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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晋信2016周期混合A(54000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510364
基金代码 540001
公告日期 2016-03-29
编号 1
标题 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6年3月29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汇丰晋信2016周期混合

基金主代码
540001

前端交易代码
540001

后端交易代码
5410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6年5月23日

基金管理人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44,039,827.46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通过基于内在价值判断的股票投资方法、基于宏观经济/现金流/信用分析的固定收益证券研究和严谨的结构化投资流程,本基金期望实现与其承担的风险相对应的长期稳健回报,追求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投资策略
1. 动态调整的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投资的资产配置策略,随着投资人生命周期的延续和投资目标期限的临近,相应的从“进取”,转变为“稳健”,再转变为“保守”,股票类资产比例逐步下降,而固定收益类资产比例逐步上升。
2. 以风险控制为前提的股票筛选策略
根据投研团队的研究成果,本基金首先筛选出股票市场中具有较低风险/较高流动性特征的股票;同时,再通过严格的基本面分析(CFROI为核心的财务分析、公司治理结构分析)和公司实地调研,最终挑选出质地优良的具有高收益风险比的优选股票。
3. 动态投资的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在投资初始阶段,本基金债券投资将奉行较为“积极”的策略;随着目标期限的临近和达到,本基金债券投资将逐步转向“稳健”和“保守”,在组合久期配置和个券选择上作相应变动。

业绩比较基准
1. 2016年6月1日前业绩比较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至2016年5月31日,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如下:
业绩比较基准 = X * MSCI中国A股指数+(1-X)*中债新综合指数(全价)其中X值见下表:
时间段
股票类资产
比例%
X值(%)
(1-X )值(%)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2007/5/31
0-65
45.5
54.5

2007/6/1-2008/5/31
0-60
42.0
58.0

2008/6/1-2009/5/31
0-55
38.5
61.5

2009/6/1-2010/5/31
0-45
31.5
68.5

2010/6/1-2011/5/31
0-40
28.0
72.0

2011/6/1-2012/5/31
0-35
24.5
75.5

2012/6/1-2013/5/31
0-25
17.5
82.5

2013/6/1-2014/5/31
0-20
14.0
86.0

2014/6/1-2015/5/31
0-15
10.5
89.5

2015/6/1-2016/5/31
0-10
7.0
93.0

注:
1.2008年11月11日,新华雷曼中国全债指数更名为新华巴克莱资本中国全债指数。
2.2010年12月16日,新华富时中国A全指更名为富时中国A全指。
3.2013年2月1日起,本基金2016年6月1日前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先“X *富时中国A全指 +(1-X)*新华巴克莱资本中国全债指数”,变更为“X *富时中国A全指 +(1-X)*中债新综合指数(全价)”。
4.2016年6月1日后业绩比较基准
2016年6月1日起,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 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5.2015年4月1日起,本基金2016年6月1日前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先“X *富时中国A全指 +(1-X)*中债新综合指数(全价)”,变更为“X * MSCI中国A股指数+(1-X)*中债新综合指数(全价)”。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生命周期基金,风险与收益水平会随着投资者目标时间期限的接近而逐步降低。
本基金的预期风险与收益在投资初始阶段属于中等水平;随着目标投资期限的逐步接近,本基金会逐步降低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转变成为中低风险的证券投资基金;在临近目标期限和目标期限达到以后,本基金转变成为低风险的证券投资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古韵
汤嵩彥


联系电话
021-20376868
95559


电子邮箱
compliance@hsbcjt.cn
tangsy@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
021-20376888
95559

传真
021-20376999
021-62701216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hsbcjt.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17楼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50,439,915.42
29,238,287.20
24,948,221.15

本期利润
33,449,125.47
61,511,444.81
10,443,033.1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951
0.1794
0.038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3.03%
17.46%
2.33%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5年末
2014年末
2013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5247
0.3489
0.430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19,612,959.15
312,651,137.33
349,619,576.5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5247
1.3489
1.4301

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是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②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③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5.13%
0.23%
2.94%
0.13%
2.19%
0.10%

