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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泰久稳灵活配置混合A(002453)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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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502923 | ||||||||
基金代码 | 002453 | ||||||||
公告日期 | 2016-03-14 | ||||||||
编号 | 1 | ||||||||
标题 | 九泰久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
信息全文 | 基金管理人: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三月 目录 重要提示 1 一、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 4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7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7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9 五、清算与交割 11 六、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1 七、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12 重要提示 1、九泰久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7号文注册。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002453,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002454。 5、本基金将自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4月20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缩短或延长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6、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7、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30亿元(不含募集期利息),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募集期间不得调整该募集规模上限。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若当日募集时间截止后,本基金募集总规模(以认购金额计,不含募集期间利息)超过30亿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将有权结束募集并于次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若募集期内本基金接受的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未超过30亿元,则对所有有效认购申请予以确认。若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当日募集时间截止后,接受的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超过30亿元人民币,则从该日起的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的原则予以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该日之前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8、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中心和电子交易平台 本基金销售网点每个交易账户首次认购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没有最低金额限制;本公司直销中心每个交易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5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0元;本基金管理人电子交易平台的最低认购限额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最高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 9、投资者在首次认购本基金时,如尚未开立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提出开立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交易账户的申请。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一次性完成,但认购申请的确认须以开户确认成功为前提条件。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免予开户申请。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0、基金份额的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投资者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若资金未全额到账则认购无效,基金管理人将认购无效的款项退回。投资者在基金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11、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者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6年3月14日《上海证券报》上的《九泰久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jtamc.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和了解本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3、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销售机构外,如调整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发布公告。 14、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28-0606(免长途话费)或其他销售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5、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并予以公告。 16、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本基金为保本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投资者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包括恒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策略风险和保证风险在内的本基金特有风险等。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和赎回基金份额,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 1.00 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 1.00 元面值认购基金份额以后,如果在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转出,有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 1.00 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17、关于投资者身份证更新的提示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已于 2012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即第一代身份证),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停止使用。 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九条规定:“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经营活动、金融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 根据上述规定,本公司再次提醒广大客户,如果您的身份证件是第一代身份证,或者您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其将不能作为居民合法证件在本公司办理任何需要提供身份证件的业务。 18、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九泰久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002453 基金简称:九泰久稳保本混合A 基金代码:002454 基金简称:九泰久稳保本混合C (二)基金类型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和金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 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30亿元(不含募集期利息)。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若当日募集时间截止后,本基金募集总规模(以认购金额计,不含募集期间利息)超过30亿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将有权结束募集并于次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若募集期内本基金接受的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未超过30亿元,则对所有有效认购申请予以确认。若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当日募集时间截止后,接受的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超过30亿元人民币,则从该日起的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的原则予以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该日之前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六)募集方式 通过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七(三)销售机构”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七)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八)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代销机构: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金牛理财网)、九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十)募集时间安排和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 本基金自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4月20日进行发售。如果在此期间未达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基金备案条件为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基金可在募集期限内继续销售,直到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缩短或延长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此类变更适用于所有销售机构。基金发售募集期若经延长,最长不得超过前述募集期限。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具备上述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结束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的条件的,则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当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十一)认购费用及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初始面值发售。 