94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640,195,538.40
789,737,276.0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640,195,538.40
789,737,276.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7.4.7.5
46,113,904.05
19,135,706.08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7,557,312.27
6,5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1,715,831,038.68
821,715,605.8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79,999,805.00
139,999,465.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3,701,646.99

应付赎回款

7,360,988.47
2,023,632.13

应付管理人报酬

1,228,688.76
414,832.73

应付托管费

351,053.93
118,523.64

应付销售服务费

182,861.52
57,961.15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58,834.58
21,423.30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38,355.74
252,887.83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221,263.67
80,015.02

负债合计

189,441,851.67
146,670,387.7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1,465,514,929.40
653,225,217.57

未分配利润
7.4.7.10
60,874,257.61
21,820,000.5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26,389,187.01
675,045,218.0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715,831,038.68
821,715,605.87

注:报告截止日2015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总额1,465,514,929.40份。其中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1.042元,基金份额总额898,260,447.15份;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基金C类基金份额净值1.041元,基金份额总额567,254,482.25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8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一、收入

184,447,448.56
29,624,720.32

1.利息收入

95,479,874.36
12,771,983.2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278,005.51
927,568.55

债券利息收入

94,764,626.87
8,743,594.95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437,241.98
3,100,819.78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75,879,940.73
7,222,427.7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1,901,509.25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73,875,779.02
7,222,427.7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2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102,652.46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10,230,511.29
9,604,771.66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2,857,122.18
25,537.60

减:二、费用

23,673,560.24
3,618,664.49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10,886,482.68
1,496,451.32

2.托管费
7.4.10.2.2
3,110,423.60
427,557.48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2,367,097.23
308,801.06

4.交易费用
7.4.7.19
117,304.52
10,128.24

5.利息支出

6,912,952.21
1,292,826.39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6,779,187.24
1,292,826.39

6.其他费用
7.4.7.20
279,300.00
82,900.00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60,773,888.32
26,006,055.83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60,773,888.32
26,006,055.8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653,225,217.57
21,820,000.51
675,045,218.0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60,773,888.32
160,773,888.3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812,289,711.83
91,125,721.11
903,415,432.94

其中:1.基金申购款
5,054,529,235.59
299,160,443.62
5,353,689,679.21

2.基金赎回款
-4,242,239,523.76
-208,034,722.51
-4,450,274,246.2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212,845,352.33
-212,845,352.33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465,514,929.40
60,874,257.61
1,526,389,187.01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8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740,955,196.61
-
740,955,196.6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6,006,055.83
26,006,055.8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87,729,979.04
5,472,021.84
-82,257,957.2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24,932,953.01
9,360,368.77
434,293,321.78

2.基金赎回款
-512,662,932.05
-3,888,346.93
-516,551,278.9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9,658,077.16
-9,658,077.16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653,225,217.57
21,820,000.51
675,045,218.08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朱彦______ ______郭亚______ ____孟曦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第703号《关于核准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740,914,368.92元,业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40094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8月2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740,955,196.61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40,827.69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自募集期起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称为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称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C类两种收费模式并存,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信用债总指数。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批准报出。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5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比较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4年8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债券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鉴于其交易量和交易频率不足以提供持续的定价信息,本基金本报告期改为采用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于2015年9月8日前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自2015年9月8日起,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14,218,916.32
8,399,247.93

定期存款
-
-

其中:存款期限1-3个月
-
-

其他存款
-
-

合计:
14,218,916.32
8,399,247.93

注:定期存款的存款期限指票面存期。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324,645,362.69
328,564,538.40
3,919,175.71


银行间市场
1,295,714,892.76
1,311,631,000.00
15,916,107.24


合计
1,620,360,255.45
1,640,195,538.40
19,835,282.95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1,620,360,255.45
1,640,195,538.40
19,835,282.95

项目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319,264,970.79
331,228,276.00
11,963,305.21


银行间市场
460,867,533.55
458,509,000.00
-2,358,533.55


合计
780,132,504.34
789,737,276.00
9,604,771.66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780,132,504.34
789,737,276.00
9,604,771.66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注:本基金本年度末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注:本基金本年度末无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17,745.47
4,391.90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3,392.60
1,970.70

应收债券利息
46,092,673.18
19,129,317.58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
-

其他
92.80
25.90

合计
46,113,904.05
19,135,706.08


其他资产
注:本基金本年度末无其他资产。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16,435.93
-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42,398.65
21,423.30