过去六个月
2.55%
0.37%
1.64%
0.20%
0.91%
0.17%

过去一年
13.03%
0.54%
7.67%
0.21%
5.36%
0.33%

过去三年
35.86%
0.51%
17.58%
0.20%
18.28%
0.31%

过去五年
22.49%
0.46%
17.37%
0.26%
5.12%
0.2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78.52%
0.70%
123.71%
0.64%
54.81%
0.06%

注:过去三个月指2015年10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过去六个月指2015年7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过去一年指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过去三年指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过去五年指2011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自基金合同生效至今指2006年5月23日-2015年12月31日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6年5月23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注:1.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5月23日)至2007年5月31日,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类资产比例0-65%,固定收益类资产比例35-100%。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6个月内完成建仓,截止2006年11月23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约定的比例。
2.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2007年6月1日起至2008年5月31日,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类资产比例0-60%,固定收益类资产比例40-100%。
3.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2008年6月1日起至2009年5月31日,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调整为:股票类资产比例0-55%,固定收益类资产比例45-100%。
4.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2009年6月1日起至2010年5月31日,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调整为:股票类资产比例0-45%,固定收益类资产比例55-100%。
5.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2010年6月1日起至2011年5月31日,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调整为:股票类资产比例0-40%,固定收益类资产比例60-100%。
6.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2011年6月1日起至2012年5月31日,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调整为:股票类资产比例0-35%,固定收益类资产比例65-100%。
7.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2012年6月1日起至2013年5月31日,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调整为:股票类资产比例0-25%,固定收益类资产比例75-100%。
8.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2013年6月1日起至2014年5月31日,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调整为:股票类资产比例0-20%,固定收益类资产比例80-100%。
9.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2014年6月1日起至2015年5月31日,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调整为:股票类资产比例0-15%,固定收益类资产比例85-100%。
10.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2015年6月1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调整为:股票类资产比例0-10%,固定收益类资产比例90-100%。
11.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5月23日)至2007年5月31日,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 45.5%×富时中国A全指+54.5%×新华巴克莱资本中国全债指数;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2007年6月1日起至2008年5月31日,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为:42%×富时中国A全指+58%×新华巴克莱资本中国全债指数;自2008年6月1日起至2009年5月31日,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为:38.5%×富时中国A全指+61.5%×新华巴克莱资本中国全债指数;自2009年6月1日起至2010年5月31日,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为:31.5%×富时中国A全指+68.5%×新华巴克莱资本中国全债指数;自2010年6月1日起至2011年5月31日,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为:28%×富时中国A全指+72%×新华巴克莱资本中国全债指数;自2011年6月1日起至2012年5月31日,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为:24.5%×富时中国A全指+75.5%×新华巴克莱资本中国全债指数。自2012年6月1日起至2013年1月31日,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为:17.5%×富时中国A全指+82.5%×新华巴克莱资本中国全债指数。2013年2月1日起至2013年5月31日,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为“17.5%×富时中国A全指+82.5%×中债新综合指数(全价)。2013年6月1日起至2014年5月31日,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为“14%×富时中国A全指+86%×中债新综合指数(全价)。2014年6月1日起至2015年3月31日,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为“10.5%×富时中国A全指+89.5%×中债新综合指数(全价)”。2015年4月1日起至2015年5月31日,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修改为“10.5%×MSCI中国A股指数+89.5%×中债新综合指数(全价)”。2015年6月1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为“7%×MSCI中国A股指数+93%×中债新综合指数(全价)”。
12.上述基金净值增长率的计算已包含本基金所投资股票在报告期产生的股票红利收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计算未包含新华富时中国A全指成份股在报告期产生的股票红利收益。
13.2008年11月11日,新华雷曼中国全债指数更名为新华巴克莱资本中国全债指数。
14.2010年12月16日,新华富时中国A全指更名为富时中国A全指。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历史收益率的对比图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15
-
-
-
-