1、认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前端认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募集期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按每笔A类基金份额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如下: 费用项 单笔金额(M,含认购费) 收费标准 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 M<100万元 1.0% 100万元≤M<300万元 0.6% 300万元≤M<500万元 0.4%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募集期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用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2、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认购份额的计算 (1)对于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注:对于认购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投资者,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当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含利息折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1: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对应费率为1.0%,如果募集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2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1.0%)=9,900.99元 认购费用=10,000-9,900.99=99.01元 认购份额=(9,900.99+2)/1.00=9,902.99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如果募集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2元,加上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9,902.99份基金份额。 (2)对于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例2:某投资人投资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10,000元,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2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2)÷1.00=10,002.00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2元,基金发售结束后,可得到10,002.00份C类基金份额。 (十二)认购方式 基金份额的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投资者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若资金未全额到账则认购无效,基金管理人将认购无效的款项退回。 投资者在基金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本基金在募集期内通过各销售机构向投资者公开发售。 (二)本基金份额的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投资者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投资者在基金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本基金销售网点每个交易账户首次认购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没有最低金额限制;本公司直销中心每个交易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5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0元;本基金管理人电子交易平台的最低认购限额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最高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 (三)投资者在首次认购本基金时,如尚未开立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提出开立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交易账户的申请。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一次性完成,但认购申请的确认须以开户确认成功为前提条件。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免予开户申请。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中心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至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2、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并签字的《个人投资者账户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 (2)开户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正反面),并由本人签字; (3)预留银行储蓄存折或银行借记卡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 (4)填妥并签字的《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5)本人签字确认的《投资者基金权益须知》; (6)如需开通传真委托,须签订《个人投资者传真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注:本公司一般不接受法定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下的人士作为基金账户的开户人、授权委托人、经办人;如果十八周岁以下的人士坚持要认(申)购本公司旗下未对投资者年龄做明确限制的基金或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产品,本公司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决定是否予以办理。 已在本公司代销机构开立基金账户的客户,需在直销中心开立交易账户,所需资料同前述“开户”的要求。 3、已开户的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的《日常交易业务申请表》; (2)本人当日17:00之前划款凭证; (3)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若为身份证,需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4、认购资金的划拨 (1)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公司久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可传真有关业务申请单据至九泰基金直销中心,业务申请单据须于申请当日(T日)下午16:50之前被收到(最迟不超过下午17:00),并与直销中心经办人进行电话确认,直销传真:010-52601225;直销电话:010-83369933,同时应将足额认购资金从预留银行账户以转账方式划入本公司销售归集账户,并确保在当日17:00 前,认购期结束日16:00之前到达本公司直销销售归集账户。本公司不接受除转账以外的其它缴款方式。 (2)销售归集账户 1)账户名称: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海支行 账号: 11211601040000390 人民银行跨行支付系统号:103100021164 2)账户名称: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金安支行 账号: 11001029200053015922 人民银行跨行支付系统号:105100008046 3)账户名称: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 账号:110061307018800002266 大额实时现代支付系统号:301100001018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指定账户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以下资金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的来款账户 1)投资者未使用直销开户时预留的银行账户划来资金、未使用转账方式或其他直销中心无法识别客户身份的划来资金; 2)投资者划来的资金在认购申请日17:00以后到账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现金认申购; 5)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二)电子交易平台 基金管理人公告后,投资者可通过九泰基金电子交易平台登录网上交易页面认购本基金,网址为https://trade.jtamc.com,认购期内提供7×24小时认购服务。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中心 1、受理开户及认购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2、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的《机构投资者账户业务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签章(一式两份); (2)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预留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申请单等银行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5)填妥并签字的法人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 (6)填妥的《业务预留印鉴卡》(一式两份); (7)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单位公章; (8)法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单位公章; (9)填妥的《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10)《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加盖公章; (11)如开通传真委托,须提供加盖预留印鉴或单位公章的《机构投资者传真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12)如有控股股东,须提供控股股东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3)如以产品名义开户,须提供产品成立证明,并加盖公章。 3、已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 填妥的《日常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 当日17:00之前划款凭证; (3) 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若为身份证,需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4、资金划拨: (1)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公司久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可传真有关业务申请单据至九泰基金直销中心,业务申请单据须于申请当日(T日)下午16:50之前被收到(最迟不超过下午17:00),并与直销中心经办人进行电话确认,直销传真:010-52601225;直销电话:010-83369933,同时应将足额认购资金从预留银行账户以转账方式划入本公司销售归集账户,并确保在当日17:00 前,认购期结束日16:00之前到达本公司直销销售归集账户。本公司不接受除转账以外的其它缴款方式。 (2)销售归集账户 1)账户名称: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海支行 账号: 11211601040000390 人民银行跨行支付系统号:103100021164 2)账户名称: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金安支行 账号: 11001029200053015922 人民银行跨行支付系统号:105100008046 3)账户名称: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 账号:110061307018800002266 大额实时现代支付系统号:301100001018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指定账户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以下资金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的来款账户 1)投资者未使用直销开户时预留的银行账户划来资金、未使用转账方式或其他直销中心无法识别客户身份的划来资金; 2)投资者划来的资金在认购申请日17:00以后到账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现金认申购; 5)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五、清算与交割 (一)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本基金募集专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二)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三)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其办理认购业务的销售机构打印确认单。 