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 |
---|
-.-----.---- (-.----%)--/--/-- --:--:-- | 最新净值: -.---- | 昨日净值: -.---- | 累计净值: -.---- |
---|---|---|---|
涨跌幅: -.---- | 涨跌额: -.---- | 五分钟涨速: -.---- |
泓德优选成长混合(001256) 基金公开信息 | |||||||||
---|---|---|---|---|---|---|---|---|---|
流水号 | 471795 | ||||||||
基金代码 | 001256 | ||||||||
公告日期 | 2016-01-06 | ||||||||
编号 | 1 | ||||||||
标题 | 泓德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 ||||||||
信息全文 | 泓德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泓德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4月17日证监许可[2015]649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长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11月2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201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12月15日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20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5号3层 设立日期:2015年3月3日 法定代表人:王德晓 联系人:童贤达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0-888 传真:010-59322130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2000万元,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万元) 出资方式 占注册资本比例 1 王德晓 3120 货币 26% 2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 货币 25% 3 珠海市基业长青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000 货币 16.667% 4 南京民生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665 货币 13.875% 5 江苏岛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665 货币 13.875% 6 上海捷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550 货币 4.583% 合计 12000 --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胡康宁先生:董事长,硕士。现任北京美尔目医院行政院长。曾任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电事业部总经理、亿品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副总裁、搜房资讯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西班牙 MQM 公司北京代表处商务经理。 王德晓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硕士。曾任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裁、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袁涛女士:董事,大学本科。现任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曾任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陈学锋先生:独立董事,硕士。现任北京东方金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北京盈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夏证券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中信国际合作公司计财处副处长。 吕随启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副教授、副系主任,硕士生导师。兼任深圳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黄国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宋国良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金融产品与投资研究中心主任。曾任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投资银行中国业务副总裁、中国律师事务中心国际融资部主任。 秦毅先生:监事,博士。现任特定客户资产投资部投资经理。曾任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研究部研究员、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行业研究员。 李晓春先生:督察长,硕士。曾任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兼并总部总经理。 温永鹏先生:董事会秘书,博士。曾任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宏观经济研究处处长、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宏观经济分析师。 2、本基金基金经理 王克玉先生,基金经理,硕士。曾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及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国都证券有限公司分析师、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分析师、元大京华证券上海代表处研究员。 3、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公募) 主任:王德晓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硕士。曾任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裁、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成员:邬传雁先生,副总经理,硕士。曾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投资管理中心总经理、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投资负责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用部总经理助理。 王明德先生,总经理助理兼研究总监,硕士。曾任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所长、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证券部研究员。 郭堃先生,基金经理,硕士。曾任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研究部研究员。 曹进前先生,交易部中央交易员,硕士。曾任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年金投资部固定收益投资经理助理,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 列席人员:李晓春先生,督察长,硕士。曾任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兼并总部总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光大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成立时间:1992年8月18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404.3479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2】75号 联系人:林迈 联系电话:010-63636363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先生,历任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沈阳市分行常务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市分行副行长、党组副书记,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党组成员兼沈阳市分行行长、党组书记,中国人民银行信贷管理司司长,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局长,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监管一司司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现任中国光大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光大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 赵欢先生,曾任中国建设银行信贷部业务管理处副处长、处长、公司业务部综合管理处处长,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厦门市分行副行长,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现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委员,兼任中国光大银行执行董事、行长、党委副书记。 曾闻学先生,曾任中国光大银行办公室副总经理,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现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托管部总经理。