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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研究精选混合(00122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511642
基金代码 001220
公告日期 2016-03-30
编号 1
标题 民生加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6年3月30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3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研究精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220

交易代码
00122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5月27日

基金管理人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114,682,899.48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基金管理人研究团队深入、系统、科学的研究,挖掘具有长期投资价值的标的构建投资组合,在严格控制下行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持续稳健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通过对宏观经济、政策走向、市场利率以及行业发展等进行深入、系统、科学的研究,积极主动构建投资组合,其中投资组合中股票只数不超过60只,在适当分散风险和严格控制下行风险的前提下,力争通过研究精选个股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持续稳健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预期风险和中高预期收益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林海
田青


联系电话
0755-23999888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linhai@msjyfund.com.cn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388
010-67595096

传真
0755-23999800
010-66275853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msjy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5年5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289,309,888.21

本期利润
-201,161,296.6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80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7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5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034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035,768,872.7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63

注:①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②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③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和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期末余额的孰低数。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12 月31 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④本基金合同于2015年5月27日生效。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7.58%
1.52%
11.05%
1.00%
6.53%
0.52%

过去六个月
2.34%
1.76%
-7.47%
1.60%
9.81%
0.16%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3.70%
1.66%
-15.13%
1.69%
11.43%
-0.03%

注: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5年5月27日生效,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5年5月27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5月27日生效,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加拿大皇家银行和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经中国证监会[2008]1187号文批准,于2008年11月3日在深圳正式成立,2012年注册资本增加至3亿元人民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共管理25只开放式基金:民生加银品牌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稳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红利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民生加银积极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家盈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转债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岁岁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民生加银城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新动力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新战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宋磊
民生加银红利回报混合、民生加银策略精选混合、民生加银研究精选混合的基金经理
2015年5月27日
-
17年
化学工程学硕士。曾任大鹏证券公司研究部研究员,申银万国证券公司研究发展部研究员,华安基金公司研究部、投资部研究总监、基金经理,华宸未来基金公司投资部投资副总监。自2014年5月加盟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部总监。

注:①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公司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制度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监控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形成了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
对于场内交易,公司启用了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在指令分发及指令执行阶段,均由系统强制执行公平委托;此外,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对于场外交易,公司完善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的交易分配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公司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于每季度、每年度对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公平交易制度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可能的异常交易情况,不存在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成交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A股市场呈现出较高的波动性特征,对于基金的投资操作也提出了相应的挑战。本基金自5月底结束募集进入建仓期后,一直坚持了紧密跟踪产业与政策变化态势,结合市场流动性的变化特征,精选个股的总体策略。同时,基于对去杠杆风险逐步释放的判断,本基金在建仓期内一直保持相对较低的总体仓位比重,在一定程度上减低了市场系统性下跌带来的净值回撤水平。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63元,本报告期内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7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5.1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随着我国经济整体增速步入中等水平区间,一方面,在‘新常态’之下,改革深化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力度不断提升,‘创新’仍将是我们在投资领域所关注的重要线索;另一方面,财政刺激稳增长的作用逐步强化,中短期内对周期型相关投资标的也会带来积极的影响,决定了配置上必须相对均衡。从总体政策环境来看,在保持对股市持续呵护的背景下,加快新股发行注册制的推进,规范A股市场投资者行为,引导场外资金长期、稳健地流入股市,A股市场的活跃度有望得到长期的维持。随着改革红利的释放,我们对于中长期行情充满信心。
但我们也应该看到,2016年也存在着较多的不确定性。随着全球逐步进入负利率时代,汇率波动将显著加剧,如何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面临一定的挑战;大宗商品经历了5年筑底后其交易开始活跃,通胀预期正在萌芽;供给侧改革任务艰巨繁重,其效果需要较长时间来验证。
因此,在投资过程中我们要做好3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专注于具有长期成长潜力的战略性行业,充分发掘其中的优秀成长性公司,享受其业务扩张带来的市值持续增长;二是分析好宏观经济与流动性的阶段性变化情况,在市场风格切换的过程中积极调整组合结构;三是坚持长期价值投资的理念,通过产业链分析、业绩与估值评测等手段把握投资的安全边际,尽力降低整体组合净值的波动程度。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管理人内部对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主要针对本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由督察长领导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进行监察,通过实时监控、定期检查、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改进落实情况,并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将《季度监察稽核报告》和《年度监察稽核报告》提交给公司全体董事审阅,并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上报。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新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其中,本基金管理人为了确保估值工作的合规开展,建立了负责估值工作决策和执行的专门机构,组成人员包括分管运营的公司领导、督察长、投资总监、运营管理部、交易部、研究部、投资部、固定收益部、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各部门负责人及其指定的相关人员。研究部参加人员应包含金融工程小组及相关行业研究员。分管运营的公司领导任估值小组组长。且基金经理不参与其管理基金的相关估值业务。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规定,本基金本报告期可不进行利润分配。
4.9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16)审字第60950520_H13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民生加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引言段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民生加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财务报表,包括201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自2015年5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基金管理人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意见段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民生加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自2015年5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吴翠蓉
乌爱莉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 北京

