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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现金管理货币B(020032)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486760
基金代码 020032
公告日期 2016-01-23
编号 1
标题 国泰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年第二号)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324号文核准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会因为货币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购买本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低预期风险、低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债券型基金。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12月11日,投资组合报告为2015年3季度报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6月30日。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3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成立时间:1998年3月5日
 法定代表人:唐建光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何 晔
 联系电话:400-888-8688,021-31089000
 股本结构:
 ■
 (二)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1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57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鹰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包括2只子基金,分别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金牛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金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价值经典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事件驱动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届满转换而来)、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国企业境外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美国房地产开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淘金互联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浓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安康养老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结构转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鑫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6个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深证TMT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睿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兴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由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另外,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获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资产管理人资格,目前受托管理全国社保基金多个投资组合。2007年11月19日,本基金管理人获得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资格。2008年2月14日,本基金管理人成为首批获准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专户理财)的基金公司之一,并于3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成为目前业内少数拥有“全牌照”的基金公司之一,囊括了公募基金、社保、年金、专户理财和QDII等管理业务资格。
 (三)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唐建光,董事长,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1982年1月至1988年10月在煤炭工业部基建司任工程师;1988年10月至1993年7月在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基建局任副处长;1993 年7月至1995年9月在中煤建设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任处长;1995年9月至1998年10月在煤炭部基建管理中心工作,先后任综合处处长、中心副主任;1998年10月至2005年1月在中国建设银行资产保全部任副总经理;2005年1月起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先后任资产管理处置部总经理、企业管理部高级业务总监。2010年11月至2014年10月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4年8月起任公司党委书记,2015年8月起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张瑞兵,董事,博士研究生。2006年7月起在中国建银投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先后任股权管理部业务副经理、业务经理,资本市场部业务经理,策略投资部助理投资经理,公开市场投资部助理投资经理,战略发展部业务经理、组负责人,现任战略发展部处长。2014年5月起任公司董事。
 陈川,董事,博士研究生,经济师。2001年7月至2005年8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工作,历任中间业务部、投资银行部、公司业务部业务副经理、业务经理。2005年8月至2007年6月,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投资银行部、委托代理业务部业务经理、高级副经理。2007年6月至2008年5月,在中投证券资本市场部担任执行总经理。2008年5月至2012年6月,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投资部高级经理、企业管理部高级经理。2012年6月至2012年9月,任建投科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9月至2013年4月,任中建投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纪委书记、副总经理。2013年4月至2014年1月,任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部总经理。现任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业务总监。2014年5月起任公司董事。
 Santo Borsellino,董事,硕士研究生。1994-1995年在BANK OF ITALY负责经济研究;1995年在UNIVERSITY OF BOLOGNA任金融部助理,1995-1997年在ROLOFINANCE UNICREDITO ITALIANO GROUP – SOFIPA SpA任金融分析师;1999-2004年在LEHMAN BROTHERS INTERNATIONAL任股票保险研究员;2004-2005年任URWICK CAPITAL LLP合伙人;2005-2006年在CREDIT SUISSE任副总裁;2006-2008年在EURIZONCAPITAL SGR SpA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2009-2013年任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权益部总监。2013年6月起任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总经理。2013年11月起任公司董事。
 游一冰,董事,大学本科,英国特许保险学会高级会员(FCII)及英国特许保险师(Chartered Insurer)。1989年起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公司营业部助理经理;1994年起任中国保险(欧洲)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1996年起任忠利保险有限公司英国分公司再保险承保人;1998年起任忠利亚洲中国地区总经理。2002年起任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起任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10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
 侯文捷,董事,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1994年3月至2002年2月在中国电力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经理部项目经理,证券部项目经理,北京证券营业部副经理,天津证券营业部副经理、经理。2002年2月起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任信息中心主任、信息技术部主任、首席信息师、华北分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现任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2012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
 张峰,董事,硕士研究生,16年证券从业经历。1987年7月至1999年3月就职于国家计划委员会,历任产业经济研究所科员、政研室经济分析处副处长、财金司综合处处长。1999年3月至2001年7月在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任研究部副总监、市场部总监。2001年7月至2002年4月在中保集团资产管理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02年4月至2015年4月在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督察长、副总经理兼首席市场官。2015年5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8月起任公司总经理及公司董事。