2014
3.0000
924,522,649.80
44,988,759.53
969,511,409.33


2013
-
-
-
-


合计
3.0000
924,522,649.80
44,988,759.53
969,511,409.33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5年11月16日正式成立。公司由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汇丰环球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在上海。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共管理15只开放式基金: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06年5月23日成立)、汇丰晋信龙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06年9月27日成立)、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4月9日成立)、汇丰晋信2026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2008年7月23日成立)、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08年12月3日成立)、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9年6月24日成立)、汇丰晋信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9年12月11日成立)、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6月8日成立)、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12月8日成立)、汇丰晋信科技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1年7月27日成立)、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2011年11月2日成立)、汇丰晋信恒生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8月1日成立)、汇丰晋信双核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11月26日成立)、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2月11日成立)和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9月30日成立)。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李羿
本基金基金经理、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4年6月21日
-
7
李羿先生,硕士研究生,特许金融分析师。曾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资金总部货币市场及固定收益交易员、交银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高级投资经理、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现任本基金基金经理、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郑屹
本基金基金经理、汇丰晋信2026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4月27日
-
9
郑屹先生,工学硕士。曾任广发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现任本基金基金经理、汇丰晋信2026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任职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公告郑屹、李羿先生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为证券投资相关的工作经历年限。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报告期内未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了保护公司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制定了《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应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公平交易制度》适用于投资的全过程,用以规范基金投资相关工作,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以及投资管理过程中涉及的行为监控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公司对公平交易的控制方法包括:1、交易所市场的公平交易均通过恒生投资交易系统实现,通过开启公平交易程序,由恒生投资交易系统强制执行;2、银行间交易由执行交易员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公平交易的原则实行分配,确保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3、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基金管理人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交易部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4、使用恒生投资交易系统的公平交易分析模块,定期进行报告分析,对公平交易的情况进行检查。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相关部门均按照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进行投资管理活动、研究分析活动以及交易活动。同时,我公司切实履行了各项公平交易行为监控、分析评估及报告义务,并建立了相关记录。
报告期内,公司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公司对不同投资组合间同向交易的平均溢价率、溢价金额占投资组合平均净值百分比、正溢价率占比等指标进行专项计算分析,计算分析结果显示:以上各指标值均在合理正常的范围之内,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间相近交易日内的同向交易存在不公平及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不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或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制定了《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加强防范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可能发生的利益输送,密切监控可能会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的规定,对同一投资组合以及不同投资组合中的交易行为进行了监控分析,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未发生各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2015年,全球经济增长乏力,受到美联储加息的影响,新兴市场调整剧烈,中国经济继续艰难低位运行。工业持续下滑,部分行业微观数据继续恶化。在上半年股市牛市推动下,金融业和其他服务业引领增长,经济结构正逐步发生改变。“新常态”下,“供给侧”改革逐步浮出水面成为政策主线,要素改革、财政改革开始落实。全年GDP增速为6.9%,4个季度GDP当季同比分别为7%、7%、6.9%、6.8%。物价方面,CPI全年在0.8%-2.0%低位徘徊,PPI则继续超预期下跌,这已经是PPI连续第4年下跌。整体经济环境依然在通缩边缘徘徊。
央行根据经济形势,进行了多次降息降准操作,全年降息5次,存贷款利率进入了历史性的低位时代,并同时完成了利率市场化改革。全年降准4次,降幅2.5%,并通过SLF、MLF以及其他公开市场工具向市场投放流动性,维持了流动性宽松。“8-11汇改”之后,叠加股市调整和经济下滑预期的影响,人民币由过去的面临的升值压力变成较大的贬值压力,外汇占款持续大幅减少。
债市方面,依然为整体牛市行情。上半年由于股市火爆,资金聚集新股申购,风险偏好上行致无风险利率抬升导致发生调整。在股市巨幅调整后,资金大幅涌入债券市场,推动债券收益率迅速走低,制造了连续两年的债券牛市行情。信用方面,受到债券牛市带动,信用利差总体下行,但行业分化加剧。受到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利好刺激城投债信用利差继续缩小,而钢铁煤炭等行业由于基本面恶化导致信用利差不断扩大。
总体来看,债市在2015年表现较好,中债新综合全价(总值)指数上涨4.23%,其中国债总全价上涨4.39%,金融债总全价上涨4.08%,信用债总全价上涨4.06%,可转债大幅下跌,中标可转债下跌24.97%。
全年操作上,我们基本维持组合久期,在品种上超配了中高等级信用债和中长久期利率债,低配中低等级信用债券以降低市场风险和规避信用风险。全年组合收益表现平稳,与指数跟踪效果较好,并获得了一定的超额收益。
在股票投资方面,主要配置了医药、新材料、工业4.0、互联网医疗等行业,前2季度该配置取得了较好的收益,从3季度开始,受市场系统性下跌的影响,股票方面的收益出现下降,全年来看股票配置收益跑赢了沪深300指数。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13.0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变动幅度为7.67%,本基金表现领先比较基准5.36%。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供给侧”改革为今年的政策划定了一条主线。2016年经济仍将在低位运行。房地产去库存持续,销售保持良好态势,但新开工投资依然低迷。基建虽然投入力度不减,但体量逐步增加导致增速也难突破前期高点。工业在“供给侧”去产能背景下依然主要面临着下行压力。物价方面,上半年通缩风险依然存在,工业品、农产品在产能收缩的背景下有价格回升可能,但整体通胀仍无需忧虑。货币政策总体偏宽松,但不太可能出现泡沫式的放松。宏观流动性受到外汇占款减少影响可能局部时期受到冲击,但央行会通过各种政策工具平抑流动性不足带来的波动。
