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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人民币派息(968001)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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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502141 | ||||||||
基金代码 | 968001 | ||||||||
公告日期 | 2016-03-10 | ||||||||
编号 | 1 | ||||||||
标题 | 有关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变更中国内地现金红利发放日的提示 | ||||||||
信息全文 | 根据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9日发布的《有关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在中国内地进行分派的补充提示》(以下称“分派提示”),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2016年度第2次分派的中国内地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6年3月10日。现决定将前述中国内地现金红利发放日变更为2016年3月11日,分派提示中的其他信息及数据保持不变。 投资者如对本次变更及本次分派的其他事项有任何疑问,可通过如下办法进行咨询: (1)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中国内地代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38794888、400 889 4888。 (3)中国内地代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ifm.com。 风险提示: 1. 本基金的分派行为将导致基金净值产生变化,但不会影响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风险及投资收益水平,敬请投资者注意。 2. 投资涉及风险。投资前请参阅销售文件所载详情,包括风险因素。投资价值及收益可出现波动,投资者的投资并无保证,过去的业绩并不预示未来表现。汇率波动可导致有关海外投资的价值升跌。新兴市场投资的波动程度或会较其他市场更高,并通常对价格变动较敏感,而投资者的资本损失风险也因此而较大。另外,这些市场的经济及政治形势亦会比成熟经济体系较为动荡,以致可能对投资者的投资价值构成负面影响。 3. 本文件所述基金为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中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注册的香港基金,在内地市场向公众销售。该基金依照香港法律设立,其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规范适用香港法律及香港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摩根资产管理涵盖摩根大通集团旗下的资产管理业务。摩根基金(亚洲)有限公司在香港经营摩根资产管理的集成基金业务,是本文件所载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上海国际信托与摩根资产管理的合资公司,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基金管理资格 4. 本文件所载资料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或发售或邀请认购任何证券、投资产品或服务。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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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提示性公告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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