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国投瑞银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货币市场基金、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添天利季度开放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欧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国金通用国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商业模式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保本2号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金通用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中加货币市场基金、益民服务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健康民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金通用鑫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金、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泓德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产业整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金通用鑫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多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江信同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共44只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金资产规模988.06亿元。同时,开展了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专户理财、企业年金基金、QDII、银行理财、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等资产的托管及信托公司资金信托计划、产业投资基金、股权基金等产品的保管业务。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在基金托管业务中得到全面严格的贯彻执行;确保基金托管人有关基金托管的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在基金托管业务中得到全面严格的贯彻执行;确保基金财产安全;保证基金托管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托管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渗透到基金托管业务的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岗位,不留任何死角。 (2)预防性原则。树立“预防为主”的管理理念,从风险发生的源头加强内部控制,防患于未然,尽量避免业务操作中各种问题的产生。 (3)及时性原则。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内部控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堵塞漏洞。 (4)独立性原则。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机构独立于基金托管业务执行机构,业务操作人员和内控人员分开,以保证内控机构的工作不受干扰。 3、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会委员由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工作重点是对总行各部门、各类业务的风险和内控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建立横向的内控管理制约体制。各部门负责分管系统内的内部控制的组织实施,建立纵向的内控管理制约体制。基金托管部建立了严密的内控督察体系,设立了风险管理处,负责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风险管理。 4、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部自成立以来严格遵照《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信息披露办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完善了《中国光大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规定》、《中国光大银行基金托管部保密规定》等十余项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将风险控制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中国光大银行基金托管部以控制和防范基金托管业务风险为主线,在重要岗位(基金清算、基金核算、监督稽核)还建立了安全保密区,安装了录象监视系统和录音监听系统,以保障基金信息的安全。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等的要求,基金托管人主要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事前监督和事后控制相结合、技术与人工监督相结合等方式方法,对基金投资品种、投资组合比例每日进行监督;同时,对基金管理人就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收益分配、基金费用支付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等规定的行为,及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六)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20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5号3层 法定代表人:王德晓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0-888 传真:010-59322130 联系人:童贤达 网址:www.hongdefund.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电话:010-63636153 传真:010-68560661 联系人:朱红 网址:www.ceb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传真:010-66225309 联系人:孔超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许梦园 网址:www.csc108.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83574627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刘舒扬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10-83574627 (5)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电话:021-68634510-88193 传真:021-68865680 联系人:张新媛 网址:www.xcs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551 (6)西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闸北区永和路118弄24号 法定代表人:贾绍君 电话:021-36537114 传真:(86-21)36533452 联系人:曹亦思 网址:www.xz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1177 (7)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河东区三亚河东路海康商务12、13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12号1号楼昆泰国际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张维功 电话:010-59053566 传真:010-59053700 联系人:王庆 网址:fund.sinosig.com (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张茹 网址:www.ehowbuy.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9)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021-20835787 传真:010-85657357 联系人:吴卫东 网址:licaike.hexun.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1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7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98-7019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丁姗姗 网址:www.1234567.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11)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电话:010-56810307 传真:010-56810628 联系人:张晔 网址:www.cht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12)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 法定代表人:吴涛 电话:010-59366070 传真:010-59366055 联系人:刘宇 网址:www.sc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0620 (13)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1层1103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A座8层 法定代表人:姜新 电话:010-65807865 传真:010-65807864 联系人:侯英健 网址:www.cifco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95162-2 (14)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联系人:周丹 电话:021-33323999*8318 传真:021-33323830 网址:www.chinapnr.