虽然连续两年的债券牛市已经创造了历史,但是这并不意味着2016年形势将逆转。在全球经济复苏乏力背景下,国内基本面下行压力依然存在,旧模式的出清和向新模式转型仍在经历阵痛。货币政策大概率还将继续维持宽松。债市从中长期基本面来看依然偏乐观,2016年仍将有一定的行情空间。信用方面,2016年信用风险仍将继续加速暴露,整体上我们对信用还将维持谨慎态度,对于局部行业的改善我们保持关注,调整充沛时可适当配置。股票投资方面,我们将重点关注受益于互联网应用的传统行业(金融、医疗)和计算机、电子、传媒等新兴行业。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在公司内部监察稽核工作中本着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由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人员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基金的投资运作以及员工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日常监控、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并定期制作监察稽核报告报送监管机构。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稽核主要工作如下:
1.通过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的方式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基金投资运作进行合规性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要求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及时解决处理,并跟踪问题的处理结果,对相关员工开展针对性的风险教育,防范在公司经营和基金投资运作中可能发生的风险;
2.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完成公司和基金的各项法定信息披露文件,并在指定报刊和公司网站进行披露,确保基金投资人和公众及时、准确和完整地获取公司和基金的各项公开信息。
3.定期和不定期地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中国证券业协会和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报送各类文件报告,确保监管机构文件报备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加强对公司业务部门的合规监察工作,并将监察结果报告发给与相关部门主管沟通,对各项制度进行更新,提出改进建议,提请和督促业务部门进行跟踪和改善。
5.对基金募集申请材料、市场宣传推介材料、基金代销协议、基金交易单元租用协议等文件等进行严密的事前合法合规审核,以及完成公司其他日常法律事务工作。
6.定期为公司员工举办公司合规制度的培训,并就新颁布法律法规举办专项合规培训,向公司员工宣传合规守法的经营理念,强化公司的合规文化;对投资管理以及销售业务部门员工开展专项培训,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基金投资以及销售行为。
7.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定期完成监察稽核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董事会审阅;
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致力于建立一个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一贯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不断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各种风险,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切实保证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确保及时、准确、公正、合理地进行基金份额净值计价,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2007 年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基金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针对基金估值流程制订《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品种估值小组议事规则》,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正式实施。
根据《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品种估值小组议事规则》:
1. 公司特设投资品种估值小组作为公司基金估值的主要决策机关。投资品种估值小组负责提出估值意见、提供和评估估值技术、执行估值决策等工作。投资品种估值小组的组成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督察长、首席运营官、基金投资总监、基金运营总监、产品开发总监、特别项目部总监和风险控制经理以及列席投资品种估值小组会议的公司其他相关人员。上述成员均持有中国基金业从业资格,在各自专业领域具有较为丰富的行业经历和专业经验,成员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2. 投资品种估值小组工作主要在以下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基金投资部、基金运营部、产品开发部和风险控制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展开工作,其中:
一、基金运营部
1. 及时发现和报告估值被歪曲、有失公允情况,并召集相关人员进行讨论,提出调整方法、改进措施,报经投资品种估值小组审批同意后,执行投资品种估值小组的决定。
2. 除非产生需要更新估值政策或程序情形并经投资品种估值小组同意,应严格执行已确定的估值政策和程序。
3. 公司管理的基金采用新投资策略或投资新品种时,提请投资品种估值小组对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进行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进行估值。
二、基金投资部
基金经理及时发现和报告估值被歪曲、有失公允情况,向投资品种估值小组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但基金经理不参与最终的估值决策。
三、产品开发部
产品开发部在估值模型发生重大变更时,向投资品种估值小组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四、风险控制部
根据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及时披露与基金估值有关的信息;检查和监督公司关于估值各项工作的贯彻和落实,定期不定期向投资品种估值小组报告公司相关部门执行估值政策和程序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对投资品种估值时应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并对进一步完善估值内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督察长
监督和检查公司关于估值各项工作的贯彻和落实,向投资品种估值小组提交对估值议案的合法合规性审核意见。
1. 投资品种估值小组定期会议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对估值模型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下,应及时修订本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修订须经过本公司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2. 如果基金准备采用新投资策略或投资新品种或者有其他重大或突发性相关估值事项发生时,应召开临时会议,或者投资品种估值小组成员列席参加公司风控委员会会议,通过公司风控委员会会议讨论并通过上述估值事项。
报告期内,本基金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债收益率曲线和中债估值最终用户服务协议》而取得中债估值服务。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金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结合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暂不进行利润分配。
4.9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5年度,基金托管人在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5年度,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2015年度,由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6)第21308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引言段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5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 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2) 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意见段
我们认为,上述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基金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薛竞
赵钰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16年3月28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743,187.03
581,165.53

