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 |
|---|
-.-----.---- (-.----%)--/--/-- --:--:-- | 最新净值: -.---- | 昨日净值: -.---- | 累计净值: -.---- |
|---|---|---|---|
| 涨跌幅: -.---- | 涨跌额: -.---- | 五分钟涨速: -.---- |
| 西部利得恒生科技指数(QDII)C(024167) 基金公开信息 | |||||||||
|---|---|---|---|---|---|---|---|---|---|
| 流水号 | 4671160 | ||||||||
| 基金代码 | 024167 | ||||||||
| 公告日期 | 2025-08-22 | ||||||||
| 编号 | 1 | ||||||||
| 标题 | 西部利得恒生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 ||||||||
| 信息全文 | 西部利得恒生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西部利得恒生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简称 西部利得恒生科技指数(QDII) 基金主代码 02416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5年7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西部利得恒生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西部利得恒生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5年8月25日 赎回起始日 2025年8月25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5年8月25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西部利得恒生科技指数(QDII)A 西部利得恒生科技指数(QDII)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4166 024167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2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深圳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基金的境外主要投资市场的共同交易日(若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管理人有权暂停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本基金目前的境外主要投资市场为香港地区,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人通过本基金代销机构及直销电子交易平台办理申购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通过直销柜台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00元(含申购费),已有认/申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代销机构及直销电子交易平台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柜台进行交易要受直销柜台最低金额的限制。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有权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和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具体规模或比例上限请参见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或新增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含当日)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申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2.1前端收费 西部利得恒生科技指数(QDII)A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备注 M<1,000,000 1.20% - 1,000,000≤M<2,000,000 0.80% - 2,000,000≤M<5,000,000 0.40% - M≥5,000,000 1,000元/笔 -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含当日)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不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并进行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在赎回时须一次性全部赎回。 2、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因赎回等原因导致其单个基金交易账户内剩余的基金份额低于1份时,登记系统可对该剩余的基金份额自动进行强制赎回处理。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含当日)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与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 西部利得恒生科技指数(QDII)A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天 1.50% N≥7天 0.00% 西部利得恒生科技指数(QDII)C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天 1.50% N≥7天 0.00% 注: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含当日)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当本基金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不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并进行公告。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5.1 开通定投业务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及直销电子交易平台。 本基金的代销机构: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定投业务的具体网点、数额限制、流程、规则以及投资者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参照销售机构的规定。 5.2 办理方式 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上述机构的网点申请办理本基金的基金定投业务,具体安排由代销机构自行负责。 5.3 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5.4 申购金额 投资人可与各销售机构约定每期申购金额,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定投申购费)。投资人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定投业务时,除需满足上述最低扣款金额外,还需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设定。 投资人应与相关销售机构约定扣款日期。 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人申请时约定的每期扣款日、申购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并将投资人申购的实际扣款日期视为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 投资人需指定相关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5.5 申购费率 若无另行公告,定投费率及计费方式与一般的申购业务相同。 5.6 扣款和交易确认 基金的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日进行确认,投资人可自T+2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5.7 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人变更每期申购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或者终止定投业务,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6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名称: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及直销电子交易平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阳西路555号前滩中心22楼2204-02单元(邮编200126) 客服电话:400-700-7818 联系人:何唐月 网址:www.westleadfund.com 传真:(021)38572860 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进行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直销客户还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查询汇入资金的到账情况。 6.2非直销机构 本基金的代销机构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的具体网点、数额限制、流程、规则以及投资者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参照销售机构的规定。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登载于公司网站(www.westlead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西部利得恒生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西部利得恒生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2、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以登陆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westleadfund.com或拨打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700-7818进行相关咨询。 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2日 |
||||||||
| 基金信息类型 |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