合计
58,834.58
21,423.30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应付赎回费
1,122.19
15.02

其他
141.48
80,000.00

预提费用
220,000.00
-

合计
221,263.67
80,015.02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A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469,591,640.45
469,591,640.45

本期申购
2,134,225,483.78
2,134,225,483.78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705,556,677.08
-1,705,556,677.08

本期末
898,260,447.15
898,260,447.15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C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183,633,577.12
183,633,577.12

本期申购
2,920,303,751.81
2,920,303,751.81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2,536,682,846.68
-2,536,682,846.68

本期末
567,254,482.25
567,254,482.25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A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6,058,468.73
9,675,329.30
15,733,798.03

本期利润
90,596,960.57
-1,308,242.59
89,288,717.98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变动数
14,947,979.16
18,220,940.17
33,168,919.33

其中:基金申购款
49,885,742.83
61,354,103.42
111,239,846.25

基金赎回款
-34,937,763.67
-43,133,163.25
-78,070,926.92

本期已分配利润
-100,853,930.59
-
-100,853,930.59

本期末
10,749,477.87
26,588,026.88
37,337,504.75


单位:人民币元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C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2,311,855.85
3,774,346.63
6,086,202.48

本期利润
59,946,416.46
11,538,753.88
71,485,170.34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变动数
56,515,452.52
1,441,349.26
57,956,801.78

其中:基金申购款
120,553,537.63
67,367,059.74
187,920,597.37

基金赎回款
-64,038,085.11
-65,925,710.48
-129,963,795.59

本期已分配利润
-111,991,421.74
-
-111,991,421.74

本期末
6,782,303.09
16,754,449.77
23,536,752.86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8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210,317.79
106,756.51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788,333.33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65,861.57
32,386.56

其他
1,826.15
92.15

合计
278,005.51
927,568.55

注:于2015年度,本基金未发生提前支取定期存款而产生利息损失的情况(2014年度可比期间:同)。
股票投资收益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8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22,872,402.34
-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20,970,893.09
-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1,901,509.25
-


债券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8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交总额
6,690,843,218.43
424,147,678.25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本总额
6,452,953,835.26
407,525,958.49

减:应收利息总额
164,013,604.15
9,399,291.98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73,875,779.02
7,222,427.78

注:本财务报表比较财务期间财务数据按照本年度列报口径重新列示。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贵金属投资收益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贵金属投资。
衍生工具收益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衍生工具。
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8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102,652.46
-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

合计
102,652.46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8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10,230,511.29
9,604,771.66

——股票投资
-
-

——债券投资
10,230,511.29
9,604,771.6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2.衍生工具
-
-

——权证投资
-
-

3.其他
-
-

合计
10,230,511.29
9,604,771.66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8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1,489,545.03
25,537.60

补亏收入
1,302,895.14
-

基金转出费收入
21,298.83
-

其他
43,383.18
-

合计
2,857,122.18
25,537.60

注: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A类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C类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8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43,525.78
365.74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73,778.74
9,762.50

合计
117,304.52
10,128.24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8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审计费用
70,000.00
50,000.00

信息披露费
165,000.00
30,000.00

其他
9,600.00
2,900.00

账户维护费
34,700.00
-

合计
279,300.00
82,900.00


分部报告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莱州瑞海投资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注: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没有发生变化。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关联方报酬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8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0,886,482.68
1,496,451.32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2,221,837.07
396,891.41

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北信瑞丰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 0.70%/当年天数。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8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3,110,423.60
427,557.48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当年天数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A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C
合计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0.00
865,831.10
865,831.1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0
43,385.82
43,385.82

合计
0.00
909,216.92
909,216.92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8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A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C
合计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0.00
209,652.16
209,652.16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6,894.94
96,894.94

合计
0.00
306,547.10
306,547.10

注:1、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约定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北信瑞丰基金,再由北信瑞丰基金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约定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分别为0.35%。销售服务费的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X 0.35%/当年天数。
2、本报表上年度可比区间财务数据按照本年度列示口径重新列示。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含回购)的交易。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定资金投资本基金。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A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381,678,435.11
42.49%
264,905,822.85
56.4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3,000.00
22.27%
200,003,000.00
42.59%