结算备付金

16,014,340.96
29,183,328.65

存出保证金

12,102.61
42,520.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200,760,000.11
280,559,925.47

其中:股票投资

13,210,205.71
33,494,403.30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87,549,794.40
247,065,522.1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469,413.42

应收利息
7.4.7.5
3,046,970.00
3,213,915.51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6,162.59
106,249.05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220,582,763.30
315,156,518.3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82,666.34
1,434,211.32

应付管理人报酬

143,092.56
197,634.34

应付托管费

38,158.03
52,702.4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3,167.44
95,162.96

应交税费

402,357.20
402,357.20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300,362.58
323,312.72

负债合计

969,804.15
2,505,381.0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144,039,827.46
231,777,706.38

未分配利润
7.4.7.10
75,573,131.69
80,873,430.95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9,612,959.15
312,651,137.3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20,582,763.30
315,156,518.35

注:报告截止日2015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5247元,基金份额总额144,039,827.46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一、收入

36,345,144.26
66,884,797.76

1.利息收入

8,650,759.31
12,679,157.2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215,964.96
1,500,179.40

债券利息收入

8,295,882.91
8,485,439.29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38,911.44
2,693,538.58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44,553,920.09
19,095,704.5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16,704,461.82
13,289,863.98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27,829,574.47
5,370,493.2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4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5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6
-
-

股利收益
7.4.7.17
19,883.80
435,347.27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16,990,789.95
32,273,157.61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9
131,254.81
2,836,778.38

减:二、费用

2,896,018.79
5,373,352.95

1.管理人报酬

1,869,013.67
3,600,171.83

2.托管费

498,403.59
960,045.93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7.4.7.20
145,829.94
343,000.59

5.利息支出

42,080.58
119,856.40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42,080.58
119,856.40

6.其他费用
7.4.7.21
340,691.01
350,278.2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3,449,125.47
61,511,444.81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3,449,125.47
61,511,444.81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31,777,706.38
80,873,430.95
312,651,137.3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33,449,125.47
33,449,125.4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87,737,878.92
-38,749,424.73
-126,487,303.6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2,683,974.04
15,828,173.69
48,512,147.73

2.基金赎回款
-120,421,852.96
-54,577,598.42
-174,999,451.3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44,039,827.46
75,573,131.69
219,612,959.15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44,469,116.62
105,150,459.96
349,619,576.5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61,511,444.81
61,511,444.8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2,691,410.24
883,722,935.51
871,031,525.27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064,964,339.46
1,588,432,673.71
4,653,397,013.17

