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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汇金转型驱动(00154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473719
基金代码 001540
公告日期 2016-01-07
编号 2
标题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1月7日发生指数熔断期间调整旗下基金开放时间的公告
信息全文 沪深 300 指数今日 09 时 58 分较前一交易日收盘首次下跌达到或超过 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关于指数熔断的相关规则以及交易所发布的《关于指数熔断的公告》,自2016 年 01 月 07 日 09 时 58 分(具体交易时间以交易所公告为准)开始实施指数熔断,当日不再恢复交易。
根据交易所相关规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公募基金行业相关配套工作安排的通
知》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当交易所发生指数熔断且指数熔断至收盘的,我司旗下基金(浙商汇金转型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汇金转型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时间调整如下:
1、若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指数熔断且熔断至收盘的,当日基金申购赎回开放时间截至当日最后一次实施指数熔断的起始时间。即:(1)对当日交易所实际收盘(指发生熔断且熔断至收盘的起始时间,下同)前提交的申购、赎回等业务(以下简称“申赎类业务”)申请,按当日的申请处理。(2)对当日交易所实际收盘后提交的申赎 类业务申请,按如下规则处理:对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的申赎类业务申请,如销售机构当日将交易所实际收盘后提交的申赎类业务申请上传给基金管理人的,此类申请将全部确认失败;如销售机构于下一日将交易所实际收盘后提交的申赎类业务申请上传基金管理人的,此类申请将按下一开放日的申请处理,投资者可于下一开放日办理上述申请的撤单,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另有公告的除外。
2、对于沪深证券交易所因熔断规则导致收市时间不一
致的按照孰早原则执行,即当日两交易所较早收市的时间为基金当日开放时间的截止时间。
3、基金认购申请和分红方式变更等业务不受上述开放时间调整的影响。
我司将在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定期更新时,对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进行更新。

重要提示:
1、若未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指数熔断规则发生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
我司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时间调整方案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指数熔断且指数熔断至收盘的,我司将在公司网站及时发布相关公告,
说明受指数熔断影响的相关基金当日申购赎回等业务实际办理时间的变化等事项;如果届时发布的公告涉及具体基金
当日申购赎回等业务办理时间处理方式与上述处理方式不一致的,以届时公告的为准。
3、当发生指数熔断时,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延缓支付基金赎回款。对交易所实际收盘后提交的申
赎类业务申请,根据代销机构是否于当日将此类业务申请上传给基金管理人,我司将采取全部确认失败或作为下一开放日申请的不同处理方式,敬请投资者注意两种处理方式对申请确认和相关资金冻结/解冻的不同影响。
4、由代销机构提交的申赎等申请,相关申请时间以代销机构提交的数据为准。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
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7 日
基金信息类型 其他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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