审计报告日期
2016年3月25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民生加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535,497,479.30

结算备付金

15,916,026.01

存出保证金

2,039,685.77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452,747,642.19

其中:股票投资

1,452,747,642.19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应收证券清算款

44,498,598.03

应收利息
7.4.7.5
141,589.51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575,349.95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6
-

资产总计

2,051,416,370.7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5,629,221.61

应付管理人报酬

2,641,942.85

应付托管费

440,323.7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6,674,959.76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8
261,050.04

负债合计

15,647,498.0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2,114,682,899.48

未分配利润
7.4.7.10
-78,914,026.76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35,768,872.7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051,416,370.76

注:(1)报告截止日2015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963元,基金份额总额2,114,682,899.48份。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5月27日生效,本基金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自2015年5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因此,无对比期间财务报表数据。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民生加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5年5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5年5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收入

-157,537,667.61

1.利息收入

6,882,127.0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5,269,016.00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613,111.00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56,409,146.0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259,396,220.79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股利收益
7.4.7.16
2,987,074.75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88,148,591.57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3,840,759.86

减:二、费用

43,623,629.03

1.管理人报酬
7.4.8.2.1
20,433,241.58

2.托管费
7.4.8.2.2
3,405,540.20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7.4.7.19
19,524,018.89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其他费用
7.4.7.20
260,828.3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01,161,296.64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01,161,296.64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民生加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5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5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203,712,768.15
-
3,203,712,768.1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201,161,296.64
-201,161,296.6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089,029,868.67
122,247,269.88
-966,782,598.7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66,038,865.84
-16,186,743.39
149,852,122.45

2.基金赎回款
-1,255,068,734.51
138,434,013.27
-1,116,634,721.2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114,682,899.48
-78,914,026.76
2,035,768,872.7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吴剑飞______ ______周吉人______ ____洪锐珠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民生加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第569号《关于准予民生加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5年4月24日至2015年5月25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5)验字第60950520_H06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15年5月27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有效认购资金(本金)为人民币3,201,999,553.48元,在首次募集期间有效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1,713,214.67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3,203,712,768.15元,折合3,203,712,768.1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民生加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等)、衍生工具(权证、股票期权、股指期货等)、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融资券、可交换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95%。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等衍生工具所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0%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自2015年5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唯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自2015年5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和衍生工具等投资;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各类应收款项等。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初始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应收款项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后续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在持有该类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如名义利率与实际利率计差异较小的,也可采用名义利率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金融资产转移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债券、基金和衍生工具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最近交易的市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估值原则仍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适当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4)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

(2)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6)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债券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衍生工具收益/(损失)于卖出衍生工具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衍生工具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8)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0)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4)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在符合有关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基金份额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事项。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7.4.6.1 印花税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为1‰,由出让方缴纳。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7.4.6.2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7.4.6.3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 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535,497,479.30

定期存款
-

其中:存款期限1-3个月
-

其他存款
-

合计:
535,497,479.30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1,364,599,050.62
1,452,747,642.19
88,148,591.57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
-
-