2.基金赎回款
-3,077,655,749.70
-704,709,738.20
-3,782,365,487.9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969,511,409.33
-969,511,409.33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31,777,706.38
80,873,430.95
312,651,137.33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王栋______ ______赵琳______ ____杨洋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6]第53号《关于核准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2,921,117,535.97元,业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KPMG-B(2006)CR No.0017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5月23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921,919,211.81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801,675.84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央行票据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在基金实际管理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将随着投资人目标期限的临近和根据中国证券市场的阶段性变化,逐年适时调整基金资产在股票类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间的配置比例。同时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X*富时中国A全指+(1-X)*中债新综合指数(全价);自2016年6月1日起,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本基金的逐年资产配置和业绩比较基准所用的X值如下表所示:
时间段
股票类资产
比例%
X值(%)
(1-X )值(%)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2007/5/31
0-65
45.5
54.5

2007/6/1-2008/5/31
0-60
42.0
58.0

2008/6/1-2009/5/31
0-55
38.5
61.5

2009/6/1-2010/5/31
0-45
31.5
68.5

2010/6/1-2011/5/31
0-40
28.0
72.0

2011/6/1-2012/5/31
0-35
24.5
75.5

2012/6/1-2013/5/31
0-25
17.5
82.5

2013/6/1-2014/5/31
0-20
14.0
86.0

2014/6/1-2015/5/31
0-15
10.5
89.5

2015/6/1-2016/5/31
0-10
7.0
93.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他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5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自2015年3月27日起,对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中规定的估值方法确定公允价值。
除上述事项,本基金财务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一致。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鉴于其交易量和交易频率不足以提供持续的定价信息,本基金本报告期改为采用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于2015年9月8日前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自2015年9月8日起,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山西信托”)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汇丰环球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
见注释①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德证券”)
见注释②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汇丰银行”)
见注释③

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恒生银行”)
见注释④

注:①山西证券与本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山西信托共同受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控制。
②中德证券与本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山西信托共同受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控制。
③汇丰银行与本基金管理人的股东—汇丰投资管理共同受汇丰控股有限公司控制。
④恒生银行与本基金管理人的股东—汇丰投资管理共同受汇丰控股有限公司控制。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在本年度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过股票交易。
7.4.8.1.2 债券交易
本基金在本年度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过债券交易。
7.4.8.1.3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在本年度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过债券回购交易。
7.4.8.1.4 权证交易
本基金在本年度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在本年度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869,013.67
3,600,171.83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358,429.84
498,574.05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汇丰晋信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如下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时间段
年管理费率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 2011/05/31
1.50%

自2011/06/01 至2016/05/31
0.75%

自2016/06/01 起
0.38%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498,403.59
960,045.93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时间段
年托管费率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 2011/05/31
0.25%

自2011/06/01 至2016/05/31
0.20%

自2016/06/01 起
0.10%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年度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投资过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在本年末与上年末均未持有本基金。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交通银行
743,187.03
6,347.73
581,165.53
15,452.55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本基金用于证券交易结算的资金通过“交通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于2015年12月31日的相关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结算备付金”科目中单独列示(2014年12月31日:同)。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停牌日期
停牌原因
期末
估值单价
复牌日期
复牌
开盘单价
数量(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备注

300028
金亚科技
2015年6月9日
重大事项
12.14
-
-
33,800
840,821.99
410,332.00
-

注:本基金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持有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因此没有在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因此没有在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27,933,231.21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172,416,436.90元,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为410,332.00元(2014年12月31日:第一层次126,306,416.77元,第二层次154,253,508.70元,无第三层次)。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本基金于2015年3月27日起改为采用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附注7.4.5.2),并将相关债券的公允价值从第一层次调整至第二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股票投资








2015年1月1日





-

购买





-

出售





-

转入第三层次





410,332.00

转出第三层次





-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

——计入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

2015年12月31日





410,332.00







-430,489.99

2015年12月31日仍持有的资产计入2015年度损益的未实现利得或损失的变动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计入损益的利得或损失分别计入利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等项目。

使用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按照市销率定价模型确定。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4年12月31日:同)。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3,210,205.71
5.99


