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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银慧尚6个月持有期混合A(012334)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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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567632 | ||||||||
基金代码 | 012334 | ||||||||
公告日期 | 2025-06-28 | ||||||||
编号 | 1 | ||||||||
标题 |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上银慧尚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上银慧尚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和《上银慧尚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 规定,上银慧尚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12334、C 类基金代码:012335,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审议《关于持续运作上银慧尚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 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30日起至2025年7月27日17:00 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3、会议纸质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12楼 邮政编码:200122 联系人:敖玲 联系电话:021-60232799 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的,请在信封背面注明系用于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表决之用(如“上银慧尚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持续运作上银慧尚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会议的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6月30日,即该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 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上银慧尚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 份额持有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投票方式 1、本次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方式仅限于书面纸质表决,表决票见附件二。基 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boscam.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并打印等方式填制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 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 务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 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 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 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 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 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 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 件的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公告第五条的规定授权其他个人或机构代其 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受托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纸面方式授权 代理投票的,应由受托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 本公告第五条第(三)款授权方式中所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受托人的有 效身份证明文件或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4)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以基金管理人的认 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2025 年6月30日起至2025年7月27日17:00以前(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至以下地址: 收件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12楼 邮政编码:200122 联系人:敖玲 联系电话:021-60232799 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的,请在信封背面注明系用于本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表决之用(如“上银慧尚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五、授权 为便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有尽可能多的机会参与本次会议,使基金份额持有 人在本次会议上充分表达其意志,基金份额持有人除可以直接投票外,还可以 授权他人代其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 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表决需符合以 下规则: (一)委托人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委托他人代理行使本次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行使表决权的票数按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 记日所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数计算,一份基金份额代表一票表决权。基金份额 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未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授权无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是否持有基金份额以及所持有的基金份额的 数额以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二)受托人(代理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 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权。 (三)授权方式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可通过纸面的授权方式授权受托人代为行使表 决权。授权委托书的样本请见本公告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 印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scam.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并打印等方式获取授权委托书样本。 1、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纸面授权所需提供的文件 (1)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受托人应提供由委托人填妥并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三的样本),并提供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 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 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受托人应提供由委托人填妥的 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三的样本)并在授权委托书上加 盖该机构公章,并提供该机构持有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 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 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 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 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受托人应提 供由委托人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三的样本)并 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该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 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 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 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有 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以基金管理人的认 可为准。 2、授权效力确定规则 (1)如果同一基金份额存在多次以有效纸面方式授权的,以时间在最后的 一次送达基金管理人的纸面授权为准。同时多次以有效纸面方式授权的,若授 权表示一致,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授权表示不一致,视为无效授权; (2)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书表示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 受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志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 决意见的,视为无效授权; (3)如委托人既进行委托授权,自身又送达了有效表决票,则以自身有效 表决票为准。 3、授权时间 授权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授权委托书的时间为准。本基金管理人接受基 金份额持有人授权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7日17:00。 六、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 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在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 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 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 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纸面表决票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表决时 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时间为准。2025年6月30日前及2025年7月27日17:00 以后送达基金管理人的,为无效表决。 (2)纸面表决票的效力认定: ①纸面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截止时间 之前送达基金管理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 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 额总数。 ②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填、多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表决意愿无 法判断,但其他各项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 “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③如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 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 之前送达基金管理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④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 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A.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 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B.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 弃权表决票; C.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 基金管理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七、决议生效的条件 本次会议召开的条件为: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 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本会议表决的票数要求为:《关于持续运作上银慧尚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议案》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自 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 日内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 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 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八、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参加大会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各自代理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 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方可召开。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 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基金管理人可在本次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由代表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 总份额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 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 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 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 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如有)。 九、本次持有人大会相关机构 1、基金管理人、召集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12楼 联系人:敖玲 客户服务联系电话:021-60231999 传真:021-60232779 网址:www.boscam.com.cn 2、基金托管人、监督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3、公证机关: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凤阳路660号 联系人:林奇 联系电话:021-62179803 邮政编码:200041 4、见证律师事务所: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十、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 表决票。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boscam.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 客户服务电话021-60231999咨询。 3、基金管理人将在发布本公告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 告,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情况做必要说明,请予以留意。 4、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一:关于持续运作上银慧尚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 附件二:上银慧尚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 决票 附件三:上银慧尚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 权委托书(样本)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关于持续运作上银慧尚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 上银慧尚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上银慧尚6个月持有期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 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 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银慧尚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且本 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了持续运作的解决方案。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持续 运作方案。 为实施持续运作本基金,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持续运作本基金的有 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决定采取相关基金持续运作的措施以 及确定基金持续运作各项工作的具体时间。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二: 上银慧尚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名称: 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基金账户号: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代理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持续运作上银慧尚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受托人(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请以打“√”方式在审议事项后注明表决意见。持有人必须选择一种且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填、多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表决意愿无法判断,但其他各项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基金账户号”仅指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本表决票可剪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scam.com.cn)、中国证监会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并打印,在填写完整并签字或盖章 后方为有效。) 附件三: 上银慧尚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单位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以通讯方式召 开的投票截止日为2025年7月27日17:00(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的上银 慧尚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 表决权。本授权不得转授权。若上银慧尚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 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的,除非本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授权继续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 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 委托人上银基金账户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填写注意事项: 1、本授权委托书中“基金账户号”,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上银慧尚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基金账户号且需要 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多个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 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 有的上银慧尚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所有基金份额。 2、此授权委托书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scam.com.cn)、中 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并打印等方式获取,在填写完整 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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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持有人大会 | ||||||||
公告来源 | 证券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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