银行间市场
-
-
-


合计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1,364,599,050.62
1,452,747,642.19
88,148,591.57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基金于本期末无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本基金于本期末无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于本期末无从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132,701.29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7,878.53

应收债券利息
-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

应收申购款利息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其他
1,009.69

合计
141,589.51

注:其他为应收结算保证金利息 。
7.4.7.6 其他资产
本基金于本期末无其他资产。
7.4.7.7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6,674,959.76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合计
6,674,959.76


7.4.7.8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应付赎回费
21,050.04

预提费用
240,000.00

合计
261,050.04


7.4.7.9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5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3,203,712,768.15
3,203,712,768.15

本期申购
166,038,865.84
166,038,865.84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255,068,734.51
-1,255,068,734.51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变动份额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2,114,682,899.48
2,114,682,899.48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5年5月27日生效。设立时募集的有效认购资金(本息)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3,201,999,553.48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折份额金额为人民币1,713,214.67元 ,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3,203,712,768.15元,折合3,203,712,768.15份基金份额。
(2)申购含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7.4.7.10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

本期利润
-289,309,888.21
88,148,591.57
-201,161,296.64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变动数
70,609,478.65
51,637,791.23
122,247,269.88

其中:基金申购款
-11,819,583.99
-4,367,159.40
-16,186,743.39

基金赎回款
82,429,062.64
56,004,950.63
138,434,013.27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218,700,409.56
139,786,382.80
-78,914,026.76


7.4.7.11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5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5,161,964.54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96,768.49

其他
10,282.97

合计
5,269,016.00


7.4.7.12 股票投资收益
7.4.7.12.1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5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6,009,361,743.55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6,268,757,964.34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259,396,220.79


7.4.7.13 债券投资收益
本基金于本期无债券投资收益。
7.4.7.14贵金属投资收益
本基金于本期无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5衍生工具收益
本基金于本期无衍生金融工具收益。
7.4.7.16 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5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2,987,074.75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合计
2,987,074.75


7.4.7.1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本期
2015年5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88,148,591.57

——股票投资
88,148,591.57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
-

2.衍生工具
-

——权证投资
-

3.其他
-

合计
88,148,591.57


7.4.7.18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5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3,515,949.67

基金转换费收入
284,260.87

其他
40,549.32

合计
3,840,759.86

注:其他为网下申购款结息收入。
7.4.7.19 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5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19,524,018.89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

合计
19,524,018.89


7.4.7.20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5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审计费用
60,000.00

信息披露费
180,000.00

银行费用
17,828.36

债券账户维护费
3,000.00

合计
260,828.36


7.4.7.21 分部报告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仅在中国大陆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单一业务,因此,无需作披露的分部报告。

7.4.8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民生加银基金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加拿大皇家银行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控股子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9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9.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9.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7.4.9.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7.4.9.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9.2 关联方报酬
7.4.9.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5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0,433,241.58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8,834,615.78
-

注:)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 于2015年12月31日的应付基金管理费为人民币2,641,942.85元。
7.4.9.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5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3,405,540.20

注:1)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 于2015年12月31日的应付基金托管费为人民币440,323.78元。
7.4.9.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9.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9.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5年5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5月27日 )持有的基金份额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11,709,016.39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1,709,016.39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55%


7.4.9.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均未投资于本基金。
7.4.9.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年5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
535,497,479.30
5,161,964.54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9.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9.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10 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0.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0.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停牌日期
停牌原因
期末
估值单价
复牌日期
复牌
开盘单价
数量(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备注

002631
德尔未来
2015年11月27日
重大事项
29.07
-
-
1,979,901
46,107,934.36
57,555,722.07
-

002207
准油股份
2015年12月16日
重大事项
21.42
-
-
480,000
10,105,144.00
10,281,600.00
-


7.4.10.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5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未持有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5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未持有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1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1.1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7.4.11.2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本基金管理人已经评估了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他应收款项类投资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划分为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1,384,910,320.12元,划分为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67,837,322.07元,无划分为第三层次的余额。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及交易不活跃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期初金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初未持有公允价值归属于第三层次的金融工具,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转入转出情况。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4.11.3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2016年3月25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452,747,642.19
70.82