 王军,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教授。1986年起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系、法学院执教,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院长,兼任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国际贸易和金融法律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2013年起兼任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已上市)独立董事,2015年5月起兼任北京采安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10年6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秉升,独立董事,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80年起任吉林省长白县马鹿沟乡党委书记;1982年起任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1985年起任吉林省抚松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1989年起任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白山市支行行长、党委书记;1995年起任中国建设银行长春市分行行长、党委书记;1998年起任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07年任海南省银行业协会会长。2010年1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韩少华,独立董事,大学专科,高级会计师。1964年起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工作,历任河南省分行副处长、处长;南阳市分行行长、党组书记;分行总会计师。2003年至2008年任河南省豫财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10年1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常瑞明,独立董事,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80年起在工商银行河北省工作,历任河北沧州市支行主任、副行长;河北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信息处处长、副处长;河北保定市分行行长、党组副书记、书记;河北省分行副行长、行长、党委书记;2004年起任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07年起任工商银行工会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2010年至2014年任北京银泉大厦董事长。2014年10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梁凤玉,监事会主席,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1994年8月至2006年6月,先后建设银行辽宁分行国际业务部、人力资源部、葫芦岛市分行城内支行、葫芦岛市分行计财部、葫芦岛市分行国际业务部、建设银行辽宁分行计划财务部工作,任业务经理、副行长、副总经理等职。2006年7月至2007年3月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部工作。2007年4月至2008年2月在中国投资咨询公司任财务总监。2008年3月至2012年8月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部任高级经理。2012年9月至2014年8月在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任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Yezdi Phiroze Chinoy,监事,大学本科。1995年12月至2000年5月在Jardine Fleming India任公司秘书及法务。2000年9月至2003年2月,在Dresdner Kleinwort Benson任合规部主管、公司秘书兼法务。2003年3月至2008年1月任JP Morgan Chase India合规部副总经理。2008年2月至2008年8月任Prudential Property Investment Management Singapore法律及合规部主管。2008年8月至2014年3月任Allianz Global Investors Singapore Limited东南亚及南亚合规部主管。2014年3月17日起任Generall Investments Asia Limited首席执行官。
 刘顺君,监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86年7月至2000年3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经济学院工作,历任教员、副主任。2000年4月至2003年1月在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投资银行总部业务主管、项目经理。2003年1月至2005年5月任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部高级经理。2005年6月起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任金融租赁公司筹建处综合部主任,营业管理部主任助理,华北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华北分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工会主席,福建业务部副主任、主任,现任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主任。2012年4月起任公司监事。
 李辉,监事,大学本科。1997年7月至2000年4月任职于上海远洋运输公司,2000年4月至2002年12月任职于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03年1月至2005年7月任职于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05年7月至2007年7月任职于AIG集团,2007年7月至2010年3月任职于星展银行。2010年4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财富大学负责人、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部(财富大学)及行政管理部负责人。2013年11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束琴,监事,大专学历。1980年3月至1992年3月分别任职于人民银行安康地区分行和工商银行安康地区分行,1993年3月至2008年8月任职于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08年8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行政管理部主管、总监助理。现任公司行政部副总监。2013年11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邓时锋,监事,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天同证券。2001年9月加盟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社保111组合基金经理助理、国泰金鼎价值混合和国泰金泰封闭的基金经理助理,2008年4月起任国泰金鼎价值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09年5月起兼任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9月至2015年3月兼任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2015年8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唐建光,董事长,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张峰,总经理,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巴立康,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22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1993年4月至1998年4月在华夏证券工作,历任营业部财务经理、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兼上海分公司财务部经理。1998年4月至2007年11月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基金运作部总经理、基金运营总监、稽核总监。2007年12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8年12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8月31日起代任公司督察长。
 周向勇,硕士研究生,19年金融从业经历。1996年7月至2004年12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工作,先后任办公室科员、个人银行业务部主任科员。2004年12月至2011年1月在中国建银投资公司工作,任办公室高级业务经理、业务运营组负责人。2011年1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2年11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陈星德,博士,13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曾就职于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瑞士银行环球资产管理香港公司和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9年1月至2015年11月就职于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督察长、副总经理。2015年12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韩哲昊,男,学士,5年证券从业经历,2010年9月至2011年9月在旻盛投资有限公司工作,任交易员。2011年9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交易员、基金经理助理。2015年6月起任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和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7月起兼任国泰淘金互联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国泰6个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
 2012年12月11日至2014年2月20日,由姜南林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2月21日至2015年5月4日,由姜南林、王鹍共同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5月5日至2015年6月3日,由姜南林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6月4日起至2015年7月16日由姜南林和韩哲昊共同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7月17日起由韩哲昊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5、本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其成员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投研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等相关人员中产生。公司总经理可以推荐上述人员以外的投资管理相关人员担任成员,督察长和运营体系负责人列席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职责是根据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审议并决策公司投资研究部门提出的公司整体投资策略、基金大类资产配置原则,以及研究相关投资部门提出的重大投资建议等。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主任委员:
 张峰:总经理、董事
 委员:
 周向勇:副总经理
 黄焱:总经理助理兼投资总监兼权益投资(事业)部总经理
 吴晨:绝对收益投资(事业)部副总监
 张则斌:权益投资总监
