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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利得新盈混合A(673050)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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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88281 | ||||||||
基金代码 | 673050 | ||||||||
公告日期 | 2016-01-27 | ||||||||
编号 | 1 | ||||||||
标题 | 西部利得新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西部利得新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西部利得新盈混合 基金代码 67305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 月 2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西部利得新盈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西部利得新盈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西部利得新盈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 申购起始日 2016 年 2 月 1 日 赎回起始日 2016 年 2 月 1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6 年 2 月 1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6 年 2 月 1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6 年 2 月 1 日 2 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及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收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本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本基金代销机构及网上交易系统办理申购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通过直销机构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00元(含申购费),已有认/申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代销机构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要受直销机构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3.2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100 万元以下 1.20% 100 万元(含)以上,200 万元以下 0.80% 200 万元(含)以上,500 万元以下 0.60% 500 万元(含)以上 每笔交易 1000 元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须一次性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T) 费率 T<7 天 1.50% 7 天<=T<30 天 0.75% 30 天<=T<6 个月 0.50% 6 个月<=T<1 年 0.20% 1 年<=T 0.00% 注:上表中,1 年按365 天计算。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30日、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应当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以上每个月按照30日计算。赎回费的其余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1、转换费用由二部分组成:转出基金赎回费和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 2、赎回费: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用100%归入基金财产。 3、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从申购费率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率高的基金转换时,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率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率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4、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赎回费率和申购费率均按正常费率执行。 5、转换费用以人民币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6、如遇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基金转换费用的构成同样适用于前述规则,即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7、各基金赎回费率以及各基金申购费率请参照相应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参照本公司优惠活动公告。 8、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1)费用 转换费用=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赎回费=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申购补差费=(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申购补 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2)金额与份额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3)例如: a.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为0.8%,转出基金赎回费率为0.1%,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为1.5%,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2.000 元,转出份额为 500,000.00 份。 转出金额=500,000.00 份×1.000 元=500,000.00 元 转换费用=500,000.00 元×0.1%+500,000.00 元×(1-0.1%)×0.7%/ (1+0.7%)=500.00 元+3,472.19 元=3,972.19 元 转入金额=500,000.00 元-3,972.19 元=496,027.81 元 转入份额=496,027.81 元÷2.000 元=248,013.91 份 b.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为1.2%,转出基金赎回费率为 0.5%,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 元,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为 0.8%,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2.000 元,转出份额为 500,000.00 份。 转出金额=500,000.00 份×1.000 元=500,000.00 元 转换费用=500,000.00 元×0.5%=2,500.00 元 转入金额=500,000.00 元-2,500 元=497,500.00 元 转入份额=497,500.00 元÷2.000 元=248,750.00 份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在直销柜台、网上直销及代销机构开通了转换业务,详情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2、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段内提出基金转换申请。投资人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同一销售机构同时代理销售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 3、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以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人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点进行成交查询。 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转换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份额登记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登记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4、转换的数额限制 基金转换遵循“份额转换”的原则,转换申请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本公司基金单笔转换申请的最低份额为 500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基金定投”)的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基金定投业务时除外。各销售机构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参见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2、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 投资人办理基金定投业务前,须指定本人的一个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并经办理本业务的销售机构认可。投资人须遵循销售机构有关扣款日期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 本基金定投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100元),各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100元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3、扣款方式 各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人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 并在与基金普通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4、开放定期定额投资的基金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 代销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7 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投资者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7-818或(021)38572666。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9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3号楼11层(邮编200127) 总机:(021)38572888 传真:(021)38572860 客服电话:4007-007-818;(021)38572666 联系人:韦佳 网址:www.westleadfund.com 在发售期间,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进行发售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直销客户还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查询汇入资金的到账情况。 7.2代销机构 本基金的代销机构包括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2016年2月1日起,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网点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基金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须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报刊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6年1月12日《证券日报》上的《西部利得新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西部利得新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西部利得新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4、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投资者可以登陆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westleadfund.com或拨打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7-007-818进行相关咨询。 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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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 ||||||||
公告来源 | 证券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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