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 (1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 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吴强 网址:www.5i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16)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 郭坚 联系人: 宁博宇 电 话: 021-20665952 传 真: 021-22066653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17)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层1603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温特莱中心16层 法定代表人:董浩 电话:18510450202 联系人:张婷婷 网址:www.jimu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68-1176 (18)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19)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传真:021-20691861 联系人:徐骋骁 网址:www.eric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20)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SOHO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传真:010-57569671 联系人:高静 网址:www.qianjing.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93-6885 (二)登记机构 名称: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20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5号3层 法定代表人:王德晓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0-888 传真:010-59322130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 层 法定代表人:朱小辉 联系电话:010-57763888 传真:010-57763777 联系人:李晗 经办律师:吴冠雄、李晗 (四)会计师事务所 本公司聘请的法定验资机构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沈兆杰 经办会计师:薛竞、沈兆杰 四、基金名称 泓德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 六、基金的运作方式 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有效控制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优选具有良好成长性的上市公司的股票,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准予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权证、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现金、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比例为5%—4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三)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主要考虑:(1)宏观经济指标,包括GDP 增长率、工业增加值、PPI、CPI、市场利率变化、进出口数据变化等;(2)微观经济指标,包括各行业主要企业的盈利变化情况及盈利预期等;(3)市场指标,包括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的涨跌及预期收益率、市场整体估值水平及与国外市场的比较、市场资金的供求关系及其变化等;(4)政策因素,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及其它与证券市场密切相关的各种政策。 本基金将通过深入分析上述指标与因素,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控制市场风险,提高配置效率。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股票的投资采用自下而上为主的个股优选策略,结合行业发展前景、企业盈利、经营管理能力等因素构建投资组合,并根据流动性和估值水平进行动态调整。 (1)成长型上市公司的定义 预期未来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或公司利润增长率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上市公司,或因公司基本面发生重大改变(如资产注入、更换股东、产品创新、改变主营业务方向等)而具有潜在主营业务收入或公司利润高增长趋势的上市公司。 (2)成长型上市公司的筛选 对本基金初选的备选股票所属企业,借助于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对成长型上市公司进行初步筛选。 1)定量分析 盈利能力是上市公司成长潜力的体现,上市公司能否将自身各种优势转化为不断释放的盈利能力是其具有持续成长性的主要标志。体现盈利能力的主要指标有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上市公司利润增长率。本基金以预期未来两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或上市公司利润增长率是否高于国内A 股市场平均水平来衡量上市公司是否具备持续成长潜力。 在定量分析中,本基金还将关注上市公司基本面发生重大变化对其未来盈利能力的影响。 2)定性分析 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本基金采用定性分析的方法研究并考察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质量和可靠性,以便从更长期的角度印证定量方法所选上市公司的盈利增长的持续性。 上市公司盈利增长的持续性取决于盈利增长背后的驱动因素,这些驱动因素往往是上市公司具备的相对竞争优势,具体包括技术优势、资源优势和商业模式优势等。 本基金通过对上市公司的技术优势、资源优势和商业模式优势的分析,判断推动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上市公司利润增长的原因和可望保持的时间,进而判断上市公司成长的持续性。 技术优势分析。主要通过对公司的自主创新产品率、主要产品更新周期、拥有专有技术和专利、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改进能力等指标进行考察和分析,进而判断公司的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 资源优势分析。主要通过对公司的规模、政策扶持程度、成本、进入壁垒、国内外同行企业比较和垄断性等指标进行考察和分析,进而判断公司的资源优势是否支持其持续成长。 商业模式分析。公司商业模式理念决定了公司在其所属行业中发展的潜力和方向,我们分行业的对上市公司考核和分析其商业模式和经营理念。 (3)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 1)研究团队通过对相关行业和上市公司基本面研究建立股票池:股票池分为三级:备选股票池、基础股票池和核心股票池。 2)基金经理确定拟买入股票名单:基金经理通过对市场状况和时机的分析,同时结合对个股主营业务收入或公司利润增长趋势的判断,从研究部门提供的股票池中精选拟买入股票名单。 3)基金经理在确定的个股权重范围内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基金经理在拟买入股票名单的基础上,结合对投资限制条件的考虑,对上市公司预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公司利润增长率的考虑以及对投资股票流通市值规模占比的考虑,确定个股权重,完成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久期策略、信用策略、债券选择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发掘和利用市场失衡提供的投资机会,实现债券组合增值。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主要考虑运用的策略包括:价值挖掘策略、价差策略、双向权证策略等。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等基本面研究,结合相关定价模型评估其内在价值,谨慎参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6、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适度参与股指期货投资。通过对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基金股票组合的实际情况及对股指期货的估值水平、基差水平、流动性等因素的分析,选择合适的期货合约构建相应的头寸,以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暴露,降低系统性风险。 7、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本着谨慎原则,从风险管理角度出发,适度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现金、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比例为5%—40%;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15)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16)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7)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30%;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30%; (18)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1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五)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品种,其长期风险与收益特征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六)投资决策 基金投资组合的管理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七)投资程序与交易机制 1、研究策划 研究部在自身研究及外部研究机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形成投资策略报告和研究报告,为本基金的投资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资产配置 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依据基金投资部、研究部的报告确定基金资产配置。 3、构建投资组合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战略,设计和调整投资组合。设计和调整投资组合需要考虑的基本因素包括:每日基金申购和赎回净现金流量;基金合同的投资限制和比例限制;研究员的投资建议;基金经理的独立判断等。 4、组合的监控和调整 研究部协同基金经理对投资组合进行跟踪。研究员应保持对个股和个券的定期跟踪,并及时向基金经理反馈个股和个券的最新信息,以利于基金经理作出相应的调整。 5、投资指令下达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组合方案制订具体的操作计划,并以投资指令的形式下达至交易部。 6、指令执行及反馈 交易部依据投资指令进行操作,并将指令的执行情况反馈给基金经理。 