份额单位:份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C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88,857,412.65
33.29%
0.00
0.0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0
0.00%
0.00
0.00%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8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218,916.32
210,317.79
8,399,247.93
106,756.51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约定利率计息。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报告期间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发生在承销期内参与认购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注:本报告期间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发生其他需要说明的关联交易事项。
利润分配情况
利润分配情况——非货币市场基金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A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权益
登记日
除息日
每10份
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
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
发放总额
本期利润分配
合计

备注

1
2015年12月23日
2015年12月23日
0.30
37,791,438.66
6,760,738.33
44,552,176.99


2
2015年8月7日
2015年8月7日
0.90
36,331,965.61
918,850.80
37,250,816.41


3
2015年3月4日
2015年3月4日
0.20
12,001,596.00
15,651.16
12,017,247.16


4
2015年1月16日
2015年1月16日
0.15
7,020,228.11
13,461.92
7,033,690.03


合计
-
-
1.55
93,145,228.38
7,708,702.21
100,853,930.59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C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权益
登记日
除息日
每10份
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
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
发放总额
本期利润分配
合计

备注

1
2015年12月23日
2015年12月23日
0.30
12,351,696.81
4,612,333.41
16,964,030.22


2
2015年8月7日
2015年8月7日
0.90
77,260,814.30
11,696,132.21
88,956,946.51


3
2015年3月4日
2015年3月4日
0.20
3,561,750.37
11,116.87
3,572,867.24


4
2015年1月16日
2015年1月16日
0.14
2,491,308.07
6,269.70
2,497,577.77


合计
-
-
1.54
95,665,569.55
16,325,852.19
111,991,421.74



期末(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12.1.2 受限证券类别: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日
流通受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
(单位:张)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备注

123001
蓝标转债
2015年12月23日
2016年1月8日
新债发行
100.00
100.00
6,520
652,000.00
652,000.00
-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5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49,999,805.00元,是如下债券作为抵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40421
14农发21
2016年1月7日
103.11
500,000
51,555,000.00

合计



500,000
51,555,000.00

-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5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130,000,000.00元,于2016年01月05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从事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力求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奉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在董事会下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根据公司总体战略负责拟订公司风险战略和风险管理政策,并对其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指导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业务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和风险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审计公司的财务报表,评估公司的财务表现,保证公司的财务运作符合法律的要求和通行的会计标准。在业务操作层面,监察稽核部承担其他风险的管理职责,负责在各业务部门一线风险控制的基础上实施风险再控制。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以风险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由督察长、监察稽核部和相关业务部门构成的风险管理架构体系。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活期存款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行华夏银行,因此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信用评级情况按《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设定的标准统计及汇总。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短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A-1
190,840,000.00
39,736,000.00

A-1以下
-
-

未评级
60,113,000.00
-

合计
250,953,000.00
39,736,000.00

注:1、以上按短期信用评级的债券投资中不包括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及央行票据等。
2、本财务报表比较财务期间财务数据按照本年度列报口径重新列示。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长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AAA
305,244,000.00
77,525,800.00

AAA以下
947,470,240.00
522,736,476.00

合计
1,252,714,240.00
600,262,276.00

注:1、以上按长期信用评级的债券投资中不包括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及央行票据等。
2、本财务报表比较财务期间财务数据按照本年度列报口径重新列示。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针对投资品种变现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风险管理委员会设定流动性比例要求,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包括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组合中变现能力较差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等。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股票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因此除附注7.4.12中列示的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外,其余均能以合理价格适时变现。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
于2015年12月31日,除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中有179,999,805.00元将在一个月以内到期且计息(该利息金额不重大)外,本基金所承担的其他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所有者权益)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约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因此存在相应的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1个月以内
1-3个月
3个月-1年
1-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银行存款
14,218,916.32
-
-
-
-
-
14,218,916.32

结算备付金
7,539,170.19
-
-
-
-
-
7,539,170.19

存出保证金
206,197.45
-
-
-
-
-
206,197.45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16,000.00
80,531,000.00
345,672,538.40
1,171,306,000.00
22,470,000.00
-
1,640,195,538.40

应收利息
-
-
-
-
-
46,113,904.05
46,113,904.05

应收申购款
-
-
-
-
-
7,557,312.27
7,557,312.27

资产总计
42,180,283.96
80,531,000.00
345,672,538.40
1,171,306,000.00
22,470,000.00
53,671,216.32
1,715,831,038.68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79,999,805.00
-
-
-
-
-
179,999,805.00