其中:股票
1,452,747,642.19
70.82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51,413,505.31
26.88

7
其他各项资产
47,255,223.26
2.30

8
合计
2,051,416,370.76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10,281,600.00
0.51

C
制造业
781,409,385.05
38.38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86,660,663.58
4.26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117.60
0.00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25,823,245.70
6.18

J
金融业
90,327,994.71
4.44

K
房地产业
248,222,417.05
12.19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0,163,218.50
3.45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9,858,000.00
1.96

S
综合
-
-


合计
1,452,747,642.19
71.36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622
嘉宝集团
5,243,874
89,093,419.26
4.38

2
000555
神州信息
1,879,929
79,145,010.90
3.89

3
002016
世荣兆业
5,356,540
72,473,986.20
3.56

4
002400
省广股份
2,789,790
70,163,218.50
3.45

5
002215
诺 普 信
3,649,767
70,002,531.06
3.44

6
000977
浪潮信息
2,179,901
69,124,660.71
3.40

7
000625
长安汽车
3,999,990
67,879,830.30
3.33

8
002701
奥瑞金
2,379,603
67,247,580.78
3.30

9
300145
南方泵业
1,385,941
65,998,510.42
3.24

10
002008
大族激光
2,479,950
64,205,905.50
3.15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300145
南方泵业
153,848,881.43
7.56

