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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摩新机遇混合(001348)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509846
基金代码 001348
公告日期 2016-03-28
编号 2
标题 摩根士丹利华鑫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及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信息全文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以更科学、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评价基金的业绩表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依据《摩根士丹利华鑫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自2016年4月1日起,对本公司旗下摩根士丹利华鑫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进行调整,并修改基金合同的相应条款。现将具体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将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由原来的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变更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50%”。

二、修改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基于上述业绩基准的变更,本公司将对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中涉及业绩比较基准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1、将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第五“业绩比较基准”的内容修改为: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50%
本基金为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中长期的股债配置比例较为均衡,作为专业指数提供商提供的指数,中证指数公司提供的中证系列指数体系具有一定的优势和市场影响力;在中证系列指数中,沪深300指数的市场代表性比较强,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的比较基准;而中证综合债券指数能够较好的反映债券市场变动的全貌,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的比较基准。因此选择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50%符合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又或者市场推出更具权威、且更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 特征的业绩比较基准,则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同意后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应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同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2、本公司将在今后发布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更新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变更不改变基金投资范围,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重大变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投资者可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sfunds.com.cn)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业绩比较基准变更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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