应付赎回款
-
-
-
-
-
7,360,988.47
7,360,988.47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
-
1,228,688.76
1,228,688.76

应付托管费
-
-
-
-
-
351,053.93
351,053.9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
-
182,861.52
182,861.52

应付交易费用
-
-
-
-
-
58,834.58
58,834.58

应付利息
-
-
-
-
-
38,355.74
38,355.74

其他负债
-
-
-
-
-
221,263.67
221,263.67

负债总计
179,999,805.00
-
-
-
-
9,442,046.67
189,441,851.67

利率敏感度缺口
-137,819,521.04
80,531,000.00
345,672,538.40
1,171,306,000.00
22,470,000.00
44,229,169.65
1,526,389,187.01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1个月以内
1-3个月
3个月-1年
1-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银行存款
8,399,247.93
-
-
-
-
-
8,399,247.93

结算备付金
4,379,359.92
-
-
-
-
-
4,379,359.92

存出保证金
57,515.94
-
-
-
-
-
57,515.94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90,700.00
26,172,304.00
399,804,700.00
362,469,572.00
-
789,737,276.00

应收利息
-
-
-
-
-
19,135,706.08
19,135,706.08

应收申购款
-
-
-
-
-
6,500.00
6,500.00

资产总计
12,836,123.79
1,290,700.00
26,172,304.00
399,804,700.00
362,469,572.00
19,142,206.08
821,715,605.87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39,999,465.00
-
-
-
-
-
139,999,465.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
-
3,701,646.99
3,701,646.99

应付赎回款
-
-
-
-
-
2,023,632.13
2,023,632.13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
-
414,832.73
414,832.73

应付托管费
-
-
-
-
-
118,523.64
118,523.64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
-
57,961.15
57,961.15

应付交易费用
-
-
-
-
-
21,423.30
21,423.30

应付利息
-
-
-
-
-
252,887.83
252,887.83

其他负债
-
-
-
-
-
80,015.02
80,015.02

负债总计
139,999,465.00
-
-
-
-
6,670,922.79
146,670,387.79

利率敏感度缺口
-127,163,341.21
1,290,700.00
26,172,304.00
399,804,700.00
362,469,572.00
12,471,283.29
675,045,218.08

注:1、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予以分类。
2、本财务报表比较财务期间数据按照本年度列报口径重新列示。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市场利率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分析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


市场利率下降25个基点
7,801,343.49
1,242,326.13


市场利率上升25个基点
-7,729,895.83
-1,242,326.13






注:本财务报表上年度末可比期间按照本年度列报口径重新列示。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因此无重大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1,640,195,538.40元,无属于第一层次或第三层次的余额(2014年12月31日:第一层次208,484,186.00元,第二层次581,253,090.0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及交易不活跃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本基金于2015年3月30日起改为采用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附注7.4.5.2),并将相关债券的公允价值从第一层次调整至第二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4年12月31日:同)。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本财务报表比较财务期间财务数据按照本年度列报口径重新列示。
投资组合报告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1,640,195,538.40
95.59


其中:债券
1,640,195,538.40
95.59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1,758,086.51
1.27

7
其他各项资产
53,877,413.77
3.14

8
合计
1,715,831,038.68
100.0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各项目公允价值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股票。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期末无沪港通股票投资。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股票。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3993
洛阳钼业
11,337,119.36
1.68

2
600016
民生银行
9,633,773.73
1.43

注:上述买入金额为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不包括相关交易费用。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3993
洛阳钼业
13,930,511.04
2.06

2
600016
民生银行
8,942,441.30
1.32

注:上述卖出金额为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不包括相关交易费用。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20,971,443.09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22,872,402.34

注:上述买入股票成本总额和卖出股票收入总额均为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不包括相关交易费用。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3,798,298.40
0.90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22,730,000.00
8.04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22,730,000.00
8.04

4
企业债券
346,578,240.00
22.71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250,953,000.00
16.44

6
中期票据
905,484,000.00
59.32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652,000.00
0.04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640,195,538.40
107.4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382189
13辽方大MTN1
1,000,000
99,380,000.00
6.51