 6、上述成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或家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中国银行已托管418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390只,QDII基金28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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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销售机构
 (1)销售银行及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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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第三方销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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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3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法定代表人:唐建光
 联系人:何晔
 传真:021-31081800
 客户服务专线:400-888-8688,021-31089000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 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黄靖婷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黄靖婷
 四、基金名称
 国泰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投资目标
 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和保持较高流动性基础上,力求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回报。
 七、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
 1、现金;
 2、通知存款;
 3、短期融资券;
 4、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5、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债券回购;
 6、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中央银行票据;
 7、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
 8、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投资策略
 1、整体配置策略
 基于对国家宏观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和短期资金供求状况的深入研究,合理预期短期利率变化趋势,动态确定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
 2、类别资产配置策略
 基于对各类别资产的流动性特征分析(日均成交量、交易方式、市场流量)、收益率水平(到期收益率、利息支付方式、利息税务处理、类别资产收益差异等)和风险特征(信用等级、波动性)的分析,确定投资组合的类别资产配置比例。
 3、明细资产配置策略
 基于对明细资产的流动性、剩余期限和信用等级的分析,根据明细资产的收益率与剩余期限的配比、以及流动性指标等优化配置各明细资产。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通知存款是一种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具有存期灵活、存取方便的特征,同时可获得高于活期存款利息的收益。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具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特征。根据基金的投资标的、投资目标及流动性特征,本基金选取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0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2015年9月30日,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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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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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取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基金资产的20%。
 (三)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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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80天。
 2、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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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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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表中,附息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面值和折溢价,贴现式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投资成本和内在应收利息。
 (五)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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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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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八)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利息,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
 本基金通过每日分红使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维持在1.00元。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未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3、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4、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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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5年6月30日,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守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国泰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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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国泰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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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基金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8、基金资产的资金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对于由B类降级为A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基金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对于由A类升级为B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基金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达到B类条件的开放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经注册登记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
 4、本条第一款第4 至第9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本条第一款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以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5年7月25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更新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
 2、更新了“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中的相关信息;
 3、更新了“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中的相关信息;
 4、更新了“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中的相关信息;
 5、更新了“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截至2015年9月30日;
 6、更新了“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数据截至2015年6月30日;
 7、更新了“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披露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披露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上述内容仅为本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详细资料须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的内容为准。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可登录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fund.com。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关于新增国金证券销售国泰基金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签订了以下基金的基金销售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国金证券自2016年1月25日起销售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以下基金并开通基金转换业务。投资人可通过国金证券的营业网点办理基金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公告如下:
 一、国金证券销售基金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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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表格中标*的国泰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目前处于封闭期,若该基金届时开放申购,投资者可通过国金证券参与相关业务。
 (2)表格中标**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目前处于认购期,投资者可通过国金证券认购该基金。
 二、基金转换业务是指投资者在同一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后,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成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由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1、适用投资人范围
 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已在同一销售机构持有国泰基金旗下任一只自TA基金基金份额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2、基金转换费用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①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②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其中按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比例归转出基金基金财产,其余作为注册登记费和相关的手续费。
 3、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基金合同中无特殊约定基金的转换费用采用“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算法,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 B×C×(1-D)/(1+G)
 转换补差费用= [B×C×(1-D)/(1+G)]×G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G 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申购补差费率G为零;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赎回费归入转出基金资产的比例由招募说明书规定。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金转换费率,调整后的基金转换费率应及时公告。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10 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期为100 天,决定转换为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国泰金龙行业)份额净值是1.200 元,转入基金(国泰金鹰增长)份额净值是1.300 元,转出基金对应赎回费率为0.2%,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率为0.3%,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净转入金额= 10,0000×1.200×(1-0.2%)/(1+0.3%)=119,401.79 元
 转换补差费用= [10,0000×1.200×(1-0.2%)/(1+0.3%)]×0.3%=358.21元
 转入份额= 119,401.79 / 1.300=91,847.53 份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10 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期为100天,决定转换为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200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是1.300 元,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91,847.53 份。
 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赎回费率和申购费率均按正常费率执行。
 若遇上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一项为固定值另一项为比例值,无法按差值进行计算,则申购费补差不再扣减原基金申购时已缴纳的1000元申购费。
 4、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的销售。
 (2)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3)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4)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将在T+1 日对投资者T 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T+2 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确认情况。
 (5)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为1000 份,各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详见各基金招募说明书。如投资者在单个销售网点持有单只基金的份额不足招募说明书所示时,需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6)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7)目前,国泰基金旗下的开放式基金均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故投资者转入的基金份额将被自动记入前端收费模式下,且持有人对转入基金的持有期限自转入之日起计算。
 5、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赎回的基金处于封闭期有关规定。
 6、重要提示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国泰基金旗下管理的基金,且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已在该销售机构开通转换业务。
 (2)国泰基金旗下新发售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定,以届时公告为准。
 (3)通过国泰基金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请参见基金管理人公布的基金网上交易相关业务规则或公告等文件。
 (4)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5)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归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办理相关业务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贾鹏
 电话:028-86690058
 传真:028-86690126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四、本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88,021-31089000
 公司网站:www.gtfund.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约定,当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小于或等于0.2500元时,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基金简称:国泰食品,基金代码:160222)、食品A份额(场内简称:食品A,基金代码:150198)、食品B份额(场内简称:食品B,基金代码:150199)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 A 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6年1月22日收盘,食品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接近基金合同约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阈值,在此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食品B份额近期基金份额净值的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份额折算可能带来的风险,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食品A份额、食品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食品A份额、食品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食品B份额表现为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将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
 三、食品A份额表现为较低预期风险和较低预期收益的特征,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原食品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食品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食品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国泰食品份额的情况,因此,原食品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此外,国泰食品为跟踪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变化,因此原食品A份额持有人还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了解相关内容。
 四、由于触发折算阈值当日,食品B的份额净值可能已低于阈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阈值日后才能确定,此折算基准日食品B的份额净值可能与折算阈值0.2500元有一定差异。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国泰食品份额、食品A份额、食品B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食品A份额与食品B份额的上市交易以及国泰食品份额的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400-888-8688。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3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2008]38 号公告)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号)的原则和有关要求,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银行商定,决定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煤气化”(证券代码:000968)股票进行估值调整,自2016年1月21日起按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该股票的交易体现出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3日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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