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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纯债分级债券(00049L)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479313
基金代码 00049L
公告日期 2016-01-16
编号 1
标题 关于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到期转型的提示公告
信息全文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旗下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497",下称"财通纯债分级债券"或"本基金")于2013年12月1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590号文核准公开募集,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1月17日。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日为2016年1月18日。
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要求,在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存续条件下,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不分级的开放式债券型基金,基金名称变更为“财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以份额转换后1.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纯债A 和纯债B 将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不分级的开放式债券型基金,并在自份额转换基准日起的30日内,开始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业务。
一、基金份额转换前纯债A 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内,纯债A 的最后一个开放日(2016年1月18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纯债A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若不赎回,其持有的纯债A 将在份额转换基准日被默认为转入“财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
二、基金份额转换的规则
(一)份额转换基准日
份额转换基准日为分级运作期届满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二)份额转换方式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本基金转换为不分级的开放式债券型基金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以份额转换后1.000 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纯债A 和纯债B 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开放式债券型基金份额。
份额转换计算公式如下:
纯债A(或纯债B)的转换比率=份额转换基准日纯债A(或纯债B)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
纯债A(或纯债B)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开放式债券型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前纯债A(或纯债B)的份额数×纯债A(或纯债B)的转换比率
在实施基金份额转换时,纯债A(或纯债B)的转换比率、纯债A(或纯债B)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开放式债券型基金份额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转型后“财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管理
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不分级的开放式债券型基金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管理程序等将保持不变。
四、转型后“财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一)转型后 “财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不变更: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分级运作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不分级的开放式债券型基金后,不再收取销售服务费。
五、 转型后“财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转换为不分级的开放式债券型基金之日起不超过30 日内开始办理。份额转换后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与赎回的具体日期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 “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三)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本基金申购费率如下:
单笔认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 0.80%
100万≤M<200万 0.50%
200万≤M<500万 0.30%
M≥500万 1000元/笔

2、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1年 0.1%
N≥1年 0
由纯债A和纯债B转换而来的基金份额,其持有期限按照纯债A和纯债B的认购或申购确认日开始计算。
本公司将针对本基金转换结果及相关安排发布后续公告,敬请投资者及时关注。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88进行咨询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tfund.com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六日
基金信息类型 提示性公告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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