7、风险控制 监察稽核部对投资组合计划的执行过程进行日常监督和实施风险控制,基金经理依据基金申购赎回的情况控制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 8、业绩评价 监察稽核部将定期对基金的业绩进行归因分析,找出基金投资管理的长处和不足,为日后的管理提供客观的依据。 (八)禁止行为 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投资于其他基金; 2、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3、以基金的名义使用不属于基金名下的资金; 4、从事证券信用交易; 5、以基金资产进行房地产投资; 6、从事可能使基金资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7、从事任何形式的证券承销业务; 8、中国证监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9、基金管理人承诺的禁止从事的其他投资。 (九)业绩评价基准及选择理由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20% 业绩比较基准选择理由: 1、沪深300指数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开发的中国A股市场指数,它的样本选自沪深两个证券市场,覆盖了大部分流通市值,其成份股票为中国A股市场中代表性强、流动性高的股票,能够反映A股市场总体发展趋势。 2、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是中国全市场债券指数,以2001年12月31日为基期,基点为100点,并于2002年12月31日起发布。中债综合指数的样本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其样本范围涵盖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成分债券包括国债、企业债券、央行票据等所有主要债券种类。 3、作为混合型基金,选择该业绩比较基准能够真实反映本基金长期动态的资产配置目标和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市场中出现更适用于本基金的比较基准指数,本基金可以在征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不谋求对所投资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公司的经营管理; 2、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3、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十一)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十二)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2月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487,061,611.01 78.94 其中:股票 1,487,061,611.01 78.94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232,864,000.00 12.36 其中:债券 232,864,000.00 12.36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33,621,617.22 7.09 8 其他资产 30,146,201.85 1.60 9 合计 1,883,693,430.08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97,348,559.38 5.18 C 制造业 918,420,406.48 48.89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5,000.00 - E 建筑业 27,368,835.24 1.46 F 批发和零售业 30,378,316.52 1.62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12,054,142.29 5.96 J 金融业 228,088,121.40 12.14 K 房地产业 4,234,588.14 0.23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8,914,859.58 1.54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03,000.00 0.01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995,040.00 0.05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9,040,741.98 2.08 S 综合 - - 合计 1,487,061,611.01 79.15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028 中国石化 15,683,637 74,340,439.38 3.96 2 601166 兴业银行 3,937,906 57,335,911.36 3.05 3 000625 长安汽车 3,656,068 53,963,563.68 2.87 4 600699 均胜电子 2,225,732 53,484,339.96 2.85 5 002635 安洁科技 2,698,291 51,942,101.75 2.76 6 300365 恒华科技 2,266,086 51,417,491.34 2.74 7 601601 中国太保 2,299,959 51,036,090.21 2.72 8 002262 恩华药业 1,926,326 49,371,735.38 2.63 9 300037 新宙邦 1,898,300 49,165,970.00 2.62 10 300370 安控科技 3,680,308 48,396,050.20 2.58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32,864,000.00 12.4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32,864,000.00 12.40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32,864,000.00 12.40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50415 15农发15 1,000,000 100,840,000.00 5.37 2 150207 15国开07 700,000 71,526,000.00 3.81 3 150212 15国开12 500,000 50,350,000.00 2.68 4 150409 15农发09 100,000 10,148,000.00 0.54 注: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只持有4只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3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185,187.4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5,357,791.27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513,923.73 5 应收申购款 89,299.42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0,146,201.85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八、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泓德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7.86% 2.63% -22.64% 2.67% 14.78% -0.04%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20% 九、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运作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的费率、计提标准、计提方式与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 1.5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 0.25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4、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二)基金销售费用 本基金认购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请详见本招募说明书“六、基金的募集”中“(八)认购费用”以及“(十)认购份额的计算”中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申购费、赎回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请详见本招募说明书“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中的“(六)申购费与赎回费”与“(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中的相关规定。 (三)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泓德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泓德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泓德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二)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处。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十一、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对“基金管理人”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2、对“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3、在“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代销机构名单进行了更新。 4、对“基金的募集”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5、对“基金合同的生效”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6、对“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包括基金开放、定投、转换等。 7、在“基金的投资”部分,增加了“(十)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十一)基金的业绩”相关信息。 8、对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 月 日 |
||||||||
基金信息类型 |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