其中:股票
13,210,205.71
5.99

2
固定收益投资
187,549,794.40
85.02


其中:债券
187,549,794.40
85.02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6,757,527.99
7.60

7
其他各项资产
3,065,235.20
1.39

8
合计
220,582,763.30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2,489,661.71
5.69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720,544.00
0.33

S
综合
-
-


合计
13,210,205.71
6.02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172
黄河旋风
90,000
2,277,900.00
1.04

2
002102
冠福股份
125,000
1,860,000.00
0.85

3
300169
天晟新材
100,263
1,734,549.90
0.79

4
300325
德威新材
70,000
1,456,700.00
0.66

5
300018
中元华电
35,000
1,237,950.00
0.56

6
002366
台海核电
15,000
989,250.00
0.45

7
002180
艾派克
20,000
923,000.00
0.42

8
000612
焦作万方
120,787
921,604.81
0.42

9
300291
华录百纳
20,240
720,544.00
0.33

10
002038
双鹭药业
20,250
678,375.00
0.31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579
天华院
7,461,361.97
2.39

2
300255
常山药业
4,370,640.74
1.40

3
600172
黄河旋风
2,288,805.00
0.73

4
300325
德威新材
1,398,900.00
0.45

5
300018
中元华电
1,355,844.00
0.43

6
300028
金亚科技
840,821.99
0.27

7
002038
双鹭药业
706,418.00
0.23

8
600958
东方证券
50,150.00
0.02

9
601985
中国核电
13,560.00
0.00

10
300450
先导智能
10,605.00
0.00

11
300414
中光防雷
7,370.00
0.00

12
601368
绿城水务
6,430.00
0.00

13
300457
赢合科技
6,205.00
0.00

14
300455
康拓红外
3,440.00
0.00

15
601968
宝钢包装
3,080.00
0.00

注:本表“本期累计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300169
天晟新材
12,838,224.62
4.11

2
002102
冠福股份
12,299,019.30
3.93

3
600579
天华院
8,746,261.17
2.80

4
300255
常山药业
6,984,326.20
2.23

5
000612
焦作万方
4,088,493.68
1.31

6
300291
华录百纳
2,091,774.00
0.67

7
000961
中南建设
1,720,811.35
0.55

8
002180
艾派克
1,676,502.29
0.54

9
000651
格力电器
1,598,971.86
0.51

10
600352
浙江龙盛
1,579,956.00
0.51

11
000333
美的集团
1,514,100.00
0.48

12
002366
台海核电
1,468,926.00
0.47

13
600887
伊利股份
1,379,923.48
0.44

14
600172
黄河旋风
664,591.00
0.21

15
300325
德威新材
345,162.00
0.11

16
300018
中元华电
297,696.00
0.10

17
600958
东方证券
159,750.00
0.05

18
300450
先导智能
70,005.00
0.02

19
300414
中光防雷
55,905.00
0.02

20
601985
中国核电
55,800.00
0.02

注:本表“本期累计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18,523,631.70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59,753,968.95

注:本表“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038,800.00
0.47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83,694,000.00
38.11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83,694,000.00
38.11

4
企业债券
47,490,636.90
21.62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40,193,000.00
18.30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15,133,357.50
6.89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87,549,794.40
85.40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60201
06国开01
200,000
20,020,000.00
9.12

2
130240
13国开40
100,000
11,036,000.00
5.03

3
150210
15国开10
100,000
10,836,000.00
4.93

4
1480462
14滁州城投债
100,000
10,757,000.00
4.90

5
080216
08国开16
100,000
10,599,000.00
4.83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0.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1.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1.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2,102.6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046,970.00

5
应收申购款
6,162.59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065,235.20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28009
歌尔转债
3,862,897.50
1.76

2
132001
14宝钢EB
3,095,200.00
1.41

3
113008
电气转债
2,753,400.00
1.25

4
110030
格力转债
2,345,660.00
1.07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5,083
28,337.56
8,905,896.90
6.18%
135,133,930.56
93.82%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3,868.39
0.0027%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1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6年5月23日 )基金份额总额
2,921,919,211.81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31,777,706.38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32,683,974.04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20,421,852.96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44,039,827.46