2
002008
大族激光
117,570,318.30
5.78

3
002016
世荣兆业
116,419,404.85
5.72

4
600079
人福医药
114,384,279.94
5.62

5
002236
大华股份
109,965,144.38
5.40

6
600686
金龙汽车
108,465,904.17
5.33

7
002475
立讯精密
106,796,264.64
5.25

8
002701
奥瑞金
103,479,347.99
5.08

9
601336
新华保险
101,639,751.44
4.99

10
603008
喜临门
100,244,511.41
4.92

11
002035
华帝股份
93,489,699.49
4.59

12
300217
东方电热
90,458,238.60
4.44

13
600655
豫园商城
89,186,762.10
4.38

14
300166
东方国信
86,735,142.95
4.26

15
002073
软控股份
80,317,088.00
3.95

16
002400
省广股份
78,504,047.00
3.86

17
600622
嘉宝集团
77,939,606.71
3.83

18
601009
南京银行
76,288,128.08
3.75

19
000555
神州信息
71,559,550.79
3.52

20
000625
长安汽车
68,046,112.63
3.34

21
002152
广电运通
67,751,350.90
3.33

22
002228
合兴包装
67,486,748.24
3.32

23
000977
浪潮信息
67,394,123.47
3.31

24
300274
阳光电源
66,462,554.89
3.26

25
002572
索菲亚
66,298,845.72
3.26

26
002215
诺 普 信
65,822,237.66
3.23

27
000728
国元证券
64,339,293.94
3.16

28
000488
晨鸣纸业
63,316,240.60
3.11

29
002551
尚荣医疗
61,333,408.34
3.01

30
600185
格力地产
60,078,566.36
2.95

31
300045
华力创通
59,919,291.34
2.94

32
002304
洋河股份
58,631,479.28
2.88

33
600580
卧龙电气
58,536,517.63
2.88

34
000902
新洋丰
58,330,440.44
2.87

35
600376
首开股份
58,316,055.59
2.86

36
002429
兆驰股份
58,272,985.59
2.86

37
300199
翰宇药业
57,958,027.48
2.85

38
000988
华工科技
57,578,747.57
2.83

39
000800
一汽轿车
56,932,296.83
2.80

40
600716
凤凰股份
56,782,804.31
2.79

41
000961
中南建设
56,515,899.27
2.78

42
600398
海澜之家
56,275,593.54
2.76

43
002405
四维图新
55,777,495.88
2.74

44
000670
盈方微
55,766,244.09
2.74

45
300284
苏交科
55,399,814.38
2.72

46
600816
安信信托
55,146,980.85
2.71

47
300207
欣旺达
54,822,739.81
2.69

48
600562
国睿科技
53,912,638.23
2.65

49
600240
华业资本
53,056,233.79
2.61

50
603766
隆鑫通用
52,818,237.30
2.59

51
603308
应流股份
52,035,489.50
2.56

52
600038
中直股份
51,812,392.87
2.55

53
002699
美盛文化
51,408,363.70
2.53

54
600418
江淮汽车
51,283,611.35
2.52

55
600009
上海机场
50,455,884.64
2.48

56
000960
锡业股份
50,346,285.96
2.47

57
002672
东江环保
50,070,144.28
2.46

58
603019
中科曙光
46,552,371.00
2.29

59
300054
鼎龙股份
46,534,001.41
2.29

60
002631
德尔未来
46,107,934.36
2.26

61
002456
欧菲光
45,887,254.69
2.25

62
603077
和邦生物
45,833,483.26
2.25

63
002681
奋达科技
44,829,204.15
2.20

64
000541
佛山照明
44,624,995.69
2.19

65
601169
北京银行
44,127,081.16
2.17

66
600266
北京城建
43,212,349.40
2.12

67
601231
环旭电子
43,038,947.55
2.11

68
300032
金龙机电
42,307,060.76
2.08

69
002632
道明光学
42,290,321.05
2.08

70
600887
伊利股份
42,079,467.49
2.07

71
300327
中颖电子
40,796,590.50
2.00

注:“本期累计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2475
立讯精密
105,466,135.56
5.18

2
600079
人福医药
105,037,667.56
5.16

3
002236
大华股份
98,080,669.52
4.82

4
603008
喜临门
93,725,215.41
4.60

5
601336
新华保险
88,668,246.94
4.36

6
600686
金龙汽车
81,796,115.15
4.02

7
600655
豫园商城
81,543,688.11
4.01

8
002035
华帝股份
80,327,838.82
3.95

9
300145
南方泵业
79,735,591.15
3.92

10
002572
索菲亚
69,647,406.25
3.42

11
000488
晨鸣纸业
68,647,621.20
3.37

12
000728
国元证券
68,184,347.47
3.35

13
002073
软控股份
67,519,624.06
3.32

14
002304
洋河股份
66,822,084.21
3.28

15
600562
国睿科技
66,818,577.28
3.28

16
000670
盈方微
63,406,406.84
3.11

17
300045
华力创通
63,343,332.83
3.11

18
600185
格力地产
62,361,769.49
3.06

19
600376
首开股份
62,283,245.61
3.06

20
600240
华业资本
60,903,458.86
2.99

21
002681
奋达科技
60,535,877.30
2.97

22
600580
卧龙电气
60,182,594.63
2.96

23
300166
东方国信
58,500,297.00
2.87

24
000988
华工科技
58,402,370.59
2.87

25
000902
新洋丰
57,498,705.13
2.82

26
300274
阳光电源
57,467,248.48
2.82

27
000800
一汽轿车
55,981,413.06
2.75

28
600038
中直股份
55,644,323.26
2.73

29
002152
广电运通
54,948,855.16
2.70

30
002016
世荣兆业
54,535,683.99
2.68

31
300217
东方电热
54,085,014.26
2.66

32
600418
江淮汽车
54,032,629.82
2.65

33
300207
欣旺达
54,021,450.39
2.65

34
000960
锡业股份
52,078,221.29
2.56

35
603019
中科曙光
52,067,861.05
2.56

36
600266
北京城建
51,254,862.75
2.52

37
000541
佛山照明
50,051,351.18
2.46

38
002228
合兴包装
49,883,673.32
2.45

39
600398
海澜之家
49,661,563.10
2.44

40
002672
东江环保
49,405,996.40
2.43

41
601169
北京银行
48,706,035.08
2.39

42
300054
鼎龙股份
48,574,837.62
2.39

43
002008
大族激光
48,226,551.84
2.37

44
600009
上海机场
47,189,107.73
2.32

45
002551
尚荣医疗
46,853,837.93
2.30

46
002456
欧菲光
44,910,573.65
2.21

47
300327
中颖电子
43,570,394.45
2.14

48
600887
伊利股份
43,378,926.16
2.13

49
601231
环旭电子
42,188,669.86
2.07

50
002367
康力电梯
41,666,676.96
2.05

51
600201
生物股份
41,263,254.90
2.03

52
601668
中国建筑
40,973,084.37
2.01

注:“本期累计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7,633,357,014.96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6,009,361,743.55