2
101554008
15保利房产MTN001
500,000
52,780,000.00
3.46

3
101459004
14山煤MTN001
500,000
52,530,000.00
3.44

4
112253
15荣盛01
500,000
51,900,000.00
3.40

5
101567001
15西王MTN001
500,000
51,730,000.00
3.3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权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注:根据基金合同中对投资范围的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根据基金合同中对投资范围的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的投资。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无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股票投资。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06,197.4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6,113,904.05

5
应收申购款
7,557,312.27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3,877,413.77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股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A
1,586
566,368.50
834,492,119.19
92.90%
63,768,327.96
7.10%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C
6,255
90,688.17
189,615,527.93
33.43%
377,638,954.32
66.57%

合计
7,841
186,904.08
1,024,107,647.12
69.88%
441,407,282.28
30.1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A
267,176.70
0.03%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C
184,382.62
0.03%


合计
451,559.32
0.0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A
10~50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C
0~10


合计
10~5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A
10~50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C
0


合计
10~5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A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8月27日)基金份额总额
268,133,183.73
472,822,012.88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469,591,640.45
183,633,577.12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2,134,225,483.78
2,920,303,751.81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705,556,677.08
2,536,682,846.68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98,260,447.15
567,254,482.25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和红利再投资,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重大事件揭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没有举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的人事变动。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人业务的诉讼事项。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改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为人民币柒万元整。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信达证券
2
22,872,952.34
100.00%
16,435.93
100.00%
-

注:①为了贯彻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制定了选择券商的标准,即:
ⅰ经营行为规范,在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ⅱ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ⅲ有良好的内控制度,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ⅳ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质量较高的宏观、行业、公司和证券市场研究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殊要求,提供专门的研究报告。
ⅴ建立了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资讯和服务。
②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程序:
ⅰ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研究服务进行评估
本基金管理人组织相关人员依据交易单元选择标准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服务质量和研究实力进行评估,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券商。
ⅱ协议签署及通知托管人
本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③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未变更。本基金与托管在同一托管行的公司其他基金共用交易单元。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信达证券
1,585,929,002.65
100.00%
9,703,772,000.00
100.00%
-
-

注:①为了贯彻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制定了选择券商的标准,即:
ⅰ经营行为规范,在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ⅱ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ⅲ有良好的内控制度,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ⅳ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质量较高的宏观、行业、公司和证券市场研究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殊要求,提供专门的研究报告。
ⅴ建立了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资讯和服务。
②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程序:
ⅰ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研究服务进行评估
本基金管理人组织相关人员依据交易单元选择标准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服务质量和研究实力进行评估,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券商。
ⅱ协议签署及通知托管人
本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③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未变更。本基金与托管在同一托管行的公司其他基金共用交易单元。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为基金销售机构并参加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5年1月12日

2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次分红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5年1月14日

3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4季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5年1月25日

4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三次分红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5年3月3日

5
关于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红更正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5年3月4日

6
关于增加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5年3月9日

7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5年3月20日

8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5年3月23日

9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5年3月26日

10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5年3月31日

11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告 摘要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5年3月31日

12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5年4月2日

13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5年4月2日

14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1季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5年4月22日

15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出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5年4月30日

16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基金销售机构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5年5月20日

17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天基金网推出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5年6月24日

18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都证券打折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5年7月6日

19
关于限制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5年7月9日

20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2季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5年7月21日

21
北信瑞丰基金基金转换业务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5年7月27日

22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临时公告_非货币市场基金分红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5年8月6日

23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银行为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5年8月11日

24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数米基金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5年8月12日

25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基金销售机构及同时推出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5年8月24日

26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5年8月28日

27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5年8月28日

28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5年8月31日

29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型基金新增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5年9月14日

30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5年9月14日

31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通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改期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5年9月17日

32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恢复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型基金代销机构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5年9月23日

33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基金代销机构及同时推出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5年9月25日

34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天天基金定投优惠费率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5年9月26日

35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转换业务资金交收日调整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5年10月8日

36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基金直销账户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5年10月16日

37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基金销售机构及同时推出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5年10月16日

38
关于增加诺亚正行(上海)基金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为基金销售机构及同时推出费率优惠活动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5年10月16日

39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定投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5年10月17日

40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3季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5年10月27日

41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基金代销机构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5年10月28日

42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基金直销账户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5年11月23日

43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基金代销机构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5年12月14日

44
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五次分红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5年12月21日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证监会批准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于营业时间查阅,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在支付工本费后,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基金管理人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061-7297  
基金管理人网址:www.bxrfund.com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30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年度报告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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