注:此处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2015年3月2日,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刘叔肄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由郭晋普先生、柴宏杰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
2015年11月16日,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梅建平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015年12月1日,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Sridhar Chandrasekharan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由李选进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
2015年12月9日,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Alan Howard Smith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由叶迪奇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015年12月26日,基金管理人发布公告,李毅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任命袁庆伟女士为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刘树军先生不再担任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财产的诉讼事项。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本基金于2015年4月18日将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换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报告年度预提审计费60000元,根据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应实际支付2015年度审计费60000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发生。
本报告期内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安信证券
2
27,831,149.00
35.60%
25,383.64
35.61%
-

招商证券
2
12,360,212.24
15.81%
11,252.69
15.79%
-

平安证券
1
8,877,313.23
11.36%
8,122.85
11.40%
-

申万宏源
1
8,038,421.17
10.28%
7,318.20
10.27%
-

兴业证券
1
7,364,529.00
9.42%
6,704.59
9.41%
-

东兴证券
1
3,459,736.88
4.43%
3,149.73
4.42%
-

光大证券
1
3,352,653.45
4.29%
3,058.38
4.29%
-

银河证券
2
3,248,945.00
4.16%
2,957.81
4.15%
-

川财证券
1
1,919,306.68
2.46%
1,747.35
2.45%
-

中信建投
1
1,355,844.00
1.73%
1,234.38
1.73%
-

国泰君安
1
368,650.00
0.47%
343.33
0.48%
-

中投证券
1
-
-
-
-
-

中信证券
1
-
-
-
-
-

山西证券
1
-
-
-
-
-

广发证券
1
-
-
-
-
-

国金证券
1
-
-
-
-
-

华泰证券
2
-
-
-
-
-

海通证券
1
-
-
-
-
-

宏源证券
1
-
-
-
-
-

中金公司
1
-
-
-
-
-

华创证券
1
-
-
-
-
-

合计
25
78,176,760.65
100.00%
71,272.95
100.00%
-

注:1、报告期内增加的交易单元为:平安证券、川财证券、东兴证券、中信建投;
2、申万宏源、山西证券、国泰君安、中信证券、招商证券、华泰证券、安信证券、宏源证券、平安证券、川财证券、东兴证券交易单元与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及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并使用;
3、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 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标准
a.实力雄厚,信誉良好;
b.公司经营行为规范,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良好,过去三年未有任何违规经营记录;
c.公司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地为基金提供研究服务支持;
d.公司内部管理规范,研究流程严谨清晰,能满足基金操作的高度保密要求;
e.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准确全面的信息资讯服务。
2) 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的程序
基金管理人定期对证券公司服务质量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选择交易单元:
a.研究报告的数量和质量;
b.提供研究服务的主动性;
c.资讯提供的及时性及便利性;
d.其他可评价的考核标准。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安信证券
6,636,233.78
3.15%
-
-
-
-

招商证券
4,103,216.89
1.95%
-
-
-
-

平安证券
12,839,185.72
6.10%
-
-
-
-

申万宏源
59,246,357.20
28.16%
104,000,000.00
16.12%
-
-

兴业证券
52,575,664.30
24.99%
340,000,000.00
52.71%
-
-

东兴证券
594,225.00
0.28%
-
-
-
-

光大证券
7,383,078.60
3.51%
40,000,000.00
6.20%
-
-

银河证券
40,361,765.90
19.18%
161,000,000.00
24.96%
-
-

川财证券
682,335.80
0.32%
-
-
-
-

中信建投
5,722,263.50
2.72%
-
-
-
-

国泰君安
18,067,926.30
8.59%
-
-
-
-

中投证券
-
-
-
-
-
-

中信证券
-
-
-
-
-
-

山西证券
-
-
-
-
-
-

广发证券
2,210,001.48
1.05%
-
-
-
-

国金证券
-
-
-
-
-
-

华泰证券
-
-
-
-
-
-

海通证券
-
-
-
-
-
-

宏源证券
-
-
-
-
-
-

中金公司
-
-
-
-
-
-

华创证券
-
-
-
-
-
-

合计
210,422,254.47
100.00%
645,000,000.00
100.00%
-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9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年度报告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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