注:“买入股票成本”、 “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0.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8.11.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1.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039,685.7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44,498,598.03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41,589.51

5
应收申购款
575,349.95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7,255,223.26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29,909
70,703.90
12,499,530.23
0.59%
2,102,183,369.25
99.41%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1,812,122.65
0.0857%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10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5月27日 )基金份额总额
3,203,712,768.15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166,038,865.84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1,255,068,734.51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114,682,899.48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2015年1月23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公告,解聘俞岱曦先生总经理职务,由公司董事长万青元先生代为履行总经理职务。
2015年2月27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公告,原副总经理朱晓光先生转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2015年6月18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公告,解聘吴剑飞先生副总经理职务。
2015年7月23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公告,聘任吴剑飞先生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本基金托管人2015年1月4日发布任免通知,聘任张力铮为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本基金托管人2015年9月18日发布任免通知,解聘纪伟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职务。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业务没有发生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支付给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60,000.00元人民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事务所已向本基金提供1年的审计服务。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报告期内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整改及暂不受理行政许可措施的决定》,责令本公司进行为期三个月的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受理及审核基金产品的募集申请。公司已在规定时间完成整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报送整改报告,2015年11月6日整改期结束。
本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2,754,977,296.06
20.20%
2,551,808.13
20.91%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1,297,422,553.53
9.51%
1,193,852.71
9.78%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
1,194,978,658.25
8.76%
1,098,628.49
9.00%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1,165,747,347.98
8.55%
1,082,947.18
8.87%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1,146,682,586.74
8.41%
810,216.13
6.64%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1,139,912,170.15
8.36%
1,050,571.56
8.61%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995,338,863.74
7.30%
926,959.83
7.59%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
876,367,714.58
6.42%
810,623.26
6.64%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575,595,000.50
4.22%
406,719.90
3.33%
-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522,569,915.85
3.83%
481,582.17
3.95%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507,917,400.81
3.72%
473,023.76
3.88%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
484,627,144.31
3.55%
441,205.30
3.61%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471,965,149.98
3.46%
434,000.72
3.56%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169,256,503.18
1.24%
157,629.39
1.29%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123,299,174.47
0.90%
114,829.00
0.94%
-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112,699,808.97
0.83%
77,188.10
0.63%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101,583,372.63
0.74%
94,604.66
0.78%
-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
-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1,500,000,000.00
100.00%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百分比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①为了贯彻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制定了选择券商的标准,即:
ⅰ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ⅱ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基金提供高质量的资讯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分析、个股分析报告、市场数据统计及其它专门报告等,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ⅲ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ⅳ经营行为规范,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ⅴ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要求,并能为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②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程序:
ⅰ投研能力打分:由投资、研究、交易部相关人员对券商投研及综合能力进行打分,填写《券商评价表》
ⅱ指定租用方案:由交易部根据评价结果,结合公司租用席位要求制定具体的席位租用方案;
ⅲ公司领导审批:公司领导对席位租用方案进行审批或提供修改意见;
ⅳ交易部洽谈:交易部指派专人就租用事宜等业务与券商一并进行洽谈,并起草相关书面协议;
ⅴ律师审议:席位租用协议交公司监察稽核部的律师进行法律审计;
vi交易部经办:席位租用协议生效后,由交易部专人与券商进行联系,具体办理租用手续;
vii连通测试:信息技术部接到交易部通知后,将联络券商技术人员对租用席位进行连通等方面的测试;
viii通知托管行:信息技术部测试通过后,应及时通知投资部、交易部及运营部,由运营部通知托管行有关席位的具体信息;
ix席位启用:交易席位正式使用,投资部、交易部、运营部有关人员须提前做好席位启用的准备工作。
本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③本基金根据以上标准选取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单元作为本基金交易单元。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30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年度报告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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