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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摩根宜安香港美元累计(968160)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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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水号 | 4781419 | ||||||||
| 基金代码 | 968160 | ||||||||
| 公告日期 | 2025-09-25 | ||||||||
| 编号 | 2 | ||||||||
| 标题 | 关于摩根宜安香港基金设置全年经常性开支上限及更新产品资料概要的公告 | ||||||||
| 信息全文 | 重要资料: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投资者对本公告的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 专业意见。 关于摩根宜安香港基金 设置全年经常性开支上限及更新产品资料概要的公告 摩根宜安香港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4年6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1003号文获准在中国内地注册及销 售,并自2024年12月17日在内地公开销售。本公告旨在告知内地投资者有关本基金 的以下变更: 一.设置全年经常性开支上限 为了更好地保障内地投资者的利益,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5年9月起,就本基 金于内地销售的份额类别设置全年经常性开支上限。全年经常性开支上限是指本 基金于内地销售的某一份额类别的全年合计成本及开支的比率一般不得超过该份 额类别资产净值的1.8%或基金管理人酌情决定的其他比率。如果某一份额类别的 合计成本及开支超过全年经常性开支上限,超过部分将适时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 果某一份额类别的合计成本及开支未超过(包括等于)全年经常性开支上限,则实际 的合计成本及开支将由该份额类别承担。具体承担的成本及开支以基金管理人的 计算方法为准。为避免疑义,就设置全年经常性开支上限的首个财政年度而言,由 于适用全年经常性开支上限的期间并非完整财政年度,该首个财政年度的全年经 常性开支比率可能高于前述全年经常性开支上限。 前述安排若有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适用于内地销售的《产品资料概要》已进行更新,以反映与设置全年经常性 开支上限有关的安排。 二.文件的查阅 本基金的《信托契约》可通过内地代理人的网站(am.jpmorgan.com/cn)查阅,并可 于正常办公时间在内地代理人的营业场所免费查阅,也可在支付合理工本费后索 取复印件。 反映上述变更的本基金经修订的《产品资料概要》可通过内地代理人的网站 (am.jpmorgan.com/cn)查阅,并可于正常办公时间在内地代理人的营业场所免费 查阅,也可在支付合理工本费后索取复印件。 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前,请仔细阅读登载在内地代理人的网站 (am.jpmorgan.com/cn)的本基金的《摩根宜安香港基金基金说明书》《产品 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并确保遵循其规定。若 《摩根宜安香港基金基金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内容与本公告内容有不 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2.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其投资运作、风险收益特征、法律法规适用与内 地基金产品不同,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述法律文件及公告中的风险揭示内 容,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3.风险提示:投资涉及风险。投资前请参阅销售文件所载详情,包括本基金的 主要风险及香港互认基金的特有风险。投资价值及收益可出现波动,投资者 的投资并无保证,过去的业绩并不预示未来表现。汇率波动可导致有关海外 投资的价值升跌。本基金为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中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注册 的香港基金,在内地市场向公众销售,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 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9-4888 网址:am.jpmorgan.com/cn 基金管理人就本公告内容之准确性承担责任。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人:摩根资产管理(亚太)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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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信息类型 | 其他 |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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