六、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如本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七、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8号院1号楼801-1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2号金泽大厦西区6层 法定代表人:卢伟忠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联系电话:010-52601666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10003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1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华远北街2号通港大厦812-818室 电话:010-83369933 传真:010-52601225 邮箱:service@jtamc.com 网址:www.jtamc.com 联系人:潘任会 (2)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s://trade.jtamc.com 2、其他销售机构 (1)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东一门2号楼 法定代表人:曲国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654321-8 网址:www.tyzq.com.cn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户服务电话:95536/0755-25822002 网址:www.guosen.com.cn (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22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客户服务电话:95328 网址:www.dgzq.com.cn (5)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住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http://www.htsc.com.cn/ (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网址:www.essence.com.cn (7)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 13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 11 楼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联系人:陈炽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63 公司网址:http://www.ghzq.com.cn/ (8)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法定代表人:徐刚 联系人:彭莲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公司网址:http://www.lxzq.com.cn/ (9)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座18、19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座18、19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33 公司网址:www.wlzq.cn (1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11)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天泰金融广场A座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天泰金融广场A座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12)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1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7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4)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1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传真:0571-86800423 网址:www.5ifund.com (16)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1号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1号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传真:0755-33227951 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1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传真:021-68596916 网址:www.ehowbuy.com (18)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联系人:曹怡晨 客服电话:400-067-6266 电话:86-021-50583533 传真:86-021-50583633 网址:www.leadfund.com.cn (19)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陈东 客户服务电话:4000-466-788 传真:021-52975270 网址:www.66zichan.com (20)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龙华东路647号中电大厦(电科滨江中心)16F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服电话:4009200022 联系人:刘洋 电话:021-20835785 传真:021-20835879 网址:www.hexun.com (21)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杨懿 联系人:文雯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传真:010-83363072 网址:8.jrj.com.cn (22)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联系人:李皓 客户服务电话:010-67000988 传真:010-67000988-6000 网址:www.zcvc.com.cn;www.zengcaiwang.com (23)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1幢A座220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A座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段京璐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传真:010-88312099 网址:www.yilucaifu.com (24)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08号北美广场B座12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张裕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传真:021-38509777 网址:www.noah-fund.com (25)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SOHO 10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SOHO 1008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高静 客服服务电话:400-893-6885 传真:010-57569671 网址:www.qianjing.com (26)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李晓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0-178-000 传真:021-63332523 网址:www.lingxianfund.com (27)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28)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联系人:李欣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551 传真:021-68865680 网址:www.xcsc.com (29)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34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341室 法定代表人:梁洪军 联系人:季长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6665 传真:010-68854009 网址:www.buyforyou.com.cn (30)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黄敏嫦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传真:020-89629011 网址:www.yingmi.cn (31)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层16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层1603室 法定代表人:董浩 联系人:张婷婷 客户服务电话:400-068-1176 传真:010-56580660 网址:www.jimufund.com (32)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梅路1801号凯科国际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联系人:陈云卉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 传真:021-33323837 网址:www.chinapnr.com (33)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金牛理财网)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系人:孙雯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传真:010-59336500 网址:www.jnlc.com (34)九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8号院1号楼1001-1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华远北街2号通港大厦812-818 法定代表人:王玉 客户服务电话:400-628-0606 网址:www.jtamc.com (四)登记机构 名称: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8号院1号楼801-1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2号金泽大厦西区6层 法定代表人:卢伟忠 电话:010-52601666 传真:010-52601699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负责人:朱晓辉 电话:010-57763888 传真:010-57763777 经办律师:吴冠雄、李晗 联系人:李晗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西二办公楼8层10室 北京分所负责人:崔劲 联系人:张军峰 联系电话:010-85125195、18611310500 传真电话:010-85181218 经办注册会计师:郭新华、张军峰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3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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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发行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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